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5运输巷在承压区段掘进期间的防突采区.docx
- 文档编号:30057524
- 上传时间:2023-08-04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3.03KB
1175运输巷在承压区段掘进期间的防突采区.docx
《1175运输巷在承压区段掘进期间的防突采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175运输巷在承压区段掘进期间的防突采区.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175运输巷在承压区段掘进期间的防突采区
盘江煤电(集团)新井开发公司
1175运输巷炮掘过承压区的
技术报告
区长:
分管区长:
技术区长:
编制人:
编制日期:
2007年9月13日
提报单位:
通风区
第一章采掘措施
一、概况:
1175运输巷现已已掘进至B9点前66米处,再向前掘进47米将穿过承压区,原掘进方式采用综掘,在综掘掘进过程中曾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从6月9日起,针对1175运输巷的防突工作,制定了专项措施并组织专门队组实施。
先对突出空洞进行了处理,对顶、帮及迎头进行加固,保证了抽放孔的安全施工。
然后。
打钻对前方煤体进行了抽放,共计施工抽放钻孔126个,控制范围为巷道前方47米,上帮8.23米、下部5.39米。
单孔开抽时最高瓦斯浓度为60%,现单孔抽放浓度均降到8%以下,共计抽出瓦斯25186.5m3,抽放率达到35.7%,现抽放部分顿煤瓦斯含量为6.43m3/t,实测瓦斯压力为0,根据计算,已达到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所规定的“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至8m3/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至0.74Mp以下”的效果。
为此在掘进迎头施工了3个深度为50m的验证孔,均无喷孔、顶钻、夹钻、响煤炮等异常现象,7月21日,在工作面施工了3个效果检验孔,效果检验K1值为0.10mL/g.min1/2,Smax为1.9kg/m,达到了消突效果。
后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又于7月22日开始组织在迎头施工了39个抽放孔,覆盖巷道迎头巷道轮廓线外上、下帮个20米,实测钻孔孔口负压为26kpa,抽放钻孔实际抽放混合量平均为7.6m3/min,抽放瓦斯浓度单孔最高为60%,平均为10.2%,抽放纯量平均为0.78m3/min,至2007年8月11日钻孔单孔抽放浓度最高为0—8%,共计抽出瓦斯22464m3.
经过2个月的抽放,1175运输巷前方50米的巷道轮廓线外上下帮各20米范围内已按设计完成了打钻抽放,共计抽出瓦斯47651m3,计算抽放率达到30%以上,顿煤瓦斯含量降为7.8m3/t以下,符合行业标准(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所规定的“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至8m3/t以下的要求,达到了消突的要求,安全屏障达到了20m,具备了安全掘进的条件,为保证煤柱区掘进施工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组织、监督措施。
二、技术要求:
1、采用炮掘工艺,人工出货架棚。
放炮地点设在防突风门外,煤层放炮前所有人员撤出至防突风门外,工作面及回风系统全部撤人、停电。
开工前,将综掘机退后5m以外,并停电、闭锁后用旧皮带、半圆木等将综掘机覆盖保护好,铲板抬起,将溜子伸到迎头。
2、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每7米进行一次效果检验,控制巷道前方及上、下帮10m,经效果检验值K1小于0.4mL/g.min1/2,Smax小于3.2Kg/m,则提交允许进尺申请单报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尺。
3、实行“0”基点管理,每班由现场瓦检员、安检员对炮前、炮后的已进尺数、剩余进尺数量测后汇报矿调度,严禁超掘。
4、掘进过程中炮后瓦斯不得超过1%,一旦超过1%,则重新采取打钻抽放的措施(具体措施另报审)。
5、每班安检员必须检查、汇报防突风门、压风自救、消防洒水、喷雾及巷道粉尘情况必须保证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完好、粉尘不超的前提下进行作业。
6、搞好综合防尘。
采用湿式打眼(电煤钻打眼可用外浇水),使用好水炮泥(每个炮眼不少于2个),放炮后要开启自动喷雾,出货前必须洒水灭尘。
通风区每天必须落实巷道洗尘工作。
7、通风区每天必须落实专人对1175运输巷的监测系统进行巡视检查,确保瓦斯监测探头完好,数据准确,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灵敏可靠。
8、用煤电钻施工煤层炮眼,炮眼深度为1m,施工煤层炮眼前,用黄泥将抽排孔封堵严实,封泥长度不小于1.5米。
装药时,每个煤层炮眼单眼装药量为1支药卷,岩层炮眼单眼装药量为2支药卷。
9、放炮地点必须位于防突风门外,放炮后必须等待30分钟,先由瓦检员、放炮员和班队长检查工作面及回风瓦斯浓度、通风、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暴等情况,确认瓦斯浓度小于1%,无其他问题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10、放炮后,迎头采用三颗单体柱配合金属网作好顶临时支护。
11、采用架设4400mm*3200mmU型棚的方式控制巷道围岩,棚距为600mm,棚子架设完毕后,保证巷道净断面为4400mm*3200mm的拱形断面,架棚质量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
12、采煤一区必须每天落实电工对1175运输巷及回风系统的电缆、电器设备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采区调度作好记录,确保完好不失爆。
13、保证正常通风,严禁无风、微风及瓦斯超限作业。
14、在掘进过程中,如发生下例突出预兆之一,则立即撤出所有人作业人员,并汇报调度,待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恢复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一)有声预兆
(1)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并伴有响声。
(2)煤层发出霹雳声、鞭炮声、机关枪声或远处雷鸣声。
(3)顶板来压,支架变形、发生断裂声、折断声。
(二)无声预兆
(1)工作面压力增大,煤壁塌落、片帮、掉渣,煤被挤出、喷出、弹出,局部隆起、顶板下沉、底板鼓起、打眼夹钎、顶钎、喷钎,装药顶炮。
(2)地压活动激烈,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或呈喷出状,温度下降,空气变冷,煤壁发凉。
(3)人在工作面感到头晕发冷。
三、安全措施
1、进入工作面后、每道工序进行前都必须作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地将作业地点的活矸和险石找掉。
2、为了有效控制巷道围岩,要在U型棚背面背上金属网,并用刹杆将巷道帮顶刹背严实。
3、放炮后必须及时打好临时支护,永久支护必须紧跟迎头,严禁空顶作业。
4、所架设的棚子棚梁位置要正确,严禁出现左右迈步,前倾后仰和里合外进现象。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四人连锁”放炮制度。
6、放炮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7、爆破材料必须实行分装分运,分别放入专用的药袋和雷管箱(上锁),雷管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在放炮员的亲自监督下进行押送,并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8、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装入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器设备的地点。
9、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炸药库。
使用煤矿许用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10、从成束的电雷管中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成短路。
11、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
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爆破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振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以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成短路。
12、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实。
装药后必须将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3、放炮员按照爆破图表规定的药量和起爆顺序进行装药和连线。
必须采用正向装药,严禁反向装药。
一次装药必须一次全部起爆。
1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装药、放炮:
(1)迎头空顶空帮,永久支护未支护到迎头时;
(2)在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1﹪时;
(3)在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杂物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
(5)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有上述情况之一时,班队长及时处理,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放炮。
15、所有雷管脚线和放炮母线严禁出现明接头,相邻两接头必须错开150mm以上,并用绝缘胶布包扎严实。
16、放炮母线必须用绝缘材料吊挂在距离帮顶及电缆500mm以上的醒目位置。
17、放炮前后必须对放炮地点20m范围内进行洒水灭尘。
18、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装药、做引线、放炮工作只能由放炮员一人担任,联线工作可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班队长配合放炮员进行。
19、放炮前,放炮员必须仔细检查母线与脚线、脚线与脚线的联接情况,确认无短路危险、接头包扎好以后,最后离开工作面,待站岗截人工作到位后,班队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20、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成短路,再等15min以后,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1、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队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联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联线放炮;
(2)在距拒爆眼至少0.3m处另打同拒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风压吹眼;
(4)处理拒爆、残爆的炮眼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残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拒爆、残爆无关的工作。
22、放炮前,瓦检员必须检查风筒吊挂情况,确保不被放炮崩埋而导致瓦斯超限。
23、当爆破母线不能随挂随用时,使用固定爆破母线,但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严禁用其它导电体代替。
(2)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必须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3)每次放炮前,班队长和放炮员必须对爆破母线作一次全面检查,保证整条爆破母线完好。
(4)如果爆破母线中间有接头,两线之间必须错开连接(错距为150mm)并用冷补胶补好,接头处必须打成锁套,严禁接头直接受力。
(5)爆破母线中间接头悬挂时不得与金属管、金属网、铁丝等导电体相接触。
(6)爆破母线不应该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7)爆破母线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8)爆破前后,爆破母线必须扭成短路。
(9)运送材料过程中,严禁碰、挂到爆破母线。
(10)严禁任何人用金属物体扎进爆破母线内。
24、严格执行2004年版的《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放炮规定。
四、组织措施
1、该头承压段掘进期间,矿派专人在现场跟班且为当班安全负责人,跟班领导为:
8点班通风区副区长朱家亮、4点班采煤一区技术负责人焦聚博、0点班安监科副科长刘华荣。
跟班领导负责现场的各施工工序的安全指挥,并协调、掌握作业现场实际生产情况,每道工序施工前和完工后都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
矿安全调度建立专用记录簿,详细记录每班作业的具体情况,采区、安监科、通风区调度均要建立相应的记录簿,必须作到四簿统一,一旦出现假汇报,一律进行撤职直至开除处理。
2、现场作业人员包括安监员、瓦检员都必须服从带班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站岗截人工作由采区统一安排,站岗截人工作及停电工作结束后由站岗人员及电工分别汇报现场跟班领导,由跟班领导汇报公司调度,由公司调度给跟班领导下达放炮命令,跟班领导接到命令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整个停电、撤人工作由公司调度统一协调指挥。
4、每班必须由瓦检员在施工现场检查工作面瓦斯浓度,若出现微风、无风或瓦斯超限现象,则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瓦斯浓度恢复正常后方可恢复作业。
5、每班必须有安监员在施工现场检查巷道安全情况,若出现安全隐患及时安排施工人员处理,待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6、打眼用钻杆只准用1.1m长的麻花钻杆或风钻钎杆,以控制炮眼深度,装药量不得超过规定,瓦检员、安监员、现场跟班领导必须监督号,否则炮后瓦斯超限严肃追究当班瓦检员、安监员、现场跟班领导的责任。
7、该头承压段掘进期间由救护队员在现场监护。
8、和该项工作有关的所有人员必须学习措施并签字。
第二章、“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第一、技术要求:
1、采用炮掘工艺,人工出货架棚。
开工前,将综掘机退后5m以外,并停电、闭锁后用旧皮带、半圆木等将综掘机覆盖保护好,铲板抬起,将溜子伸到迎头。
2、每循环掘进前,必须在迎头工作面施工3个最短投影孔深为17米的验证孔,控制巷道轮廓线上、下帮各10米(钻孔设计详见附图)。
3、施工验证孔无异常现象后,在掘进迎头施工三个效果检验孔,效果检验孔最短投影孔深为10米(效果检验孔设计详见附图)。
4、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每次效果检验孔设计为3个,采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进行测定,K1max定为0.4ml/g.min1/2,Smax定为3.2kg/m。
当每次测定的K1max≥0.4ml/g.min1/2或Smax≥3.2kg/m时,认为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
当每次测定的K1max<0.4且Smax<3.2kg/m时,认为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效果检验孔的超前距离定为3米。
5、待效果检验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按照效果检验孔的最短投影孔深减去3米和验证孔最短投影孔深减去10米控制进尺。
6、若施工验证孔期间出现异常现象或效果检验有突出危险,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制定有效措施且达到消突效果后,方可进行正常掘进。
7、放炮期间,1175运输巷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至防突风门外有压风自救的地点且1175运输巷回风系统内人员必须全部撤至进风石门内(停电、站岗、撤人范围详见附图)。
8、用煤电钻施工煤层炮眼,炮眼深度不能超过1米,,施工煤层炮眼前,用黄泥将抽排孔封堵严实,封泥长度不小于1.5米。
装药时,每个煤层炮眼单眼装药量为1支药卷,岩层炮眼单眼装药量为2支药卷,炮眼严禁布置在煤层的软风层中且距软分层不小于0.3米。
9、进尺期间实行“0”基点管理,每班由现场瓦检员、安检员对炮前、炮后的已进尺数、剩余进尺数量测后汇报相关调度,严禁超掘。
10、每班安检员必须检查、汇报防突风门、压风自救、消防洒水、喷雾及巷道粉尘情况必须保证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完好、粉尘不超的前提下进行作业。
11、搞好综合防尘。
采用湿式打眼(电煤钻打眼可用外浇水),使用好水炮泥(每个炮眼不少于2个),放炮后要开启自动喷雾,出货前必须洒水灭尘。
通风区每天必须落实巷道洗尘工作。
12、通风区每天必须落实专人对1175运输巷的监测系统进行巡视检查,确保瓦斯监测探头完好,数据准确,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灵敏可靠。
13、掘进期间,若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0.7%或炮后瓦斯浓度达到0.9%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待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掘进。
(人为原因或仪器故障原因除外)
14、放炮期间,除防突风门外压风自救系统能够供给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撤至1745运输石门内,严禁将所有人员集中聚集在防突风门前。
15、炮后必须等30分钟且炮烟散尽后,由瓦检员、安检员、当班班队长和当班跟班区科长进入该巷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入内。
16、掘进期间必须保证正常通风,严禁无风、微风及瓦斯超限作业。
17、在掘进过程中,如发生下例突出预兆之一,则立即撤出所有人作业人员,并汇报调度,待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恢复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1)有声征兆
ⅰ、炒豆似的噼啪声。
ⅱ、鞭炮声、机枪声或远处雷鸣声,声音一般由远到近、由小到大,先单响后连响,最后一声巨响,接着便发生突出。
ⅲ、顶板来压,出现裂缝、发出断裂声,支架被压断发生折断声。
(2)无声征兆
ⅰ、紧接着声响工作面压力增大,煤壁塌落、片帮、掉渣,煤被挤出、喷出、弹出,局部隆起,顶板下沉,底板鼓起,打眼顶钎、夹钎、喷钎,装药顶炮。
ⅱ、煤质变软,有时软硬相间,疏松易碎,层理紊乱,光泽暗淡。
ⅲ、地压活动激烈,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或呈喷出状,温度下降,空气变冷,煤壁发凉。
ⅳ、人在工作面感到头昏发冷。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
1、进入工作面后、每道工序进行前都必须作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地将作业地点的活矸和险石找掉。
2、为了有效控制巷道围岩,要在U型棚背面背上金属网,并用刹杆将巷道帮顶刹背严实。
3、1175运输巷在承压区段掘进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4、打钻期间必须进行灭尘工作,严禁干打眼。
5、炮前、炮后必须进行洒水灭尘工作且在运输期间必须正常使用好喷雾装置。
6、通风区必须每天对该巷的粉尘进行清洗,严禁粉尘超标。
7、通风区还必须确保监测探头的灵敏、可靠,实时显示井下的瓦斯浓度。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
1、采煤一区必须在1175运输巷上帮每隔50米必须安设一组压风自救系统,每组压风自救系统可供5-8个使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个不小于0.1m3/min,采煤一区还必须在防突风门外起爆地点安设一组压风自救系统,且必须保证压风自救能够随时正常使用。
2、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配带隔离式自救器。
3、巷道内及其回风系统内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由采煤区制定专门的管理措施,杜绝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4、1175运输巷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和风机自动切换功能且“三专两闭锁”必须稳定可靠,并有专人负责维护和按规定进行风机定期切换和瓦斯闭锁试跳。
5、所有1175运输巷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熟知突出前的各种预兆。
第六章、 施工组织措施
1、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设及其维护由采煤二区负责。
2、验证孔的施工由采煤一区负责并由采煤一区技术室上图后传通风区技术室,由通风区进行分析,分析允许进尺数。
3、放炮期间的停电、站岗、撤人由采煤一区负责。
4、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由当班安检员、瓦检员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1175运输巷炮掘过承压区的技术报告》执行。
附件:
突出前的各种预兆
会审意见
会审地点
会审时间
200年月日
参加会审单位人员
通风区
安全副总
机电科
生产副总
安监科
通风副总
技术科
机电副总
总工程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1175 运输 区段 掘进 期间 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