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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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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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搞好瀛洲首府工程的整体施工项目管理,做好总、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整合各分包单位的生产管理资源,做到生产管理有序,保证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共同协商议定以下管理要求作为总分包双方的协商管理、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
二、现场技术管理
1、岗位职责
1.1分包项目经理:
参与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前期策划,组织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实施;负责所承建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1.2技术负责人:
全面负责工程项目技术工作,对工程使用规范、标准的有效性负责,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的策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创优方案,组织制定施工工艺或工法并进行技术交底;参加施工图纸会审、交底;负责项目技术培训;指导并监督技术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组织项目的科技攻关与新技术的应用;负责组织办理工程图纸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组织分析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并进行处理。
1.3资料员:
负责工程项目技术资料日常的管理,搜集、整编、验收、报验工作,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负责分包单位所需文件的接收和发放,并建立台帐。
1.4施工员:
组织技术员进行技术交底,并负责交底实施;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日志的编写整理。
2.技术标准及管理文件
2.1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规范、标准,有关的政策、法规及管理规定等文件。
各种技术标准的购置应由分包单位现场技术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自行购买;
2.2技术标准的发放应建立记录。
公司技术部负责控制各种规范、标准、图集版本的有效性,并及时发布有关修改、变更、作废的信息。
当收到规范、图集变更、作废的信息时,项目部通知分包单位技术人员应及时对无效版本进行识别、回收,避免出现规范、图籍的错用。
2.3在检查过程中标准规范配备不完善或使用作废标准的项目部,一次进行警告,如不改正罚分包单位100元。
3.图纸管理及图纸会审制度
3.1项目部从建设单位领取图纸并进行核对后,应进行登记,填写收图记录。
收图记录应包括收图时间、图纸名称、图纸套数、起止图号、图纸提供单位、提供人等;
3.2图纸套数以满足施工实际需要为原则,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领取图纸后,应及时发给分包单位方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并建立发图记录;
3.3项目部收到图纸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分包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图纸审查。
3.4图纸会审的程序:
1.1图纸会审之前,由项目部组织各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熟悉图纸基础上,进行自审,将发现的问题讨论统一意见,作好记录,以备会审时提出。
1.2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项目部在做好自审工作后,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组织会审,并由建设单位分别通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包的由施工单位通知)参加。
1.3会审时,由项目部牵头各分包队伍技术负责人参加,由分包技术负责人提出自审时的统一意见并作记录,事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参加单位盖章后生效。
分别由项目部送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及公司技术部备案、项目部自存。
盖章生效的图纸会审记录由项目部发放各分包单位。
4.技术核定和设计变更文件的管理
1.1凡在图纸会审时遗留或遗漏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属于设计产生的,由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属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通知有关单位。
1.2设计变更文件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
1.3接到设计变更文件后,项目部要及时组织发放分包等相关人员,建立发放台账。
1.4在施工过程,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由分包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技术核定单由分包技术负责人负责填写,并经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审核,重大问题须报公司技术部审核,核定单应正确、填写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要写明变更部位、图别、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内容和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
1.5技术核定单由分包技术人员负责送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办理签证,经认可后方生效。
1.6经过签证认可后的技术核定单交项目部一份备案留存。
5.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1.审批
1.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必须重视时效性。
在工程开工前一周完善项目部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1.2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包技术负责人编制完成后,经项目经理初级审核后,报分公司技术副经理进一步审核,由分包技术负责人报公司技术部(上报时要求携带施工图纸及审核记录,否则不予接收),经公司各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会签,报公司总工批准后生效。
1.3对于需要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申报时,除需报一份纸版外尚应报一份电子版以便其它部门能够同时审阅,会签意见提供给技术部。
2.备案
凡经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包单位报公司技术部及项目部(一份纸版,一份电子版)备案。
3.管理
3.1施工组织设计实行分级管理:
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审批单位对批准的文本负责并应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但审批者的责任不能代替原编审人应承担的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前,不得进行项目施工,批准时间即为生效日。
3.2经公司及项目部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持,由技术负责人向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并认真填写交底记录(交项目部备案留存)。
3.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及格式由项目部另行通知;
6.专项方案管理制度
1.审批
1.1专项方案编制必须重视时效性。
在该工程开工前一周完善分包单位的实施性专项方案。
1.2季节性施工方案由分包技术负责人编制完成,经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技术部审核,总工批准后生效。
1.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及涉及人身安全的专项方案(如临电、卸料平台施工方案等,)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完成后,经项目部初级审核后,报分公司技术副经理进一步审核,由技术副经理报公司技术部,经公司技术部、工程部、质安部审核合格后会签,报公司总工批准后生效。
1.4对于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及格式必须符合我公司的要求。
1.5凡经公司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均由分包单位报公司技术部及项目部(一份纸版,一份电子版)备案。
2.管理
2.1专项方案实行分级管理,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审批单位对批准的文本负责并应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但审批者的责任不能代替原编审人应承担的责任。
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前,不得进行项目施工,批准时间即为生效日。
2.2经公司及项目部审批后的专项方案,应由分包项目经理主持,由技术负责人向管理人员进行方案的交底,并认真填写交底记录(交项目部备案留存)。
7.技术交底管理
1.1分包单位应按照地方和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技术交底管理;
1.2技术交底应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分项施工方案交底、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及设计变更交底。
1.3技术负责人必须就施工组织设计向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交底、重要性施工方案及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必须由技术负责人交底,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专业队组长及具体操作人员接受交底(总包项目部人员参加交底),一般分项工程及施工工序由专业技术员交底,专业队组长及具体操作人员接受交底,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1.4交底时间:
一般作业活动可提前1-2天交底,以便作业人员学习掌握。
1.5交底频次:
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各分项工程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交底;主体工程中的各分项工程,每层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交底;装修工程中的各分项工程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交底;复杂工艺、新技术要多次交底;安装工程中的分项工程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交底;外墙保温工程进行专项技术交底。
1.6技术交底必须要有交底记录。
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字,且各持一份交底记录。
1.7总包项目部负责对各分包单位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项目技术交底,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交底资料报送总包项目部。
1.8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过程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并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8.放线复核测量及检验、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1.1工程施工前应由分包单位编制测量放线方案,对测量项目、方法、地点、位置、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上报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审批。
1.2工程基准点、轴线等测量放线工作完成后,经分包单位自检合格后,上报项目部、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3分包单位负责建立仪器设备台账,其台帐内容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仪器配备计划相符。
1.4技术负责人负责检验、测量仪器按工程使用时间进场,是否在检定期内,状态是否正常;使用过程中使用、保养、维护是否有记录。
1.5工程开工后,技术员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所有要求强检的仪器在使用前必须在法定部门进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和鉴定证书复印件报公司质管部。
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仪器使用状态是否受控。
1.6新购置的属于强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送至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1.1分包单位所编制的技术、质量、安全管理资料应具备及时性、准确性,配合总包的检查工作,对提出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
1.2分包单位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编目、归档、移交等工作,移交公司技术部的资料包括整套技术资料、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保修书和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图纸审查报告、工程施工无违规证明及竣工备案证明证书(可备案后索取)的扫描件。
1.3分包单位应至少配备一名有上岗证书的工程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并配备专门用于工程资料编制、管理的计算机和专用软件。
1.4公司技术部对施工资料负责监督审核,进行过程检查。
1.5分包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认真及时整理施工资料,经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报公司技术部。
公司技术部对上报的竣工资料认真检查,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项目部及分包单位,分公司技术副经理监督整改,在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毕。
1.6公司技术部检查验收竣工资料符合要求及工程质量达到竣工要求后,及时协助项目部及分包单位办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及档案备案。
施工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施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报工程竣工验收。
10.施工过程记录管理制度
10.1分包项目部组建后资料员根据工程情况负责建立质量记录清单,并督促其他人员建立本岗位的质量记录清单。
10.2工程施工过程中资料员负责对工程技术资料及时收集、编目、有序存放。
10.3各岗位的质量记录所查项目完整、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并应体现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要求。
10.3资料员对资料收集、编目不及时,一次为提醒、二次警告、第三次不改者进行处罚100元。
10.4质检员对各项检查记录不针对实体质量情况、不按规范检查项目、不按设计要求、不按《管理手册》要求填写记录表格,查出此现象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者进行处罚100元;
10.5在检查中发现技术员、采购员、保管员质量记录不符合要求逾期不改者进行处罚100元;
11.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根据工程进度检查检验批验收记录,根据检验批实测结果对实体进行核实:
11.1质检员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检验、试块的留置、保养及实体质量的监管负责,材料检验要及时,试块的留置、养护要规范,实体的质量要监管到位,如发现没正确履行其职责时,第一次提出批评,再次违反时罚当事人50元。
11.2分包项目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保证其施工质量的监测仪器和设备,配备不全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者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11.3当主控项目出现一项不合格且不为强制性条文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罚分包单位100元;
11.4对工程实体违返强制性条文的作法通知分包单位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者罚分包单位500元;
11.5对一般项目控制不到位,实测值超过允许偏差值的要及时修改,限期不改者罚分包单位100元;
10.6已完检验批与公司检查不符者,一次警告,再次出现进行处罚50元每次。
10.7对施工过程中的数据及时收集,对出现的质量缺陷按项目部要求制定纠正预防措施,逾期不制定者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200元;
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分包单位应按照公司及相关单位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相关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须报项目部及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5、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7、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8、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9、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0、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11、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1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13、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14、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15、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1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7、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按规定办理安装、验收、备案等各种手续后,方可使用。
18、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9、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0、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
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2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负责;
22、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外来人员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发生一切后果均由分包单位负责。
23、分包单位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24、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2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2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2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厂家购买。
如: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29、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
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30、分包单位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并进行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1.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32、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
33、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4、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35、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36、以上要求如未达到我总包项目部要求我项目部将对分包单位进行100-1000元处罚。
二、施工进度控制的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批注的总进度计划及节点计划制定出相应的、可行的生产计划安排,每月控制节点及施工方案报送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严格按计划进行生产作业(分包单位每月25日报计划给总包单位),如未及时上报者罚款100元。
三、质量控制、成品保护措施的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精品工程目标组织施工,并据此编制施工方案,认真对目标、指标进行量化分解,提出可靠的保证措施。
2、各分包单位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程序,并报项目部认可后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接受项目部的监督管理。
分包单位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和及质量目标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
3、分包单位施工质量管理必须贯穿于整个工程,做到质量专人负责,全员参与,把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4、总包单位应在分包单位进场后,及时进行质量方面的交底。
互相探讨议定的相应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相关的施工规范,结合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的质量要求来施工,服从总包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
5、分包单位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规范施工工艺及时对施工队组进行交底,交底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总包不定期对交底内容进行检查。
6、成品保护:
分包单位根据各自专业的特性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成品保护措施,并交总包单位备案。
加强施工操作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教育,提高管理意识,杜绝一切违规操作,特殊工序施工时应派专人跟踪看护。
7、应建立质量检查、成品交接制度:
分包单位应根据各自专业特性,制定相应作业计划,对分项工程及产品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每个作业段完成自检后进行相关队组等方面人员的书面交接手续。
五、材料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材料进场,必须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进行整理堆放有序、严禁随意堆放,施工使用废料必须在当天清理完毕,并堆放至指定地点。
2、工程所需进场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应具备检测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不合格品,总包有权制止,所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
3.分包单位建立健全材料各项环节的手续,并对现场所进材料进行产品标识。
4、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项目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试验计划,并报总包、监理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厂家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物资进场及施工过程中的试验必须执行见证取样规定经监理见证取样。
六、施工组织管理及相关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工作,并服从总包方的管理。
2.各分包单位各自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并在开工前报我项目部,要求至少必须有负责人一名、技术、质量、安全、资料各一人并保证常驻工地。
3.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专业各类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负责方案对分包现场施工人员的
4.各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图纸问题应及因施工难度较大(或复杂)确实需要改动做法的事项应及时向监理、甲方、设计单位沟通,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如造成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
5.由总包单位协调甲方、监理单位提供基准线,监理单位、总包负责对分包所放线进行校核工作;分包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按经检测、校准确保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将有关检测证明资料报项目部备案。
(分包单位测量人员应对图纸熟悉、对待工作仔细认真)
6.分包单位在隐蔽工程及特殊关键部位隐蔽之前,应编制好相关资料上报总包及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在工程特殊关键部位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安排专人进行跟踪检查。
7.本工程每周举行定期例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分包应按时参加。
擅自缺席、迟到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奖惩
在施工过程管理中,项目部人员有权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对分包方安全技术质量活动中不正确的地方进行经济或其它方式的惩处,惩处和奖励的额度由总包确定。
八、其他
执行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及《安全生生产规章制度》
河北天昕建设集团瀛洲首府项目部
201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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