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类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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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类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5—5:
2008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
旅游类项目实施方案
A、烹饪
一、竞赛项目及内容
1.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设中餐冷拼、热菜、面点和果蔬雕四个项目,分为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和教师组三个组别,均为个人项目。
每位参赛选手必须兼报两项,比赛项目任选。
如果选手申报中式烹调师必须参加“中餐热菜”比赛,申报中式面点师必须参加“中餐面点”比赛。
2.竞赛内容与方式
中、高职学生组、教师组均参照国家职业标准《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
各工种的竞赛内容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所规定的应知、应会等要求,分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
(1)理论知识竞赛采取答卷方式进行。
竞赛内容包括烹饪原料知识、烹饪营养与卫生、烹饪原料加工技术及烹调技术等。
(2)操作技能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中餐热菜
中职学生组比赛项目:
每位选手在120分钟内完成3个中式菜肴的制作,其中一个规定菜肴是以猪瘦肉为主料,加工成形为丝,调味和烹调方式任选。
另2个菜肴自选(原材料自备),其中一款是以鱼类为原料的江苏菜式,另一款在传统基础上突出创新的菜肴。
比赛现场提供给每位参赛选手净猪通脊肉250克,调辅料自备(组委会只提供常用调料)。
选手参赛的3个菜肴所用的主料、烹调方法、味感不能相同。
3个菜肴成绩的总和为该选手比赛的最后成绩。
高职学生组比赛项目:
每位选手在120分钟内完成3个中式菜肴的制作,其中一个规定菜肴为爆鲜墨鱼花,加工成荔枝形,要求色泽洁白光润,脆嫩爽口。
另2个菜肴自选(原材料自备),其中一款是以水产品为原料的江苏菜式,另一款在传统基础上突出创新的菜肴。
比赛现场提供给每位参赛选手净鲜墨鱼350克,调辅料可自备。
选手参赛的3个菜肴所用的主料、烹调方法、味感不能相同。
3个菜肴成绩的总和为该选手比赛的最后成绩。
教师组比赛参照高职学生组的比赛标准来执行。
中餐面点
中职学生组比赛项目:
每位选手在150分钟内完成三道面点,一道规定品种、一道规定面团和一道创新的中式面点的制作(原材料自备)。
其中规定品种为提褶包,面团为发酵面,现场和面;馅料为生鲜动物肉类。
面粉与馅料自备,包子大小以一两干面粉三个为宜,包子褶不得少于16褶,不得多于22褶。
规定面团为油酥面团,具体品种任选。
创新面点要求用不同面团、不同技法、制作不同口味的面点一道。
每道面点品种制作10个。
三道面点成绩的总和为该选手比赛的最后成绩。
高职学生组比赛项目:
每位选手在180分钟内完成四道面点,一道规定品种、一道规定面团和二道创新的中式面点的制作(原材料自备)。
其中规定品种为象形包,面团为发酵面,现场和面;馅料为生鲜动物肉类。
面粉与馅料自备,包子大小以一两干面粉三个为宜,要求醒发恰当、造型生动。
规定面团为油酥面团,具体品种任选。
创新面点要求与规定品种用不同面团、不同技法、制作不同口味的面点二道。
每道面点品种制作10个。
四道面点成绩的总和为该选手比赛的最后成绩。
教师组比赛参照高职学生组的比赛标准来执行。
中餐冷菜
中职学生组比赛项目:
每位参赛者在150分钟内完成一个工艺冷拼(总重量为700克±10%)和四围碟(每只重量为150克±10%)(原材料自备),要求主题鲜明、构图完整。
工艺冷拼必须选用6种以上不同的主料构成,荤素搭配合理。
参赛选手可带熟料、净料进场,但细加工成型及拼摆须在场内进行,进场原料须检查验证,违例者将作扣分处理。
高职学生组比赛项目:
每位参赛者在170分钟内完成一个工艺冷拼(总重量为700克±10%)和四围碟(每只重量为150克±10%),要求主题鲜明、构图生动自然、色彩和谐。
工艺冷拼必须选用10种以上不同的主料构成,荤素搭配合理。
参赛选手可带熟料、净料进场,但细加工成型及拼摆须在场内进行,进场原料须检查验证,违例者将作扣分处理。
教师组比赛参照高职学生组的比赛标准来执行。
果蔬雕
中职学生组比赛项目:
每位参赛者在150分钟之内完成1件雕刻作品,能够体现出熟练的雕刻刀法和造型能力。
高职学生组比赛项目:
每位参赛者在180分钟之内完成1件作品。
能够体现出娴熟的雕刻刀法和较强的艺术欣赏性,并有一定的原创性。
教师组比赛参照学生高职组的比赛标准来执行。
3.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报到时间:
2008年3月21日上午报到
竞赛时间:
2008年3月21日下午--23日
理论考试时间:
90分钟
技能操作考试时间:
(1)中餐热菜:
120分钟
(2)中餐面点:
中职组150分钟;高职及教师组180分钟
(3)中餐冷菜:
中职组150分钟;高职及教师组170分钟
(4)果蔬雕:
中职组150分钟;高职及教师组180分钟
二、竞赛命题及裁判
1.竞赛命题
理论试题从国家试题库抽取。
实际操作试题由竞赛专家组负责大赛题库建设,命题工作要求提前半个月完成。
正式操作竞赛时,从多份竞赛试题中随机抽取1份作为正式竞赛题。
2.裁判
聘请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技师职称、高级考评员证书之一的专家担任裁判,大赛裁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
三、竞赛场地与设施
1、理论知识竞赛
在标准教室进行,配备标准教室6间。
2、技能操作竞赛
在相应项目的操作室进行,配备热菜烹调操作室、面点操作室、食品雕刻操作室、冷拼操作室和评分室,以及选手准备检录处、选手休息室、作品展示大厅。
四、竞赛注意事项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
各队之间应讲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2.赛前一天,各领队和选手组织参观设备场地。
3.参赛选手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检录,迟到超过30分钟的选手,不得入场。
4.参赛选手应衣着整洁,戴发帽。
操作讲究卫生,生熟食物分开,工具洁净,不乱扔下脚料。
比赛结束后清理好操作台,否则酌情扣分。
5.禁止重做或挪用他人已加工过的原料。
6.参赛选手须服从裁判。
比赛过程中或比赛后发现问题(包括反映比赛或其它问题),应由领队在当天向组委会提出陈述。
领队、指导教师、选手不得与大赛工作人员直接交涉。
(二)竞赛规则
1.理论考试考场:
(1)理论知识竞赛以答卷(闭卷)方式进行,各组别的同一工种采用相同试卷。
(2)答题用的稿纸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发给,选手不得夹带任何资料进入赛场。
(3)选手在竞赛试卷上规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码及相关信息;试卷其他位置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标记,一经查出取消本次竞赛成绩。
2.操作考试赛场:
(1)中餐热菜
a.参赛品种应能表现刀工技术和烹调技巧,色、香、味、形、质、养、器俱佳,以味、质为主,讲求营养卫生。
不提倡使用高档原料。
禁止使用国家规定保护的动物原料,禁止使用人造色素,违者将取消该品种成绩。
b.菜肴原料的初加工,如宰杀、涨发、洗涤、剁茸、腊制(不调味)、预热加工(不调味)等,可安排在场外准备;但刀工成型,菜肴成熟及调味必须在场内完成。
参赛品种不能在120分钟内成熟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场外预加工至限定程度。
所有原料进场前均须检查验证,违反规定者,将酌情扣分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c.用于美化菜肴用的各种饰物,须经现场监考人员验证才能携带入场。
菜品饰物要适中,不喧宾夺主,所有饰物须在场内摆放盛器中。
d.每个热菜只限制作一次。
送评的主菜以10人量为准。
e.赛场只提供常规设备、工具[如:
炉灶、蒸炉(柜)、炒锅、墩、板等],除此以外的特殊工具、调味料均由参赛者自备。
参赛者自备使用的特殊用具、盛器餐具等不得带有任何标识,由参赛者在盘底作记号,以便赛后认领。
(2)中餐面点
a.自选参赛品种坯料或面团、馅料的原料(原料不限)可在场外加工后带入场(如油酥面团,可自带面团,但要现场起酥);一切自带原料,入场前须经检查验证,违反规定者,将酌情扣分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b.凡食品不得使用色素。
碟边美化用的装饰可在场外加工,如装饰使用色素物质,须与食物严格分开,经验证后才能带入场内摆放盘中。
c.每种面点只限制作一次,中餐赛品送评主盘以10人量为准。
d.赛场只提供常规设备用具(如:
炉灶、蒸炉、电烘烤炉、压面机等),除此以外的特殊工具和调味料、辅助原料、添加剂等均由参赛者自备,经检查验证后自带入场。
参赛者自备使用的盛装器皿,不得带有任何标志,只能由参赛者在盘底作记号,以便赛后认领。
(3)中餐冷菜
冷菜拼盘的餐具自备。
交送作品时,须另备品尝碟分类盛装拼盘所用的主料成品供评委品评。
(4)果蔬雕
a.所需原材料只限于果蔬,雕刻工具自备,不得使用电动工具。
b.原料在场外能洗净,可以进行大块的拼接,需削皮的削皮后带进赛场,不得修饰,其余一律在场内进行。
五、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竞赛专家委员会的裁判组负责。
2、理论知识由评分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3、操作技能的成绩,参照评分标准比例。
依据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和评分标准,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4、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各项成绩的累加成绩排定,其中理论成绩占总成绩的20%,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80%,得出各选手的总成绩。
排出名次当出现成绩相同时,计算小分分出名次,须计算小分顺序为:
操作技能成绩,理论知识成绩,即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还不能分出先后,再比较理论知识成绩,成绩高者名次在前;以下类推,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六、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指导老师,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七、其它
1、外地参赛选手及相关工作人员,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2、本技术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B、导游
一、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设导游一个项目,分为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和教师组三个组别,均为个人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项目内容(中、高职学生组)
1、理论部分:
理论考核为一份综合试卷,涵盖江苏省导游资格考试的理论内容。
参考书目为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用书,包括《导游基础知识》、《江苏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技能》、《导游法规知识》。
2、现场技能:
(1)景点讲解部分以参赛选手所在城市的景区为主。
参赛选手从下述景区中抽签确定一个景区进行讲解,也可以从抽取的景区中选取局部景点讲解。
各市讲解景区如下:
南京景区:
中山陵、明孝陵、夫子庙、总统府
苏州景区:
虎丘、寒山寺、拙政园、狮子林
无锡景区:
灵山胜境、寄畅园、太湖鼋头渚风景区、蠡园
常州景区:
中华恐龙园、天宁寺、茅山、天目湖
镇江景区:
金山、焦山、北固山、茅山
扬州景区:
瘦西湖、大明寺景区、个园、扬州八怪纪念馆
南通景区:
狼山、军山、濠河、南通博物苑
连云港景区:
花果山、孔望山、东西连岛、渔湾景区
徐州景区:
徐州博物馆、楚王陵、龟山汉墓、云龙风景区
淮安景区:
周恩来纪念馆、周恩来故居、明祖陵、清晏园
盐城景区:
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四军纪念馆、息心寺
泰州景区:
梅兰芳纪念馆、光孝律寺、溱潼古镇、溱湖风景区、
宿迁景区:
项王故里、乾隆行宫、嶂山森林公园
(2)综合能力(仅高职学生组选手参加):
包括导游服务规范、应变能力两部分,现场解答评委的提问。
(3)才艺展示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展示个人才能,如舞蹈、唱歌、书画表演、乐器演奏、朗诵、魔术杂技、相声等,可自选一项。
项目内容(教师组)
1、教学技能:
参赛教师对地文景观类旅游资源、水域风光类旅游资源、生物景观类旅游资源、古迹和建筑类旅游资源、休闲求知健身类旅游资源、购物类旅游资源等进行10分钟的课堂讲解,具体内容可以自定。
2、现场技能:
(1)景区示范讲解
参赛教师示范讲解的内容可在江苏省旅游景区范围内自由选定。
(2)综合能力
包括导游服务规范、应变能力两部分,现场解答评委提问。
(3)才艺展示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展示个人才能,如舞蹈、唱歌、书画表演、乐器演奏、朗诵、魔术杂技、相声等,可自选一项。
竞赛要求
(一)竞赛规则(中、高职学生组)
1、竞赛时间:
(1)比赛内容顺序依次为:
理论考试—景点讲解—综合能力(高职学生组)—才艺展示
(2)理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
(3)技能比赛的出场顺序号现场抽签决定。
(4)景点讲解时间均为5分钟,超过规定时间停止讲解;景点讲解内容现场抽签决定。
(5)才艺展示时间为2-3分钟,超时停止表演。
2、评分标准:
比赛选手个人总分由理论考试、景点讲解、综合能力(高职学生组)和才艺展示四个部分组成。
(1)高职学生组参赛选手总分为220分,其中理论考试100分,景点讲解与综合能力100分,才艺展示20分。
中职学生组参赛选手总分为220分,其中理论考试100分,景点讲解100分,才艺展示20分。
(2)景点讲解与综合能力评分标准及要求具体参见下表:
(3)才艺展示由评审委员会综合给分。
景点讲解与综合能力评分标准及要求表:
项目
评分标准及要求
分值
语
言
与
仪
态
语言表达准确、规范,语音清晰,语速适中
表达流畅有条理,逻辑性强,同时具有生动性和趣味性
衣着打扮端庄整齐,言行举止大方得体,符合导游人员礼仪礼貌规范表情生动丰富,手势及其它身体语言应用适当
高职学生组20分
中职学生组30分
讲
解
内
容
导游符合规范程序;
讲解内容准确,无明显错误;
内容讲解条理清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具有一定的讲解技巧,生动而富有感染力。
高职学生组60分
中职学生组70分
综
合
能
力
熟悉并能正确运用导游规范,掌握具体导游服务技能,导游服务程序正确完整;思维反应敏捷,情绪控制稳定,考虑问题周到,具有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的反应能力。
第一题(10分)
第二题(10分)
仅用于高职学生组
(二)竞赛规则(教师组)
1、竞赛时间:
(1)比赛内容顺序依次为:
课堂教学—示范讲解—综合能力—才艺展示。
(2)比赛的出场顺序号现场抽签决定。
(3)课堂教学时间为10分钟。
(4)示范讲解时间为5分钟,超过规定时间停止讲解。
(5)才艺展示时间为2-3分钟,超时停止表演。
2、评分标准:
比赛选手个人总分由课堂教学、示范讲解、综合能力和才艺展示四个部分组成。
(1)参赛选手总分为100分,其中课堂教学占30%,示范讲解与综合能力占60%,才艺展示10%。
(2)课堂教学评分标准参见(表一)。
(3)示范讲解与综合能力评分标准及要求具体参见(表二)。
(4)才艺展示由评审委员会综合给分。
表一:
课堂教学评分标准
项目
要求
分值
语言表达与教态
语言简明、生动、有逻辑性,讲解熟练、流畅;教态大方、手势及其它肢体语言应用适当。
20分
教学与课件内容
知识准确、熟练,讲解清楚,重点突出;课件画面生动、选材恰当有效、制作精美。
50分
教学方法
能注意启发、促进思维,培养能力。
20分
教学效果
注意教书育人,能让学生容易领会、掌握,能调动课堂气氛。
10分
表二:
示范讲解与综合能力评分标准及要求
项目
评分标准及要求
分值
语
言
与
仪
态
语言表达准确、规范,语音清晰,语速适中
表达流畅有条理,逻辑性强,同时具有生动性和趣味性
衣着打扮端庄整齐,言行举止大方得体,符合导游人员礼仪礼貌规范表情生动丰富,手势及其它身体语言应用适当
20分
讲
解
内
容
导游符合规范程序;
讲解内容准确,无明显错误;
内容讲解条理清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具有一定的讲解技巧,生动而富有感染力。
60分
综
合
能
力
熟悉并能正确运用导游规范,掌握具体导游服务技能,导游服务程序正确完整;思维反应敏捷,情绪控制稳定,考虑问题周到,具有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的反应能力。
第一题(10分)
第二题(10分)
三、竞赛场地与设施
赛场提供1、标准教室
2、标准多媒体教室
3、音响设备与话筒
四、竞赛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并携(佩)带统一签发的参赛证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
并应按指定位置参加竞赛。
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操作技能竞赛必备的用具自带。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行为处理。
6、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五、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竞赛专家委员会的裁判组负责。
2、理论知识由评分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3、操作技能的成绩,参照评分标准比例。
依据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和评分标准,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4、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各项成绩的累加成绩排定,得出各选手的总成绩。
排出名次当出现成绩相同时,计算小分分出名次,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六、竞赛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
2008年3月21日上午
竞赛时间:
2008年3月21日下午-23日
七、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指导老师,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八、其它
1、外地参赛选手及相关工作人员,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2、本技术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C、美容美发
一、竞赛项目及内容
1.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设男子剪吹造型、女子剪吹造型、晚宴发型、新娘化妆、晚宴化妆、公仔头剪吹、美甲7个单项,(公仔头剪吹、美甲两个项目不发职业资格证书)均为中职学生组个人项目。
2.竞赛内容与方式
以国家职业标准《美容》、《美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的要求为基础。
各项目的竞赛内容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所规定的应知、应会等要求,分为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两部分:
(1)理论知识竞赛采取答卷方式进行。
(完成时间60分钟)
(2)操作技能竞赛以竞赛项目为主。
(详见以下内容)
(一)新娘妆
A、评分比列
(1)化妆技巧70%
(2)设计创意30%
B、具体要求
(1)模特不能文眉、文眼线等,粉底可在场外打好并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2)化妆技巧
①粉底厚薄均匀,突出皮肤质感;
②眉型、眼影、唇形、腮红等符合脸型特征,用色合理,层次过渡自然;
③妆面透明,清晰,比例协调,具有艳丽之美。
(3)整体造型
①设计构思新颖,整体鲜明,体现潮流,具有个性特征,艺术性实用性相结合;
②整体协调和谐,妆面、发型、服饰符合模特自身条件。
(4)操作时间30分钟
(二)晚宴化妆
A、评分比例
(1)化妆技巧70%
(2)设计创意30%
B、具体要求
(1)模特不能文眉、文眼线等,粉底可在场外打好并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2)化妆技巧
①粉底厚薄均匀,突出皮肤质感;
②眉型、眼影、唇形、腮红等符合脸型特征,用色合理,层次过渡自然;
③妆面清晰,五官比例协调,立体感强。
(3)整体造型
①设计意图明确,构思新颖,突出主题,体现潮流,具有个性特征;
②妆面、色彩、发型、服饰整体协调和谐,体现模特的独特气质。
(4)操作时间30分钟。
(三)美甲(水晶甲、创意甲)
A、评分比例
(1)美甲技术40%
(2)美感创意60%
B、具体要求
水晶甲(法式)
(1)指甲的长度与形状由选手自定;
(2)模特的左手须在比赛之前做好;
(3)赛场上做模特的右手,小指涂两遍红色甲油;
(4)模特的右手须在赛前做好护理及指甲的休整;
(5)模特的右手的指甲在比赛前要保持自然状态,不得在指甲上涂抹任何指甲油;
(6)双手不得使用任何甲贴片;
(7)上场前模特的双手需经评判检查;
(8)不得使用自然甲抛光;
(9)不得使用打磨机,全部工作由手工独立完成;不得使用吹风机;
(10)比赛时间60分钟。
创意指甲:
(1)可以使用任何达到预期艺术效果所需材料;
(2)作品需在大赛组委会指定的地点和规定时间内(2小时)由选手独立完成;
(3)模特经评委检查后才可上台展示;
(4)在展示的同时评委进行评分。
(四)男子剪吹造型
A、评分比例
(1)剪发技术50%
(2)吹梳技术、造型创意50%
B、具体要求
(1)模特可在场外作色,除基本色外可加1—2种搭配色,但不得多于2种,整个发型色彩不得多于3种;
(2)现场操作时间为30分钟,其中剪吹20分钟,吹风造型10分钟(时间可统一使用);
(3)现场操作色调部分,不低于3CM,顶部长短不限,整体须剪去2CM;
(4)发型造型具有个性特征和时代气息,突出男性阳刚之美,发型不得有任何饰物。
(五)女子剪吹造型
A、评分比例
(1)剪发技术50%
(2)吹梳技术、造型创意50%
B、具体要求
(1)模特可在场外作色,除基本色外可加1—2种搭配色,但不得多于2种,整个发型色彩不得多于3种;
(2)现场操作时间为30分钟,其中剪吹20分钟,吹风造型10分钟(时间可统一使用);
(3)现场操作整体剪去5CM;
(4)发型创意和适用性结合,具有个性和时代气息,展现女性之柔美,发型不得有任何饰物点缀。
(六)晚宴发型
A、评分比例
(1)剪发技术50%
(2)吹梳技术、造型创意50%
B、具体要求
(1)模特头发长短不限,可在场外作色,基色统一为深棕色,可随意另加1—2种搭配色,搭配色不得超过整体5分之一;
(2)卷发、削发可在外准备;
(3)假发不得多于真发的20%,发制品作为发饰;
(4)操作时间为30分钟,赛前不得预先扎、夹等,可把头发梳通上场;
(5)发型创意新颖,构思主题鲜明,饰物点缀覆盖面不得超过整体发型的20%。
(七)公仔头(剪吹、晚宴)
剪吹
A、评分比例
(1)剪发技术40%
(2)吹梳技术、造型创意(包括染发技术)60%
B、具体要求
(1)公仔头可在场外结合造型创意,随意染色;
(2)现场操作青年女士发型,剪吹应整体剪去5CM;
(3)操作时间为30分钟,其中修剪20分钟,吹风造型十分钟;
(4)发式构思新颖具有时代气息,主题鲜明,发式造型不得使用饰物(公仔头须整体装饰和谐)。
晚宴
A、评分比例
(1)梳理技术50%
(2)发型设计、构思创意50%
B、具体要求
(1)公仔头的头发长短不限,可在场外做色,基色统一为棕色,可以随意另加1—2种搭配色,搭配色不得超过整体的五分之一;
(2)卷发、恤发可在场外准备;
(3)操作时间为30分钟,赛前不得预先扎、夹等,可把头发梳通上场;
(4)发型创意新颖,构思主题鲜明,饰物点缀覆盖面不得超过整体发型的20%。
新颖并具有时代气息,主题鲜明,发式造型不得使用饰物(公仔头须整体装饰和谐)。
3.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报到时间:
2008年3月21日上午
竞赛时间:
2008年3月2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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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 项目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