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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2017年5月8日修订)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是实现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
为了规范和加强顶岗实习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修订本规定。
一.顶岗实习方式
(一)学校统一组织顶岗实习
指由学校二级学院联系实习单位,学生相对集中的顶岗实习。
学校统一组织顶岗实习,由二级学院与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学生按照《顶岗实习计划》、《顶岗实习指导书》的安排与要求完成顶岗实习。
学校和实习单位分别安排指导教师、管理人员进行实习指导、管理与考核。
(二)学生自选实习单位顶岗实习
指由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
自选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学生,需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学生自选实习单位申请表》,经批准后,学生与实习单位、学校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校。
学生按照《顶岗实习计划》、《顶岗实习指导书》的安排及要求完成顶岗实习。
学校和实习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指导教师、管理人员进行实习指导、管理与考核。
二.组织领导
(一)顶岗实习领导小组
由校领导及校办、教务处、就业办、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组长:
校长
副组长:
主管教学副校长、主管学生工作副校长或副书记
成员:
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就业办主任及二级学院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召开顶岗实习会议,部署全校顶岗实习工作;
2.规范顶岗实习管理;
3.处理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报学校处理)。
(二)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组
由教务处处长和副处长、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组成。
组长:
教务处处长
成员:
教务处副处长、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
主要职责:
教务处负责:
1.制订、印发顶岗实习文件。
顶岗实习文件包括:
(1)《顶岗实习方案》;
(2)《顶岗实习协议书》;
(3)《专业顶岗实习计划》(由二级学院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
(4)《专业顶岗实习指导书》(由二级学院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编写);
(5)《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手册》(含《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职责》、《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检查、指导记录表》);
(6)《顶岗实习学生手册》(含《顶岗实习周记》、《顶岗实习报告书》、《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7)《学生自选实习单位申请表》;
(8)《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9)《办理离校手续表》。
2.发布《顶岗实习方案》,布置全校性的顶岗实习工作;
3.开展顶岗实习中期检查;
4.做好全校性的顶岗实习总结;
5.将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6.拟定顶岗实习经费预算。
二级学院负责:
1.实地考察、评估实习单位,并形成书面报告。
考察内容应包括:
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2.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交由教务处统一印制),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
3.与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各方基本信息;
(2)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3)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4)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5)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6)实习考核方式;
(7)违约责任;
(8)顶岗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9)其他事项。
未按规定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4.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5.落实顶岗实习指导教师,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在《顶岗实习工作职责》上签名,确认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编写《2015级专业顶岗实习指导书》(交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2)每周至少检查、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情况一次,认真审阅《顶岗实习周记》,填写《实习指导教师检查、指导记录表》;
(3)批阅《顶岗实习报告》;
(4)负责考核顶岗实习学生,评定考核等次;
(5)按《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规定,会同顶岗实习日常管理组评选优秀实习生。
6.开展实习动员及实习培训。
使学生了解实习时间、工作安排、各实习阶段的实习目标、实习任务、考核标准以及有关要求,同时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等;
7.组织检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
8.考核指导教师顶岗实习履职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等次,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9.做好顶岗实习总结;
10.完成顶岗实习材料的立卷归档;
实习材料包括:
(1)实习协议;
(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周记;(6)实习检查记录;(7)实习总结等。
(三)顶岗实习日常管理组
由就业办人员、班主任组成。
组长:
就业办负责人
成员:
就业办人员、班主任
主要职责:
1.委派班主任,明确班主任所负责管理的班级;
2.建立顶岗实习学生信息管理平台。
按班级完善《顶岗实习学生信息表》(含学号、姓名、性别、学生联系电话、QQ号、家庭联系电话、实习单位名称、实习单位地址、顶岗实习报酬、是否与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单位联系人姓名、实习单位联系人电话等);
3.发布学校有关通知;
4.跟踪监管顶岗实习学生的表现及安全情况;
通过QQ、微信、电话等方式,跟踪检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做好学生实习期间思想政治及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处理学生出现的问题。
5.组织学生参加校园招聘会;
6.协助教务处、二级学院开展顶岗实习检查;
7.催促学生缴交欠费;
8.制定《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会同教务处、二级学院评定优秀实习生;
9.做好学生就业跟踪、统计工作。
(四)学校职责
1.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组”和“顶岗实习日常管理组”等顶岗实习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购买校方责任险(含实习责任险)。
(五)实习单位职责:
1.配合学校教学目标和要求,与二级学院共同拟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2.安排顶岗实习岗位及实习岗位指导教师,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3.安排学生食宿,按实习单位要求管理实习学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实习安全;
4.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5.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1)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2)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3)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7.实习结束为学生作顶岗实习鉴定。
三.顶岗实习工作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
1.教务处制订《顶岗实习方案》;
2.院长办公会审定《顶岗实习方案》等文件;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召开顶岗实习工作会议,部署全校顶岗实习工作;
3.二级学院成立顶岗实习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加盖二级学院印章后报教务处),编制《顶岗实习计划》及《顶岗实习指导书》(教务处提供统一电子版,二级学院完成编制后交教务处统一印制。
)
4.教务处印制顶岗实习文件;
5.就业办举办校园招聘会;
6.就业办向二级学院发布电子版《顶岗实习学生信息表》统一格式文档;
7.辅导员完成下列工作:
(1)按就业办统一格式的《顶岗实习学生信息表》建立班级顶岗实习学生信息,报就业办;
(2)催促学生缴交欠费及按财务处通知,动员学生缴交第三学年学费;
(3)完成大二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
(4)做好学生离校工作,确保文明、安全离校;
(5)整理学生在校一年级、二年级档案。
将整理好的学生档案移交就业办接手班主任(档案袋上应标明袋装各种材料的名称、件数。
辅导员与班主任必须做好查收、签名等交接手续)。
8.教务处向二级学院发放顶岗实习文件。
9.财务处清理顶岗实习学生欠费名单并通知有关辅导员;
10.二级学院召开顶岗实习动员会,完成下列工作:
(1)与学生签订及回收《顶岗实习协议书》、《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2)给学生发放《顶岗实习计划》、《顶岗实习指导书》、《顶岗实习周记》、《顶岗实习报告》、《顶岗实习鉴定表》及《办理离校手续表》等;
(3)自选实习单位学生填写《学生自选实习单位申请表》,经二级学院加意见后交给辅导员统一移交班主任。
(4)给指导教师发放《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记录》。
(5)明确实习时间、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准备、考核标准及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学生文明离校等。
10.辅导员召开学生与班主任见面会,将所管理的学生按班级移交给班主任。
11.办理离校手续(含缴纳欠费、办理第三学年交费、一卡通退款等)。
办理流程:
辅导员——图书馆——后勤处——信息中心——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二级学院——就业办(班主任)。
12.顶岗实习学生文明离校。
(二)顶岗实习阶段
1.班主任建立班级顶岗实习学生信息平台;
2.就业办检查顶岗实习学生信息更新情况;
3.二级学院每月定期检查校内3、二级检查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情况;
4.二级学院定期实地检查实习情况;
5.指导教师每周至少检查、指导学生一次;
6.指导教师每月将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报二级学院;
7.二级学院每月将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报教务处;
8.教务处每月汇总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校领导;
9.教务处开展顶岗实习工作中期检查,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布置顶岗实习下一阶段工作;
10.教务处开展毕业前清考及毕业生学籍核对;
11.学校成立毕业生资格审查委员会,开展毕业生资格审查;
12.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作顶岗实习鉴定。
(三)总结交流阶段
1.学生上交《顶岗实习周记》、《顶岗实习报告》、《顶岗实习鉴定表》;
2.指导教师收集并批阅学生《顶岗实习周记》、《顶岗实习报告》及评定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等级;
3.教务处向二级学院发出《班级学生顶岗实习综合评定等级汇总表》电子版;
4.指导教师填好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及《班级学生顶岗实习综合评定等级表》;
5.二级学院将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及《班级学生顶岗实习综合评定等级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核、盖章、登记。
其中《班级学生顶岗实习综合评定等级汇总表》交回二级学院存档,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由二级学院交给班主任纳入毕业生档案;
6.就业办会同教务处、二级学院评选“优秀实习生”,评选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
7.班主任收集实习学生资料并整理档案;
8.二级学院考核指导教师顶岗实习履职情况,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9.教务处会同二级学院评选“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0.二级学院完成《顶岗实习工作总结》,报教务处;
11.召开顶岗实习工作总结交流会,表彰“优秀实习学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2.二级学院完成顶岗实习材料的立卷归档;
13.教务处根据二级学院《顶岗实习工作总结》,完成学校顶岗实习工作总结。
五.实习考核
顶岗实习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及校内指导教师共同负责考核。
(一)实习单位考核
实习单位根据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态度、岗位能力、遵章守纪、协作精神、工作实绩等总体表现进行考核。
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上填写顶岗实习评语,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考核等次,并盖实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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