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培养方案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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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培养方案设计
法理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国家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的要求,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坚实宽广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哲学理论基础;
3.系统、全面、深入地掌握法学理论各分支、交叉学科的专业知识;
4.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富于开拓精神,胜任高层次的教学科研任务和有关实际部门的高级职务,能在理论与实际工作中做出创造性的成绩和贡献;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6.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设三个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
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最一般、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包括概念、范畴、原理、原则与发展规律等方面。
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一般规律和历史经验。
2.人权法学
对人权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专门研究,并通过对人权的分析,深化对人权和人权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
3.西方法理学
研究西方法理学的基本问题,包括西方法学名著研究、法学研究方法的研究和名著研究,为中国的法学理论研究提供借鉴。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4年。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至6年。
以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修完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以一年半至三年的时间从事调查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成绩优异且完成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者,可以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下表)
1.课程设置见下表。
2.学分:
总学分为15学分。
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政治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专业必修课、研究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共11学分。
本专业实行学科综合考试制度,3学分。
3.授课方式:
根据需要采用课堂讲授、专题研讨、读书报告、课题研究等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学期论文等方式。
4.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至少补修2门本专业的硕士生学位课程。
具体补修课由指导老师决定。
五、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于第二学期,应向导师提出学位论文的初步设想,并于第三学期开始提出论文写作计划,报请导师审定。
博士研究生应于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拟订论文的详细提纲,经导师认可后,到校外有关教学科研单位和实际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并公开作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应于第五至第六学期集中精力撰写学位论文。
其学位论文必须具有开拓性,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并有指导实践的作用。
博士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在导师的安排和指导下,博士研究生担任与同研究方向相关部分的教学实习,承担同专业研究方向相关部门的工作实习,教学实习时间不超过一学期,工作实习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在导师的安排和指导下,博士研究生可承担国家科研项目或博士点基金科研项目的部分研究工作。
非经导师的同意和允许,博士研究生不得私自承担任何影响学习、科研及论文进度的其他工作。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指定范围的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否则不能申请学位。
学术论文所署作者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作者单位署2个以上的,则第一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
七、培养方式
研究生的学习方法以自学为主、独立研究为主,导师作必要的专题讲授和辅导。
博士研究生对指导教师指定阅读的书籍资料,必须认真阅读,做好读书笔记。
指导教师要特别注意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博士生应于入学后二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法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类别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英文课程名称
学
分
学
时
开课
学期
备注
学位课程
公共必修课
10505002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
MarxismandContemporarySocialThoughts
2
36
1
10505001
第一外国语
TheFirstForeignLanguage
2
36
1
专业必修课
10106001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MarxistLegalTheory
2
36
2
各方向必修
10106002
人权法学
HumanitarianLaw
2
36
2
各方向必修
10106003
西方法理学
WesternJurisprudence
2
36
3
各方向必修
10106004
专业英语
ProfessionalEnglish
2
36
2
10106005
综合考试
ComprehensiveTest
3
3
研究方向必修课
10106006
马克思主义法学
中国化问题研究
StudyonChinalizationofMarxistLaw
2
36
3
方向1必修
10106007
人权与发展权研究
StudyonHumanRightsandRightofDevelopment
2
36
3
方向2必修
10106008
西方法学原著研究
StudyonWesternOriginalJuristicWork
2
36
3
方向3必修
10106009
法理学前沿问题研究
StudyonCurrentIssuesOfJurisprudence
2
36
3
各方向必修
选修课
10106010
外国法律思想史
TheHistoryofForeignLegalThoughts
2
36
4
各方向选修
10106011
中国法律思想史
TheHistoryofChineseLegalThoughts
2
36
4
各方向选修
学术活动环节
参加全国或省级法理学会议一次以上;
论文开题报告环节
第三学期进行专业综合考试,举行开题报告;
论文预答辩环节
第六学期进行论文预答辩;
论文答辩环节
第六学习进行论文答辩;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国家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的要求,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坚实宽广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政治学理论基础;
3.系统、全面、深入地掌握宪法学及其分支学科的专业知识;
4.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富于开拓精神,胜任高层次的教学科研任务和有关实际部门的高级职务,能在理论与实际工作中做出创造性的成绩和贡献;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6.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设6个研究方向:
1.宪法学基础理论
研究宪法最一般、最基本的问题,包括概念、范畴、原理、原则与发展规律等方面。
2.比较宪法学
对各国宪法从纵、横两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并通过其异同优劣的分析,以深化对宪法和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
3.外国宪法学
研究本国宪法以外的其他国家的宪法,包括该国最基本的宪法原理、该国宪法发展轨迹,重点是该国现行宪法基本内容的理论和实践。
4.中国行政法学
研究行政法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中国行政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探寻中国行政法治的一般规律。
5.地方政权建设
研究中外地方政权建设的基本问题,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政权提供理论指导。
6.中国宪法文化
从历史与现实角度分析中国宪法文化的基本问题,通过宪法文化的透视,揭示宪政国家的发展轨迹。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4年。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至6年。
以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修完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以一年半至三年的时间从事调查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成绩优异且完成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者,可以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下表)
1.课程设置见下表。
2.学分:
总学分为15学分。
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政治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专业必修课、研究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共11学分。
本专业实行学科综合考试制度,3学分。
3.授课方式:
根据需要采用课堂讲授、专题研讨、读书报告、课题研究等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学期论文等方式。
4.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至少补修2门本专业的硕士生学位课程。
具体补修课由指导老师决定。
五、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于第二学期,应向导师提出学位论文的初步设想,并于第三学期开始提出论文写作计划,报请导师审定。
博士研究生应于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拟订论文的详细提纲,经导师认可后,到校外有关教学科研单位和实际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并公开作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应于第五至第六学期集中精力撰写学位论文。
其学位论文必须具有开拓性,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并有指导实践的作用。
博士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在导师的安排和指导下,博士研究生担任与同研究方向相关部分的教学实习,承担同专业研究方向相关部门的工作实习,教学实习时间不超过一学期,工作实习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在导师的安排和指导下,博士研究生可承担国家科研项目或博士点基金科研项目的部分研究工作。
非经导师的同意和允许,博士研究生不得私自承担任何影响学习、科研及论文进度的其他工作。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指定范围的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否则不能申请学位。
学术论文所署作者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作者单位署2个以上的,则第一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
七、培养方式
研究生的学习方法以自学为主、独立研究为主,导师作必要的专题讲授和辅导。
博士研究生对指导教师指定阅读的书籍资料,必须认真阅读,做好读书笔记。
指导教师要特别注意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博士生应于入学后二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类别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英文课程名称
学
分
学
时
开课
学期
备注
学位课程
公共必修课
10505002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
MarxismandContemporarySocialThoughts
2
36
1
10505001
第一外国语
TheFirstForeignLanguage
2
36
1
专业必修课
10106012
比较宪法学
ComparativeConstitutionalLaw
2
36
2
各方向必修
10106013
宪法学基础理论
BasicTheoryofConstitutionalLaw
2
36
2
方向1必修
10106014
中国宪法学
ChineseConstitutionalLaw
2
36
3
方向2、3、4、5、6必修
10106015
外国宪法学
ForeignConstitutionalLaw
2
36
2
方向2、3必修
10106016
中国行政法学
ChineseAdministrativeLaw
2
36
2
方向4必修
10106017
中国宪法文化
TheCultureofChineseConstitution
2
36
2
方向6必修
10106018
地方政权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TheoriesandPracticesoftheBuildingofLocalGovernment
2
36
2
方向5必修
10106005
综合考试
ComprehensiveTest
3
3
10106004
专业英语
ProfessionalEnglish
2
36
2
选修课
第二外国语
SecondForeignLanguage
2
36
1,2
10106019
外国政治思想史
TheHistoryofForeignPoliticTheory
2
36
3
10106020
中国宪法史
TheHistoryofChineseConstitution
2
36
3
10106021
外国行政法
ForeignAdministrativeLaw
2
36
3
10106022
港澳基本法
BasicLawofHongKongandMacau
2
36
3
刑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刑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国家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的要求,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有坚实的马列主义法学理论和政治理论基础;
3.系统、全面、深入地掌握刑法学等业务知识;
4.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独立研究的能力,能胜任高等学校及研究机构高层次的教学及科研任务,在学科领域内能做出创造性的成绩;
5.具有较强的处理有关刑法方面的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能胜任刑事检察、审判和律师等工作的高级职务。
二、研究方向
1.中国刑法学着重研究中国刑法和刑法理论。
2.比较刑法学着重研究外国刑法和刑法理论并进行比较评论。
3.犯罪学着重研究犯罪的原因、规律、类型以及犯罪的对策。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4年。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至6年。
以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修完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以一年半至三年的时间从事调查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成绩优异且完成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者,可以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下表)
1.课程设置见下表。
2.学分:
总学分为15学分。
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政治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专业必修课、研究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共11学分。
本专业实行学科综合考试制度,3学分。
3.授课方式:
根据需要采用课堂讲授、专题研讨、读书报告、课题研究等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学期论文等方式。
4.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至少补修2门本专业的硕士生学位课程。
具体补修课由指导老师决定。
五、学位论文
1.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应向博士生导师提出学位论文的个人计划,经博士生导师同意,于第二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并在第三学期开始作出论文写作计划,报请博士生导师审定。
2.第三至第四学期,博士研究生应注意有关学位论文的资料收集和积累,从事一些相关的科研工作。
3.第四学期末,博士研究生写出论文详细提纲,送导师审阅,然后持导师认可的论文提纲,到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实际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收集有关学位论文的资料,听取有关专家关于学位论文的意见。
4.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导师的指导写出论文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同意后,于第五学期初,在教研室主持下,进行报告,听取意见。
5.第五至第六学期,博士研究生集中精力写好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初稿至迟应于第六学期三月底以前交导师审阅。
导师要加强对论文写作的指导。
论文经导师审阅修改后同意付印时,才能付印。
6.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具有理论上的开拓性。
在本学科领域,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有创造性,能够反映作者具有较强的解决理论问题的研究能力;博士学位论文还要求具有实践上的应用性。
学位论文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实践服务的原则,要求具有针对性,运用专业理论和知识,解决或阐明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从而反映出作者具有较强的处理问题的工作能力。
7.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1.博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导师安排及指导下进行教学实习,担任同研究方向相关的部分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课程讲授,时间不超过一个学期。
2.博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导师安排及指导下,参加博士点承担的国家科研项目或博士点基金科研项目的部分研究工作,在读期间必须在指定范围的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否则不能申请学位。
学术论文所署作者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作者单位署2个以上的,则第一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
3.博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导师安排及指导下,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工作,如挂职实习、社会调查、参加司法部门的疑难案件讨论等,为期不超过一个月。
4.博士研究生非得到博士生导师的同意和允许,不得私自承担任何影响学习、科研及论文进度的其他工作。
七、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应向博士生导师提出学习、研究方向、实习及学位论文选题方向的个人计划,经导师审定后按计划进行学习和研究;未经导师许可,中途不得擅自变更。
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类别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英文课程名称
学
分
学
时
开课
学期
备注
学位课程
公共必修课
10505002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
MarxismandContemporarySocialThoughts
2
36
1
10505001
第一外国语
TheFirstForeignLanguage
2
36
1
专业必修课
10106004
专业英语
ProfessionalEnglish
2
36
2
10106005
综合考试
ComprehensiveTest
3
3
10106023
外国刑法原著选读
MasterpieceReviewofForeignOriginalWorksofCriminalLaw
2
36
1
10106024
中国刑法学专题
MonographicStudyonChineseCriminalLaw
2
36
2-3
10106025
外国刑法学专题
MonographicStudyonForeignCriminalLaw
2
36
3-4
10106026
犯罪学专题
MonographicStudyonCriminology
2
36
3-4
研究方向必修课
10106027
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
TheHistoryofModernWesternTheoriesofCriminalLaw
2
36
1
10106028
中国刑法史
TheHistoryofChineseCriminalLaw
2
36
2
10106029
国际刑法专题
MonographicStudyonInternationalCriminalLaw
2
36
3
10106030
刑案研究
CaseStudyofCriminalLaw
2
36
3
选修课
10106031
刑事诉讼法
CriminalProcedureLaw
2
36
1.2
10106032
司法制度
JudicialSystem
2
36
1.2
10106033
国际公法
InternationalLaw
2
36
1.2.3
10106034
民商法
CivilandCommercialLaw
2
36
1.2.3
学术活动环节
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报告、讲座、沙龙
论文开题报告环节
第三学期进行专业综合考试,举行开题报告
论文预答辩环节
第五或第六学期进行论文演示报告或预答辩
论文答辩环节
第六学期进行论文答辩
民商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民商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国家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的要求,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如下:
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高深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富于创新精神,能在本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掌握一门外国语。
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而且还要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设定下列研究方向:
1.民法方向
2.商法方向
3.知识产权法方向
4.外国与比较民商法方向(限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学生)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4年。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至6年。
以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修完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以一年半至三年的时间从事调查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成绩优异且完成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者,可以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下表)
1.课程设置见下表。
2.学分:
总学分为15学分。
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政治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专业必修课、研究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共11学分。
本专业实行学科综合考试制度,3学分。
3.授课方式:
根据需要采用课堂讲授、专题研讨、读书报告、课题研究等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学期论文等方式。
4.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至少补修2门本专业的硕士生学位课程。
具体补修课由指导老师决定。
五、学位论文
1.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修完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即可开始撰写学位(毕业)论文。
“论文”在确定选题、着手撰写前应向学科专家指导小组作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本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2)本选题目前在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和水平。
(3)本人在这一领域中研究的基础(要求提交前期研究成果不少于1万字)和资料的准备情况。
(4)论文写作提纲和拟定的研究重点。
(5)本论文中将对该领域的哪些问题或哪些方面有所创造和突破。
(6)写作的具体日程安排和预定完成初稿的时间(初稿的提交时间应不晚于预答辩之前的2个月)。
2.论文审定
(1)论文初稿完成后根据导师提出修改意见,经本人修改、导师同意后进入预答辩程序;
(2)预答辩通过后,经本人的进一步修改、导师审定后交付打印形成正式文本。
3.论文评阅
论文正式文本制作完成后提前一个月交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统一分送经院学位委员会遴选的校内外同行专家按学校规定评阅。
4.论文答辩
论文经评阅后提交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答辩中导师实行回避原则,按规定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的要求,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结合专业学习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研究活动和社会实践,在导师指导下或自己独立开发科研项目或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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