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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和谐多措并举促进均衡
公平和谐多措并举促进均衡
——清远市清城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自评报告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是事关百姓利益的民生工程。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始终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全区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紧紧围绕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坚持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落实保障机制,着力探索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新路子,使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现将清远市清城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经济和义务教育发展概况
清城区位于清远市南部,是清远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全区面积1296.3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6.35万人,下辖四个街道、四个镇和1个林场。
我区获得多张名片:
“广东省教育强区”、“广东省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宜居城市”、“中国再生铜都”等。
2014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8.7亿元,人均生产总值48168元,人均地方财政收入1948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4542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3000元。
在经济全面提速的同时,我区的教育事业发展迅速。
2009年7月成功创建为第一个非珠三角洲地区的广东省教育强区,2011年底全区除凤城街道外具有7个有教育管理功能的镇(街)100%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镇(街)。
目前,清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总共有87所,其中小学73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和教学点15个,在校生67167人;初级中学26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在校生26267人。
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8312人,留守儿童1064人。
小学教职工5731人,其中专任教师2690人;初中教职工2841人,其中专任教师2515人。
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72所,其中小学53所,初级中学1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
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创建为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二、区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情况
清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总共有77所,其中小学58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5所),初级中学19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5所。
清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情况如下表:
生均校舍
建筑面积
体育活动
场地
实验室
(科学教室)
计算机
教室
(间)
音乐美术
教室(间)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元)
生均图书
册数
班额(人)
师生比
教师学历
达标率
生均公用
经费(元)
综合
评估
L1
L2
L3
L4
L5
L6
L7
L8
L9
L10
L11
…
小学
达标学校
总数
45
55
58
58
58
58
58
44
55
58
58
——
达标学校
比例(%)
77.6
94.8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75.80
94.80
100.0
100.00
达标
初中
达标学校
总数
17
16
19
19
19
19
19
19
19
19
19
——
达标学校
比例(%)
89.5
84.2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0
达标
学
校
类
型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元)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
生均图书册数
师生比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综合
小
学
全区平均值
3.66
7.95214
1118.4875
9.52223
28.91716
0.04819
0.04606
0.03779
—
差异
系数
0.37595
0.81437
0.43724
0.37636
0.24452
0.19078
0.15784
0.31498
0.3640
初
中
全区平均值
7.38694
12.38531
1768.847
13.62215
38.39541
0.07827
0.07113
0.06205
—
差异
系数
0.4605
0.61328
0.41348
0.38282
0.35324
0.18109
0.14599
0.22961
0.3475
(二)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异情况
清城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是0.356、0.331,均达到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的标准要求。
校际间差异情况如下表:
(三)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对照《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我区进行了认真自查自评,得分如下:
一级指标入学机会20分,保障机制26分,教师队伍32分,质量与管理20分,合计98分,达到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的标准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部分:
入学机会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教育规划和财政保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文件精神,我区制定并实施了《清远市清城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区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清城教办[2013]32号),努力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教育权利及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政策待遇,免费入学。
2014年,我区共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18312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14972人,占81.76%。
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我区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教育、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协同工作,建立了留守儿童关怀制度,比如清城区妇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通知》(城区妇字[2012]14号)和清城区教育局制定了《清城区教育局关于关爱留守儿童计划》(清城教[2012]41号)。
每年“六一节”,区委区政府都会为留守儿童举行送温暖关爱活动。
各中小学相应地开展帮扶活动,使留守儿童能够安心学习、幸福学习。
2014年,我区小学留守儿童771人,占小学生总数的1.15%,初中留守儿童293人,占初中生总数的1.12%。
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100%。
我区建立了“三残儿童”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并利用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确保满足“三残”儿童接受教育和康复的权利,目前,我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300人,入读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113人,区外学校随班就读45人,区内学校随班就读142人,入学率100%,其入学机会得到了保障。
4.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达到当年省定要求。
我区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所有初中学校。
2013年秋季起,高中划归市管理。
5.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没有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没有将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学校录取相挂钩现象。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制定了《清城区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清城教[2011]9号),每年都出台招生文件,规范招生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没有出现各种违规办学的行为。
第二部分:
保障机制
6.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我区制定并实施了《清城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为重要的工作目标,明确各方工作责任,并纳入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努力促进了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7.实行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制度。
我区义务教育经费在区财政预算中单列,依法保障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自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以来,我区能按省、市、区40%、20%、40%的分担比例,及时筹足义务教育经费,实行专户管理,单列划拨,确保学校的正常运作和校舍安全。
8.义务教育预算内财政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
2012至2014年,我区财政经常性收入分别是122297万元、130834万元、12436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1.19%、6.98%、-4.95%,义务教育预算内的财政拨款分别是50460万元、60482万元、66676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9.19%、19.86%、10.24%。
2012年至2014年义务教育预算内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9.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及增长率、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及增长率和达标情况。
2012至2014年,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是4616.25元、5353.32元、6240.34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2.83%、15.97%、16.57%;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是1240.92元、1536.67元、1998.66元,分别增长51.84%、23.83%、30.06%,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均实现逐年增长,达标率100%。
10.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及增长率、中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及增长率和达标情况。
2012至2014年,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是6521.00元、7130.21元、8110.18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0.07%、9.34%、13.74%;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是1876.56元、2197.35元、2652.49元,分别增长55.53%、19.09%、20.71%,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均实现逐年增长,达标率100%。
11.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我区积极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2011年至2014年,新增教育经费用于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改造分别为310万元、320万元、1597万元、951万元,从校园校舍、功能场室、设备设施、运动场地等方面加强建设,使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12.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达到省级规定(粤财教[2005]34号)。
我区严格按照40%的比例将农村税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教育。
2011年至2014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发展每年均为581万元,比例为40.1%。
13.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班)生均公用经费达标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1〕50号)的要求,2011年至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分别为1819元、2051元、2744元、7250元,高于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
第三部分:
教师队伍
14.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我区实现了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
从2009年开始,中小学教师已经全面实施了绩效工资,在调整公务员津贴的同时,三次提高我区教师绩效工资标准,确保教师收入水平与公务员大体相当。
15.学科教师配备合理,专任教师专业对口比例达91.36%。
我区专任教师学科比例日趋合理,音、体、美、科学、英语等专职教师已基本配足,并能满足学科教学需要,专任教师专业对口比例91.36%。
16.加强教师培训,财政预算教师年培训经费占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的比例达到1.5%以上。
201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两支队伍培训的实施意见》(城区府办发〔2011〕47号),加强教师培训,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和全员培训制度,坚持面向全员、倾斜农村、突出骨干原则。
2014年教师培训经费达629.5万元,占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的2.27%。
17.建立并有效实施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我区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清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清城区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文化、礼仪、教研”结对共建活动实施方案》,促进区域内教育资源有效交流。
三年来,中小学校长交流轮换的有61人,教师轮岗交流695人。
18.师生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
2014-2015学年,我区的小学师生比为:
城市1︰20.04,镇、村1︰21.3。
,初中师生比:
城市1︰14.29,镇、村1︰12.12。
19.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校际间均衡配置。
我区制定并实施了《清城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均衡配置工作方案》,现有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共246人,占专任教师5.7%,分布在全区城乡的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基本均衡配置。
第四部分:
质量与管理
20.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教学计划。
我区各中小学均能按照省、市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各类课程,严格遵守课时标准,并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21.不存在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我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均衡、常态编班,没有以任何名义和形式举办重点学校、重点班。
随着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均衡配置,校际间的差异越来越小,择校现象得到遏制。
22.学校不得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我区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法治教、、规范管理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的作息时间、课业负担等方面的办学行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没有出现用节假日、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或变相补课的现象,学生没有过重的课业负担。
23.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入学率为100%,初中入学率为100%。
2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超过93%。
我区小学巩固率为100%;初中巩固率分别为99.84%。
25.小学、初中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5%。
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我区小学、初中学生合格率分别达到96.65%、96.98%。
三、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的特色与亮点
(一)党政重视,不断完善保障机制
1.健全政策保障机制。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坚持把发展教育作为最大的民生抓实抓好,每年都把教育问题列入十件实事或重点项目,不断满足群众就近享受公平、优质教育的需求。
2011年制定《清城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提出发展教育事业的奋斗目标:
要求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发展,十年现代化。
2012年制定《清远市清城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责任,建立了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2.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财、税、费、基”多渠道筹措经费机制,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本级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各类教育经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切实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2011-2014年期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预算内教育经费总投入分别为3.91亿元、5.05亿元、6.05亿元、6.67亿元,年均增长16.02%。
(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
1.扎实推进新一轮布局调整。
中小学布局调整,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前提。
我区在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区期间,进行了一系列学校布局调整,撤并33所中小学校。
2012年起,结合《关于调整清远市中心区域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布局的决定》(清府〔2012〕100号)文件的精神,启动了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工程,新建新北江小学新校区、凤翔小学,异地新建三角小学,扩建石角镇第一初级中学,飞来湖中学已于2014年12月23日正式进场动工建设,争取2015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通过新一轮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全区校点布局更科学合理,教育资源更加优化,进一步提升全区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扎实推进教育装备和信息化建设。
我区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工程,2011年至2014年我区共投入6615万元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大力推进全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美术室等专用教室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新和增添学校多媒体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等,使我区每所学校的装备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一是做好“班班通”的规划与建设,目前,全区“班班通”覆盖率达100%,小学计算机生机比为10.4:
1、初中计算机生机比为7.3:
1、小学师机比为1.6:
1、初中师机比为1.7:
1。
二是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网“校校通”建设,我区建成本地教育专网,全区100%学校实现与基础教育网络互联,积极配合省、市推进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已完成全区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
(三)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1.落实校长、教师交流和培训制度。
我区先后制定了《清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试行)》(清城教〔2011〕142号)、《清城区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文化、礼仪、教研”结对共建活动实施方案》(清城教办〔2013〕33号)。
通过教师流动和校际之间的结对,使我区区域内的教育资源得到有效交流,各校之间师资配置更合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师资水平的高位均衡,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目前,全区72所公办中小学校两两结对为互助共同体;三年来,中小学校长交流轮换的有61人,教师交流轮换的有695人。
2011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两支队伍培训的实施意见》(城区府办发〔2011〕47号)文件,努力为每一位教师创造学习、发展的机会和条件。
三年来,参加各级培训的共有28495人次。
同时大力推进“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工程的建设,目前,我区有市级名校长工作室2个,名教师工作室6个,名班主任工作室1个,。
2.倾斜政策留教师。
一是师资配备方面倾斜农村学校。
我区严格按省有关编制文件配足农村学校教师,而且农村学校普遍比城内学校配备还高,每年新招聘的教师基本上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确保农村学校薄弱学科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
二是福利待遇方面倾斜农村学校教师。
我区制定并实施《清城区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清城教〔2013〕166号),从2013年1月起实施,目前,人均每月达739元,同时,镇(街)一级政府还积极筹措资金,设立各镇(街)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和教学奖,人均每月达200元。
三是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教师培训等方面倾斜农村学校,引导和鼓励农村教师立足农村教育,服务农村教育。
(四)积极推进特色办学
我区各校致力于特色办学,不断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增强学校实力,一批学校的知名度、影响力不断扩大。
如清城中学已创建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新北江小学已创建为广东省体育特色学校,同时还涌现出如清师附小的养成教育、石角中心小学的礼仪教育、源潭一中和飞来峡一中的科普教育等一批教育特色学校,上述学校都充分体现我区学校特色办学水平,并逐步成为我区教育的亮点和品牌。
四、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近年来,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科学指导下,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珠三角地区的发展情况相比,与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
优质教育资源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教师结构性矛盾有待解决。
今后重点做好: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
切实落实政府义务教育投入责任,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
特别是加大城内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建设的投入,力促全区城乡之间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均衡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教育资源配置。
进一步制定和落实学校布局规划,深化教育资源配置,支持薄弱学校改造,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
(三)进一步促进城乡之间学校的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方面的均衡。
加强全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镇(街)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通过创新教师培训机制,强化教师专业化和教研队伍建设,打造一批市内名校长、名教师。
完善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开展清城区中小学校“校园文化、礼仪、教研”结对共建活动,全面提高镇(街)中小学校师资水平。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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