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法考《刑法》复习题集共25篇 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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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法考《刑法》复习题集共25篇4
法考《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6题,单选)
A、为保护国家利益实施的防卫行为,只有当防卫人是国家工作人员时,才成立正当防卫
B、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使用第三者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人,导致该财物被毁坏的,对不法侵害人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C、为摆脱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考虑到人性弱点,可认定为紧急避险
D、为保护个人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不得已也可通过损害公共利益的方法进行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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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正当防卫的构成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A项,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没有主体限制,为了保护国家利益,任何人都有权利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
故A项错误。
B项,用第三人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人时,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对不法侵害人成立正当防卫;同时造成第三人财物毁坏的,对第三人成立紧急避险。
故B项错误。
C项,面对类似警察抓捕等合法的追捕,被追捕者没有反抗的权利,也没有紧急避险的权利。
如果允许面对合法抓捕进行紧急避险,会鼓励被抓捕者采取破坏他人利益的方式逃避法律追究,在秩序社会中
2.张某犯了A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下列哪一选项的判决符合我国刑法规定?
( )
A、甲法官考虑到张某的犯罪情节和其身无分文的情况,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没有判处罚金
B、乙法官考虑到张某的犯罪情节和其身无分文的情况,判处张某拘役5个月,没有判处罚金
C、丙法官以张某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张某管制6个月,没有判处罚金
D、丁法官以张某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单独判处张某罚金1000元,没有判处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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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0章>第2节>罚金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对法定刑的理解。
既然A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犯A罪必须判处罚金。
要么单独判处罚金,要么附加判处罚金,否则就是没有按照法定刑判处刑罚。
被告人没有钱,可以判处较少的罚金,不能不判罚金。
犯罪人现在身无分文,可以以其将来的劳动所得缴纳罚金。
因为A项、B项和C项都没有并处罚金,所以都不符合刑法的规定;因为法定刑允许单处罚金,所以D项判决决定符合刑法规定。
3.甲欲前往张某家中盗窃。
乙送甲一把擅自配制的张家房门钥匙,并告甲说,张家装有防盗设备,若钥匙打不开就必须放弃盗窃,不可入室。
甲用钥匙开张家房门,无法打开,本欲依乙告诫离去,但又不甘心,思量后破窗进入张家窃走数额巨大的财物。
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提供钥匙的行为对甲成功实施盗窃起到了促进作用,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B、乙提供的钥匙虽未起作用,但对甲实施了心理上的帮助,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C、乙欲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
D、乙的帮助行为的影响仅延续至甲着手开门盗窃时,故乙成立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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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4节>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答案】:
D
【解析】:
①本案中,甲盗窃了张某家中数额巨大的财物,属于盗窃罪既遂的正犯。
②乙明知甲意图盗窃,故意为其提供了张某家中钥匙,属于盗窃罪的帮助行为;但是,乙提供钥匙的行为只是替甲着手盗窃行为提供了帮助的效果,并未替甲盗窃既遂的事实提供物理或者心理的帮助作用,故乙不成立盗窃罪既遂的帮助犯。
③由于甲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只是乙的帮助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帮助到甲的既遂事实,故乙不成立盗窃罪帮助犯的未遂,而是盗窃罪未遂的帮助犯。
ABC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4.①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都是从判决___起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___起计算
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___起计算;假释考验期限,从___起计算
③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___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___起计算
④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___起计算;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___起五年内再犯故意犯罪的,可能成立累犯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第①句均应当填“执行之日”
B、第②句均应当填“假释之日”
C、第③句均应当填“确定之日”
D、第④句均应当填“期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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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0章>第1节>有期徒刑
【答案】:
A
【解析】:
①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期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③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④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再犯故意犯罪的,可能成立累犯。
5.下列哪一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 )
A、架设电网等“防盗”致人死亡
B、两人斗殴过程中甲求饶,乙继续侵害将甲打成重伤
C、甲挑衅乙不敢打自己,乙遂殴打甲,甲反抗将乙打成重伤
D、甲凌晨闯入女工宿舍,并殴打女工乙,乙遂用水果刀划伤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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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正当防卫的构成
【答案】:
D
【解析】:
架设电网等“防盗”致人死亡的,不论被电击死者是否是不法侵害人,通常都要认定为犯罪。
互相斗殴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成立正当防卫:
一是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
二是在一般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C项甲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
6.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即便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单位能够构成该种犯罪,仍能够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
B、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当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单位能够构成这种犯罪时,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自然人追究刑事责任
C、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只要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只有自然人能够构成该种犯罪,就能够对单位定罪处罚
D、我国刑法规定的四百多种犯罪,大多数犯罪都能由单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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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3节>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对单位犯罪的理解。
《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没有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就不能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因此,选项A、选项C不正确。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明确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
7.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2题,单选)
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
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不构成脱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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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6章>第2节>必须有共同故意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犯罪故意和过失。
AD项,武警甲擅离职守,造成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其主观方面是过失。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看管松懈逃离看守所,其主观方面是故意。
根据《刑法》第316条第1款的规定,乙构成脱逃罪。
故A项正确,当选;D项错误,不当选。
B项,甲、乙二人对脱逃事件事前无通谋,也无事中共谋,且一方为故意,一方为过失,不成立共同犯罪。
故8项错误,不当选。
C项,根据《刑法》第400条第2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成立失
8.关于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识错误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一直想杀乙,驱车前往乙的住处准备实施杀害行为,过红绿灯路口时闯红灯不小心撞死一位行人,下车查看后发现正是仇人乙,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B、甲以伤害的故意举刀砍乙,适仇人丙出现在现场,甲转而杀死丙的,甲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并罚
C、甲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驾驶汽车,乙突然横穿公路被汽车轧死的,甲成立过失犯罪
D、甲本欲用斧子砍死乙,事实上却拿了铁锤砸死乙。
甲的错误属于方法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既遂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5节>犯罪故意
【答案】:
B
【解析】:
A选项错误,甲在实施闯红灯的行为时没有杀害乙的故意,不成立故意杀人罪,对乙的死亡具有过失,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或交通肇事罪。
B选项正确,甲的行为对象由乙转变为丙,实施了故意伤害中止和故意杀人的两个行为,所以要数罪并罚。
C选项错误,甲正常行驶,乙的死亡是由于自身的违章行为导致,甲对于乙的违章行为没有预见的可能性,甲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D选项错误,甲属于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不影响故意犯罪的成立。
9.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根据当然解释,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假药是指没有治疗效果的药,因此有治疗效果的药就不属于假药
B、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情报罪中的情报,根据目的解释,情报可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利益的没有公开或者依法不应该公开的信息
C、将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解释为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D、非法制造飞机、坦克的行为危害性高于非法制造枪支,所以将非法制造飞机、坦克解释为非法制造枪支罪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2节>罪刑法定原则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解释。
A项,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有些药品虽然有疗效,但仍是假药,如必须经过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即使有治疗效果,也视为假药。
故A项错误。
B项,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情报罪的法益是国家安全,根据保护国家安全这一立法目的,本罪中的情报仅指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法不应公开的事项,而不包括有关社会利益的事项。
故B项错误。
C项,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相同的商标,是指和被假冒的商标完全相同,或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
10.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为杀人而盗窃枪支,实施完杀人行为后被抓获,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与盗窃枪支罪,属于牵连犯
B、甲将盗窃的仿真品(价值数额较大)冒充文物出卖给他人,骗取财物的,成立盗窃罪与诈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C、甲教唆乙盗窃,随后甲又与乙共同实施盗窃行为,甲成立盗窃罪与盗窃罪的教唆犯,应当并罚
D、甲窃取属于国家秘密的国有档案,成立窃取国有档案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2节>想象竞合犯
【答案】:
D
【解析】:
A选项错误,甲先实施盗窃枪支的行为,后实施杀人行为,是两个犯罪行为,且两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没有极高的并发性,不属于牵连犯,应当数罪并罚。
B选项错误,甲先实施了盗窃的行为,后又实施诈骗行为,属于两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应当数罪并罚。
C选项错误,在案件中有一个盗窃的违法事实,甲既有教唆行为,又有正犯行为,应当按主行为认定犯罪,甲成立盗窃罪的正犯。
D选项正确,甲只有一个窃取行为,但既窃取了国有档案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一行为触犯两罪,任何一个罪名不足以全面评价案件事实,应认定为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11.一天晚上某村召开村干部会议,因还未通电,就用煤油灯照明开会。
会议中间灯没油了,村干部张某便找来新买来的煤油往灯里加油,当煤油刚倒出接近明火时,突然爆炸,将身边的另一乡干部王某炸死。
经化验鉴定,当天新买的煤油里,被油脂公司掺杂进了汽油。
关于张某的罪过形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故意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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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5节>犯罪主观要件的其他问题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意外事件与犯罪行为的区别、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
张某对当天新买的煤油里在油脂公司被掺杂进汽油的事实无法预见,也不应预见,对危害社会的结果也同样不能预见、不应预见,因此是意外事件。
12.1996年9月,陈某某因流氓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1997年《刑法》实施以后,陈某某以新的刑法里没有流氓罪罪名为由提起申诉。
关于如何处理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撤销原判,改判无罪
B、释放陈某某,对其进行国家赔偿
C、考虑到陈某某已经服刑有期徒刑一年,改判为两年有期徒刑
D、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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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3节>刑法的时间效力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对刑法溯及力的记忆和理解。
刑法的溯及力问题,是对刑法规定颁布前发生、刑法规定生效后法院判决还没有确定的刑事案件来说的。
对于刑法规定修改前已经按照当时生效的法律判决确定的刑事案件,仍应该执行当时的判决。
13.关于罪数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10题,单选)
A、冒充警察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的,适用特别法条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B、冒充警察实施抢劫,同时构成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C、冒充军人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从一重罪论处
D、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劫持航空器罪,实行数罪并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2节>想象竞合犯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罪数。
AC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锶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故A项错误,不当选;
C项正确,当选。
B项,冒充警察抢劫的,是《刑法》第263条第6项规定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只定抢劫罪。
故B项错误,不当选。
D项,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不是为了骗取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不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只成立劫持航空器罪。
故D项错误,不当选。
14.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刑法中的主刑的种类?
( )
A、死缓
B、有期徒刑
C、管制
D、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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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0章>第1节>管制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对我国刑罚种类的记忆。
我国的五种主刑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死缓,是我国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不是单独的刑种。
15.下列哪一情形不得适用缓刑?
( )
A、甲是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B、乙因为强奸未遂,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C、丙因为故意杀人预备,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D、丁因为放火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1章>第3节>缓刑制度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不得适用缓刑的对象。
《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16.《刑法》第260条第2款规定: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款的罪状属于下列哪一罪状?
( )
A、简单罪状
B、叙明罪状
C、引证罪状
D、空白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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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4章>第2节>罪状
【答案】:
C
【解析】:
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刑法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的基本特征,C项属于引证罪状。
17.关于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在刑罚立法阶段。
应侧重于一般预防,同时注意到特殊预防的需要
B、在对个案审理宣判刑罚时,应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并重
C、在执行刑罚时,应侧重于特殊预防
D、在刑罚立法和刑罚执行时,都应侧重特殊预防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2节>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关系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刑罚的目的。
迈耶主张刑罚立法时侧重一般预防,判决时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并重,刑罚执行时侧重于特殊预防。
18.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
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
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4题,单选)
A、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4节>自然人犯罪主体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的辨认(认识自己行为内容、社会意义和后果)和控制(支配自己实施或不实施特定行为)能力。
行为人即使有某种精神疾病,但如果该精神病对其辨认与控制能力没有任何影响,那么行为人就属于完全责任能力人。
从行为人甲杀人、自首等一系列行为来看,行为人清晰地知晓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并在意识清晰的情况下支配自己完成上述行为,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故ABD项错误,不当选;C项正确,当选。
19.甲欲杀丙,假意与乙商议去丙家“盗窃”,由乙在室外望风,乙照办。
甲进入丙家将丙杀害,出来后骗乙说未窃得财物。
乙信以为真,悻然离去。
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7题,单选)
A、甲欺骗乙望风,构成间接正犯。
间接正犯不影响对共同犯罪的认定,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乙企图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却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故对乙应以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论处
C、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
两人虽然罪名不同,但仍然构成共同犯罪
D、乙客观上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但因其仅有盗窃故意,故应在盗窃罪法定刑的范围内对其量刑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必须有共同行为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杀人罪、共同犯罪。
间接正犯,是指行为人通过强制或欺骗来控制实施人从而实现对事件的控制。
本案中,甲欺骗乙,隐瞒了自己的杀人故意,但并未支配产生错误认识的乙,并不成立间接正犯。
故A项错误。
由于甲并无盗窃故意,仅具有杀人故意,所以乙对甲无论盗窃或是故意杀人均不可能成立帮助犯。
但是此案中,不管盗窃或是故意杀人均包含一个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在此行为上,甲、乙存在共同故意,且乙的望风行为提供了帮助力,所以二人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共犯。
故C项正确,BD项错误。
20.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6题,单选)
A、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砸死丙。
只有认定甲、乙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才能对甲、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B、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
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C、交警甲故意为乙实施保险诈骗提供虚假鉴定结论。
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公安人员甲向犯罪分子乙通风报信助其逃避处罚。
甲、乙成立共同犯罪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必须有共同行为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
A项,甲、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山下有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二人共同推下山上一块石头过失砸死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此处由于甲、乙二人都有实行行为,对结果都有因果力,不必借助“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共同犯罪处理原则就可以认定二人的刑事责任。
即使中国刑法不承认共同过失犯罪,对甲、乙也可以分别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故A项错误。
B项,对于故意杀人罪这样的即成犯,成立共同犯罪需要在犯罪既遂前有犯意联络。
甲明知乙犯故意杀人罪而为乙提供隐藏处和财物,显然是在乙杀人之后参与,所以不能成立故意
21.关于罪数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在车站行窃时盗得一提包,回家一看才发现提包内仅有一支手枪。
因为担心被人发现,甲便将手枪藏在浴缸下。
甲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B、乙抢夺他人手机,并将该手机变卖,乙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数罪并罚
C、丙非法行医3年多,导致1人死亡、1人身体残疾。
丙的行为既是职业犯,也是结果加重犯
D、丁在绑架过程中,因被害人反抗而将其杀死,对丁不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2节>结果加重犯
【答案】:
B
【解析】:
①甲主观上意图盗窃普通财物,客观上却盗窃了枪支,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在主客观一致的范围内成立盗窃罪既遂。
事后又将枪支藏于家中的行为,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
由于之前的行为成立侵犯财产的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侵犯了新的法益,而且对行为人具有期待可能性,即既然行为人意图盗窃普通财物,在发现是枪支后,法律能够期待行为人别再实施持有枪支的行为。
所以,对于甲的行为应当数罪并罚,其中持有枪支的行为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A选项说法正确。
②抢夺罪属于状态犯,即在抢夺行为结束之后,他人财物
22.假如某罪的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关于量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如法官对构成该罪的被告人判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属于从重处罚;如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属于从轻处罚
B、法官对构成该罪的被告人判处3年有期徒刑时,属于从轻处罚与减轻处罚的竞合
C、由于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法官不得对构成该罪的被告人宣告缓刑
D、如犯该罪的被告人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法官就不能判处低于3年有期徒刑的刑罚;除非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1章>第2节>量刑情节的分类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对量刑情节的理解问题。
从轻处罚,不是指在法定刑的中间线以下判处刑罚,而是与不存在从轻处罚情况相比,判处较轻的刑罚,所以A选项错误。
减轻处罚,是低于法定最低刑处罚;按照法定刑的下线进行处罚,属于从轻处罚,不属于减轻处罚,所以B选项错误。
如果法官判处被告人3年有期徒刑或者对被告人减轻处罚时,都可能对被告人判处缓刑,所以C选项错误。
根据《刑法》第63条的规定,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23.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4年卷二1题,单选)
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
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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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 精选法考刑法复习题集共25篇 精选 复习题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