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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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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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范本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介绍
×××项目位于×××,占地×××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
一、项目名称:
××××××
二、项目编号:
××××××
三、建设地点:
××××××
四、招标范围:
××××××
五、招标预算:
××××××
项目性质:
××××××
六、招标人名称:
××××××
地址:
××××××
联系方式:
××××××
七、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
××××××
联系方式:
××××××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若为网上年检,须提交年检报告通知书)
2)、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且注册资金在×××万元以上
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书
6)、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8)、工信部颁发的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9)、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最近三年与本项目相关的项目业绩,合同额在100万以上(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证明等文件)
11)、最近三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12)、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九、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
2)、发售地点:
××××××
3)、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一份。
3)、开标时间:
×××日×××时
4)、投标开标地点:
××××××,如地址变更,将在开标开始前3天以邮件形式通知各投标单位。
5)、投标有限期:
投标截止后30日有效
十一、资格预审:
投标人于×××日×××时前提供“项目介绍第八项”中资料到××××××,进行资格预审。
十二、现场勘查:
招标人将于×××日×××时在××××××组织现场勘查。
十三、答疑
1)、投标人提出答疑:
投标人在×××日×××时前以邮件形式将答疑问题发送至指定邮箱。
2)、接收答疑邮箱:
××××××
3)、招标人澄清答疑:
招标人在×××日×××时前以邮件形式将各投标人答疑汇总,并予以澄清,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
十四、其他应说明事项:
招标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业务)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政府招标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资金来源
1.1资金来源:
××××××。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机构
2.1招标人:
××××××
2.2招标代理机构:
××××××
2.3监督管理机构:
××××××
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3.1合格的投标人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公告规定资格的投标人。
3.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并单独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以便评审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若为网上年检,须提交年检报告通知书)
2)、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且注册资金在×××万元以上
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书
6)、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8)、工信部颁发的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9)、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最近三年与本项目相关的项目业绩,合同额在100万以上(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证明等文件)
11)、最近三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12)、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以上资质为必备证明文件,不能全部提供的,招标单位将拒绝其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请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应保证在投标文件中仍有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与原件一致。
3.1.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任何未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1.4投标人在参加招标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招标人以往项目中没有违约记录。
3.1.5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招标单位满意。
3.2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2.1投标所用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上述3.1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3.2.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设备。
3.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设备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2.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3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3.3.1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技术需求、参数配置,逐条说明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逐条填写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3.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3.3条时应注意,投标人在投标中选用设备型号,应保证设备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和参数,保证招标招标单位的招标质量。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招标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商务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合同条款
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货物需求与技术要求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若有澄清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期五(5)个日历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根据澄清要求涉及的范围把书面答复送达给相关的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15)日前,招标招标单位有权根据需求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
更正公告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2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招标单位有权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延期公告将以7.1所述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7.3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使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8.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产品的技术资料)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8.3除相关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制作和签署
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请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相应格式并依照下列顺序编写: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货物说明一览表
(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8)产品技术证明材料
(9)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10)服务承诺
(11)供应商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9.2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9.1条的内容及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9.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含技术资料:
正规出版的宣传资料、彩页)、电子版本1份(使用Word、Excel格式)。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本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9.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9.4除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字并盖章后才有效。
9.5投标文件因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预算,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必须对货物需求和服务要求进行完整报价,招标招标单位拒绝只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的投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对本次招标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0.2投标报价:
最终目的地价=货物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的相关运输费、售后服务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等。
10.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的价格应按下列要求分项填写:
10.3.1所供货物的出厂价;
10.3.2备品备件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货物技术状况列出质量保证期内必要的备品备件清单和价格);
10.3.3专用工具价(如果需要使用);
10.3.4安装调试费用;
10.3.5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运输(含保险)费用;
10.3.6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伴随服务的费用。
10.3.7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0.4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0.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0.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0.6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10.7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投标。
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
10.8凡因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
11.投标货币
11.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
××××××。
12.2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全额交纳,:
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
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并备注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开户行:
××××××;账号:
××××××);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个日历日内有效。
12.3凡没有根据第12.1条和第12.2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4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2.5投标人若要办理发票相关事宜,请在开标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12.6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招标单位可根据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有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2.7从投标截止期始至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8凡没有按照本须知第12.2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九十(90)个日历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报价一览表”字样。
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仍有“投标报价一览表”,且与唱标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
当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以唱标内容为准。
14.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及电子版本密封成一箱/包。
14.3密封要求
(1)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外加盖投标人公章(骑缝章)。
(2)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等内容。
14.4如果投标文件未按第14.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按第17.2条执行。
15.投标截止期
15.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15.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因修改招标文件而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迟交的投标文件
16.1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17.开标
17.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大会。
开标大会邀请所有投标人派代表参加(授权代表1人,非授权代表限2人以内)。
17.2开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投标人推荐的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开标大会结束后原封退还。
17.3拆封后,招标代理机构公开宣读投标人“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优惠承诺等有关声明,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
17.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大会现场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7.3条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唱标结束后,各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审核开标记录,无误后签字确认。
18.评标
18.1评标委员会
18.1.1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18.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专家评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18.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单位提交书面评审意见。
18.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8.2.1开标后,直至发布中标公告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属保密范围,评标委员会及招标工作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除本须知第18.3.1条规定的情形外,从开标之日起,直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
18.2.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评标委员会或招标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18.3投标文件的澄清
18.3.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或说明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递交。
要求澄清和说明的内容及其答复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18.4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
18.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
18.4.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单位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8.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8.4.4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间前没有到账或金额不足的;
2)提供的必备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无效或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3)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的;
4)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
8)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产品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9)设备品目和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品目不符,数量不足的);
10)不满足“第七章货物需求与技术要求”中技术总则、技术要求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11)“投标分项报价表”与“货物说明一览表”出现空缺或漏项的;
12)投标文件“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响应偏离表”填写内容与投标设备实际配置、技术指标或参数不符的;
13)未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资料而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设备技术指标和质量的;
1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5)投标人不接受18.4.6条规定的;
16)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且造成重大影响的;
17)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业绩,除按无效标处理外,还将按照政府招标法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18)符合招标文件中其他有关拒绝投标或无效投标文件条款的。
18.4.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应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8.4.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8.5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18.5.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18.4条要求,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8.5.2比较与评价方法:
综合评分法。
评价和比较以投标文件中货物的技术资料、投标样品及功能演示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报价”、“技术指标”、“履约能力及服务承诺”三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评分。
评标总得分(Sn)=Pn+Gn+Un其中:
n表示第n个投标人
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项
评分标准
满分
价格评审(P)
(30分)
分值计算方式:
P=30×Pmin/Pn
Pmin:
合格投标单位报价中的最低价;
Pn:
第n个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
30分
技术指标
评审(G)
(50分)
产品
性能
根据投标单位所选硬件产品型号及结构配置,从产品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实用性是否满足招标人在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和实际需求等,由评审专家组按以上方面的优劣自主赋分。
15分
根据主要设备技术资料(正式出版的产品说明书、宣传资料、质量证书、检测报告、设计效果图等)提供情况,由评审专家组按以上方面的优劣自主赋分。
15分
设计
方案
项目总体方案以及分项工程的设计具有合理性、先进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方案描述的逻辑性和详细程度,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指标和规范要求,由评审专家组按以上方面的优劣自主赋分。
5分
在评标现场各供应商技术人员叙述针对本次项目的设计方案,其内容准确、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由评审专家组按以上方面的优劣自主赋分。
5分
实施
方案
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了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
包括实施进度、保障措施等。
根据实施方案的全面性、完整性、科学性,由评审专家组自主赋分。
5分
项目实施团队技术力量强大,实施经验丰富。
根据原厂技术支持团队、投标单位技术团队等情况(例如:
团队成员技术资质证书,以及同类项目实施部署经验等)由评审专家组自主赋分。
5分
履约能力及服务承诺评审(U)
(20分)
企业
实力
根据投标单位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纳税证明等,由评审专家组按以上方面的优劣自主赋分
3分
同类项目业绩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近两年的教育系统安防项目业绩,由评审专家组按优劣自主赋分(以招标合同为准)。
6分
质量
保证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得3分,每增加12个月的质保期加1分,最高加3分。
(注:
投标人的质量保证应按整个项目承诺,若按单个“品目”或“部件”分别承诺质保期的,按其中最短的质保期赋分,非主要部件除外。
)
6分
服务
承诺
根据投标单位的质量保证,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方式及响应时间,应急解决方案、服务监督管理机制是否完善周到,是否在陕西省内设有办事机构(机构规模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由评审专家组按以上方面的优劣自主赋分。
3分
培训
为使用单位培训操作维护人员,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列出合理有效培训的内容及方式,由评审专家组按以上方面的优劣自主赋分。
2分
19.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19.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的原则:
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0.编写评标报告
20.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全体评标专家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报送招标人审核,同时报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备案。
六、授予合同
21.授予合同
21.1招标代理机构接到招标人的中标确认函后,将中标结果网上进行公告。
公告发布满7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1.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组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同时,将合同副本送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备案。
21.3招标单位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10%~-15%的幅度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2.招标代理服务费
22.1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5)个日历日内,必须依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3.其他
23.1开标后,如果发生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经报请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可选用其它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或重新招标。
23.2如果中标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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