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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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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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附件2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2013—2020年)
国家林业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附表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附图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位置图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区域概况
一、规划范围
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位于湘桂、湘粤、赣粤交界处,行政区域包括江西、湖南、广东和广西等4省(区)34县。
总面积66772平方公里,总人口1280.4万人。
表1-1规划范围表
省(区)
县(市、区)
江西省
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龙南县、全南县、定南县、安远县、寻乌县、井冈山市
广东省
乐昌市、南雄市、始兴县、仁化县、乳源瑶族自治县、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龙川县、连平县、和平县
湖南省
宜章县、临武县、宁远县、蓝山县、新田县、双牌县、桂东县、汝城县、嘉禾县、炎陵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
资源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
二、自然条件
(一)地质地貌
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主体在南岭山脉。
西起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经湖南省南部、江西省南部至广东省北部,东西绵延1400公里,主要由越城岭、都庞岭、萌渚岭、骑田岭和大庾岭等5条山岭组成。
南岭山脉是我国南部最大山脉,是南亚热带和中亚热带的分界线、珠江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分水岭。
越城岭、都庞岭和萌渚岭的山体呈东北—西南走向,骑田岭为块状山,大庾岭呈正东西走向。
区内山峰海拔多在1000米左右,少数花岗岩构成的山峰海拔在1500米以上。
山岭间夹有低谷盆地,西部盆地多由石灰岩组成,形成喀斯特地貌,东部盆地多由红色砂砾岩组成,经风化侵蚀形成丹霞地貌。
(二)气候水文
本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
区内降水丰富,年降水量达1500~2000毫米,降水季节分配较匀。
由于山岭对南北气流的阻挡,南北坡水热条件有差异,岭北常见霜雪,岭南则少有霜雪,此外岭南降水比岭北多。
本区属长江水系和珠江水系,是长江水系一级支流湘江和赣江,珠江水系干流北江、西江和东江等众多河流的源头区。
(三)土壤植被
本区地带性土壤为红壤,海拔700米以上有黄壤分布,山顶局部有草甸土发育。
地带性植被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
自然植被垂直分布明显,海拔800米以下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主要树种有樟、丝栗栲、苦槠栲、甜槠栲、钩栲、青冈栎等;800~1300米为落叶阔叶林,主要树种有香桦、漆树、红果槭、香枫、山毛榉、鹅耳枥等;1300~1600米为针阔混合林,主要树种有广东松、福建柏、长苞铁杉、铁杉、三尖杉和罗汉松等;1600~2100米的山顶多为矮林,局部有草甸分布。
人工林以杉木和马尾松为主,是中国南方用材林基地之一。
三、自然资源
(一)土地资源
土地总面积中,林地535.8万公顷,占80.3%;耕地67.0万公顷,占10.0%;草地11.1万公顷,占1.7%;湿地8.7万公顷,占1.3%;未利用地9.9万公顷,占1.5%;其他土地30.4万公顷,占4.6%。
林地、草地和湿地是本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主要载体。
(二)森林资源
林地面积中,有林地445.3万公顷,疏林地3.1万公顷,灌木林地52.9万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4.2万公顷,苗圃地0.04万公顷,无立木林地9.9万公顷,宜林地10.2万公顷。
森林面积486.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2.9%。
按林种划分,防护林159.6万公顷、特用林34.7万公顷、用材林237.5万公顷、经济林24.3万公顷、薪炭林3.3万公顷。
防护林占森林面积的32.8%。
按起源划分,天然林230.0万公顷,占森林面积的47.3%。
除广东省蕉岭县以及湖南省嘉禾县、临武县、宜章县和新田县外,区域内其余各县森林面积都在10万公顷以上。
天然林主要分布在江西省安远县、寻乌县和全南县,广东省连平县、和平县、龙川县、南雄市、仁化县、乐昌市和始兴县,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县和融水县。
森林植被类型包括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针叶阔叶混交林、针叶林、山顶矮林、灌丛和竹林等7个类型。
(三)草地资源
草地面积中,可利用草地面积11.1万公顷,暂难利用草地面积1.3万公顷。
草地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县、融水县和三江县,广东省兴宁市以及湖南省宁远县、宜章县和新田县。
分为高山草甸和亚高山草甸等。
牧草以禾本科、莎草科为主。
龙胜县南山草场面积0.3万公顷,海拔在1500~1700米之间。
(四)水资源
本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66.2亿立方米,占4省水资源总量的3.7%(总量为7177亿立方米)。
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2079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210立方米)。
湘江流域水资源总量为696亿立方米,年均产水模数为81.6万立方米/平方公里;赣江为638亿立方米,年均产水模数76.4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北江432亿立方米,年均产水模数92.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西江2300亿立方米,年均产水模数64.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东江331亿立方米,年均产水模数92.9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五)湿地资源
本区湿地面积8.7万公顷,其中河流湿地5.5万公顷,人工库塘1.8万公顷,湖泊湿地1.3万公顷,沼泽湿地0.06万公顷。
河流湿地占湿地总面积的63.5%。
受各种形式保护的湿地面积为0.7万公顷,湿地保护率为8.0%。
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河口乡“十万亩古田”(海拔1600米)上分布有400公顷高山沼泽湿地。
广东省乳源南水湖国家湿地公园是广东省第三大人工淡水湖泊,也是广东省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
(六)野生动植物资源
本区野生动植物资源极为丰富。
据不完全统计,种子植物176科836属2367种(包括变种和栽培种),其中裸子植物8科24属71种;被子植物168科812属2296种。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有40种,其中国家I级保护野生植物有中华水韭、银杉、南方红豆杉、水松、伯乐树、银杏、仙湖苏铁等7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金毛狗、福建柏、华南五针松、香樟、丹霞梧桐、喜树等33种。
陆栖脊椎动物有385种,其中,兽类63种,隶属8目19科;鸟类217种,隶属13目33科;两栖类38种,隶属2目8科;爬行类67种,隶属3目13科。
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动物50种。
属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豹、云豹、华南虎、黄腹角雉、黑鹳、蟒蛇、白颈长尾雉、鳄蜥等8种。
属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穿山甲、白鹇、水鹿、虎纹蛙、黑熊、大灵猫、小灵猫等42种。
四、社会经济
本区总人口1280.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75.6万人,占该区总人口的76.2%。
农村劳动力362.1万人。
(一)经济总量小、人均收入低
国内生产总值1631.3亿元,财政收入172.4亿元。
农民年人均收入5502.5元/人,低于2011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水平(6977元)。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
第一产业331.4亿元、第二产业718.3亿元、第三产业581.6亿元,分别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0.3%、44.0%和35.7%,而全国三次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10.0%、46.6%和43.4%,说明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仍是本区的主要产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生产方式仍较落后。
(三)农村和林区公共服务和生活条件差
农村和林区路网密度低、路况较差,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缺乏,教育、医疗和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广大农民和林区职工的收入和生产生活条件滞后于社会平均水平。
江西省城镇化率45.7%、湖南省45.1%、广西壮族自治区42%,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1.3%。
五、扶贫开发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本区部分县(市)属于我国扶贫攻坚连片特困地区中的罗霄山片区,包括江西省上犹县、安远县、寻乌县、井冈山市等4县(市)以及湖南省宜章县、桂东县、汝城县和炎陵县等4县,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大部分县属于原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和中央苏区范围。
产生贫困的主要原因是产业结构单一,以传统的农林业为主,生产方式落后,生产效率低下,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水平较低。
第二节生态功能定位
一、主体功能
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本区属水源涵养型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是江西、广东、湖南和广西4省(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集中分布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保存重点区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示范区。
二、生态价值
(一)珠江和长江水系的重要源头
本区水资源丰富,是湘江、赣江、北江、西江和东江等众多河流的发源地,是江西、广东、湖南和广西4省(区)和港澳地区的重要水源地。
赣江和湘江是长江的主要支流,东江、北江和西江是珠江的主要干流和支流,区域内众多的河流、湖泊和库塘为珠江流域和长江流域居民生产生活用水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对维护珠江流域和长江流域水体安全极为重要。
(二)江西、广东、湖南和广西4省(区)的重要生态屏障
本区主体山脉—南岭是中国著名的纬向构造带之一,是两广丘陵和江南丘陵的分界线,南亚热带和中亚热带的分界线以及珠江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分界线,对阻挡寒流南侵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区域内的森林、草地和湿地等生态系统具有净化空气、水源涵养、固碳释氧和保持水土等生态功能,是江西、广东、湖南和广西4省(区)的重要生态屏障,对保障4省的生态安全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三)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地
本区既是中亚热带与南亚热带植物区系的过渡区,也是华东与西南植物区系的过渡区,是安息香科植物的原生地和分布中心,分布有世界同纬度地区保存最完好、面积较大、最具代表性的亚热带原生型常绿阔叶林,并保存着针叶阔叶混交林、针叶林和山顶矮林等森林植被类型,对维护生态平衡、拯救珍稀濒危物种、开展科学研究意义重大。
截至2011年,本区共建立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2处,国家森林公园22处,国家湿地公园3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处、世界文化自然遗产1处、国家地质公园2处。
保护区域总面积达到70.18万公顷,占区域总面积的10.5%。
(四)极为重要的水源涵养功能
本区拥有广袤的森林、草地和湿地,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涵养水源、调节径流、净化水质和调蓄洪水的作用。
区域内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量为98.9亿立方米,其中森林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量97.2亿立方米,草地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量0.5亿立方米,湿地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量1.2亿立方米。
第三节主要生态问题与原因
一、主要生态问题
(一)森林质量不高,林地生产力低
残次林、低质低效林较多,森林资源的质量不高,林地生产力低,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较为脆弱,生态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据统计,2011年本区活立木总蓄积量20304.1万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量44.2立方米/公顷,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6立方米/公顷)。
人工林林相单一,大部分林分没有形成乔、灌、草复层系统,降低了山地森林生态系统的自然度和丰富度。
以杉、松为主的人工针叶纯林占人工林的80%左右,而生态功能较强的混交林、复层林只占20%左右。
林种结构不合理,用材林面积237.5万公顷,占森林面积的48.8%。
用材林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县和龙胜县以及江西省安远县、寻乌县和全南县分布集中。
(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生态功能出现退化
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生态脆弱性评价,本区处于中度和轻度脆弱区。
“三化”的草地0.6万公顷,占草地面积的5.5%,主要集中在湖南新田县和广西融水县。
水土流失面积37.3万公顷,其中轻度侵蚀23.6万公顷,中度9.0万公顷,强度4.8万公顷。
从侵蚀类型看,主要是水蚀和风蚀。
从区域看,湖南省宜章县、广东省乐昌市和连平县以及江西省上犹县和全南县水土流失比较严重。
矿山开采对山体和植被的破坏较为严重,对水源也有污染,矿区主要分布在江西省大余县、安远县、定南县、上犹县、龙南县、崇义县和全南县、湖南省宜章县、临武县和汝城县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县和三江县。
石漠化、潜在石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11.7万公顷,其中湖南宜章县、新田县和双牌县石漠化严重。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严峻
城市建设和工矿区建设占用了林地和湿地资源,造成了生物物种栖息环境的改变,导致物种减少甚至消失。
矿区开采和不当的农林生产造成原生植被破坏,导致水土流失,对生物多样性也造成威胁。
据郴州市林木种源普查、桂东县八面山野生植物调查和宜章县莽山野生植物资源考察结果,数量极少、分布范围极窄的水松、绒毛皂荚、厚朴、凹叶厚朴、杜仲、黄皮树、银杉、长果秤锤树等8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因其个体繁殖能力差,生存环境不断受到破坏,分布区域和分布点逐渐减少,现存数量极少,已面临灭绝的危险。
如厚朴、黄皮树野生植株几乎难以找到。
野生绒毛皂荚仅在汝城县、资兴县发现单株外,在林下很难找到天然幼苗,主要靠无性繁殖获得新植株。
(四)水质状况有待提高
长江水系水质总体良好。
据湖南省水质监测中心对湘江43个河段的监测,有11个河段水质在Ⅲ类以内,32个河段Ⅳ类,主要超标指标为总氮、总磷和氨氮等有机物污染。
赣江水质良好,在南昌市段有轻度污染,污染指标为氨氮。
珠江水系西江、北江、东江等江河干流水质总体较好。
西江干流及其支流贺江水质为Ⅲ类;北江干流Ⅱ类,北江支流武江Ⅳ类;东江上游寻乌水、定南水水质较差,主要超标指标为氨氮。
二、原因
(一)森林质量不高的原因
20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片面强调农业生产,造成乱砍滥伐,对原生型森林植被破坏严重。
而在人工造林过程中,又由于缺乏科学指导,大面积种植针叶纯林,导致低质低效林较多。
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经营权放活,商品林地价值突显,经营公益林与商品林的收益差距越来越大,林农都愿意经营商品林,造成商品林(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面积迅速增加,占森林面积的69.4%。
(二)生物多样性减少的原因
目前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严重缺乏,保护建设和管理能力薄弱。
一些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物种由于没有专项资金支持,仍处于濒危状态。
对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截至2011年本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共投资26205.3万元,其中国家投资仅6768万元,地方投资19437.3万元,与实际需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对于湿地资源,中央财政重点安排国际重要湿地经费,其他湿地保护经费欠缺。
国家森林公园中央财政每年全国总共只有3000万元的造林抚育费,而全国目前有764处国家森林公园,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由于没有建立全面的、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区域经济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矛盾较为突出。
(三)水体污染的原因
水体污染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是农业生产中施用的化肥和农药造成的面源污染;二是城市和农村生活污水以及畜禽粪便未经处理排放到河道造成的污染;三是矿山和卫生填埋物的渗漏液造成的污染,如湖南宜章县、临武县和汝城县等矿产资源采选冶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排放的尾矿水在湖南省居首位。
四是工业生产污水排放造成污染。
第四节生态保护和建设现状
一、生态工程建设
(一)林业生态工程建设
截至2011年底,本区累计完成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6.3万公顷,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1.4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7.7万公顷,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0.8万公顷,有害生物防治3.3万公顷,中幼林抚育补贴4.5万公顷,造林补贴1.4万公顷,重点公益林保护和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190.0万公顷,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8.7万公顷,碳汇造林0.2万公顷,河道两岸及道路绿化0.02万公顷,雨雪冰冻灾害地区森林生态修复0.4万公顷,湿地保护与恢复0.01万公顷,石漠化治理1.8万公顷,种苗基地建设0.2万公顷,油茶产业基地建设0.5万公顷。
林业工程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工程建设投资普遍不足、投资偏低,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设施设备,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等禁止开发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影响了工程生态效益的发挥。
(二)其他生态工程建设
草地生态建设。
开展了退牧还草等治理工程。
截至2011年底,“三化”草场治理0.2万公顷。
水土流失治理。
开展了小流域综合治理、东江中上游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截至2011年底,通过采取水保造林、水保种草、封禁治理、坡改梯等措施,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2万公顷。
防灾减灾。
截至2011年底,共治理滑坡1337处、崩塌730处、泥石流20处、不稳定斜坡585处、地面塌陷48处、地裂缝4处。
其中,国土部门开展了工矿废弃地复垦、滑坡等地质灾害防治以及土地整治项目,水利部门开展了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农业部门开展了清洁能源建设,环保部门开展了城市污水处理以及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工程,气象部门开展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从生态建设情况来看,普遍存在资金不足,污水和垃圾等处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2011年,生态功能区内共有20个县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合计70687.0万元,资金来源为生态环境保护特殊支出补助29622.0万元、禁止开发区补助11768.0万元、其他29297.0万元。
在资金的分配上,用于生态建设工程25742.0万元、禁止开发区建设3686.0万元、环境保护支出5487.0万元、民生及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建设9156.0万元、节能减排178.0万元,其他26437.4万元。
还有江西大余县、上犹县和安远县,广东乳源县、乐昌市、南雄市、仁化县、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连平县和和平县,以及湖南汝城县和炎陵县等14个县没有实行财政转移支付。
从资金来源和使用上可以看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比例偏低,且资金规模远不能满足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需要。
三、生态保护与建设总体态势
本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总体态势是:
森林面积增加,但森林质量不高,湿地面积和水资源总量略有增加,水质总体较好,但部分河段有机物超标,草地出现退化,水土流失严重,石漠化和沙化加剧,自然灾害频发,矿区开采对地表和植被破坏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保护和建设处于关键时期。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原则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功能定位和建设要求,以保护原生型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及其生态系统、天然针叶林及其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增强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水源涵养功能为目标,通过合理空间布局、实施生态工程、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等措施,提高森林、湿地和草地等生态用地比重,加强区域水源涵养、水土流失控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服务功能,建设生态良好、生活富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示范区,为长江和珠江流域乃至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全面规划、突出重点
将区域森林、草原、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都纳入规划范畴,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上位规划衔接,推进区域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根据本区特点,以森林、湿地和草地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为重点。
二、优先保护、科学治理
优先保护原生型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及其生态系统、天然针叶林及其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水源地,巩固已有建设成果;尊重自然规律和科学规律,自然修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采用先进实用技术,乔灌草结合、针叶阔叶混交,提高成效。
三、合理布局、分区施策
根据区域森林植被和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特点、水资源分布状况以及水土流失程度等,进行合理区划布局,根据各分区特点,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和治理措施,合理安排建设内容。
四、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正确处理生态与民生、生态与产业、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兼顾农民增收与区域扶贫开发,将生态建设与林农增收和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提高林农收入水平,帮助脱贫致富。
第三节规划期与规划目标
一、规划期
规划期为2013-2020年。
其中规划近期为2013-2015年,规划远期为2016-2020年。
二、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区域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水源涵养能力明显增强,新增水源涵养能力5.2亿立方米,水质达到Ⅰ类,空气质量达到一级。
生态用地得到严格保护,节约集约使用林地,森林覆盖率稳步增长,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原生型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及其生态系统、天然针叶林及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湿地进一步得到保护和恢复,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林农收入明显增加,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形成山清水秀、富裕和谐的生态文明示范区。
具体目标:
到2020年,生态用地占比84.6%,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7.2%,森林蓄积量达到25451万立方米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26%,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达到68处,“三化”草地治理率达到80%,沙化土地治理率85%,石漠化治理率80%,水土流失治理率85%。
建设生态产业基地16万公顷,培训林农10万人次。
表2-1主要指标
指标
2011年
2015年
2020年
水源涵养能力建设目标
*生态用地占比(%)
83.9
84.2
84.6
林地面积(万公顷)
535.8
535.8
535.8
森林覆盖率(%)
72.9
74.8
77.2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2
451
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处)
12
16
21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个)
——
10
25
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个)
——
10
20
国家森林公园(处)
22
26
31
国家地质公园(处)
2
2
4
国家湿地公园(处)
3
7
12
湿地保护目标
湿地面积(万公顷)
8.7
12.0
15.0
湿地保护面积(万公顷)
0.7
1.9
3.9
自然湿地保护率(%)
8.0
16.0
26.0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万公顷)
0.01
1.9
3.9
水土流失治理目标
“三化”草地治理率(%)
30.4
55
80
沙化土地治理率(%)
74.1
80
85
石漠化治理率(%)
19.6
50
80
水土流失治理率(%)
75
80
85
生态产业目标
建设生态产业基地(万公顷)
2.0
8
16
林农培训(万人次)
——
4
10
注:
*生态用地包括林地、草地、湿地,以及通过治理恢复生态功能的沙化土地和石漠化土地。
第三章总体布局
第一节功能区划
一、区划原则
根据本区地形地貌和生态系统差异性、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状况、对长江和珠江流域水资源供给的重要性,以及水土流失程度,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目标的要求、资源保护与管理的一致性、以及保护和发展的适应性,对本区进行区划。
二、功能分区
本区共划分3个生态保护与建设功能区,即水源涵养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水土流失控制区。
详见表3-1。
(一)水源涵养功能区
本区包括广西资源县、龙胜县、三江县、融水县,湖南新田县、嘉禾县、蓝山县、临武县和汝城县,江西大余县、安远县和寻乌县,以及广东和平县、龙川县、兴宁市、平远县和蕉岭县等17个县,分布有大面积的原生型常绿阔叶林,是湘江、赣江、西江和东江的发源地,拥有高山沼泽湿地,区域生态主导功能是水源涵养。
表3-1生态保护与建设分区表
区域
名称
行政
范围
面积
(万公顷)
资源
特点
合计
34
667.7
水源涵养功能区
广西资源县、龙胜县、三江县、融水县,湖南新田县、嘉禾县、蓝山县、临武县和汝城县;江西大余县、安远县和寻乌县;广东和平县、龙川县、兴宁市、平远县和蕉岭县
315.2
拥有大面积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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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南岭 山地 森林 生物多样性 生态 功能 保护 建设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