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通运输+标识编码规则草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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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运输+标识编码规则草案
交通运输部物联网工程专项课题
城市智能交通物联网应用技术标准研究与制订
交通运输标识编码规则
(标准初稿)
2013年9月
目次
前言
本标准由……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引言
根据中国智能交通物联网系统发展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建设实践经验,参考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标准。
为规范交通运输标识编码规则,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
术语及定义,交通运输标识编码规则、对象标识符(OID)编码等。
本标准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具体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交通运输标识编码规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运输领域的标识原则、标识体系建设方法、对象分类分析、分配方案、解析系统和管理规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交通领域的组织、人员、车辆、车载通信设备、基础设施等的标识编码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应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GB918.1-1989道路车辆分类与代码机动车
[2].GB918.2-1989道路车辆分类与代码非机动车
[3].GB16735-2004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4].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5].GB/T4657-2009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
[6].GB/T26231-2010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OID的国家编号体系和注册规程
[7].GB/TXXXXX信息技术开放式系统互连对象标识符解析系统
[8].GB/TXXXXX信息技术开放式系统互连解析系统运营机构的操作规程
[9].GA329.2-2005车辆档案号
[10].GA36-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11].YD/TXXXX-XXXX基于泛在网的智能交通应用系统字体框架
[12].YD/TXXXX-XXXX泛在网络标识、解析与寻址体系
[13].YD/TXXXX-XXXX汽车信息服务业务需求和整体框架
[14].YD/TXXXX-XXXX物联网总体框架与技术要求
[15].YD/TXXXX-XXXX物联网的需求技术报告
3术语及定义
GB/T17969、GB/T18391和GB/T262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智能交通(intelligenttransport)
智能交通是指在较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之上,将先进的信息技术、通信技术、控制技术、传感器技术以及计算机处理技术等有效地集成运用于整个交通运输管理体系,而建立起的一种在大范围内、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综合运输和管理系统。
3.2物联网(Internetofthings)
通过部署具有一定感知、计算、执行和通信等能力的各种设备,获得物理世界的信息或对物理世界的物体进行控制,通过网络实现信息的传输、协同和处理,从而实现人与物通信、物与物通信的网络。
3.3标识(identifier)
在一定范围内唯一地识别各种智能交通应用环境中物理、逻辑实体或信息的一种属性。
3.4OID(ObjectIdentifier,对象标识符)
是与对象相关联的用来无歧义地标识对象的全局唯一值,可保证对象在通信或信息处理中正确的定位和管理。
3.5Ecode统一标识体系
物联网统一标识体系包括物联网统一编码(Entitycode,Ecode)、数据标识、中间件、解析系统、信息查询和发现服务、应用模式等部分组成,是一个完整的体系。
4交通运输领域标识编码体系选择原则
建立交通运输领域的标识编码体系有助于实现各类对象的统一管理,在交通运输范围内实现无歧义地标识对象,经由解析,提供适宜的对象信息,满足各类交通运输业务需求。
交通运输领域的标识编码体系建议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4.1技术要求
4.1.1兼容性,易于灵活扩展
标识编码体系需具备很好的兼容性,兼容已有编码标准;为便于将未来新出现的新领域、新事物、新对象纳入到标识编码体系中,标识编码体系需要具备灵活扩展性;标识编码体系不仅适用于对我国交通运输领域对象进行自主管理,同时根据应用需求,实现全球范围内对象的统一标识管理,因此需要具备国际兼容性。
4.1.2行业自主可控,分布式解析
标识编码体系应采用开放式、松耦合的标识注册解析和管理方式,允许交通领域根据行业现状,开展适宜的注册、解析和管理模式,在行业内部自主可控,与行业外部能够互连互通。
4.1.3针对不同的对象进行标识
标识编码体系应涵盖交通运输领域的各类对象,覆盖范围广泛,可标识领域内不同物理实体和逻辑对象。
4.1.4具备必要的安全机制
除了满足交通运输领域信息管理的安全需求外,标识编码体系还需要具备必要的安全机制,以提供对象在注册、解析过程中的信息安全保障。
4.1.5标识体系和信息载体相互独立
标识编码体系需要与实际应用紧密结合,以交通领域的业务为导向,建立独立于各种承载技术的标识方案,并根据应用需求、管理特点,选择合适的信息载体。
4.1.6技术体系完整
标识编码体系应包括对象分类、标识分配、系统解析、管理机构与管理规程等内容,应当具备完整的技术体系,技术成熟,才能够保障交通领域各种应用的顺利展开。
4.1.7快速解析、快速信息传输
在交通运输领域,车辆、船舶等运载工具的管理是其重要的业务内容,需要实时地提供运行状态信息,因此标识编码体系需要具备快速解析和快速信息传输的能力,满足业务快速反应的需求。
4.1.8支持人读、机读等多种方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传输带宽快速提升,使得在网络传输中对于数据格式和类型的限制要求越来越低,因此标识符应当既能满足机器交换的要求,又能满足人们的信息读取习惯,根据实际应用需求,灵活地实现数字和文字标识的互补使用。
4.2管理要求
4.2.1除了技术层面的内容外,标识编码体系的实施,应具备清晰、权威的管理机制。
4.2.2由政府批准的标识管理机构进行全国范围交通标识的统一管理和规划,并与各行业应用具有良好的管理衔接关系,保证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应用实施。
4.2.3为了保证全球兼容性,该标识编码体系应得到ISO、IEC、ITU等权威机构认可,并在全球范围内采用统一的管理规则,在各个国家中推广实施。
4.3应用要求
标识编码体系在为对象分配唯一标识符的同时,建立关联机制,使得标识符能够在交通运输领域内部和其他相关应用中使用。
标识编码应能够存储于RFID、传感网络、二维码等各类物联网载体中,有助于在各类不同场景和应用中推广应用。
5交通运输领域标识体系设计方法
交通运输领域标识编码体系构建应遵从以下的设计,分为对象分类、统一标识编码分配、解析系统建设、管理机构和规程建设四部分内容,具体参看图1。
图1标识编码体系总体图(简化版本)
6.1对象分类
交通运输领域进行统一标识编码体系构建应在对交通部门的业务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对需要进行统一标识的对象进行梳理和分类。
交通领域所管辖的对象包含以下两大类:
6.1.1统一的管理性文件
对象包括交通领域的国家或者行业公文、标准、文档或者统一的数据等,适用于整个交通运输部层面的全局性管理工作。
6.1.2人、实物等其他管辖对象
这些对象包括交通车辆、车载通信设备、票据、人员、资格证书、摄像头、站点及停车场等重要地理位置、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运输货物和集装箱、交通事件等,是交通运输部直接或者委托各分支机构管理的对象。
6.2总体标识分配
总体标识分配是指从交通运输部层面所制定的标识分配方案,用以明确各分支机构以及各类直接管辖对象的标识分配。
6.3解析系统建设
解析系统遵从分布式部署原则,在交通领域建立多个分支注册机构,进行层次化的管理,实现对于具体对象的精确定位与解析。
下级注册机构向上级机构提交解析服务器地址和接口信息,上级机构维护相应的信息,在解析过程中,实现解析地址自动跳转与连接。
解析系统的部署与标识分配方案密切相关,在建设过程中,考虑标识对象是否需要解析、是否需要物理承载技术予以支持、解析信息是否需要相关的授权才可访问等因素。
6.4管理机构和规程建设
在对象分类和总体标识分配的基础上,应考虑交通运输领域整个标识编码体系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规程建设。
管理机构是指根据行政区划所设置的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管理规程是各级管理机需要明确的管理权限、管理范畴以及管理流程等内容。
对于隶属于交通领域统一管理的对象,纳入到交通运输部管理机构中进行统一管理;对于隶属于地方管理的对象,纳入到各省市县等地方管理机构中进行管理。
为使交通管理、监察和控制达到最佳效果,标识编码体系进行整合性的系统建设,由国家及各省市等分支管理机构共同运作,形成一个整合性的系统,实现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之间、省市之间的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有效、实时地解决交通监察和控制遇到的问题。
6交通领域标识编码规则
6.1标识编码技术原理
6.1.1标识按树状分级结构编码,每个节点对应于相应的类级码或对象码。
编码空间如图2所示:
图2智能交通对象标识空间示意图
6.1.2标识由根节点到当前节点路径上所有节点的级联组成,类级码和对象码之间以点分隔。
例如:
<智能交通对象标识>.<类级码1>.<类级码2>…<类级n>.<对象码1>
6.1.3标识各节点编码由数字0-9和符号a-z组成(待定)
每个节点编码数值应为大于0小于n的正整数;字母数字值是一个不少于1个字符且不大于100个字符,首字符小写的可变长度字符串。
6.2基于OID的标识编码体系架构及规则
图3国家OID注册中心机构管理示意图
如图3所示,利用国家OID注册中心的技术优势和分支机构调动资源的优势,逐步形成覆盖全国、分布运行、安全可控、国际兼容的统一标识编码体系。
依据GB/T26231《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OID的国家编号体系和注册规程》和GB/T4657《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交通运输部申请OID(1.2.156.348)作为交通领域标识编码的
前缀,成立交通运输部OID注册中心,为其所管辖的对象进行标识分配,顶层分配标识建议如表1和图4所示。
交通运输部
OID标识
二级OID标识
管辖对象标识
(建议)
1.2.156.348
注:
参见GB/T4957
0
用以统一管理的交通部公文、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数据等。
可用标准号,发文批号等作为管辖对象的标识。
1-199
交通运输部省级分支机构
1:
交通车辆
2:
车载通信设备
3:
人员
4:
资格证书
5.:
摄像头
6:
站点等重要位置
7:
交通事件
200-999
交通运输部直属机构
1000-XXXXXX
交通运输部其他管辖对象
8:
票据
9:
基础设施
10:
运输货物和集装箱
注:
交通部省级分支机构分配参见GB/T2260,
司局级单位和直属机构分配参见附录B(建议)
后台数据交换问题:
分类调整:
全国流通:
交通车辆(可细分);
车载通信设备;
人员;资格证书;
局部流通:
车辆;车载通信设备;人员;摄像头;
站点;交通事件
表1对象标识符组成部分
图4交通部统一标识分配方案
6.2.1标识体系管理
交通运输部建立交通领域的统一标识管理工作,向国家OID注册中心申请成立交通运输部OID注册中心,整合行业内的各类管辖对象和相关信息资源,针对其进行统一的标识管理,保持与国家层面的统一标识系统建设保持一致性,最大程度上实现应用部门或者上下级机构间的信息共享与交互。
6.2.2交通运输部省级分支机构(1.2.156.348.1—1.2.156.199)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国家标准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选择前二位作为省份代码,具体列表参见附录A,对应分配相应的OID标识前缀(以广州市摄像头标识为例,根据标识编码规则,其标识方案为1.2.156.348.44.0100.2.XXX,其中1.2.156.348是交通运输部代码;44为广东省代码;0100为广州市市级代码,2代表摄像头;XXX代表着广州市针对摄像头的标识编码方案)。
交通部地方省级管理部门可作为分支机构向交通部OID注册中心提出注册申请,获得统一标识符,用以进行管辖范围内对象的唯一标识。
各分支机构依据国交通部职能部门所制定的国家标准和管理规则,对其相应的注册系统进行开发或维护。
各分支机构可对其管辖的具体对象,如车辆、人员、停车位站点、摄像头等进行统一标识分配与注册管理。
6.2.3交通运输部直属机构(1.2.156.200-1.2.156.999)
根据交通运输部直属机构的梳理情况,标识分配方案具体可参见附录B。
交通运输部直属机构可作为分支机构向交通部OID注册中心提出注册申请,获得统一标识符,用以进行管辖范围内对象的唯一标识。
各分支机构依据交通运输部职能部门所制定的国家标准和管理规则,对其相应的注册系统进行开发或维护,对各类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等进行统一标识分配与注册管理。
6.2.4交通运输部公文、标准、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OID注册中心可在1.2.156.348.0分支下为其公文、标准、规范性文件、数据结构等具有统一管理特性的对象等分配唯一的标识符。
6.2.5交通部其他管辖对象(1.2.156.1000—1.2.156.XXXXXX)
交通运输部可在全国范畴内为统筹管辖对象,例如车辆、基础设施等,分配唯一的标识符。
6.3标识编码在不同载体中的存储方式
标识编码方案在实际应用中与具体物理承载技术密切相关。
不同的承载技术对标识编码的要求也不一样。
对标识编码长度敏感的承载技术,需要尽可能的压缩电子标签长度。
6.3.1对标识编码长度有所限制的承载技术存储方式
根据第9节内容,交通运输部的标识前缀为1.2.156.348.XXXXX。
为限制长度,采用相对OID编码,348.XXXXX,则根据BER编码规则,存储的十六进制标识编码前缀为:
0x852c。
6.3.2对标识编码长度无限制的承载技术存储方式
对长度不敏感的标识编码技术,采用完整的OID编码,即1.2.156.348,经BER编码规则转换后,存储的十六进制标识编码后结果为:
0x2a811c825c。
7交通运输领域解析系统
在现有基础上,交通运输部编码标识注册中心遵从分布式部署的原则,建立解析系统,通过自身技术优势与各分支机构资源管理优势的相协调,实现标识对象的精确定位、信息准确查找、数据共享与交互。
系统部署架构参见图5。
图5交通运输部解析系统部署图
交通运输部编码标识注册中心负责全权自主进行OID(1.2.156.348)分支下的对象注册、解析与数据管理等工作。
解析建设工作参见GB/TXXXXX《信息技术开放式系统互连对象标识符解析系统》和GB/TXXXXX《信息技术开放式系统互连解析系统运营机构的操作规程》。
交通运输领域的对象在进行标识时,应考虑是否需要物理承载技术予以支持,是否需要解析等因素:
(1)无需物理承载技术的情况
若标识对象信息需要进行解析,则由主管的分支机构在兼容现有系统的基础上,建立解析系统,完成解析服务器配置,并向上级主管机构提交服务器地址;若无需解析,则针对对象进行标识分配即可。
(2)需要物理承载技术的情况
标识对象应根据实际需求和应用性质,选择条码/二维码、RFID、智能IC卡、传感器、GPS、摄像头等不同信息承载与获取方式,形成载体标识方案,然后进行解析系统建设。
8交通运输领域标识编码的兼容方式
在保持现有交通运输领域标识编码不变的前提下,实现与本标准的兼容。
完整标识分二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标识头,为上面层级节点定义,能够与国家标识编码系统实现对接,同时实现跨行业物联网标识查询和解析应用。
具体定义方法按照6节。
其中第一部分标识头的长度由实际物联网标识层级结构确定。
第二部分为对象现在使用标识,保持现有标识标准不变,同时兼容新的物联网标识标准。
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中间用空格隔开。
原标识编码
1.2.156.348.XXX.XXXXXXXXXXXX
物联网交通标识头
9交通运输领域标识编码管理机构与规程
标识编码体系包括各级管理机构的建设以及相应管理规程的制定。
在各级管理机构建设过程中,交通运输部编码标识注册中心应首先明确其组织结构,明确哪些机构拥有分支机构注册申请和管理权限,然后允许相关直属机构和各省级交通管理机构作为分支注册机构,系统梳理各类管辖对象,为所管辖的对象进行统一标识分配。
交通运输部编码标识注册中心应根据行业领域的实际应用情况,参照GB/T26231-2010《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OID的国家编号体系和注册规程》,建立并完善一系列的管理规程,包括注册受理、审查、分配、信息采集程序等工作。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全国省份代码
代码
省份名称
11
北京市
12
天津市
13
河北省
14
山西省
15
内蒙古自治区
21
辽宁省
22
吉林省
23
黑龙江省
31
上海市
32
江苏省
33
浙江省
34
安徽省
35
福建省
36
江西省
37
山东省
41
河南省
42
湖北省
43
湖南省
44
广东省
45
广西壮族自治区
46
海南省
50
重庆市
51
四川省
52
贵州省
53
云南省
54
西藏自治区
61
陕西省
62
甘肃省
63
青海省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
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71
台湾省
81
香港特别行政区
82
澳门特别行政区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司局级单位和直属机构列表
代码
单位名称
200
办公厅
201
政策法规司
202
综合规划司
203
财务司
204
人事劳动司
205
公路局
206
水运局
207
道路运输司
208
安全监督司
209
科技司
210
国际合作司
211
公安局
212
机关党委
213
离退休干部局
214
搜救中心
215
纪检组监察局
216
机关服务局
217
部海事局
218
部救助打捞局
219
长江航务管理局
220
珠江航务管理局
221
中国船级社
222
质监局
223
职业资格中心
224
中国民用航空局
225
国家邮政局
附录C物联网统一标识体系(Ecode)编码
1Ecode系统的构成及特点
1.1Ecode系统的构成
物联网统一标识体系包括物联网统一编码(Entitycode,Ecode)、数据标识、中间件、解析系统、信息查询和发现服务、应用模式等部分组成,是一个完整的体系。
1.2Ecode统一标识体系具有如下特点:
•我国自主的方案;
•具有广泛的兼容性;
•确保编码方案具有全局唯一性;
•兼顾长度与效率;
•已有成熟的编码方案不用改变;
•分段式管理模式;
•有多种载体实现方式;
•编码容量大、灵活可扩展;
•有完整的编码、标识、解析解决方案;
•针对不同的行业应用特点,有相应的解决方案。
2统一标识Ecode编码
2.1Ecode编码结构
Ecode的一般结构为:
“版本+编码体系标识NSI+主体代码”,采用定长并且可扩展的方案,基本长度为96bits、128bits、256bits等,根据选择不同的版本,长度不同,当版本为可根据需要灵活扩展。
具体方案见表1。
表1Ecode编码结构
物联网统一编码Ecode
描述
版本
NSI
主体代码
总长度(bits)
00002
8bits
结构由NSI决定
00012
12bits
结构由NSI决定
96bits
00102
12bits
结构由NSI决定
128bits
00112
16bits
结构由NSI决定
256bits
01002
16bits
不定长
01012-10012
预留
10102~11112
禁用
版本(Version,V):
用于区分不同数据结构的Ecode。
版本长度为4bits。
版本由我国物联网统一编码管理机构统一分配。
当采用版本为“00012”时,Ecode的长度为96bits,除了能采用一维码、二维码标识外,还能采用目前主流RFID标签标识(目前主流RFID标签的唯一标识区长度为96bits)。
当采用版本为“00102”时,Ecode的长度为128bits;当采用版本为“00112”时,Ecode的长度为256bits;当采用版本为“01002”时,Ecode的NSI长度为16bits,Ecode的长度由长度指示符决定。
编码体系标识(NumberingSystemIdentifierNSI),用于指示某一标识体系的代码。
根据版本的不同,NSI长度可以为8bits、12bits、16bits等。
NSI由我国物联网统一编码管理机构统一分配。
Ecode编码NSI的分配原则:
(1)该编码系统有特定的数据结构----标准;
(2)明确的管理机构----独立法人机构)
(3)特定的应用范围----有应用规模)
主体代码,某一行业和应用系统中标准化的编码方案的标识代码,主体代码的长度和数据结构由NSI决定。
主体代码的结构及分配由某一编码体系的管理机构自行管理和维护。
某一编码体系的管理机构制定的主体代码结构应向管理我国物联网统一编码管理机构备案。
2.2Ecode编码应用策略
在交通领域内使用Ecode标识体系时,根据编码对象的不同,需要具体分析,优先推荐采用版本2结构的数据结构。
当Ecode采用版本2时,其对应的NSI长度为12bits,总长度为128bits,目前,已分配的数据结构如下表。
Ecode-V1
版本
NSI
主体代码
2H
124H
交通位置编码
127H
128H
129H
130H
2.3Ecode编码在不同载体中的应用
将交通领域内的标识写入载体时,可采用二维码和RFID标签。
比如将“Ecode=1123987654321H”整体写入二维条码中,分别采用汉信码、DM码、QR码作为载体进行表示。
编码Ecode=Ecode=1123987654321H
也可以采射频标签表示,采用符合ISO/IEC18000-3mode3或ISO/IEC18000-6TypeC空中接口协议的射频标签,其内存结构,从逻辑上划分为四段内存,如图所示。
内存段01(物品唯一标识区)包括循环冗余校验、协议控制区、物品编码标识区和扩展协议区。
其中,除扩展协议区为可选区块外,其余区块为空中接口标准中规定的强制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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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 标识 编码 规则 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