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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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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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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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篇一: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前言
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充分体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和成效,把建立健全事务所内部决策和管理机制,提高事务所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力,切实维护公众利益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行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结合我省实际,省注协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示范文本(试行)》,分治理层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三个部分,共设37项制度,其中,治理层管理制度5项,质量控制制度11项,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21项。
以期为事务所制定并执行各项内部治理制度,构建完整、科学的内部治理机制提供参考。
由于时间仓促,加之水平有限,文中难免有不足之处,希望读者不吝指正,以便修订时改进。
—1—
会计师事务所治理层管理制度
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及其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设立本事务所的股东分别为:
第三条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章程的约定。
第四条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
[地名][字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名称:
[]c.p.A.LTD
第五条事务所住所:
[所在地全称,邮政编码]
第六条事务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年](注:
建议事务所选择20年或永久存续),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股东会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1范本中“[]”所列内容由事务所自行填写或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
—2—
期限。
第八条主任会计师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事务所依法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事务所承担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所,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事务所经批准设立,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经营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事务所宗旨:
[事务所以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等各类专业资格人员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
]
第十三条事务所的经营目标:
[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较高执业水平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
第十四条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
[
(一)审计等鉴证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审查企业财务报表;验证企业资本;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二)资产评估:
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拍卖、转让,企业收购/合并、出售、联营,企业清算,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企业租赁等情形中的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三)税务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税务代理;税收咨询和筹划;税收审计。
—3—
(四)基建预决算审核。
(五)司法会计鉴定。
(六)招投标代理。
(七)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会计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代理记账;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培训财会人员;其他会计咨询、服务业务。
(八)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业务。
]
第三章股东出资
第十五条事务所各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
(注:
事务所可约定单个股东出资比例不得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第十六条各股东的出资应在[本章程签署(一个月内)或新股东加入后(一个月内)]缴足。
事务所应于成立或收到新股东出资后[十日]内给已缴纳出资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十七条事务所应建立并完整保存股东名册。
第十八条在事务所存续期间,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第十九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二十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依有关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4—
第四章股东及其股权转让与加入、退出
第二十条事务所的股东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资格条件(持有有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或审批机关认可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
(二)专职执业条件(在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三)执业经历条件(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五年以上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独立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有三年以上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独立审计业务的经历);
(四)职业道德条件(成为股东前三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成为股东前一年内没有因为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财政部门做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消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五)年龄条件(年龄在[60周岁]以内且未办理过离退休手续,包括内退、病退、离岗退养);
[(六)其他条件(注:
各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要求约定其他条件]。
本章程项下的股东必须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报批文件和个人资料。
第二十一条股东之间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股东。
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
(注: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可以由全体股东自行选择并在章程中予以明确。
)
第二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
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5—
篇二:
某会计事务所员工管理制度
篇三:
xxxx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黑龙江奥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开拓的主动性,加强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主任会计师(董事长)总经理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主任会计师:
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经营理念,能团结带领全体同仁共同奋斗,使事务所得到健康稳步发展;同时,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有效地控制事务所的执业风险,并能为事务所经营风险承担主要责任。
2.总经理: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先进的经营理念;具备优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备很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客户工作经验;具有优秀的团队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
业务知识广博,能全面领导事务所的各项业务工作。
3.副主任会计师、副总经理:
具备精湛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有效协助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制定全所各项管理规范;具备很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业务开拓能力;在分管范围内,能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4.部门经理: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有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很好的组织、协调、指导本部门人员完成所里分配的各项业务。
5.高级项目经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精湛的执业水平,能有效控制风险;具备较强的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大型的审计或评估等项目。
6.项目经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各类审计或评估项目。
7.项目助理: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敬业合作精神和一定沟通能力。
8.办公室主任/付主任:
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熟悉办公自动化和档案管理,并具备一定财会知识;能有效协助主任会计师处理事务所日常
事务性工作。
9.会计和出纳:
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能胜任岗位所要求的工作内容,熟悉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等;具备一定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和财会专业知识,能协助办公室主任/付主任做好各项后勤和办公室事务性管理工作。
(三)、岗位职责根据岗位设置和任职条件,对各岗位所赋予的职责规定如下:
主任会计师上级主管:
股东会
1、负责制定、组织和实施本所的业务发展计划,对外开拓业务,保证全所年度目标的完成;
2、负责制定本所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保证全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3、负责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和执业质量,负责业务报告的终审复核和签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好质量关,降低业务风险;4、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所人员政策业务水平,培养一批有较好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的执业队伍;
5、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总经理上级主管:
主任会计师
1、协助主任会计师制定事务所业务发展计划、内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
2、具体负责全所业务的开拓、组织和实施,协助主任会计师把好业务质量关,降低业务风险;
3、负责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部门工作正常开展;
三、副主任会计师/副总经理上级主管:
总经理
1、协助总经理组织实施本所业务发展计划,积极对外开拓业务,保证全所年度目标完成;
2、参与所内重大业务项目审计工作,协助主任会计师把好业务质量关;
3、协助总经理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全所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4、根据事务所内部分工,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
四、部门经理上级主管:
总经理
1、积极对外开拓业务,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各
项业务工作,确保本部门业务指标的完成;
2、严格遵循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对本部门出具的业务报告的工作底稿进行二级复核并签署意见,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3、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事务所内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本部门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4、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安排、调度和员工的工作业绩考核;
5、负责本部门业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6、完成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高级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上级主管:
部门经理
1、积极对外开拓业务,维护客户关系,协助部门经理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目标;
2、担任项目负责人,组织具体项目的实施,严格遵循执业规范,控制业务风险;
3、负责对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分工、业务指导,并对项目小组成员的工作底稿进行审核,撰写审计报告;
4、完成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项目助理上级主管: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
1、协助项目经理积极对外开拓业务,做好客户关系;
2、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做好分配的项目工作,并协助项目经理出具业务报告;
3、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办公室主任/付主任上级主管:
主任会计师
1、负责拟订办公室管理规定,办公用品和设备的采购领用规定、考勤规定、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内部管理规定,报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日常行政性管理工作;
3、负责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业务档案、文秘档案的登记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5、办理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会计(兼业务和人事助理)上级主管:
办公室主任
1、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对事务所的财务会计事项进行审核和账务处理,办理税务申报,编制会计报
表;
、具体负责业务考核统计、工资计算和业务档案的登记、归档工作;
3、具体办理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劳动合同的签定和鉴证、社会保险事务、人事档案委托和劳动关系的变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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