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路东延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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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路东延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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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路东延监理规划
1、工程项目概况……………………………………………………2
二、监理工作范围……………………………………………………2
三、监理工作内容……………………………………………………3
四、监理工作目标……………………………………………………7
五、监理工作依据……………………………………………………8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8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9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9
九、监理工作程序(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基本程序)………11
十、工作方法及措施………………………………………………17
十一、监理工作制度………………………………………………23
十二、监理设施……………………………………………………28
监理规划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建设工程名称:
阜宁县苏州东路道路工程
(2)建设工程地点:
阜宁南城区内,苏州东路道路工程西起济南路,东至329省道,设计全长2665.565米。
(3)建设工程组成及建设规模:
苏州东路规划红线宽60米,中间机动车道24米,两侧各4米机非分隔绿化带,8米非机动车道,6米人行道。
道路按新建城市道路标准设计,造价人才网机、非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雨、污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
全线新建盖板涵2座,分别为向阳河、大圩河,单跨净4米钢筋砼盖板涵,阜建公路西侧中心河新建桥梁1座,三跨10米简支梁桥。
(4)建设单位:
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设计单位:
江苏省盐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6)监理单位:
阜宁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7)施工单位:
江苏华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富建金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8)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施工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9)主要结构类型:
道路设计等级:
城市主干道
计算行车速度:
40km/h
设计道路荷载标准:
路面设计以BZZ--100型标准轴载
二、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的监理范围是施工阶段的全部工程项目监理,包括路基、路面、盖板涵、桥梁、监理工程师论坛雨污水管道等。
三、监理工作内容
(1)本标段永久性工程的施工监理;
(2)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理、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
(3)协助业主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
3.1质量、进度监理
(1)审查认可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委托人下达开工通知书。
(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参与制定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图出图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检查其实施。
(4)审核分包工程项目和分包商资质等证明文件。
(5)参加施工图会审,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合理建议。
(6)组织召开现场的施工例会,并做好会议纪要。
(7)必须对有关的更改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等内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核定,并将审核意见报委托人备案。
(8)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编制分阶段的监理细则和月度工作计划。
(9)依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跟踪复核、验收施工单位的全部施工测量工作。
监理人员应采用自备的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进行现场复核、测试,且所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测单位检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10)详细地收集并记录每天的施工情况,及
时分析信息资料,提出合理的施工措施。
(11)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计的数量和质量。
(12)审查施工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进行独立平行检验和试验。
原材料和半成品抽检率不得低于规定的施工单位自检数的15%。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在关键的施工工序上必须进行旁站监理。
(14)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签证已完合格的工程量;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分析及处理,检查计量器具的合格使用期及帐物卡。
(15)对施工单位每月上报的形象进度工程量进行及时审核,对所审核的形象进度工程量严格把关,避免出现漏报、错报、虚报。
(16)对施工单位完成并已合格的工程量签证,对已完成且未达到合格的工程量不予签证。
同时对施工单位未达到合格的工程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17)对重大设计变更所发生的合格工程量认真审核,并在签证中特别批准,以便委托人及时掌握。
(18)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月度施工计划;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实施进度计划。
(19)及时分析并发现影响进度的隐患,督促承包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
若发现工程脱期,应分析原因,并督促和协调承包商调整施工计划,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
(20)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控制。
(21)督促审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合同文件和建设单位所规定的有关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要求。
(22)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
(23)对工程的施工质量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对安全、档案资料、文明施工提出评估意见,竣工验收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执行。
(24)督促施工单位回访。
(25)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工程出现的缺陷。
(26)参与质保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的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3.2安全监理
(1)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加以实施。
(2)督促和检查承包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督促承包商依照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分析不同的施工阶段和不同的施工工序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4)督促并指导承包商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
(5)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交底制度。
工程施工前,必须对工程参与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国务院、市、局、公司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条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对安全交底进行书面记录。
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人员的变化、施工工法和施工工况的变化等实际情况,督促承包商对施工参与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交底,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6)及时发现并制止承包商的各种违章作业,督促其整改。
对重大安全问题有权责令承包商停工整改。
(7)检查并审核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性能、检修证,以及特种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安全隐患。
(8)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承包商的安全用电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9)每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动用明火、防护设施、施工机械的安全性能、消防器材的设置、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的专题报告。
(10)检查主要施工机械质量鉴定证书和安全鉴定证书,督促承包商对主要施
工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11)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
每一周组织安全生产施工例会,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措施。
(12)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督促施工单位执行。
3.3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1)督促、检查并协助承包商办理各类政府主管部门许可证及申报。
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许可证;掘路执照;公路、城市道路施工许可证;临时占路许可证;渣土处置证;封堵原排水管道报批手续;夜间施工许可证;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等。
(2)督促并检查承包商按规定作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分隔、路拦的设置。
(3)检查并审核承包商对公用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4)检查并督促承包商保持施工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整洁,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要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防止事故发生。
(5)检查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进行各类材料及土方的堆放,做到整齐有序,不侵占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
(6)检查并督促承包商采取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的施工措施,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7)检查并督促承包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
为监控施工现场的噪声,施工单位应配置噪声测试仪器。
(8)检查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落实“五小”设施,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搞好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9)工程竣工后,检查并督促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的清场工作。
(10)督促承包商落实防台、防汛、防涝等三防措施;消防措施;减少大气污染措施等。
(1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通知承包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委托人汇报。
(12)加强文明施工的检查,每月组织文明施工例会。
(13)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承包合同附件中所规定的“工程过程中环境的目标及要求”及职业安全生产健康要求。
如督促执行不力,每次处以0.2-0.5万元的罚款。
四、监理工作目标
1、投资目标:
工程造价控制在承包合同价范围内。
严格控制动态投资,变更费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
2、质量目标:
合格
3、工期目标:
控制在合同工期以内。
五、监理工作依据
1、根据国家和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本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和工程监理合同。
3、本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包括:
设计图纸及说明、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
4、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5、根据国家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
(1)CJJ44-91《城市道路路基施工及验收规范》
(2)CJJ42-91《乳化沥青施工及验收规程》
(3)JTG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4)GB50092-96《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5)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6)C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现场项目监理部主要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技术职称
岗位职务
1
戴敏
工程师
总监
2
缪俊峰
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3
杨勇
助理工程师
监理员
4
陈启
工程师
监理员
5
董国飞
助理工程师
监理员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必要时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署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组织制定各专业或事项目的监理实施计划或监理细则,经总监理工程批准后组织实施;
(2)对所负责的目标进行规划,建立实施目标控制的系统;
(3)审核有关承包人提交的计划、方案、申请、证明、单据、变更资料、报告等;
(4)检查有关的工程情况,掌握工程要求,及时发现和预测工程问题,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5)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部门监理员的工作;
(6)参与有关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分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7)检查、督促并认真做好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工作,建立本部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并定期做好本部门监理工作总结。
3、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流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九、监理工作程序(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基本程序):
(一)业主、监理、承包商工作流程图
批复、批示、付款
请示、报告工作
指导、批复、批示团支付证明(凭证)
报批、报审、请示、报告
报审、报验、申请、报告
审查、抽验、指示付款
指令、鉴证
(二)工程质量控制:
1、工程质量控制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技术文件为依据,编制针对性的质量控制实施细则,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事前质量预控为重点。
3、审查设计文件及承包单位在监理项目中的实际质量保证能力。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5、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旁站监理和采取必要的测量和试验手段,对施工质量加以验证。
6、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由项目监理部进行质量认定,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1)审核承包单位填报的《工程材料报验表》、《主要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主要工程设备进场报验单》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场。
(2)监理单位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内容:
A、审核工程所用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B、对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在使用前进行抽检或试验。
(3)检查新材料、新型制品技术鉴定文件。
(4)用于工程的重要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必要时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审查质保体系的有效性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适用性,以确定供货单位。
7、分部工程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写质量评估报告,并报公司副总工程师审批。
同时,审查承包单位填写的验收申请表,并附上有关技术资料,合格后会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质检站履行正式验收手续。
8、单位工程竣工后,审查承包单位提交《施工承包单位竣工申报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写《质量评估报告》,并组织监理人员和承包单位对工程进行初检,逐项检查拟申请竣工工程的内业技术资料及工程完成情况。
如不具备验收条件,书面通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验证。
9、承包单位整改并自检合格后,项目监理部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质检站和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检查。
经验收确认合格,由项目监理部签发《竣工移交证明书》,工程进入保修阶段。
10、监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报送建设单位。
11、质量管理程序流程图
开不
同
工意
申同意
请
进
入
工下
序道
验工
收不合格合格序
合格
不合格
单
项
工
程
验不合格
收
(三)工程进度控制:
1、工程进度控制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对进度实施的控制。
2、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审核的主要内容:
(1)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全面分析承包单位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或阶段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总进度计划的安排要求。
(3)审核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采供计划,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3、经审核的施工进度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并报送建设单位。
4、工程进度检查与监督:
(1)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对实施情况做出记录。
(2)根据检查结果查寻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差异每月进行评价与分析。
(3)当施工进度计划在实施中发生较大偏差时,责令承包单位立即针对存在问题和原因采取措施,监理工程师进行跟踪监督。
5、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现场协调会,研究应采取的措施。
6.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不
同
意
同意
不符合
(四)工程投资控制
1、严格监控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确定合同价和工程款交付方法。
(1)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
(2)根据施工图、《招标文件》及承包单位的《投标书》和《施工合同》,分析合同造价构成因素,找出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明确投资控制的要点。
(3)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性对策。
(五)监理联系工作流程
申否
报
磋商磋商
磋商同意
可
(六)设计单位提出变更的监理程序流程图
否
磋商
可
下通知书
(七)竣工验收流程图
申
报否
可
申
报否
可
可
十、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质量控制方面的基本方法
1一条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计划和工程计量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是监理工作的原则。
2二个重点。
第一重点为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指盖板涵、桥梁主体结构及路基、路面等工程,分项工程如钢筋、砼等。
第二重点为结构的关键部位,如沟塘处理,污水管道的闭水试验等。
3三个阶段。
A、施工准备阶段:
审查施工单位配备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原材料的检验与审批。
B、施工阶段:
旁站和巡视。
检查施工单位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半对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查。
C、成品验收阶段:
通过检测和验评该分项或分部已完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
4四个手段。
A、旁站:
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旁站,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
B、测量:
监理工程师对完成的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或返工。
C、试验:
对各种材料、混合料配比、砼、砂浆等级配、监理人员可随机抽检,并抽检试验,施工单位要提供条件。
D、指令性文件:
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须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字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
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请施工单位加以重视或整改。
2、进度监理要点
2.1审批工作程序
(1)阅读进度计划,列出问题,进行调查分析。
(2)提出问题与承包人澄清。
(3)对有问题部分进行分析。
(4)批准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或提出修改补充意见,要求承包人补报。
2.2审查内容
(1)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
(2)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承包人工、料、机的进场计划是否相符,审查是否有能力完成计划目标。
(3)对低温、炎热、雨季等影响是否作了安排及采取了保护措施。
(4)对动员、清场、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是否适当扣除并留有足够的时间、空间。
(5)动员准备阶段的可靠性和积极性。
(6)关键路线施工计划和施工力量的安排。
2.3进度计划的检查和调整
对进度计划应要求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总计划指导下编制分月(季)计划;在每月底做出次月的分周计划调整。
在每月开始的五天前承包人应将月计划分解成日工作量计划,报项目工程师审查、批准,以达到日保月、月保年、年保总计划完成的目的。
2.4周进度计划量
项目工程师应记录每日进度检查的主要事项,分析完成与未完成原因。
(1)当周实际及本月累计完成的工作量与计划数相对照。
(2)当周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3)当周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4)当周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5)当周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6)当周的天气情况及对工程的影响。
(7)月终提出本月完成或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分析及今后应采取的措施报告专业工程师。
2.5月工程进度报告
专业工程师每月末应总结各项目工程师报告,通过分析和整理提出合同段计划完成与未完成的主要原因和今后措施,按月写出报告,其主要内容有:
(1)工程概况、工程形象进度的说明,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累计曲线。
(2)对工程计划完成与未完成的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其它特殊影响)及今后采取的措施。
(3)工程图片、支付状况及其他工程计划图表。
2.6进度计划调整
当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当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日期完工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
其中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的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
若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作在合同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必要时应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定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人。
2.7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业主原因,或承包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使工程进度延误并获批准延期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作。
3、监理要点
3.1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1)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及施工方式和方法。
(2)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完成。
凡超过图纸所示或工程量清单内容的任何长度、面积和体积,都不予计量。
3.2工程量清单的变动
按合同规定业主批准需工程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量清单应进行数量或单价上的变动、调增或调减。
3.3计量原则
(1)凡工程质量不合格者,严禁计量。
(2)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计量。
(3)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项目,未经业主认可,不予计量。
(4)按合同文件及施工图纸的规定,测算出每一个支付项目的总额,作为控制计算的红线,设计变更一经批准,应随时修改计量红线,各计量累计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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