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制度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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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制度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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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制度修改
助产士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正常产妇接待接产工作,协助医师进行接产工作,做好接产准备,注意产程进展的变化,遇产妇发生并发症或婴儿异常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医师。
3、经常了解分娩前后的情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注意保护会阴、保证母婴安全,严阵以待防差错事故。
4、经常保持产房的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5、做好计划生育、围产期保健和妇幼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
6、负责管理产房的药品器材。
7、根据需要,负责孕期检查和产后随房工作。
8、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接产工作。
9、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围保门诊工作制度
一、对计划外妊娠者,应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动员其终止妊娠。
对婚外妊娠要求终止妊娠,应尊重其隐私权。
二、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诊孕妇,不分本社区内外,均应完成建卡工作,对来自外社区的孕产妇,如将来不在本院分娩时,应指导其到原居住社区进行围产期保健工作,卡随其带回,对相邻社区孕产妇同样对待,如因区域管理统计需要,可将有关资料寄到该社区相关部门。
三、遇有未在本院建卡、进行围产期保健的临产妇,要同样热情接待,不得推诿拒绝。
四、认真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工作,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并说服动员其到上级医院进行相应处理。
五、按期检阅存档孕产妇保健卡,发现未按期来复检者,要通过有效通讯手段,嘱其按时复检。
对有高危迹象或倾向的孕产妇,如通讯邀检无效,必要时应作家庭访视。
六、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孕产妇保健健康教育工作。
做好教育指导及咨询工作。
七、认真按各种规范要求,书写门诊有关医疗文件,如门诊病历,围产期保健卡、各种检验单、检查单、门诊处方等。
八、做好产妇出院后的家庭访视工作,处理突发问题。
九、按要求做好有关登记、统计工作。
产房工作制度
一、产房应经常维持在消毒无菌状态,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以便随时接待产妇分娩,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三、实行2名医务人员接产工作制,严禁一人操作。
四、严密观察产程进展,指导产妇密切配合,及时检测产时指证,发现难产或情况急剧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请求协助处理并及时告知家属。
五、产房临产妇如需转院,必须产妇生命体征基本平稳,且全程有医务人员及家属陪同。
六、认真随时做好产时分娩记录,画好产程图,遇有抢救情况必须于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记。
七、胎儿娩出经有关处理后,交母亲过目,并重点告知婴儿性别。
体格检查如有异常立即告知母亲及有关家属,写好新生儿记录并取婴儿右足、母亲左拇指印于新生儿记录上。
在婴儿左手腕及包被上应有婴儿身份识别卡片相系,及时发放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八、产妇产后应在产房休息观察二小时,如无异常可返回病房,与病房工作人员应进行床头交班。
九、基层医院产科产房目前不实行产妇亲属在产房陪产(不论性别),产房禁止男性人员进入,但他科或上级医院会诊人员、抢救人员除外。
十、分娩结束后,产房进行终末消毒,清点卫生材料、药品、按基数及实际消耗数增添补充。
待产室、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待产室、产房、手术室要更换手术衣、口罩、帽子、鞋子。
2、待产室、产房整齐清洁,地面无污迹,每天用3-5%来苏尔液拖地,墙壁、无影灯与桌面等处,每日擦抹一次,晨晚均要开窗通风,避免室内空气污浊。
3、消毒液浸泡,每周更换一次,各种消毒液浓度要达到要求。
4、待产室、产房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每日用紫外线或电子灭菌灯定时消毒,一周要用乳酸或甲醛薰蒸一次,每月作空气细菌培养一次。
5、物品排列有序,消毒与未消毒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标志。
6、污染手术后随时消毒,被污染的器械用3%来苏尔溶液浸泡,处理后送高压灭菌,乙肝患难夫妻者手术后器械等待高压灭菌后清洗消毒。
母婴同室消毒隔离制度
1、室内定时开窗通风换气,每日一次,备有紫外线消毒时,作出院终末处理。
2、室内日常清洁消毒,湿式打扫,病房地面与走廊每天用含氯制剂拖扫,上下午各一次。
3、工作人员注意手的清洁,治疗操作及接触产妇、新生儿前后洗手,必要时消毒液浸泡。
喂哺前帮助母亲清洁手、乳头。
4、护士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多人次接触产妇及婴儿而引起交叉感染。
5、婴儿用眼药水、扑粉、油膏、淋浴液、浴巾、治疗用品等,应一婴一用,避免交叉使用。
6、工作人员如患传染病及时调离。
7、隔离病房收住传染性疾病的产妇(如HbeAg阳性孕产妇)。
8、产妇与婴儿用物分开,直接接触新生儿的布类需经高压消毒后使用,换下的尿布要放在固定的容器内。
9、控制陪护探视人员,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
在传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产房、病房药柜所有药品,应严格按照助产机构设备标准配齐急救药品,只能供应住院病员急救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产房、病房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抢救药品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保持随时能取用。
5、毒、麻、精、放药品,应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
每日交班时,必须交点清楚。
6、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毒、麻、精、放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
1、I级机构,为城市的街道医院和农村的乡医院,除负责进行早孕登记,建立围产保健卡等工作以外,还要负责产前检查,对高危妊娠应提早转诊。
2、Ⅱ级机构,为城市的市区医院和县级医院,负责所划区范围内所有正常分娩和绝大多数高危妊娠的分娩工作,配备一定量和质量的产科和新生儿抢救的医护力量和设备,设有产前咨询、高危门诊和病房。
同时与Ⅲ级机构保持密切联系,严重的高危妊娠在分娩前或分娩时和重危的新生儿应及时转至Ⅲ级机构。
3、Ⅲ级机构,是该围产期保健划区网的中心机构,为城市中的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省、市或地区的中心医院和产科专科医院负责所属划区范围内Ⅱ级机构的全部转诊和会诊。
也接受外省市地区转诊的高度疑难和危重的孕产妇和新生儿。
设有产前咨询、遗传咨询和高危妊娠专科门诊及病房,产科病房、产房和新生儿室均配备重点抢救监护设备,并备有胎心率监护仪,B型超声诊断仪,能进行重点抢救监护设备,并备有胎心率监护仪,B型超声诊断仪,能进行羊膜腔穿刺和羊水成熟度分析,能进行胎儿胎盘功能测定,胎儿生长发育和胎儿宫内情况的监护,有条件时还应进行胎儿头皮血PH和气体分析。
负责所属划区范围内I级及Ⅱ级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培养和业务提高,并定期总结围产医学统计工作质量分析,协同省市妇幼处定期举行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和其他产科质量的审定会。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1、对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要求在Ⅱ级以上医院分娩,住院分娩率达100%以上。
2、凡孕期筛查出的高危孕妇,由医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保健医生配合追访、随访及保健指导等工作。
3、对高危孕妇,根据情况针对性地纠正高危因素,必要时住院治疗,对难以矫治的高危妊娠,一律要求提前住院待产,及早确定分娩方法。
4、根据医院的医疗条件,对无条件诊治者转至上级医疗保健单位。
高危因素缓解或消除后可返回本医院继续管理。
高危因素解除可转正常门诊管理。
5、应加强对高危孕妇产后访视工作,提高访视质量,增加访视次数,产后42天到医院健康检查。
业务学习考核和培训制度
(一)业务学习考核制度
一、所有医护人员,均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取得规定学分。
二、鼓励医护人员参加专业对口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函授、成教、网络教育等学习,其学习假、学习费用按“职工继续教育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医教科、护理部不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业务知识考核,其成绩作为奖惩依据。
四、新毕业生两次执业资格考试不过关,可以作辞聘处理。
五、在医护药杂志上发表论文的,按“职工继续教育制度”的规定奖励。
六、处方、病历、申请单、交接班报告、业务学习等考核按滨康医[2007]第3号文件执行。
(二)业务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职工继续教育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制订年度业务学习培训计划,报医教科审定。
三、每月集中业务学习不少于2次,按年初计划,主讲人认真备课,按时讲课,参加者认真记笔记。
四、积极参加医教科、护理部组织的法制教育、新员工培训、母乳喂养讲座、“三基”考试、护理操作比赛等学习培训活动。
五、师以上职称者每年必须撰写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六、着力开展学历教育,医师必须在三年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护士必须在三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产科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1、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妇产科的各项工作之中。
2、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工作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质量管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5、医院每月对妇产科处方、申请单、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包括归档及在架)、各种登记表、卡、册进行检查,印发医疗质量简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到个人。
6、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相结合。
产科工作制度
一、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各类各级人员岗位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医疗、护理制度,严格按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工作。
二、实行24小时工作制,任何时间有临产妇来诊,均应无条件接受。
三、建有抢救小组,备有必要的抢救器材、药品,接到危重孕产妇抢救通知后,应及时奔赴现场进行抢救(包括院外)、或护送转院,转院必须在生命体征基本平稳状态下方可进行。
四、对社区内孕产妇实行全程服务,包括初诊建卡,围产期保健检查,孕产期及母婴保健健康教育,高危妊娠筛选与监护转院处理,住院分娩,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产后访视(包括本社区孕产妇至他院分娩后返回者)。
五、实行人性化服务,除分娩室外,病室、母婴同室病室、待产室均允许孕产妇近亲属1人陪伴,但不得陪宿(家庭化病室除外)。
六、社区内孕产妇,说服动员一律住院分娩,不提供家庭分娩接生服务。
出生医学证明打印后应加盖医院公章。
七、实行母婴同室。
提供母乳喂养,不提供代乳器及代乳品。
八、计划生育手术操作仅限人工流产、上宫内节育器、取宫内节育器、男女节育手术。
九、剖宫手术必须经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保证本科有主治医师,或联合本院外科协同进行。
十、产妇住院应建有完整的病历记录,包括体温单、医嘱单、住院记录、待产记录、产时记录、产程图、产后记录、各种相关检查报告单、新生儿记录、新生儿观察护理记录等,且书写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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