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综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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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综述
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倡导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推进我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关于《永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办法》(永政办发【2013】2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实行政府指导、行业管理、企业自愿、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是全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主管部门,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的具体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委托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负责。
第四条成立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第五条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工作从2014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评定范围
(一)市直属和各县区管理区、凤凰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的建筑企业;
(二)中央、湖南省在永州的建筑企业;
(三) 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地进驻永州的建筑企业
1.在永州进行了工商注册并已在永州市设立办事机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评定前连续三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工程业绩;
3.在永州有固定办公场所并驻有相应的管理、技术人员:
在本市已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有不少于150平米的固定办公场所(自有房需提供房产证,非自有房需提供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出示的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及必须的办公设备;分支机构行政、技术、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技术负责人必须为高级职称;
4.非本市施工企业派驻分支机构的行政、技术、安全负责人,以及建造师、安全员等人员必须为法人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有本单位为其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提供查询网址),且不得兼任。
工程类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工程师不少于5人,提供3套以上项目部班子关键人员证书及身份证明;
5.其它应该具备的条件;
第七条评定对象
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企业。
第八条申报诚信等级评定的条件
上年度内,申报企业在永州独立完成或新开工不少于二个符合下列规模标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1.特级企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000万元;
2.一级企业:
房屋建筑工程≥10000M2,市政工程≥1500万元;
3.二级企业:
房屋建筑工程≥5000M2,市政工程≥800万元;
4.三级企业:
房屋建筑工程≥3000M2,市政工程≥400万元;
第九条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分为三级:
1.AAA级信用企业;
2.AA级信用企业;
3.A级信用企业;
第十条良好、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
在实施具体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强制性标准,严格履行合同,重信守诺,在维护市场秩序中起到良好作用,收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不良行为记录:
在实施具体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强制性标准,在工期、质量、安全、环境和市场秩序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有经工程所在地的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所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第十一条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指标为五项,总分为100分。
1.建筑市场行为30分。
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是否有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是否有涂改、伪造、出借、转让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对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利用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向招标人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是否存在围标或串通投标行为;是否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后企业是否按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配备项目部人员,人员变更是否履行备案手续;项目部主要成员是否在施工现场履职;是否严格履行合同;是否配合稽查;是否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企业施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是否完备;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不良行为。
2.工程质量20分。
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情况;省市检查过程中实体质量情况;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和运行情况;一年内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优良率情况;有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情况;是否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是否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取样检测;是否违反质量保修规定。
3.工程安全20分。
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情况;企业通过安全认证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情况;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及隐患排查制度;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企业是否建立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是否发生安全事故并按规定报告和建立事故档案。
4.企业管理15分。
企业内部职工稳定情况,职工劳动合同签订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建造师及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九大员配备情况;一线工人持证、上岗、培训率情况;办公场地、农民工学校、办公设备情况;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员工工资,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情况;计划生育、报送报表、建设项目资料整理和档案管理情况。
5.社会和经济效益15分。
参加政府和行业开展的各项活动情况;赴境外、省外、市外施工情况;参与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大力支持社会各项公益事业或福利事业情况;年度完成的单位工程数量和总额情况;经济效益,利润额情况;职工的各项待遇情况;资产负债率、纳税额情况;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情况;。
第十二条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划分
1.AAA级信用企业标准:
四项指标得分在85分以上。
2.AA级信用企业标准:
四项指标得分在75分及以上85分及以下。
3.A级信用企业标准:
四项指标得分在60分及以上75分以下。
第十三条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第十四条在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年度内,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已评定的建筑市场诚信等级:
1.年度内累计死亡2人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2.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二次及以上的;
4.存在严重抗税行为,已被税务或公安机关查实处理的;
5.申报资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被查实的;
6.其它严重失信行为,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的。
第十五条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程序
(一)在永州建设信息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开展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的通知;
(二)县区的建筑企业,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后报企业所在地县区住建局,县区住建局初审后统一送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其它企业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后直接报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
(四)、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组建评定委员会,对申报企业进行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
评定委员会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成员由工程、建设、招投标、质量安全、行业协会及社会代表组成;
(五)、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将评定结果汇总,报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领导小组审定;
(六)评定结果在永州市建设信息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10天;
(七)授予企业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证书。
第十六条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评定内容、程序或者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提出书面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接到书面质疑后,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暂行办法规定调查处理并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参与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违者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记入施工企业信用档案。
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标准(市场行为)
申报单位:
(盖章) 表1
名称
序号
评定内容及标准
分值
自评
初评
评审
备注
建
筑市场行为30分
1.1
执行《招标投标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
2
1.2
是否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施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许可证》是否完备。
4
1.3
有无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是否涂改、伪造、出借、转让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5
1.4
是否利用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4
1.5
是否围标或相互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
1.6
中标后是否严格履行合同、恪守信用;企业是否按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配备项目部人员;人员变更是否履行备案手续。
4
1.7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项目部主要成员是否在施工现场履职;企业对项目部的考核管理是否到位;是否配合稽查。
4
1.8
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不良行为。
2
小计
得分
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标准(质量)
申报单位:
(盖章) 表2
名称
序号
评定内容及标准
分值
自评
初评
评审
备注
工程质量20分
2.1
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法规、规范、标准。
2
2.2
项目质量监督手续,省市检查过程中实体质量情况;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和运行情况。
4
2.3
最近三年荣获国家、省、市、县质量“先进单位”情况,年度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情况。
4
2.4
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90%,优良率在30%以上计3分,20%-30%计1-2分,20%以下计0-1分。
4
2.5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2
2.6
是否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有无不按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取样检测;是否违反质量保修规定。
4
小计
得分
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标准(安全)
申报单位:
(盖章) 表3
名称
序号
评定内容及标准
分值
自评
初评
评审
备注
工程安全
20分
3.1
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范、标准情况;
2
3.2
企业是否通过安全认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4
3.3
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及隐患排查制度;
4
3.4
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
3.5
企业是否建立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5
3.6
是否发生安全事故并按规定报告和建立事故档案。
2
小计
得分
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标准(企业管理)
申报单位:
(盖章) 表4
名称
序号
评定内容及标准
分值
自评
初评
评审
备注
企业管理15分
4.1
企业内部职工稳定,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职工有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3
4.2
施工员、质安员、安全员等九大员配备人数达到标准,一线工人上岗培训率。
3
4.3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定期年检;施工现场管理情况;办公场地、农民工学校、办公设备和计划生育情况。
3
4.4
是否按时发放员工工资,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
2
4.5
是否按期报送报表;建设项目管理和档案情况。
2
4.6
企业通过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
2
小计
得分
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标准(社会经济效益)
申报单位:
(盖章) 表5
名称
序号
评定内容及标准
分值
自评
初评
评审
备注
社会和经济效益
15分
5.1
年度内完成的工程项目数量和总额情况;缴纳税费情况。
2
5.2
财务及职工待遇情况;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情况。
2
5.3
近年来参与抢险救灾等良好行为记录信息情况。
4
5.4
支持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福利事业情况;维护社会稳定情况。
3
5.5
参加政府和行业开展的各项活动情况。
2
5.6
赴境外、省外、市外施工情况。
2
小计
得分
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标准(一票否决)
申报单位:
(盖章) 表6
名称
序号
评定内容及标准
违反的事实
一
票
否
决
6.1
年度内累计死亡2人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6.2
年度内因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二次及以上的。
6.3
年度内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
6.4
年度内存在严重抗税行为,已被税务或公安机关查实处理。
6.5
申报资料或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被查实的。
6.6
年度内存在其它严重失信行为,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的。
评审
意见
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评分汇总表
申报单位:
(盖章) 表7
名称
分值
评定得分
备注
建筑市场行为
30
质量
20
安全
20
企业管理
15
社会和经济效益
15
合计得分
评定等级
AAA
AA
A
评定委员会成员签名: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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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州市 建筑 市场 诚信 等级 评定 暂行办法 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