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管理交底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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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管理交底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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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管理交底材料
土建施工管理交底
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处
2014年8月21日
1公司组织架构
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下设办公室、企业发展处、人力资源处、总工办(前期规划处)、财务处、征地征收处、造价监督处、计划合同处、工程管理处、安全质量处、运营筹备处、设备技术处、经营开发处。
工程管理处是轨道公司的一线部门,其职责:
负责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测量单位的扎口管理;对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综合管理;负责工程计量、综合考评、技术管理、方案审查等;负责工程的协调管理;配合工程验收管理工作。
工程管理处下设四个部门,即综合部、工程一部、工程二部、工程三部。
2标段的范围及界面
2.1工程范围
2.1.1M1-GC-TJ-14标
包含:
新桥站、新桥站~嫩江路站区间、嫩江路站、嫩江路站~新龙站区间。
(1)2座地下车站(主体和附属结构)的围护和支撑、地基加固、土石方、钢筋混凝土、防水、部分供电设施、机电和装饰配合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等;
(2)2段盾构区间隧道掘进、土石方、进出洞加固、联络通道及排水泵站、防水、沿线保护加固等。
2.1.2M1-GC-TJ-02标
包含:
敞开段~龙跃路站、龙跃路站、龙跃路站~大学城南站区间、大学城南站。
(1)2座地下车站(主体和附属结构)的围护和支撑、地基加固、土石方、钢筋混凝土、防水、部分供电设施、机电和装饰配合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等;
(2)2段盾构区间隧道掘进、土石方、进出洞加固、联络通道及排水泵站、防水、沿线保护加固等。
2.2界面划分
2.2.1土建与土建承包人之间施工接口管理
(1)盾构机始发、到达所需材料(除洞门钢环)由盾构承包人提供,预埋件安装施工由车站或其它接口承包人负责。
洞门钢环制作安装由车站承包人实施,其定位方案由车站承包人制定,其中洞门中心位置须经第三方测量单位、盾构承包人和车站承包人三方测量确定,盾构承包人指导检查。
盾构加固区由盾构承包人实施。
(2)移交的盾构井包含道路及场地的回填由车站承包人负责。
2.2.2土建与安装承包人之间施工接口管理
(1)土建承包人负责设备安装孔洞、预埋件或管线的预留预埋工作。
(2)人防门、防淹门结构混凝土由土建承包人实施,人防门、防淹门的安装由专业安装承包人负责实施,土建承包人负责管理配合。
(3)综合接地母排(含)以下由土建承包人负责实施。
2.2.3土建与装饰装修承包人之间施工接口管理
(1)承包人负责车站及附属的主体结构、二次结构,装饰装修承包人负责车站内砌体及相关的构造柱、圈梁、过梁。
2.2.4土建与轨道承包人之间施工接口管理
(1)轨排井的预留、封堵、回填由土建承包人实施。
(2)盾构井的填仓混凝土由土建承包人回填至车站标准段底板顶标高,其余部分由轨道承包人实施。
(3)场地移交后,承包人必须服从正线轨道施工承包人对轨行区的正常管理。
2.2.5土建与市政土建、管线迁移承包人之间施工接口管理
(1)承包人负责按设计要求施工车站主体结构顶面以上500mm的土方回填、附属结构全部回填,市政土建承包人负责车站主体结构500mm以上的土方回填及道路恢复工作。
2.2.6场地移交(详见场地移交管理办法)
(1)土建承包人在车站、区间等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并经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在业主和监理人的组织下,与相关安装承包人办理主体结构移交手续,手续完成后由相关安装承包人行使属地管理权。
(2)临时场地移交后,其安全责任及管理责任由进场的承包商负责。
(3)施工围挡内的安全及管理责任均由土建承包商负全责。
(4)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各承包商负责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运由其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
(5)前项工程向后项工程移交场地时,前项工程承包商必须向后项工程的承包商移交该施工用地的初始状况资料。
(6)对后项工程已无用的施工临时设施或场地,前项工程承包商应负责拆除并清运,平整场地达到移交设计或施工要求,才能移交给后项工程承包商管理,后项工程承包商有责任管理好自己不用的场地。
(7)对后项工程需用的施工临时设施,前项工程承包商须无条件向后项工程承包商提供,前项工程承包商不得随意处置。
(8)最终退场的承包商应按规定的标准经向临时借地产权单位交还用地。
2.2.7地下管线的迁改、保护
(1)承包人应对业主提供的现场管线图进行分析,给出详细的保护方案,并根据业主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对管线进行保护。
(2)业主将在施工前邀请有关管线单位进行交底,承包人确定管线迁移或保护的方案。
对于施工现场需要保护的管线,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必须服从业主安排并给予必要的配合,并对其工作失误而造成的事故负全部责任。
(3)承包人进场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及补充探查,并将结果向业主及监理人做书面汇报,承包人应对补充地下管线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施工期间内承包人未探明的管线如在施工中遭到破坏,由此发生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第三方责任)。
2.3业主提供的条件
2.3.1施工用电
(1)业主负责安装箱变并承担相关费用。
承包人进场后,业主向承包人移交,期间承包人负责箱变的保护、管理,承担相应费用;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交还业主。
施工阶段,业主将收取一定的电费押金。
如果业主认为箱变需要拆除,承包人应给予配合撤至业主指定场所。
另外,承包人应根据工程需要,自行配备应急电源。
2.3.2施工用水
(1)由承包人自行联系自来水供水单位接入,生活及施工用水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3.3临建用地
(1)TJ-14标、TJ-02标承包人应按照业主提供的临建用地规划施工及项目部驻地,并负场地的安全及管理责任。
3工期及节点
3.1M1-GC-TJ-14标
3.1.1M1-GC-TJ-14标节点时间
M1-GC-TJ-14标节点时间见下表。
M1-GC-TJ-14标节点时间
土建标段
序号
项目
节点时间
M1-GC-TJ-14
新桥站
1
开工时间
2014.10.18
2
主体结构完成时间
2015.11.30
3
提供新桥站~嫩江路站区间盾构始发条件
2015.8.1
4
提供常州北站~新桥站区间盾构接收条件
2017.2.1
5
提供铺轨条件
2017.6.1
新桥站~嫩江路站区间
1
新桥站~嫩江路站区间左线盾构始发
2015.10.1
2
新桥站~嫩江路站区间右线盾构始发
2015.11.1
3
新桥站~嫩江路站区间洞通(含联络通道)
2016.8.15
4
提供铺轨条件
2017.6.1
嫩江路站
1
开工时间
2014.10.18
2
主体结构完成时间
2016.9.30
3
提供嫩江路站~新龙站区间盾构始发条件
2016.3.1
4
提供新桥站~嫩江路站区间盾构接收条件
2016.2.15
5
提供铺轨条件
2017.6.1
嫩江路站~新龙站区间
1
嫩江路站~新龙站区间左线盾构始发
2016.5.1
2
嫩江路站~新龙站区间右线盾构始发
2016.6.1
3
嫩江路站~新龙站区间洞通(含联络通道)
2017.3.31
4
提供铺轨条件
2017.6.1
完成包含附属结构的全部合同工作
2017.9.30
3.1.2M1-GC-TJ-14标2014年年度目标
(1)2014年10月18日具备开工条件(地连墙正式挖槽)(9月23日前施工100m导墙);
(2)2014年10月18日开工,10月21日进行首建工程验收;
(3)2014年12月31日新桥站地下连续墙施工完毕,完成嫩江路站地下连续墙120幅。
3.2M1-GC-TJ-02标
3.2.1M1-GC-TJ-02标节点时间
M1-GC-TJ-02标节点时间见下表。
M1-GC-TJ-02标节点时间
土建标段
序号
项目
节点时间
M1-GC-TJ-02
敞开段
1
开工时间
2014.10.18
2
主体结构完成时间
2015.12.30
3
敞开段~龙跃路站区间右线盾构到达
2017.4.15
4
敞开段~龙跃路站区间中线盾构到达
2017.4.15
5
敞开段~龙跃路站区间左线盾构到达
2017.4.15
敞开段~龙跃路站区间
1
提供铺轨条件
2017.10.30
龙跃路站
1
开工时间
2014.10.18
2
主体结构完成时间
2016.3.30
3
提供龙跃路站~大学城南站盾构左线始发条件
2015.8.1
4
提供龙跃路站~大学城南站盾构右线接收条件
2016.5.1
5
敞开段~龙跃路站区间右线盾构始发
2017.6.1
6
敞开段~龙跃路站区间中线盾构始发
2017.9.1
7
敞开段~龙跃路站区间左线盾构始发
2017.3.1
8
提供铺轨条件
2017.5.1
龙跃路站~大学城南站区间
1
龙跃路站~大学城南站区间洞通(含联络通道)
2017.4.15
2
提供铺轨条件
2017.5.1
大学城南站
1
开工时间
2014.10.18
2
主体结构完成时间
2016.3.30
3
龙跃路站~大学城南站区间右线盾构到达
2016.3.31
4
龙跃路站~大学城南站区间左线盾构到达
2016.3.31
5
提供大学城北站~大学城南站区间右线盾构到达条件
2016.10.15
6
提供大学城北站~大学城南站区间左线盾构到达条件
2016.9.15
5
提供铺轨条件
2016.11.15
完成包含附属结构的全部合同工作
2018.2.28
3.2.2M1-GC-TJ-02标2014年年度目标
(1)2014年10月18日具备开工条件(地连墙正式挖槽)(9月23日前施工100m导墙);
(2)2014年10月18日开工,10月21日进行首建工程验收;
(3)2014年12月31日大学城南站、敞开段地下连续墙施工完毕,完成龙跃路路站地下连续墙90幅。
3.3开工前准备工作计划
M1-GC-TJ-14标及M1-GC-TJ-02标开工前准备工作计划见下表。
开工前准备工作计划
序号
工作内容
最迟完成时间
简要说明
1
施工单位进场
8月11日
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到位,并与相关单位联络,建立临时办公驻地,为临建施准备。
2
资料完善
8月25日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3
10月10日
总体施工组织
4
9月20日
安全文明专项方案
5
9月25日
车站围护结构专项施工方案
6
8月31日
测量专项方案
7
8月31日
监测专项方案
8
9月20日
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9
9月30日
总体计划
10
复测工作的完成时间
9月20日
包括加密桩基原有交桩复测
11
调查、核实
8月14日
对施工范围内场地、管线、环境进行深入调查、核实。
12
驻地搭建
9月30日
完成驻地搭建及验收工作(含消防)
13
开工前手续办理
8月15日~9月30日
签订施工合同,向安全、质监管理部门办理安全备案手续等;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进场及报验;完成即将开工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安全交底和各类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占道开挖手续(不需办理)、污水排放等手续办理。
14
试验
9月30日
完成试验、标养室建设,完成施工准备阶段的各类原材试验检测、各类配合比设计等工作。
15
一期围挡
10月5日
完成第一期围挡及场地三通一平,进、排水设施,临电安装。
16
施工场内临时设施
10月12日
包含泥浆系统、弃土坑、冲洗、沉淀设施、钢筋加工平台、材料堆场等开工前所需设施。
17
施工条件审核
10月10日
上报开工报告
18
开工前准备
10月10日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19
大型机械的进场时间
10月10日
连续墙成槽设备进场
20
导墙施工
10月10日
包括砼浇筑及钢筋加工
21
开工
10月18日
开始施工围护结构
3.4正式开工需具备的必要条件
(1)施工场地总平面布置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后严格按方案执行。
(2)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到岗,施工作业人员数量及资格到位。
由监理及建设单位根据招投标文件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审核认可。
(3)机械设备(与地下连续墙施工相关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到位。
(4)生活、办公设施、围墙及门禁系统验收合格。
(5)施工组织设计及总应急预案评审完成。
(6)临时设施(地坪硬化、场内道路、场内排水及清洗系统、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场、设备存放场、临时用电)验收合格。
4临时设施
4.1临建方案审批
(1)平面布置设计图纸必须报经监理单位审批、报轨道公司工程处审核后,方可实施平面布置。
(2)施工现场的布置必须根据平面布置图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如果必须变更,经监理单位审批、业主工程处审核后,方可进行。
4.2施工围挡
(1)施工现场应当封闭,施工场地与道路间必须设置连续、整齐、牢固、美观的施工围挡,详见招标文件。
(2)围挡需做样板段,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再批量施工。
承包人应保证围挡的设置方案得到了监理人、业主的批准。
现场施工围挡安装后,由监理人组织进行验收。
4.3施工场地大门
(1)大门采用推拉式,详见招标文件。
(2)施工现场进、出入口均设置门卫室,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
(3)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大门及周边的整洁、安全、加固、维护、照明。
4.4临时办公、生活用房
(1)临时办公、生活用房应使用符合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燃烧性能等级的材料搭建,建筑层数不宜超过2层,总高度不宜大于6.5米,单层单栋连续长度不宜大于10间,双层单栋连续长度不宜大于6间(超过6间的,应在两端和中间部位设置疏散楼梯,并保证每个房间门至疏散楼梯口距离不大于15米),楼梯宽度不小于1.0米,两栋合建的中间楼梯宽度不小于1.8米。
活动板房区域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防临时给水系统。
(2)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应根据功能性质分区设置,且应采取明显隔离措施,并应设置导向、警示、定位、宣传等标识。
(3)电气线路应采用阻燃型PVC电工管或槽板明敷,穿墙处和拐角处必须用电工管或阻燃腊管包裹加强,空调用电线路要单独敷设。
活动板房的设计和搭建应考虑防雷接地。
(4)临时办公、生活用房采用四面坡屋顶,红色屋面,白色墙立面搭设。
(5)临时办公、生活用房应涵盖会议室、食堂、卫生间、划线停车场、办公室、资料室、宿舍、盥洗室、活动室、浴室、旗台等。
(6)办公生活区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组建义务消防队,熟悉生活办公区的疏散通道及消防区域。
(7)项目部制定消防设施检查制度,检查人员每周对消防区域、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8)协作队伍的办公生活区应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
(9)设置临时消防车道,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4.5 现场“三通一平”及泥、水排放处理
4.5.1 临时道路及场地平整、硬化
(1)承包人应对临时道路进行砼硬化,并根据施工运输、吊装等荷载需要自行考虑道路基层处理及混凝土的配筋,确保道路畅通、平整、不积水。
(2)承包人负责临时道路拆除及由此产生的垃圾清运。
4.5.2场内地坪
(1)硬化地坪采用混凝土,包括机械停放场、材料(含周转材料)堆场、成品及半成品加工场、生活及办公区地坪、临时房屋地坪及散水、监理人或业主认为需要硬化的地坪。
(2)绿化地坪:
施工围挡内除硬化地坪及施工开挖、填筑区域外的地坪均应绿化。
(3)临时堆土区域、待开挖区域、填筑区域均采用同种材料覆盖,以确保不扬尘。
4.5.3 临时排水措施
(1)承包人必须设置环向集水明沟、三级沉淀池,要有防止泥浆、污物堵塞排水管道的措施及废水排放措施。
排水明沟上部必须制作钢盖板,不准堆物,保持清洁畅通。
4.5.4 泥浆、泥水排放管理
(1)泥浆水排放要有三级泥浆沉淀池,不得把泥浆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2)井下泥水、集土坑周边清理泥水、道路清理泥水的排放,都必须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并做好定期清理沉淀物和下水道的检查和疏通工作(下水道的进口要有滤网,防止漂浮垃圾物进入下水道而造成堵塞)。
4.5.5施工现场临电使用管理
1.管理要求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监理审核、报业主备案,方可实施。
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2)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临时用电工程应每天检查并签字确认,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2配电系统
(1)配电线路采用五芯线。
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且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电缆线路严禁沿地面明设。
埋地电缆放置于硬质管内,其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2)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区域。
(4)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专用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总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安装两级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动作时间按规范要求匹配。
(6)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8)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装设应端正、牢固;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9)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4.6临时渣土坑
(1)集土坑分为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其设置位置、结构、尺寸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4.7机械加工场
(1)机械加工场地必须专门划出区域,采用隔离围护措施。
(2)电箱要规范挂设,摆放整齐,机具电缆过路走向必须按标准套管挂设或作埋设设置。
(3)木工间应做到三面彩钢板围护,悬挂禁止吸烟标志,木屑、边角料应及时打扫、清理。
(4)加工成品要要摆放整齐,严禁堆积,并悬挂材料标识牌。
(5)各类机械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
4.8纳凉棚(休息室)
(1)施工现场应在夏季设置纳凉休息棚,纳凉休息棚采用彩板钢管结构,也可根据场地自身情况使用活动板房搭设休息室。
纳凉棚(休息室)内设置茶水桶、休息长凳、风扇、吸烟点及张贴各种管理制度和防暑降温宣传挂图。
4.9材料库
(1)施工现场材料库包括应急物资材料库、防水物资材料库及普通仓储物料库等,应分开设置,库房宜采取集装箱或活动板房搭设形式。
(2)普通仓储物材料库内设立材料堆放架,堆放架采用角钢焊制,统一涂刷防锈漆,架体摆放整齐划一,堆放架一侧统一制作材料名称标识牌,料库内张贴领料管理制度及发料员岗位职责,并悬挂“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牌。
料库外放置灭火器及消防沙等消防设施。
(3)应急物资库内应急物资不得作为常规物资随意使用。
库管员、现场值班人员等需配备应急物资库钥匙。
(4)防水材料库内原则上不需要制作货架,库内防水物资需分类堆放,并做好防水、防潮措施,因部分防水材料为易燃品,库房内必须绝对禁止烟火,库房内需在多处张贴“禁止烟火”安全警示牌,库外需设置灭火器及消防沙等消防设施。
4.10地连墙造浆后台
(1)泥浆箱应为钢制泥浆箱,泥浆输送管道为硬质埋地管,泥浆箱及管道的摆放、布设,防雨、防污染及临时用电布置均需满足轨道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并由监理验收确认。
(2)泥浆箱上部需制作泥浆防雨棚,同时防止泥浆外溅。
(3)操作平台位于泥浆箱上部,四周需做好临边护栏。
(4)护栏周边悬挂“注意安全、禁止翻越、当心坠落”等安全警示牌。
(5)棚内悬挂泥浆泵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操作平台上需设立2-3组灭火器。
4.11门禁及监控系统
4.11.1现场实时监控平台
(1)承包人设立三级汇聚点,采集前端视频信号,通过光缆传送至管理用房,在管理用房建立监控分中心,设二级汇聚点、在摄像机的存储设备(NVR)上保存30天的数据;再通光缆链路与业主监控中心实现网络互连。
(2)建设内容包含前端监控CCTV系统(前端设备及分监控中心)。
(3)所有监控、通讯及显示设施必须安装避雷设施,以防止雷击;土建承包人监控系统与其它各专业的通信接口,采用国际通用的接口方式及开放性协议,与业主中心监控系统互联,与门禁系统能够通信互通。
4.11.2工地现场考勤门禁管理系统
(1)承包人的施工工地主出入口需建立门禁考勤系统,控制非法出入和管理人员工作动态。
建设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出入口门禁考勤设备安装和系统管理软件调试。
(2)监测点通过蓝牙(900M或2.4G)远距离感应(远距离读取标签信息,读写距离大于3米,读写距离可调)方式,能够对通过的人员自动记录,覆盖半径>4.5米,通过时全程录像。
(3)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入口建设LED显示系统,实时发布项目相关信息。
4.12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均必须设置“五牌一图”,排架采用不锈钢制作,顶部设置防雨棚,正面采用玻璃封盖,图、牌采用喷绘制作。
(2)施工现场场地应全部砼硬化。
(3)凡有装运建筑垃圾或土方的工地必须按要求设置冲洗装置,为确保建筑垃圾或土方装运车辆干净驶出工地,各装运建筑垃圾和土方的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必须进行冲洗。
渣土运输车辆沿途不得“抛、洒、滴、漏”;所有车辆进出工地必须建立登记制度,以便于核查。
(4)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临时设施的使用性质。
工程竣工后,临时设施应当及时拆除、清理与平整现场。
(5)施工人员应穿戴整齐,行为文明,佩戴统一的胸卡。
(6)生活和环境卫生:
承包人要制定生活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要搞好职工宿舍卫生和食堂的饮食卫生,所有食堂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要设置水冲式厕所,并做好厕所的保洁工作;不乱倒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
4.1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
4.13.1安全帽
安全帽按照施工总承包单位有关制度进行采购和使用,统一颜色管理:
项目安(质)监人员、嘉宾、监理、检查人员佩戴白色安全帽;项目管理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为蓝色安全帽;其他作业人员为黄色安全帽;应急抢险救援人员佩戴无任何标识红色安全帽。
所有安全帽设置芯片。
4.13.2 隔离设施的制作和设置
(1)隔离设施要挂置各类相应的警示标牌,定期保养。
1.道路隔离
(2)隔离栏杆制作必须牢固可靠。
栏杆高度为1.2m,中间横杆高度离地面0.6m,竖杆间隔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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