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金村大道南段道路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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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金村大道南段道路工程
晋城市金村大道南段道路工程
(规划龙门街-规划学苑街)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本)
建设单位:
泽州县金村新区建设指挥部
评价单位: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7年10月
修改说明
专家意见
修改说明
1、完善施工期及运行期环境保护目标图表,明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与道路红线的距离、高差、方位关系。
核实道路临时占地、永久占地的性质,位置、面积参数。
P13表1.7-1。
P34章节2.3.7。
P38章节2.5。
2、细化道路起止点的接入方案,完善道路工程总体平面布置图,规范道路平、纵剖面图,核实施工期土石方平衡及道路护坡工程内容。
落实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位置。
根据临时占地生态现状细化施工结束后的生态恢复方案。
起止点的接入方案见P25。
道路平、纵剖面图见P27。
土石方平衡见P39。
护坡工程见P34。
临时占地见P34。
生态恢复措施见P100。
3、补充本项目拟利用弃渣场位置、库容及目前渣土堆存情况、分析接纳本项目施工期弃土石的可行性,落实渣土运输线路及渣土运输的防尘、抑尘措施。
结合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有关要求,细化施工期防尘抑尘措施。
弃渣场见P99。
运渣路线介绍见P95。
施工期防尘抑尘措施见P96~97
4、补充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细化道路防噪措施介绍,核实道路噪声预测结果及噪声预测等值线图。
落实交通噪声对近距离声环境敏感目标的贡献。
噪声预测及分析见P83~93。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前言
1.1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道路交通量迅猛增长,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现存水平已不能满足今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为在新一轮经济高速增长期内抢抓机遇,形成要素集聚和产业集群优势,必须优化城市资源配置,加快对城市路网的建设,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同时伴随着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改善市政基础设施状况,尽快形成一个经济繁荣的良好城市格局和发展空间态势,已经显得非常紧迫。
为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特色,逐步把中心城市做精、做强、做好、做美,不断提高中心城市的吸纳力、影响力和承载力,应尽快启动晋城市主城区与周围片区的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位于泽州县金村镇,该片区是以高科技产业、现代化服务业、都市农业、都市旅游业、新能源为主的片区,现状市政配套设施不齐全,为了解决该片区的基础设施配套问题及完善城市道路网络,改善该区的投资环境,推进该片区的建设,更好地形成该片区的城市框架,泽州县金村新区建设指挥部拟进行晋城市金村大道南段(规划龙门街—规划学苑街)道路工程的建设。
本项目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设计车道:
双向八车道。
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以及给水、雨水、道路照明、交通设施、电缆排管工程,同时考虑预埋燃气、供热道路横穿管。
道路南起规划龙门街,北至规划学苑街,项目路线全长1118m,道路红线宽60米,设计断面为两幅路型式,占地面积116241㎡(约175亩),占地类型主要为建设用地;沿线拆迁主要是益丰生态园的蔬菜大棚及餐厅、道路用地内的电力设施及一些附属物等,不涉及民居拆迁安置,拆迁量不大,泽州县金村新区建设指挥部已出具了本工程拆迁补偿说明,见附件4;路线挖方大于填方,多余土方运至当地渣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填埋,不设弃土场,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路线选址合理。
项目总投资约14119万元,建设工期1年。
目前项目已取得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1.2环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泽州县金村新区建设指挥部于2017年2月23日委托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T城市交通设施中的138、城市道路,“新建、扩建快速路、主干路”应编制报告书,本项目属于城市主干路,因此本项目环评文件应为“报告书”。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于2017年3月1日进行了现场踏勘,在建设单位的配合和帮助下,对沿线地形、地貌、土壤、植被、社会经济和沿线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调查,了解了道路沿线的自然环境概况和经济发展状况,于3月1日,在赵庄村、东六庄村、中专职业技术学院等环境敏感目标现场张贴环评公告。
在发布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10个工作日后,环评单位与建设单位向可能受影响的群众以及机构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
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晋城市金村大道南段道路工程(规划龙门街—规划学苑街)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稿)。
泽州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18日在晋城市主持召开了本项目环评报告书技术审查会,我们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今由建设单位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1.3环评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用地符合晋城市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合理;在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经预测,项目达标排放的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不大,不会因此而影响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支持程度较高;同时本项目的建成能够促进该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因此,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境监理和规范化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第1章总论
1.1编制依据
1.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2016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0年12月25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
(1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
(12)《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国务院,国发[2000]38号,2000年;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6年修改版);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5年6月1日);
(15)《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3年6月1日);
(16)《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3]94号,2003年5月27日;
(17)《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发[2000]38号);
(1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2000年);
(19)《关于批准发布<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通知》(建标[1999]278号);
(2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
(21)《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保总局环发[1999]134号。
1.1.2地方法规、规章
(1)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山西省产业投资指导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晋政办发(2006)1号;
(2)《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12月8日修订);
(3)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2006]14号“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2006年6月7日);
(4)《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7年3月30日修正);
(5)《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
(6)《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2010年11月26日修正版);
(7)晋城市人民政府,晋市政办【2016】14号《晋城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6年3月4日);
(8)关于印发《晋城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方案》的通知,晋市环发[2013]103号;
(9)晋城市人民政府,晋市环法【2013】33号《关于印发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2013年11月12日)。
1.1.3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8)《城市机动车排放空气污染测算方法》(HJ/T180-2005);
(9)《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2003)第5号令;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
(11)《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
(1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3)《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3]94号;
(14)《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
(15)《城市机动车排放空气污染测算方法》(HJ/T180-2005);
(16)《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1.1.4项目技术文件和相关规划
(1)环评委托书;
(2)《晋城市金村大道南段道路工程(规划龙门街—规划学苑街)可行性研究报告》,晋城市禾木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2014年4月;
(3)晋城市规划局关于本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选字第SZ-2014-01号;
(4)晋城市有关自然、社会和经济概况的统计资料;
(5)泽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城市金村大道南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泽发改发[2014]84号;
(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1.2评价目的与原则
1.2.1评价目的
道路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地形、地貌和社会环境将造成一定的影响,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旨在:
(1)对公路沿线的自然环境质量、社会环境现状等进行调查、监测与分析,了解沿线的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
(2)对公路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可能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通过公众参与,让沿线居民参与到项目的选线和论证中来,使项目的选线,更加民主、科学,避免因征地和噪声影响留下隐患。
引导公众参与到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内环境保护工作监督之中,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宣传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政策的作用。
(4)根据公路对环境的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将工程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程度,达到公路建设和环境保护两者协调发展的目的。
(5)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论证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及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1.2.2评价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力求做到工作深入、内容完备、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措施具体,使评价成果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坚持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实地踏勘、现场调查、现状监测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原则,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危害给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
(4)通过类比分析和实地考察,提出最可靠、最经济、操作性强的环境保护措施。
(5)坚持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1.3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1.3.1环境敏感因素分析
(1)根据沿线的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该道路评价范围内没有自然保护区和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2)道路运行过程中会对沿线声环境产生影响,因此,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是本项目的环境敏感范围。
1.3.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现场调查和道路设计方案,本项目环境影响识别见表表1.3-1。
表1.3-1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表
影响因子
工程
自然物理(质)环境
自然生物(态)环境
人类使用价值
生活质量
地形
土壤
大气质量
地表水
声环境
水土流失
动物
植物
工业生产
农林业
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
文物景观
旅游
交通
就业
社会安定
居民生活
文化教育
施工期
征地拆迁
-○
-○
-△
-△
+○
+△
运营期
意外事故
-○
-△
-○
-△
-△
-○
汽车运营
-○
-○
-●
-○
+●
+●
+△
+●
+△
+●
+△
绿化复垦
+△
+△
+△
+●
+●
+△
+△
+△
+△
+○
+○
注:
●较大影响,△一般影响,○轻度影响+有利-不利
1.3.3评价因子筛选
对识别出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环境评价因子的筛选,其结果见表1.3-2。
表1.3-2道路建设环境评价因子筛选表
影响因素
评价因子
筛选分类
建设期
运营期
生态
土壤、农业生态
○
●
水土流失
●
△
野生动、植物
○
○
噪声环境
居住区声环境
○
●
社会经济
对基础设施的影响
●
土地占用、拆迁
△
△
水体环境
事故化学品
●
SS、PH、COD、石油类、氨氮
○
大气环境
TSP、NO2、SO2、CO、CnHm
△
注:
●较大影响,△一般影响,○轻度影响
根据表1.3-2确定环境评价因子及预测因子如下:
(1)生态环境:
评价因子:
生产力、景观指数、水土流失、植被覆盖率;
(2)声环境:
现状因子:
等效连续A声级;
预测因子:
等效连续A声级;
(3)社会经济环境:
土地占用、拆迁。
(4)地表水环境:
SS、PH、COD、石油类、氨氮及事故化学品;
(5)大气环境:
现状因子:
TSP、PM10、CO、SO2、NO2。
评价因子:
CO、NOx。
1.4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功能区划分类规定,本区域属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二级标准,见表1.4-1。
表1.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
mg/Nm3
标准
级别
评价标准值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
项目
SO2
μg/m3
NO2
μg/m3
CO
mg/m3
PM10
μg/m3
PM2.5
μg/m3
1小时平均
500
200
10
--
--
24小时平均
150
80
4
150
75
年平均
60
40
--
70
35
(2)地表水环境
根据《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规定,本项目地表水属于丹河东焦河水库——龙门处段,为过渡段。
水质目标为Ⅴ-Ⅳ类,地表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Ⅳ类标准限值,标准限值见表1.4-2。
表1.4-2地表水质量标准单位:
mg/L
污染物
CODCr
BOD5
氨氮
PH
石油类
标准值
30~40
6~10
1.5~2.0
6~9
0.5~1.0
污染物
总氮
挥发酚
氟化物
硫化物
标准值
1.5~2.0
0.01~0.10.055
1.5
0.5~1.0
(3)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评价采用《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具体数值详见表1.4-3。
表1.4-3地下水环境评价标准(单位:
mg/L,pH除外)
污染物
PH
总硬度*
挥发酚
氰化物
硝酸盐
亚硝酸盐
标准值
6.5~8.5
≤450
≤0.002
≤0.05
≤20
≤0.02
污染物
氨氮
高锰酸盐指数
大肠菌群(个/mL)
细菌总数
标准值
≤0.2
≤3.0
≤3.0
≤100
(4)声环境
根据拟建道路沿线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拟建道路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标准执行情况如下:
①现状评价:
金村大道北段(陵沁线至规划学苑街)边界线外3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环境噪声限值,边界线外35m范围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环境噪声限值;
②预测评价:
拟建道路边界线外3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环境噪声限值,道路边界线35m范围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环境噪声限值;《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值见表1.4-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见表1.4-5。
表1.4-4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标准
60
50
4a类标准
70
55
表1.4-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单位:
dB(A)
时段
昼间
夜间
排放限值
70
55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
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见表1.4-6。
表1.4-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单位:
mg/m3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颗粒物
1.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NOx
0.1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2)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表1.4-7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限值Leq〔dB(A)〕
昼间
夜间
70
55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1.5评价等级及评价重点
1.5.1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结合道路建设项目的排污特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如下:
(1)生态环境
本项目路线长度为1118m,小于50km,且项目影响区域一般,主要为城市建成区,无野生动植物保护物种或成片原生植被,生物量及物种多样性减少量较小,为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以外的一般区域。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评价工作级别的确定原则,本工程生态评价等级为三级。
(2)声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评价工作级别确定的方法,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2类地区,且受噪声影响的人口一般,故本次噪声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
(3)大气环境
本项目属于线型污染项目,公路沿线无服务区、车站等集中大气排放源,主要废气污染为运营期汽车尾气和施工期施工扬尘,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两侧主要为村庄,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目标。
确定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4)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为路面径流,水质简单,排放量<200m3/d,进入市政雨水管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确定水环境评价为低于三级。
(5)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根据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征,项目的整个建设及运营在做好管道防渗处理后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因此,本次对地下水仅进行简单的影响分析。
1.5.2评价重点
经现场踏勘,按照拟建道路沿线经过的地形、地貌、土地类型以及自然生态和社会环境,确定本工程的评价重点为: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公众参与。
1.5.3评价方法
(1)本次评价工作参考交通部《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根据道路建设的特点,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的评价方法以调查为主,辅以必要的半定量预测方法,声学环境评价方法采用模式预测的定量方法。
(2)根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规定避免污染、减少污染和防止破坏环境的对策措施。
(3)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报告书力求做到内容全面。
1.6评价范围
根据各因素导则要求,并结合该道路沿线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特征,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见表1.6-1。
表1.6-1道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览表
序号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1
生态环境
道路中心线两侧300m以内区域
2
声环境
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
3
地表水环境
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范围内的地表水体
4
环境空气
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
1.7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大气及声环境保护范围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根据沿线的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项目地周边有三个村庄一个学校,分别为东六庄村(项目西南侧412m)、赵庄村(项目西侧724m)、砖垛岭村(项目东侧1025m)、晋城市中专(项目东北侧414m)。
该道路的主要环境关心点见表1.7-1,项目环境敏感范围图见图1.7-1。
表1.7-1沿线村庄一览表
敏感点名称
距道路红线距离
人数(人)
户数
性质
与道路高差
东六庄村
起点西南412m
1460
390
村庄
-30m
赵庄村
项目西侧724m
1036
285
村庄
-5m
砖垛岭村
项目东侧1025m
400
120
村庄
-5m
晋城市中专
终点东北侧414m
1800
学校
-10m
由表1.7-1、图1.7-1可见本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内无敏感点(村庄),由此确定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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