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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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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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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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项目部应急救援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危害,特此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标准。
1.3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项目所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超出项目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灾害,需要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体系由各施工项目的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各项目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1.5.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项目部负责统一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各施工项目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1.5.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项目必须做出迅速反应,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同时立即向项目部主管部门报告。
项目部根据事故情况做出判断,决定响应行动。
1.5.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与日常演练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2.危险性分析
2.1项目部概况
项目部目前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
项目部现有管理人员12人。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工程施工项目的风险特点如下:
2.2.1手工操作及繁重劳动多。
建筑机械化施工的比重虽逐渐增大,但个别施工工艺还是相当落后,手工操作仍占相当大的比例,而且劳动强度大。
2.2.2露天及高处作业。
受施工环境以及季节和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容易造成一定的隐患。
2.2.3生产工艺和方法多样,规律性差。
在建筑施工中,每道工序有着不同不安全因素;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相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施工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变化。
鉴于这些风险特点的分析,作业现场可能发生如下安全事故:
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火灾、以及台风、暴风雨(雪)海边涨潮等自然灾害等。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应急组织体系由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各施工项目应急指挥机构和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及职责
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由项目部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部经理为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副总指挥。
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全面工作,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任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或授权时,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的权力。
3.2.1.1总指挥(副总指挥)职责如下:
审定并签发项目部综合预案和专项总指挥;事故发生后,下达总指挥启动和终止指令;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统一协调应急资源;根据事故情况,正确进行评估,确定是否请求上级或外部应急救援组织的支援;决定是否应急撤离;审批重大应急救援费用。
3.2.1.2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监督项目部所属各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并负责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2)根据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令组织、协调应急工作的实施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3)组织项目部应急预案的演练、操练和讲解活动;
(4)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告事故的有关情况;
(5)完成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
3.2.1.3项目部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项目部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3.2.1.4人事科的主要职责:
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组织培训教育工作。
3.2.1.5财务科主要职责:
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事故抢险所需资金。
3.2.1.6技术质量科主要职责:
在分管领导指挥下,参加业务范围内的事故抢险方案的制定与落实。
3.2.1.7施工部门主要职责:
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项目所属施工事故抢险工作。
3.2.1.8机务科主要职责:
在分管领导指挥下,根据项目部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启动应急救援后,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抢险工作之中。
3.2.1.9物资科主要职责:
做好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督促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
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的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尽快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抢险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3.2.1.10工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配合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工作,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4.预防与预警
项目部及所属各施工项目应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预防和预警机制,加强对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危险源监控
对危险源的监控主要由各施工项目负责,项目部定期/不定期对所属各施工项目的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预警行动
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预警培训。
发现不符合施工规范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险情后,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应迅速采取措施,撤离人员、确定可能波及范围并设置警戒。
同时报告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以及根据现场情况向上级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部门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和求得援助。
如在非工作状态发现险情,发现者应迅速直接向项目经理报告。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事故单位安全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自然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调查、善后组织工作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
5.应急救援响应: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结合项目部实际,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两级响应
5.2.1一级响应
项目部所属施工项目如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项目应及时启动本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向项目部主管领导电话报告事故情况,同时通知项目部安全科,并尽快提出书面报告,说明事故及应急救援预案启动运行情况。
安全科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5.2.2二级响应
项目部所属施工项目如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项目应立即向项目部安全科报告事故情况,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简要以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
5.3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分为二级。
5.3.1一级响应程序
5.3.1.1项目部安全科在接到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向项目部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3.1.2根据项目部领导指示,安全科负责按规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通知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
5.3.1.3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3.1.4安全科负责及时传达项目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协助、指导事故现场做好伤员抢救、善后处理,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的最新动态。
5.3.2二级响应程序
5.3.2.1项目部安全科在接到所属项目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3.2.2发生事故现场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5.4应急结束
5.4.1应急解除判别指标
5.4.1.1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处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标准;
5.4.1.2危害已经消除,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5.4.1.3现场抢救活动(包括搜救、险情及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地。
5.4.2应急结束程序
5.4.2.1事故隐患消除后,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主任签发应急结束命令。
5.4.2.2应急结束后,项目部在24小时内将事故简况报告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5.4.2.3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5.4.2.4向事故处理小组移交资料内容包括:
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等。
6.事故评估及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
应急事故紧急处理后,迅速对事故造成的危害或影响进行评估,通过采取措施,是否将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对应急响应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完善;对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能力进行评价,是否满足应急救援需要,达到快速有效;并对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通讯、交通等方面加强管理,保证状态完好、畅通。
7.对事故后期处理
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恢复生产、善后赔偿、及应急事故调查清楚后,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在应急反应中出色完成处置任务,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人员,严格按照项目部制订的奖惩细则进行处罚或奖励。
8.保证措施
8.1通讯与信息保障
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项目必须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的通讯设备、工具。
各应急救援机构人员以及当地医院、救援机构、有关政府部门的通讯联系方式和方法应予以公布。
8.2应急队伍保障
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区域必须根据本区域施工生产实际,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项目应配备应急报警系统、急救设备、应急照明及动力、逃生工具、消防器材、通讯及运输设备,建立应急救援设施清单,明确储存地点,并保持状态完好。
8.4经费保障
保障应急救援专项经费来源,经费只能用于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人员培训保障和应急预案演练保障。
8.5其它保障
各施工项目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和危险源的情况,确定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资金等。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1.1项目部及所属各施工项目应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9.1.2工程项目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等安全技能。
(2)危险源辨识,事故报警。
(3)紧急情况下各类人员的防范措施。
(4)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9.2演练
(1)项目部根据重大危险源情况,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2)施工项目在项目开工后针对工程特点(如高处作业、模板拆卸、消防等)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
(3)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前均应制定计划,结束后,应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
10.附则
10.1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送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备案。
10.2维护和更新
根据应急演练情况,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0.3制定和解释
本预案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牵头编制与解释。
10.4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实施。
11.附录(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联系方式)
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联系方式
总指挥:
安全经理
电话
项目副经理
电话
生产经理
电话
应急指挥救援办公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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