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真题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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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真题答案
2010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真题答案
1、【解析】根据行为的定义:
行为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选项A、B、C均不因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意志而“转移”,所以都不属行为
【参考答案】D
2、【解析】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种,代理权来源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为的,为委托代理,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代理一般为委托代理,本题就是这样的情况。
【参考答案】A
3、解析】B、D两项的保证期限涵盖了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C选项一般亦涵盖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大半部分,而A选项只涵盖招标投标阶段,故A选项的保证期限相对较短。
【参考答案】A
4、【解析】在已既成事实的情况下,合同应认定为已经成立,本题双方合同已经履行,属已既成事实的情况,故A项正确。
【参考答案】A
5、【解析】选项ACD都是要约邀请。
【参考答案】B
6、【解析】合同法规定,在对方出现以下四种情况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离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参考答案】D
7、【解析】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三者的区别是历年常考内容,如果合同的订立会对国家、社会或他人的利益形成不利影响,则可判定为无效合同,本题选项A、B、D都属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因为,一般而言此三项只直接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而C项中“非法目的”会对他人或社会的利益形成不利影响,因此应属无效合同。
【参考答案】C
8、【解析】首先应区分是属于合同转让,还是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或债务转移,这是解此类题的关键。
按该方法即不难判定。
工程分包后,分包单位不能取代总包单位成为总包合同的法律关系主体,因此必不属于合同转让,工程分包实质上是由第三人(分包人)向债权人(发包人)履行一部分债务(工程施工的行为),故应选D项,属于合同履行中的债务转移。
【参考答案】D
9、【解析】工程建设中的权、责关系必须以合同关系为基础,任何一方只能向和自己有合同关系的对方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要求,因此,作为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之一,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合同对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再根据其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向设计单位追究违约责任。
由于设计单位与承包人之间并无合同关系,所以设计单位不向承包人承担责任,发包人也不能待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合同的违约责任之后才承担自己对于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因此选项A、B、D均不对。
【拓展】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同样没有合同关系,为什么分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的质量问题与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呢?
--分包合同与设计合同的性质不同,工程分包实质上是由第三人(分包人)向债权人(发包人)履行一部分债务(工程施工的行为),分包合同的签订属于承包合同履行中的债务转移,如上述第8题就是很好的例子。
而设计合同与承包合同之间没有这种关系。
【参考答案】C
10、【解析】违约金方式:
应赔偿25万元,定金方式:
赔偿额为10万元(定金应双倍“返还”,其中定金赔偿额和返还额各为10万元),两者不能同时适用,故本题选择赔偿额度较高的方式--违约金方式
【参考答案】B
11、【解析】抵押物和质押物都可以是第三人的财产,选项A、B不正确;抵押与质押的一个重要区别是:
抵押不转移占有,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参考答案】D
12、【解析】
(1)无论自行招标还是委托招标,均需经招标备案后方可进行,故C项错误。
(2)在招标人具备“编、组”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招标,故选项D应委托代理机构招标的说法不妥
(3)利用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属于招标单位自主的市场行为,政府部门的作用是监督和规范市场行为,因此,只需报有关政府监督部门备案,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
故A项不妥。
【参考答案】B
13、【推理技巧】解本题的分析方法有多种,根据招标程序分析就可以准确剔除掉错误答案。
公开招标程序中,资格预审应在发标(发售招标文件)之前完成,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根据七部委制定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因此,评标委员会不宜过早组建,该办法还规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
换句话说,在资格预审完成时,评标委员会往往尚未正式组建,因此,投标人的资格预审不属于评标委员会评审内容。
另外,利用顾名思义法也可推测出正确答案,评标委员会的作用显然是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A、C、D三项均为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B项显然还处于资格预审阶段,此时连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都未最终确定,又怎么能评标呢?
因此,正确答案为B项。
【参考答案】B
14、【解析】区分是否属于无效投标文件,是属于重大偏差还是细微偏差,这都是历年考试的重点内容。
例如:
属无效投标文件的五种情况分别是:
“签章不全、无法辨、未密封、无保函、联合体-无协议”。
属于重大偏差情况的归纳助记口诀详见《轻松过关》第51页。
选项A、D属无效投标文件,选项B属重大偏差。
【参考答案】C
15、【解析】招标人可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几种情况如下:
自投标截止日期开始,投标人即不能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如果在此之后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的期间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中标后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均可没收投标保证金。
选项D即属于上述情况之一,因此是正确选项。
选项A、C的情况不属于投标人违约,招标人应该退还保证金。
选项B不正确,因为投标文件的性质是要约,投标人不递交投标件,其实质是不发出要约,连要约都未发出,投标人当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参考答案】D
16、【解析】一般情况下应以投标报价为合同价签订合同。
【参考答案】A
17、【解析】
招标投标法规定: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即便是以评标价法评标,招投标法也规定:
应评选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即满足要求的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因此C项显然不正确,符合题意。
【参考答案】C
18、【解析】委托监理合同范本第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参考答案】C
19、【解析】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即监理人的责任期),不以合同约定的日历天数为准,而是根据监理人是否完成了包括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全部监理工作的义务来判定,具体为:
?
监理合同有效期起始时间:
以签订监理合同、工程准备工作开始时计。
?
确定监理合同有效期截止时间的条件为(以下三项缺一不可):
1)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
2)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
3)监理收到监理报酬尾款。
【参考答案】B
20、【解析】监理人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承担责任。
保证试验数据的正(准)确性是试验室的质量责任,监理人不对试验室的行为承担责任。
但若属监理人发出错误指令或监理人自己的工作失误--如选项D的情况,则监理人应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B
21、【解析】利用“合同关系原则”可知,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奖励应由该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支付,本题中对方当事人即为委托人。
【参考答案】A
22、【解析】外部协调工作是委托人的义务。
【参考答案】A
23、【参考答案】B
24、【参考答案】D
25、解析】设计合同中的设计期限应从设计人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定金之日起开始计算,详见《轻松过关》第152页,建设工程各类合同有效期的对比归纳表(表10-1)。
【参考答案】D
26、解析】发包人解除设计合同,工作完成量不足一半时应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则应全额支付。
本题中完成40%,未及一半,故违约金额为100万元×50%=50万元
【参考答案】C
27、【解析】实行工程监理的施工项目,应由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同样,本题用《轻松过关》总结的“合同关系原则解题最为简单,与承包人有合同关系的对方当然应是发包人,故答案非C项莫属。
【参考答案】C
28、解析】首先应搞清楚追加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区别。
?
追加合同价款:
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
索赔: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由上述定义可看出,本题中,因工程师指示新增附加工作而产生的应给承包人增加的支付款必不属于索赔款,应属于追加合同价款。
故B项正确。
【参考答案】B
29、【参考答案】B
30、【解析】第九条“三个应通过”原则解此类题很简单,施工阶段在实行工程监理的情况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工作联系均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参考答案】C
31、【解析】由于工程师未批准开工延期,故开工日期(即施工期的开始时间)仍应为2009年2月1日,竣工验收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
【参考答案】A
32、【解析】由承包人采购的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在设备到货时与工程师共同核验。
【参考答案】D
33、【解析】解此类题既简单又方便,监理工程师对于承包方的进度计划不编制、不修改,只审核(可提出修改意见)。
【参考答案】B
34、【解析】工程师无故不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但验收结果仍有两种可能,可能合格,也可能不合格。
故选项B错误;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以隐蔽,选项C不正确;选项D的“返工”二字不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报验,不是所有验收不合格的情况都必须返工。
【参考答案】A
35、【解析】解此类题特别有效,监理工程师对于承包方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的认可,不免除(也不减轻)承包方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延误所应承担的责任。
【参考答案】C
36、【解析】税费变化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调整虽然都可以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理由,但却都不能作为顺延工期的理由,故A、B两项不符题意;施工作业原因是承包商自身原因,不应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和顺延工期的理由,故选项C亦不符题意。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或停电、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的理由,故D项符合题意。
【参考答案】D
37、【参考答案】B
38、推理技巧】“由最有条件的一方尽义务的原则”,本题中承包方对因施工而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最清楚,故应由承包人办理施工环保许可手续。
通俗地说,承包人是干活挣钱,因此,工程建设项目的一切正常费用归根结底均应由发包人承担,仅当某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承包合同价款中,或费用是由承包人的原因或责任造成的,或属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才可以说,该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办理施工环保许可手续的费用并未包含在工程承包合同价款中(合同价款中属于措施项目费的环境保护费指的是承包人为保护施工现场环境而采取相应措施的费用,不是办理施工环保许可手续的费用),因此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参考答案】A
39、【推理技巧】选项A错在工程师无权指示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应通过建设单位进行;由常识即可分析出B、C两项的不妥之处,以B项为例,如果改由承包人重新采购,那么发包人与原供货方之间的采购合同如何处理?
通常情况下原供货方不会同意退货,更不会同意中止合同,通常是由供货方负责修理或换货,并应根据供货合同的约定赔偿造成的损失。
即使供货方同意中止合同,发包方也不一定会同意变更施工合同的权利、义务,将应由发包方采购的设备改由承包方采购。
同理,C项所述的处理方式也存在这些问题。
正确说法应为: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D项:
根据责任划分原则,由于施工安装原因,试车达不到要求,当然应由承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因此D项正确。
【参考答案】D
40、【解析】
1.试车工作由何方组织与设备由何方采购无关;
2.联动无负荷试车和投料试车(属竣工后的带负荷试车)均应由发包人组织,因为发包人最有条件完成此类组织工作(由最有条件的一方承担职责的原则),况且竣工后的试车已不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参考答案】C
41、【解题技巧】利用助记口诀“除去认可与交工,索赔验收28从”可解本题。
关于工程建设中的各种时限的助记口诀及使用说明详见《轻松过关--案例分析分册》第255页。
【参考答案】A
42、【解析】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应从第29天起计算利息,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参考答案】C
43、【解析】“责任划分原则”即很好理解,本题中采购方擅自变更到货地点,又未及时通知对方,应承担全责。
【参考答案】B
44、【解析】ACD三个选项的责任都在于承包商,且承包商不愿、或不能进行补救,故业主可以凭履约保函索赔。
在B项所述情况下,应让承包商进行整改、返修,并由承包商承担返修费用。
【参考答案】B
45、【参考答案】A
46、【解析】无论是指定分包商还是一般分包商都应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指定分包商与
【参考答案】C
47、【解析】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解决争议的办法依次是:
双方协商→提交工程师决
定→提交争端裁决委员会决定→仲裁。
【参考答案】D
48、【解析】承包商的机械设备进、出施工现场均需经工程师批准,这是为了保证工程能正常进行并按期完工。
【参考答案】B
49、【参考答案】C
50、【解析】对于A项,通过变更删减部分承包工作内容的情况下,相应缩短合同工期不妥,因为删减部分承包工作内容属业主原因,业主方不能单方面决定缩短合同工期,应与承包商
协商达成一致才能缩短合同工期。
故A项不妥,符合题意。
给予费用补偿是合理的,因为,在删减承包工作内容情况下,如果按原合同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款而不给予费用补偿,显然对承包商不公平,因为工作量减少会导致承包商单位工程量的间接费用增加,这与盈亏平衡分析方法中产销量减少会导致单位产品的固定成本增加是同一道理,因此应给予费用补偿。
(见教材《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第158页表7-1中序号24所列内容以及《轻松过关--投资控制分册》第99页所归纳的记忆口诀)
【参考答案】A
51、【解析】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依法成立,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能以自己名义参与民事活动的组织(如:
法人的分支机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法人可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如政府机关)、事业法人(如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如:
社会团体)。
【参考答案】ABDE
52、【解析】保险期限:
自开工或设备运至工地起,至验收合格或实际占用为止(以先发生者为准),最长不超过保险单中的保险期。
根据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定义不难推测出本题答案,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名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如果工程提前竣工或提前使用,就已不是在建造过程中,因此保险期限应截止至工程验收合格或实际占用为止,故B、D项错误,而C、E项正确。
另外,A项也是合情合理的,保险期限不应因为工程延误竣工而延长(除非投保人交纳一定费用延长保险期限),否则对保险公司不公平。
【参考答案】ACE
53、【解析】利用《轻松过关》解题原则之第一条“公平、公正原则”(第144页)可以轻松解题。
格式条款是单方面拟定的合同条款,这种条款一般对订立者有利。
根据公平原则,应平衡这种对订立方有利而对另一方不利的情况,事实上,各国立法都对格式条款订立方进行了一定限制。
A、B、E项均符合上述原则,因此正确。
所谓格式条款,是单方面拟定,未与对方协商即采用的条款,对方只能在接受格式条款或拒绝签订合同两者之间选择,不能改动格式条款(当然,任何合同条款只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能改动,但能改动的条款就不能称为格式条款)。
关于C项的正确与否,从不同的角度理解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故为慎重起见,C项最好不选。
【参考答案】ABE
54、【解析】根据缔约过失责任的定义,“合同尚未成立”系判断是否为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条件之一,故E项正确。
合同一旦成立,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是违约责任或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详见《轻松过关》第23页)
A、B、D三项显然应该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参考答案】ABDE
55、解析】合同法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想想我们自己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常识,只要合法、合规,且符合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愿,当事人双方就可在协商一致的条件下订立合同,也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内容须明确),无需其他条件,因此可以将C、D二项剔除。
【参考答案】ABE
56、【解析】A、B、E三种情况下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具备法律强制力(法律强制力的体现如: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答案】CD
57、【解析】选项B、E均属可以直接委托发包的情况(可不进行招标)。
【参考答案】ACD
58、【解析】C、D二项不属招标备案文件必须包括的内容。
59、【解析】很容易记住属无效投标文件的五种情况。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仍应属有效投标文件,故D项不符题意。
【参考答案】ABCE
60、【解析】利用《轻松过关》第63页表3-2的归纳可轻松解答本题。
【参考答案】ACDE
61、【解析】委托人与监理人通过招标程序签订监理合同的,属于合同组成部分的有:
(1)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
(2)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参考答案】ABC
62、【解析】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不需要经委托人批准,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即可实施。
【参考答案】ABDE
63、【解析】选项C、D所述权利应为建设单位的权利。
【参考答案】ABE
64、【解析】这里仅介绍该书总结的区别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一个小技巧:
1.附加工作的特征词汇是“增加”、“延长”。
A、B、C三项符合这些特征,因此为附加工作。
2.额外工作的特征词汇是“恢复”、“准备”或“善后”。
D、E两项符合这些特征,因此为额外工作。
【参考答案】ABC
65、【解析】凭逻辑推理即可剔除错误选项。
办理施工许可证并非开展勘察工作的条件,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是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在工程勘察阶段,尚未开始进行设计,怎么有条件办理施工许可证呢?
因此A项可剔除。
其他四项都是开展勘察工作的必要条件。
【参考答案】BCDE
66、【推理技巧】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发包人应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因此C项不妥。
【参考答案】ABE
67、【解析】实际的施工期和合同工期总工作天数可以由承包人在合同工期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应事先报经监理批准),如某天下大雨不适宜工作,承包人可暂停这一天的工作,又如,承包人可以计划将施工期缩短而提前完工。
可见,合同中只需约定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合同工期内的总日历天数即可。
【参考答案】ABD
68、【解析】利用《轻松过关》一书所创编的助记口诀可万无一失地解决此类问题,口诀为:
有关解释顺序的协议通知了投标专用通道,对标准图纸应单报预算
【参考答案】BCD
69、【解析】属工程师准备工作范围内的工作有:
做好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的交验,按时提供标准、规范。
为了能够按时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工程师可能还需要.....做好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A、C两项是发包人的工作。
【参考答案】BD
70、【解析】第18页精辟地归纳道:
“非乙因责非乙险,甲方补偿工期延”,意为:
如果造成了费用增加和总工期延误,只要不属乙方的原因、乙方的责任以及乙方应承担的风险,除此以外均可要求甲方(发包人)追加合同价款并顺延工期。
选项B、C、E符合上述条件,故应入选本题答案。
选项A、D属承包人自身原因,故不符题意。
【参考答案】BCE
71、【解析】
不可抗力情况下,人员和财产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承包方不应要求发包人支付
承包方自身的损失,因此C项错误。
【参考答案】ABDE
72、【解析】关于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合同责任,不难分辨,E项属承包人自身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己承担,而D项中包含了因停工而造成的承包方的经济损失(包括承包方人员、施工机械窝工损失等),这部分损失也应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除承包人、发包人以外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对于施工合同而言,选项C中的工程师是发包人的委托代理人,也可视为除发包人和承包人以外的第三方人员。
故相对于承包人而言,工程师的人员伤亡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选项B中待安装的工程设备属于“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一类,故其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参考答案】ABC
73、【参考答案】AB
74、【参考答案】BCD
75、【解析】教材将《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分为三类,分别为合同条件规定的业主风险、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以及汇率、法令、政策等变化对工程成本的影响。
不可预见物质条件的范围:
承包商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利于施工的外界自然条件...、人为干扰、招标文件和图纸均未说明的外界障碍物...、污染物的影响、招标文件未提供或与提供资料....不一致的地表以下的地质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选项ACE符合题意(不利于施工的外界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遭遇到的外界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测的不利的外界自然条件),对于不利于施工的气候条件而言,在很多情况下是承包商可以预见的(如季节性阵雨等),故选项D不符题意;根据教材第152页所述,选项B应归类为“合同条件规定的业主风险”。
本题“不可预见物质条件”几个字是题眼,应紧抓住这几个字,有助于推理解题。
【参考答案】ACE
76、【解析】比如,根据助记口诀“保险未偿工不误,提前占用怎能补?
”可知,除“业主保险未偿,提前占用工程”两种情况外,教材表9-3所列其他情况均可获工期补偿,注意,此处的“业主提前占用工程”是指提前占用整个工程且不再有后续施工的情况。
如C项所述的“业主提前占用部分..工程导致后续施工的延误.........”,显然应给予延长合同工期。
【参考答案】BCDE
77、【解析】当修正缺陷后的重复竣工检验也未通过时,工程师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处理办法:
(1)指示再进行一次重复的竣工检验。
(2)经业主同意颁发接收证书,折价接收该工程。
(3)若缺陷致使业主无法享用该工程或区段所应带来的全部利益,可拒收整个工程或区段(视情况而定),在此情况下,业主有权获得承包商的赔偿。
【参考答案】AB
78、【解析】首先应分清工程变更和合同变更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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