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江西省建筑装饰工程定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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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江西省建筑装饰工程定额
总说明
一、《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建筑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2000年)基础上,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建筑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
它适用于我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建筑定额的作用
1、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2、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依据。
3、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依据。
4、是确定工程造价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5、是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基础。
四、建筑定额章节划分和表现形式
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
建筑定额章、节划分按《规范》统一项目编码设置。
定额基价的表现形式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建筑定额中的基价,是全省计算建筑产品工程费的基础价。
各地区不得另编基价表。
六、建筑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执行定额计价办法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七、建筑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八、建筑定额中的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消耗量:
定额中的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及辅助用工。
基本用工以1989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计算。
建筑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每工日为23.5元(含流贴)。
2、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除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外均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或现场集中堆放地点至现场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及加工地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难以计量的材料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以元表示。
(2)材料预算价格按调查的市场价格综合取定。
执行时市场实际价格与定额预算价之间的差价,应予调整。
3、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机械台班单价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江西省预算价格)(2004年)计算。
(2)零星的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费用列入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
九、建筑定额中混凝土粗集料系按卵石考虑的,如设计图纸采用碎石粗集料时,应按第十四章中配合比进行换算,但含量不变。
在混凝土配合比表中,同一种强度等级均列有两种强度等级水泥的基价,建筑定额均采用低强度等级水泥组成混凝土基价,实际使用水泥强度等级或混凝土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应按混凝土配合比表换算混凝土价格,但混凝土含量不变。
建筑定额中混凝土养护系按洒水养护考虑,如采用其他方法养护时应按实计算。
十、为便于编制标底及快速报价,在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及第九章模板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后面列有钢筋混凝土构件钢筋、模板含量参考表。
使用时以钢筋混凝土构件的体积(或面积、长度)分别乘以该构件的钢筋、模板含量得出钢筋、模板的工程量,再分别套用单项定额子目。
工程竣工办理结算时,钢筋模板用量应按施工图纸计算后进行调整。
十一、建筑定额中未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在编制预算时,先按施工图纸计算出构件工程量后,再按下表规定,分别增加废品率及损耗率,其中预制混凝土屋架、托架及高度在9m以上梁、板、柱不计损耗率。
名称
制作废品率
运输堆放损耗
安装、打桩损耗
各类预制构件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0.2%
0.1%
0.8%
0.4%
0.5%
1.5%
十二、建筑定额中砂的用量,是按自然湿度规格砂计算的,已考虑了膨胀系数的增加量。
十三、建筑定额中每立方米石灰膏,系按生石灰600kg考虑的。
十四、定额项目消耗栏内的数字带有括号的,基价中未包括该项材料的价格,使用时应根据实际价格计算。
十五、建筑定额中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室外设计标高至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建筑定额中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定额项目计算。
十六、建筑定额中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七、建筑定额中注有“XXX以内”或“XXX以下”者,均包括XXX本身:
“XXX以外”或“XXX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人工挖沟槽、基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作补充基价表。
2.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XVI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3.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系数1.43。
7.人工挖孔桩不分土壤类别。
岩石风化程度为强风化岩、中风化岩、微风化岩三类。
强风化岩不作入岩计算。
中风化岩和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
岩石风化程度见附表。
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
风化程度
特征
微风化
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迹象
中风化
1.结构和构造层理清晰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0~25cm),裂隙中填充少量风化物,锤击声脆、且不易击碎
3.用镐难挖掘,用岩心钻方可钻进
强风化
1.结构和构造层理不甚清晰,矿物成分已显著变化
2.岩质被节理、裂隙分割成碎石状(2~20cm),碎石用手可折断
3.用镐可以挖掘,手摇钻不易钻进
8.人工挖孔桩遇到淤泥、流沙时,可另行按实际发生计算。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11.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1.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数
1.75
2.00
2.25
2.50
2.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3.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
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方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
4.土壤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
如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5.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7.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8.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列系数:
项目
一、二类土壤
四类土壤
推土机推土方
0.84
1.18
铲运机铲运土方
0.84
1.26
自行铲运机铲运土方
0.86
1.09
挖掘机挖土方
0.84
1.14
9.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10.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11.装载机装原状土,需由推土机破土时,另增加推土机推土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
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的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一、人工土、石方
1.计算一般规则
⑴人工土、石方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土方体积如遇虚方体积、夯实体积和松填体积必须折算成天然密实体积时,可按下表折算: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0.77
0.67
0.83
1.30
1.00
0.87
1.08
1.49
1.15
1.00
1.24
1.20
0.93
0.81
1.00
(2)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上,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的为挖土方;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挖土为山坡切土。
(3)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在建筑物场地内,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时,另按有关规定计算。
当进行场地竖向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4)在同一槽、坑或沟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但套用定额时,按槽、坑的全深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形,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沟槽长度:
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垫层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突出墙面的附墙烟囱、垛等挖土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4.挖沟槽、基坑、土方放坡系数按下表规定计算放坡。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m)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
0.50
1:
0.33
1:
0.75
三类土
1.50
1:
0.33
1:
0.25
1:
0.67
四类土
2.00
1:
0.25
1:
0.10
1:
0.33
注:
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5.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底宽单面加100mm,双面加200mm计算。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
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放坡。
6.基础施工增加工作面,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15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30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30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800
7.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的按下表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
管径
(mm)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mm)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mm)
陶土管
(mm)
50-70
600
800
700
100-200
700
900
800
250-350
800
1000
900
400-450
1000
1300
1100
500-600
1300
1500
1400
700-800
1600
1800
-
900-1000
1800
2000
-
1100-1200
2000
2300
-
1300-1400
2200
2600
-
注:
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8.沟槽(管道地沟)、基坑深度,按图示沟、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9.人工挖孔桩挖桩土方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含护壁),从自然地面至桩底以立方米计算。
10.沉管灌注桩、回旋钻孔灌注桩空桩部分的成孔工程量,从自然地面至设计桩顶的高度减1米后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11.修凿混凝土桩头,按实际修凿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2.计算基础回填土体积应减去埋在室外地坪以下的基础和垫层,以及直径超过500mm的管道等所占的体积。
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的体积。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单位:
m3/m
管道名称
管道直径(mm)
501-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钢管
0.21
0.44
0.71
-
-
-
铸铁管
0.24
0.49
0.77
-
-
-
混凝土管
0.33
0.60
0.92
1.15
1.35
1.55
13.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
14.余土外运或取土内运工程量=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运土体积
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负值时为须取土内运。
15.沟槽、坑底夯实按实夯面积计算,套原土打夯子目。
16.爆破岩石沟槽、基坑,深、宽允许超挖,超挖量:
松石、次坚石为200mm、普坚石、特坚石为150mm。
超挖部分岩石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17.基底钎探按图示基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机械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除执行人工土、石方有关规定外,还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土、石方运距
⑴推土机推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⑵铲运机运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⑶自卸汽车运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的最短距离计算。
2.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不适用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
二、本定额已综合了土壤的级别,执行中不予换算。
三、钻(冲)孔桩不分土壤类别。
岩石风化程度划分为强风化岩、中风化岩、微风化岩三类。
强风化岩不作入岩计算。
中风化岩和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
岩石风化程度见下表。
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
风化程度
特征
微风化
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迹象。
中风化
1、结构和构造层理清晰。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0~25cm),裂隙中填充少量风化物,锤击声脆、且不易击碎。
3、用镐难挖掘,用岩心钻方可钻进。
强风化
1、结构和构造层理不甚清晰,矿物成分已显著变化。
2、岩质被节理、裂隙分割成碎石状(2~20cm),碎石用手可折断。
3、用镐可以挖掘,手摇钻不易钻进。
四、每个单位工程的打(灌)桩工程量小于下表规定数量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项目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m3)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50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60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00
灌注砂(碎石或砂石)桩
60
灰土挤密桩
60
深层搅拌加固地基
100
人工挖孔桩
100
五、本定额除静力压桩外,均未包括接桩。
如需接桩,除按相应打桩项目计算外,按设计要求另计算接桩项目。
其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应按设计用量进行调整。
六、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七、打桩、沉管,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均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计算。
八、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
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
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九、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坡堤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十、定额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下表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
充盈系数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项目名称
充盈系数
损耗率%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1.18
1.50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25
1.50
沉管灌注砂桩
1.30
3.00
沉管灌注砂石桩
1.30
3.00
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十一、因设计修改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二、打送桩时,可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综合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下表规定系数计算。
送桩深度
系数
2m以内
1.25
4m以内
1.43
4m以上
1.67
十三、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
十四、钢板桩尖按加工铁件计价。
十五、定额中各种桩的混凝土强度如与设计要求不同,可以进行换算。
十六、深层搅拌法加固地基的水泥用量,定额中按水泥掺入量为12%计算,如设计水泥掺入比例不同时,可按水泥掺入量每增减1%进行换算。
十七、强夯法加固地基是在天然地基上或填土地基上进行作业的,如在某一遍夯击能夯击后,设计要求需要用外来土(石)填坑时,其土(石)回填,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定额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和费用,如设计要求试夯,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等。
一、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其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
2.送桩:
按桩的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以立方米计算。
3.接桩:
按设计接头数,以个计算。
4.封桩按实体积计算。
二、沉管灌注桩
1.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增加0.25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
如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或钢板桩尖者,其桩长按沉管底算至设计桩顶面(即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再加0.25m计算。
活瓣桩尖的材料不扣,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按第四章规定以立方米计算,钢板桩尖按实计算(另加2%的损耗)。
2.复打桩工程量在编制预算时按图示工程量计算,结算时按复打部分混凝土的灌入量体积,套相应的复打定额子目。
三、钻孔灌注桩
1.回旋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增加0.25m(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长螺旋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另加0.25m乘以螺旋钻头外径另加2cm截面积计算。
四、人工挖孔桩
1.护壁体积,按设计图示护壁尺寸从自然地面至扩大头(或桩底)以立方米计算。
2.桩芯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从桩顶至桩底以立方米计算。
五、深层搅拌法加固地基,其体积按设计长度另加0.25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六、钢筋笼制安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的定额子目。
七、人工挖孔桩的挖土及沉管灌注桩、钻孔灌注桩空孔部分的成孔量按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的定额子目。
八、灰土挤密桩按设计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钢管下端最大外径的截面面积计算
九、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
第三章砌筑工程
说明
一、砌砖、砌块
1.定额中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砌块、多孔砖、空心砖的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
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2.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3.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4.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5.圆形烟囱基础按砖基础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
6.砖砌挡土墙,顶面宽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顶面宽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7.围墙按实心砖砌体编制,如砌空花、空斗等其他砌体围墙,可分别按墙身、压顶、砖柱等套用相应定额。
8.砖砌圆弧形空花、空斗砖墙及砌块砌体墙,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9.零星项目系指砖砌厕所蹲台、小便池槽、水槽腿、垃圾箱、花台、花池、房上烟囱、台阶挡墙或牵边、隔热板砖墩、地板墩等。
10.定额中砌筑砂浆强度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除附加砂浆外,均可以换算。
二、砌石
1.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2.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一般计算规则
1.砖、石砌体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计算墙体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和暖气包壁龛的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3.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4.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
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应按《装饰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5.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分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6.砖砌体内的钢筋加固,按设计规定以吨计算。
二、砌体厚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1.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厚度按下表计算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
砖数(厚度)
1/4
1/2
3/4
1
1.5
2
2.5
3
计算厚度(mm)
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740
2.砖墙每增1/2砖厚,计算厚度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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