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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督查素材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提高政务督查的效率和质量,使政务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政府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政务督查工作目的
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通过督促、检查、协调、反馈等手段,及时了解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维护政令畅通,确保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
抓落实是政务督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抓落实贯穿于政务督查的全过程,在落实中抓督查,以督查促落实。
二、政务督查工作原则
(一)依法督查原则。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政务督查工作,坚持令行禁止,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性。
(二)客观公正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地处理和反映问题,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三)注重实效原则。
着眼于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认真扎实地抓好各项督查事项的落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四)分级办理原则。
认真履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督查工作职责,做到逐级负责,分工协作,分级办理,积极负责地完成区政府交办的督查任务。
三、政务督查工作方法
根据督查工作实际,注意方法和策略,做到四个结合:
(一)专题督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
(二)重点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三)催报检查与分析核实相结合;(四)现场督办与电子政务相结合。
四、政务督查工作内容
(一)上级或本级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
(二)上级领导或机关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批办事项,本级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事项。
(三)本级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综合性工作会议等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五)各街道办事处(镇)、各部门上报材料中反映或提出的重点问题
(六)其它需要督查的事项。
五、政务督查工作程序
(一)督查事项提出。
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向各街道办事处(镇)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提出督查事项的形式包括:
1、通过召开会议、发布文件,提出督查事项;2、根据领导要求,向有关单位发出《政务督查通知单》、《区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通知单》等书面通知,提出督查事项;3、通过电话及其它形式向有关单位提出督查事项。
对有2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督查事项,要明确主办单位。
(二)督查事项办理。
承办单位接到督查任务后,要高度重视,建立责任制,明确经办部门和人员,认真及时办理,按时、按要求报告或反馈办理结果,做到“有交必办,有办必果,有果必报”。
对重大督查事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在办理过程中,主办和协办单位、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商沟通,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或不能按期完成时,要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告,说明情况,以免延误办理。
(三)督查事项催办。
督查事项下达后,区政府办公室要进行跟踪催办。
对一些重要的督查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专题督查,以确保按时、按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对未按时限回复或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以及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要求需进一步办理的,要进行跟踪督办。
(四)督查事项反馈。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办理内容和时间要求,按时反馈办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或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报告、反馈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以正式文件报区政府办公室(注明由本督查事项交办处室收)。
办理结果报告或反馈必须以各街道办事处(镇)、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名义,不能以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名义。
(五)督查结果审核报结。
为确保督查质量和办理效果,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反馈后,区政府办公室要进行审查、分析评估,符合要求的,及时以区政府文件或《政务督查专报》上报、《政务督查通报》形式进行通报或以《督查情况反馈》、《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反馈》等形式向有关领导反馈报结;不符合要求的,责成承办单位限期重新办理。
(六)督查资料立卷归档。
建立和健全督查文书管理制度,督查工作形成的材料要按公文处理规定立卷归档。
六、政务督查工作组织和领导
(一)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督查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要求,每年年初制订本年度督查安排(2009年度督查安排见附件),负责对全区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
区政府办公室综合二科,具体承担区政府政务督查工作职能。
(二)各街道办事处(镇)和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和单位政务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政务督查工作。
(三)重视和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努力选配政治素质好、文字功底扎实、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强的同志从事政务督查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定期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全区政务督查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各街道办事处(镇)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积极为政务督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明确督查机构必要的组织协调职能,赋予其必要的工作手段,安排督查人员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参与有关活动。
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实施意见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现就新形势下政务督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正确确立政务督查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市政务督查工作要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发挥督查效能,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集中攻关,解决问题,务求实效,确保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充分认识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是建设诚信政府、务实政府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决策水平的重要途径,对于保证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落实,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市上下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抓督查促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运用督查手段推动工作,使各项方针政策、任务目标、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明确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政务督查工作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考核责任书落实情况;
(三)《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四)市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落实情况;
(五)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以及全市综合性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省政府确定由我市组织实施的惠民利民实事和市政府确定的实事落实情况;
(七)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意见、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八)政府系统作风建设情况;
(九)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十)其它需要督查的事项。
四、积极创新政务督查工作机制
(一)健全督查工作制度。
讨论出台《嘉峪关市政务督查工作暂行办法》,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一是分解立项制度。
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由市政府督查室及时进行任务分解,及时将《督查通知》发送给责任单位进行立项督查。
二是督促检查制度。
各部门接到《督查通知》后,先进行自查,市政府督查室适时组织对督查事项进行集中督查,并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督查,督查工作要做到“天天有内容,月月有专题,季季有通报,半年有小结,一年有总结”。
三是督查报告制度。
各责任单位自查结束后,按照时限要求向市政府报告督查事项落实情况。
市政府督查室对掌握的督查事项,及时撰写督查报告,并通过《政府工作快报》和《嘉峪关市政务督查》两个专刊通报督查结果,反映工作情况,表扬先进,鼓励后进,并根据相关办法落实奖惩。
四是督查联席制度。
对一些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重要督查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及责任单位开展联合督查,加强协调,研究措施,解决问题。
(二)改进督查工作方法。
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对于督查事项,除了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查”以外,还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暗访”活动,深入实地和现场了解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是督查与调研相结合。
要经常性地开展督查调研,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写出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督查与问效相结合。
在深入开展督促检查的基础上,还要对督查事项进行跟踪问效,及时了解决策落实情况,进一步巩固督查效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督查与考核相结合。
要对督查事项进行考核评比,将考核结果作为目标管理、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拓展督查工作领域。
一要由点及面。
在常规性督查内容的基础上,不断拓宽督查工作范围,逐步实现大督查格局;二要由浅至深。
要开展有深度、有力度的督促检查,要找出影响决策落实的因素,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实现有分析、有建议的深度督查。
五、加强督查队伍自身建设
(一)加强督查工作领导。
各级领导要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责任意识,把督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务工作来抓。
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督查工作,并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管督查工作,指定专人承办督查事项,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查队伍建设。
要选配具有较强责任心和较高业务水平的同志从事督查工作,并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督查人员进行培训,使督查队伍整体素质与督查工作的形式任务相适应。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督查队伍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恪尽职守、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干部形象,使督查队伍成为协助政府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力量。
(三)创造良好的督查工作条件。
各级各部门要为督查人员创造更加有利于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的条件,不断优化工作环境。
安排督查人员参加会议、阅读文件、跟随领导调研等,让督查人员及时了解政府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重点问题,以利于更好地开展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关于批转加强政务督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和平政〔2008〕80号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关于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各项政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区政府决策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建立健全执行责任体系的意见》(津党发〔2007〕1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督查工作
政务督查是推动各单位(部门)全面落实区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手段。
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有助于维护区政府决策部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政令畅通;有助于完善决策、执行、督办、反馈、调整等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有助于各级领导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工作部署;有助于推动政府系统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各单位(部门)要切实站在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创新方式,推动我区政务督查工作上水平。
二、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部门)要把抓督查作为一项基本工作职能,通过开展督查,促进责任落实。
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为抓好政务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凡是区政府文件、会议明确的任务和区领导批示交办的工作,以及区政府督查室转办的重要事项,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办理;对事关大局和落实难度大的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督促落实。
同时,要确定一名副职领导主抓督查工作,明确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督查工作,形成上下畅通、运转灵活、工作高效的政务督查网络,确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区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全区政务督查工作的领导。
区政府督查室作为政务督查的主责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行使督促检查、组织协调、直接查办、情况通报等职能。
要为督查人员提供列席会议、阅读文件、随同领导检查等条件,使他们充分了解领导的决策意图、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明确督查工作任务
各级督查机构要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抓好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主要任务是:
政府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的情况;《区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区政府文件的落实情况;区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区长热线受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
各单位(部门)的督查机构在配合区政府督查室开展督查的同时,还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规范督查工作程序
政务督查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题立项。
督查前要根据区政府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的要求,确定督查事项,制订督查方案,提出督查的内容、范围、方法、时间、组成人员和反馈方式等,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制定下发《督查通知》;
(二)实施督查。
督查中要采取全面听、仔细问、认真查、现场看、随机访等方式,全面准确地掌握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
(三)督查通报。
督查后要组织督查人员汇总情况,了解工作整体进度,分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督查报告,报送有关领导。
五、强化督查制度建设
(一)建立目标执行责任量化分解制度。
凡是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或其它方式部署的重点工作,区政府所属部门和单位都要制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明细表》,量化目标任务、细化执行责任、明确工作标准、确定完成时限和责任人;重要政务目标和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要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并报区政府备案。
(二)建立目标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下达的年度目标,每月5日前上报上一月完成进度、落实情况及执行中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执行过程中遇到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没有按规定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报告原因和整改措施;对有具体时限要求的阶段性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要按要求随时上报;各类紧急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
(三)建立目标执行情况协调制度。
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目标任务或实行属地负责为主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部门)要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执行情况,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四)建立督办提示制度。
区政府督查室要按照“事关全局、影响重大、领导关注”的要求,对落实工作任务进展缓慢、没有完成计划进度,或可能完不成任务的单位(部门)下发《督办提示单》,督促责任单位查找存在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推动任务落实。
(五)建立检查通报制度。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单位(部门)落实区政府重要部署和区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进行动态、全程监督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定期予以通报。
六、督查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创新督查方式,提高督查效率。
要善于发现和解决目标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决策的完善和责任执行的落实;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查实情,讲实话,力戒形式主义,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要坚持有令必行、有错必纠,凡是区政府决策、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要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认真做好承办工作,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好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视情实施问责或追究责任,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关于政务督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督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
决策目标确定后,关键在于狠抓工作落实。
督查工作不到位,不仅会影响工作落实的效果,而且还会影响对外形象。
面对新的形势,进一步深化对督查工作的认识,创新督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不仅是推动各项领导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而且对于推动我委机关建设、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建设高绩效机关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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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我委督查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影响督查工作开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口头上的重视不等于行动上的落实。
实际工作中,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并不能真正认识到督查工作的重要性,认为督查工作就是“嘴皮子”工作,仅仅是发通知催、打电话要,做了不多,不做不少,是可有可无的事,没有督查,工作照样可以完成。
也有少数领导在工作中缺少督查工作意识,重调查研究、重决策部署,缺少督促检查,对目标的落实情况关注不够,尚未形成紧盯决策目标,狠抓工作落实的浓厚氛围。
二是工作制度不到位。
督查工作的权威性来自于督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制度是影响督查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委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督查工作制度,督查工作结果运用不够到位,这直接导致了督查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程序不够明确,操作不够规范,进而影响了督查工作实际效果。
督查制度的不完善,成为制约我委督查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
三是工作机制不到位。
工作机制是影响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环节。
由于我委成立时间较短,各项工作正在逐步规范,督查工作也不例外。
目前,我委督查工作机制还在规范中,尚未形成一套简便、快捷、高效的督查工作运转流程,工作中缺少计划,督查的随意性较大,从而影响了督查工作的效果。
四是职能发挥不到位。
受人手少、制度不健全等因素限制,目前办公室的督查工作尚处于被状态,工作的形式停留在文件督查、电话催报、会议汇报等简单的方式,没有能够真正按照全委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重点工作、领导关注的焦点等重点内容主动系统地开展督查,缺少相应地工作力度和措施,督查职能未能充发挥到位。
二、关于加强督查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督查工作机制,规范督查行为。
政务督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符合我委工作特点和客观实际的政务督查机制,形成完善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
在认真总结经验和借鉴外地做法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订我委的政务督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督查工作相关制度,明确政务督查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等,上级领导批示事项、委内领导安排事项和企业请示事项的办理,提出明确的要求,建立起简便、高效的督查工作流程,规范政务督查行为。
重大政务督查活动,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督查目的、内容、组织形式、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等,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建立督查工作结果运用制度。
建立督查结果登记备案,对督查工作中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及时向领导做好反馈,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登记备案;将督查工作与机关工作的日常监控结合起来,督查工作结果列入处室年终考核,通过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建立起委内业务工作的日常监控制度。
三是建立领导牵头督查制度。
对一些涉及面广、涉及部门较多、影响全局的工作,实行分管领导牵头督查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定期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督促工作事项的落实。
(二)突出督查工作重点,增强督查时效。
在工作任务繁重、督查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必须着眼全局、突出重点抓督查,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一是突出全局性决策事项抓好督查。
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全委重要决策、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实施督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突出年度重点工作抓好督查。
紧紧抓住年度工作要点,实施责任分解,明确目标、任务、措施、时间进度、要求和责任处室,按时间进度要求抓好督促检查。
三是突出阶段性重点抓好督查。
按照阶段性工作要求的变化,组织抓好主任办公会议、委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确定事项,以及委内文件确定的重点工作的督查。
四是突出领导关注的问题抓好督查。
在督查工作中,深刻领会领导意图,接轨领导工作思路,把握领导关注的焦点,及时跟踪督查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五是突出建议提案的办理抓好督查。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反映了社会群众对******工作的迫切要求和呼声,是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抓好这些问题的办理,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有利于缩短与社会群众之间的距离,树立良好的形象。
(三)创新督查工作方法,提高督查水平。
政务督查工作必须适应新的形势,积极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
一是要创新督查手段。
按照领导的要求和工作落实的需要,积极创新督查工作方法,运用有效的督查方式提高工作落实效果,如制发督查工作通知单、印发领导批示、实行督查情况通报、对领导进行工作落实情况反馈等,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实施重点督查,深入调研,为领导工作决策提供准确信息。
二是要创新督查机制。
进一步完善督查各项工作制度,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减少督查工作的随意性,提高督查工作的计划性;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明确督查工作重点,变“被动督查”为“主动督查”转变,增强督查工作的全局性、主动性和时效性;规范督查工作流程,明确督查工作要求,增强督查工作的规范性。
同时,加强督查网络队伍建设,处室设立督查信息工作联络员,建立处室负责人对处室工作落实负责,联络员及时进行督促提醒的工作机制,形成全委各方联动、信息反馈顺畅督查工作机制。
三是要创新督查方式。
将督查与调研结合起来,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督查工作全过程,坚持以了解情况、反映情况为主,深入了解工作贯彻落实的情况,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要在督查调研中,善于发现和勇于发现问题,深挖带有普遍性、政策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强化督查工作力量,提高督查力度。
首先要强化办公室的督查工作职能。
进一步明确办公室承担的督查工作职责、督查事项范围、督查工作责任,搞好督查工作职能定位,为办公室开展督查提供基本依据。
其次要加强督查工作力量。
进一步充实督查工作人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议设立专职的督查工作岗位,专门负责督查工作,增强督查工作力量。
同时,加强督查人员素质培养,结合机关建设,做好督查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对全委工作情况的了解和熟悉程度,增强督查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和文字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加强督查人员督查工作方式方法的培训,提高深入了解实情,挖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
再次要借助领导层搞好督查。
在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的督查方面,探索建立分管领导亲自抓,处室领导负责组织推进的督查工作体系,积极借助委领导和处室领导的沟通协调能力,做好政务工作的推进落实,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的效果。
加强政务督查的思考与对策
来源:
市政府督查室发布时间:
2009-1-12点击数:
625
近年来,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人民法制意识、法律观念的提高,以及原先计划时代全能政府所带来的影响等,使得政务督查工作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化,也增加了许多工作难度。
归纳起来,主要有“五多”:
一是反映问题的内容增多。
反映的类型有举报、投诉、求助、建言献策等,内容涉及到各行各业的方方面面,如土地拆迁安置、居民生活环境、三农问题、小区物业管理、军转安置、以及学生的就读问题等等,几乎涵盖了城市、农村、工厂、学校、机关等的每个角落;二是参与人数增多。
近年来,一些群体信访事件,参与人数从十几个到几十个、几百个,而且不断增多。
这不仅说明了工作的难度,也反映了基层工作的复杂化;三是涉及部门增多。
如在处理一份批示件中,不仅涉及到工商税务部门、农业部门、法律部门,而且需要更多职能部门协调处理;四是处理的难度增多。
由于有关部门的处理不及时,或者是政治与政策因素,导致工作后遗症的存在,从而出现重复上访、不断反弹的现象,这给督查工作增加了难度;五是越级上访现象增多。
由于目前通讯发达、联络方便、甚至存在关系网、有顶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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