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对专用条款有哪些限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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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对专用条款有哪些限制
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对专用条款有哪些限制
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对专用条款有哪些限制
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对专用条款有哪些限制【建设工程合同】池锝网本文已影响人篇一:
工程合同为何区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工程合同为何区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众所周知,合同是合同文件的简称。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一般有如下构成: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其中,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一般合称为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
为什么合同条件要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两部分呢?
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制定合同范本的普遍做法例如:
(1)全国范围内行业适用的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合同(2017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17-0208),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国内招标、2017年版)等等;
(2)地方范围内适用的范本: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7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7年版),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7年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7年版)等等;
(3)其他合同范本,专业工程如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7版),家装合同范本,还有分包工程合同范本等等。
范本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的名词定义指出: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各类范本中的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惯例以及施工合同在签订、履行和管理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虽然具有单件性,不同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以及工期、价款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工程施工中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是统一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本一致的,对于违约、索赔和争议的处理原则也是相同的。
因此,可以把建设工程施工中这些共性的内容固定下来,形成合同的通用条款,实际工程可以直接原文不加修改的引用。
这种做法的优点是直接使用普遍熟悉和流行的工程管理制度,提高效率,保证公平。
发包方与承包方结合具体工程,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
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后的专用条款执行。
在工程招标中,通用条款是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
无论是否执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都应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予以保留,不应只把协议书和专用条款作为全部合同内容。
2、企业或建设项目的实际做法一些长期有建设工程发包业务的单位(如房地产公司)或大型建设项目,需要签订较多工程或标段的合同,根据企业管理制度和整个建设项目管理的统一要求,制定统一的通用合同条款,然后针对不同标段合同的具体情况制定专用合同条款。
3、具体项目合同的可谈判性差别有些工程不准备采用范本,特别拟定了富有特色的合同时,可以不区别通用与专用,只需要一份齐全完整的“合同条款”。
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将不可谈判的条款内容构成通用合同条款,对于可谈判的条款内容构成专用合同条款。
给出一个不很有佐证力的例子是:
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惯例以及施工合同在签订、履行和管理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虽然具有单件性,不同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以及工期、价款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工程施工中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是统一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本一致的,对于违约、索赔和争议的处理原则也是相同的。
因此,可以把建设工程施工中这些共性的内容固定下来,形成合同的通用条款,实际工程可以直接原文不加修改的引用。
这种做法的优点是直接使用普遍熟悉和流行的工程管理制度,提高效率,保证公平。
发包方与承包方结合具体工程,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
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后的专用条款执行。
在工程招标中,通用条款是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
无论是否执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都应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予以保留,不应只把协议书和专用条款作为全部合同内容。
2、企业或建设项目的实际做法一些长期有建设工程发包业务的单位(如房地产公司)或大型建设项目,需要签订较多工程或标段的合同,根据企业管理制度和整个建设项目管理的统一要求,制定统一的通用合同条款,然后针对不同标段合同的具体情况制定专用合同条款。
3、具体项目合同的可谈判性差别有些工程不准备采用范本,特别拟定了富有特色的合同时,可以不区别通用与专用,只需要一份齐全完整的“合同条款”。
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将不可谈判的条款内容构成通用合同条款,对于可谈判的条款内容构成专用合同条款。
给出一个不很有佐证力的例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天玉玻璃厂厂房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天玉玻璃厂厂房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主厂房土建、主体钢结构工程、工艺钢结构,屋面、墙面、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电,附属房屋及室外工程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月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本文来自:
.cdFds.cOM池锝网:
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对专用条款有哪些限制)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17年10月20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签订。
十
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生效。
十
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3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篇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协议书、专用条款填写范例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条款(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制定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北京首钢耐材炉料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首耐秦皇岛技改工程——两万吨镁碳砖生产线工程主厂房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首耐秦皇岛技改工程——两万吨镁碳砖生产线工程主厂房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电,附属房屋及室外工程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10月21日。
计划竣工日期:
7年4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17年10月20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签订。
十
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生效。
篇四: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审核的招标控制价○6投标书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按合同签订时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不另外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无。
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三套全套的施工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借给无关的第三人。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韩雁职务:
总监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投资控制;协调承建方的工作关系及安全管理,对承包方的停工指令下达。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无。
5.3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姓名:
职务:
现场工程师职权:
进行工程施工过程各方面现场监督管理,向承包人发出工程变更通知等与工程有关的文件,进行工程量等经济签证等,发包人在开工前必须将对工地代表的委托权限、期限书面告知承包人,具体职权以书面委托书为准。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无。
7、项目经理姓名:
闫军职务:
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工程开工前5天,负责完成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完成本合同《通用条款》第8.1
(1)条约定的工作内容。
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通用条款》第8.1
(1)条约定的工作内容。
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第9.1⑹款规定执行。
⑺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按发包人要求,由承包人采取保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⑻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国务院393号令《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JG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
其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9.1
(8)执行。
⑼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JG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
其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9.1
(8)执行。
⑼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第17条执行。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五条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
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整价格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通用条款》第五条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
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整价格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第39条规定执行。
2
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的15%作为预付工程款。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当工程价款拨付至合同价款的60%时,发包人开始从每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按40%扣回预付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拨付至合同价款的90%时停止付款。
2
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发包人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承包人每月20日按进度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当月已完工程报表》和《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结算》一式二份。
并执行通用条款(本条)。
2
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当月已完工程报表》和《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结算》一式二份。
并执行通用条款(本条)。
2
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首耐秦皇岛技改工程——两万吨镁碳砖生产线工程主厂房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首耐秦皇岛技改工程——两万吨镁碳砖生产线工程主厂房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主厂房土建、主体钢结构工程、工艺钢结构,屋面、墙面、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电,附属房屋及室外工程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7计划竣工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年10年月21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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