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十日记嘉定屠城纪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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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十日记嘉定屠城纪略
扬州十日记一
嘉定屠城纪略十五
扬州十日记
江都王秀楚记
己酉夏四月十四日,督镇史可法从白洋河失守,跄跄奔扬州,闭城御敌。
至廿四日未破城前,禁门之内各有兵守;予住宅新城东,杨姓将守焉。
吏卒碁置,予宅寓有二卒,左右邻舍亦然,践踏无所不至;供给日费钱千余,将不能继。
不得已,共谋为主者觞。
予更谬为恭敬,酬好渐洽。
主者喜,诫卒稍远去。
主者喜音律、善琵琶,思得名妓以娱军暇。
是夕,邀予饮,满拟纵欢;忽督镇以寸纸至,主者览之色变,遽登城,余众亦散去。
越次早,督镇牌谕至,内有「一人当之,不累百姓」之语;闻者莫不感泣。
又传巡军小捷,人人加额焉。
午后,有姻氏自瓜洲来,避兴平
伯逃兵(兴平伯,高杰也;督镇檄之,出城远避);予妇缘久别,相见唏嘘。
而大兵入城之语,已有一二为予言者。
予急出,询诸人,或曰:
靖南侯黄得功援兵至。
旋观城上守城者,尚严整。
再至市上,人言汹汹,披发跣足者继尘而至。
问之,心急口喘,莫知所对。
忽数十骑自北而南,奔腾狼狈,势如波涌;中拥一人,则督镇也。
盖奔东城,外兵逼近,不能出;欲奔南关,故由此。
是时,始知敌兵入城无疑矣。
突有一骑自南而北,撤缰缓步,仰面哀号;马前二卒,依依辔首不舍。
至今犹然在目,恨未传其姓字也。
骑稍远,守城丁纷纷下窜,弃冑拋戈,有碎首折胫者;回视城橹已一空矣。
先是,督镇以城狭,炮不得展;城垛设一板,前置城径、后接民居,使有余地得便安置。
至是,工未毕;敌兵操弧先登者,白刃乱下。
守城兵互相拥挤,前路逼塞,皆奔;所置木板,匐匐扳援,得及民屋。
新板不固,托足即倾;人如落叶,死者十八、九。
其及屋者,足踏瓦裂,皆作剑戟相击声;又如雨雹挟弹,铿然、鞫然,四响不绝。
屋中人惶骇而出,不知所为;而堂室内外、深至寝闼,皆守城兵民缘屋下者,惶惶觅隙潜匿,主人弗能呵止。
外厢比屋闭户,人烟屏息。
予厅后面城墙,从牕隙外觑,见城上兵循南而西,步武严整,淋雨亦不少紊,疑为节制之师,心稍定。
忽叩门声急,则邻人相约共迎王师,设案焚香,示不敢抗。
予知事已不济如此,然不能拂众议,姑连应曰:
唯唯。
于是,改换服色,引领而待。
良久不至,予复至后牕窥城上,则队伍稍疏,或行或止。
俄见有拥妇女杂行其间,服饰皆扬俗。
予始大骇,还语妇曰:
兵入城,倘有不测,尔当自裁。
妇曰:
诺。
有金若
干,付汝收藏;我辈休想复生人世矣。
涕泣交下,尽出金付予。
值乡人进,急呼曰:
至矣!
至矣!
予趋出,望北来数骑皆按辔徐行,遇迎王师者即俯首若有所语。
是时,人自为守,往来不通;虽相达咫尺,而声息莫闻。
迄稍近,始知为逐户索金也。
然意颇不奢,稍有所得,即置不问;或有不应,虽操刀相向,尚不及人,后乃知有捐金万两相献而卒受毙者,扬人导之也。
次及予门,一骑独指予,呼后骑曰:
为我索此蓝衣者。
后骑方舍辔而予已飞遁矣,后骑遂弃余上马去。
予心计曰:
我粗服类乡人,何独欲予?
予弟至、予兄亦至,因同谋曰:
此居左右皆富贾,彼亦将富贾视我,奈何!
遂急从僻径,托伯兄弟扶妇女,冒雨至仲兄宅。
仲兄宅在何家坟后,肘腋皆窭贫居也。
予独留后以观动静。
俄而伯兄至,曰:
中衢血溅矣。
留此待□,予伯仲生死一处,亦可不恨。
予遂奉先人神主,偕兄至仲兄宅。
当是时,两兄、一弟、一嫂、一侄又一妇、一子、二外姨、一内弟,同避仲兄家。
天渐暮,大兵杀人声已彻门外,因乘屋暂避;雨尤甚大,十数人共拥一毡,丝发皆湿透。
门外哀痛之声,悚耳慑魄。
延至夜静,乃敢扳檐下屋,敲火炊食。
城中四周火起,近者十余处、远者不计其数,赤光相映如霞电,〈火辟〉烞声轰耳不绝;隐隐又闻击楚声,哀风凄切,惨不可状。
饭熟,相顾惊忧,泪下不能下箸,亦不能设一谋。
予妇取前金碎之,分为四,兄弟各藏其一,髻履衣带内皆有;妇又觅一破衲旧履,为分换讫,遂张目达旦。
是夜也,有鸟在空中如笙篁声,又如小儿啼哭声,如在人首不远;询诸人,皆闻之。
廿六日,顷之,火势稍息,天亦渐明;复乘高升屋躲避,已有十数人伏天沟内。
忽东厢一人缘墙直上,一卒持刃随之,追如〈足耳〉飞。
望见予众,随舍所追而奔予。
予惶迫,即下窜;兄继之、弟又继之,走百余步而后止。
自此,遂与妇子相失,不复知其生死矣。
诸黠卒恐避匿者多,给众人以安民符节,不诛;匿者竞出从之。
共集至五、六十,妇女参半。
兄谓予曰:
我落落四人,或遇悍卒,终不能免。
不若投彼大群,势众则易避;即不幸亦生死相聚,不恨也。
当是时,方寸已乱,更不知何为救生良策;共曰:
唯唯。
相与就之。
领此者,三满卒也;搜予兄弟金皆尽,独遗予未搜。
忽来妇人,内有呼予者;视之,乃余友朱书兄之二妾也。
予急止之。
二妾皆散发露肉,足深入泥中没胫。
一妾犹抱一女,卒鞭而掷之泥中,旋即驱走。
一卒提刀前导、一卒横槊后逐,一卒居中或左或右,以防逃逸。
数十人如驱牛羊,稍不前,即加捶挞,或即杀之。
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
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籍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
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
至一宅,乃廷尉永言姚公居也;从其后门直入,屋宇深邃,处处皆有积尸。
予意此间,是我死所矣。
乃委迤达前户,出街复至一宅,为西商乔承望之室,即三卒窠穴也。
入门,已有一卒拘数少妇拣拾箱笼,彩缎如山。
见三卒至,大笑;即驱予辈数十人至后厅。
留诸妇置旁室中,列二方几、三衣匠,一中年妇人制衣。
妇,本郡人,浓抹丽妆,鲜衣华饰;指挥言笑,欣然有得色。
每遇好物,即向卒乞取;曲尽媚态,不以为耻。
卒尝谓人曰:
我辈征高丽,掳妇女数万人,无一
失节者;何堂堂中国,无耻至此?
呜呼!
此中国之所以乱也。
三卒将妇女尽解湿衣,自表至里、自顶至踵,并令制衣妇人相修短、量宽窄,易以鲜新。
而诸妇女因威逼不已,遂至裸体不能掩盖,羞涩欲死者,又不待言也。
换衣毕,乃拥诸妇女饮酒食肉,无所不为,不顾廉耻。
一卒忽横刀跃起疾呼,向后曰:
蛮子来!
近前,数人已被缚,吾伯兄与焉。
仲兄曰:
势已至此,夫复何言!
急持予手前,予弟亦随之。
是时,被执男子共五十余人;提刀一呼,魂魄皆丧,无一人敢动者。
予随伯兄出厅,见外面杀人,众皆次第待命。
予初念亦甘就缚;忽心动,若有神助,潜身一遁,复至后厅,而五十余人不知也。
厅后宅西房,尚存诸老妇,不能躲避;穿至后面,尽牧驼马,不能踰走,心愈急。
遂俯就驼马腹下,历数驼马腹,匍匐而出;若惊驼马,稍一举足,即成泥矣。
又历宅数层,皆无路出;惟旁有衖可通后门,而衖门已有长铁钉锢。
予复由后衖至前,闻前堂杀人声,愈惶怖无策。
回顾左侧,有厨中四人,盖亦被执治庖者。
予求收入,使得参司火掌汲之役,幸或苟免。
四人峻拒曰:
我四人,点而役者也;使再点而增入,必疑有诈,祸必及我。
予哀求不已;乃更大怒,欲执予赴外。
予乃出,心益急,视阶前有架、架上有瓮,去屋不远,乃援架而上;手方及瓮,而身已倾仆,盖瓮中虚而用力猛故也。
无可奈何,仍急趋旁衖门,两手捧锥,摇撼XX,终莫能动;击以石,则响达外庭,恐觉。
不得已,又复摇撼,指破血流;锥忽动,尽力一拔,锥已在握,急掣门〈户外及内〉,〈户外及内〉木槿也;濡雨而涨,其坚塞倍于锥。
予迫甚,但力取〈户外及内〉,〈户外及内〉不能出而门枢忽折,扉倾垣
颓,声如雷震。
予急耸身飞越,亦不知力之何来也。
疾趋后门出,即为城脚。
时兵骑充斥,前进不能;即于乔宅左邻后门挨身而入。
凡可避处皆有人,必不肯容。
由后至前,凡五进,皆如是。
直至大门,已临通衢;兵丁往来,络绎不绝,人以为危地而弃之。
予乃急入,得一榻;榻颠有仰顶,因缘柱登之,屈身而匿。
喘息方定,忽闻隔墙吾弟哀号声,又闻举刀砍击声;凡三击,遂寂然。
少间,复闻仲兄哀恳曰:
吾有金在家地窖中,放我取献。
一击,复寂然。
予时神已离舍,心若焚膏,眼枯无泪、肠结欲断,不复自主也。
旋有卒,挟一妇人直入,欲宿此榻;妇不肯,强而后可。
妇曰:
此地近市,不可居。
顷之,卒仍挟妇人而去。
予几不免焉。
室有仰屏,似席为之,不胜人;然缘之可以及梁。
予以两手扳梁,行条而上,足托驼梁,下有席蔽,中黑如漆;仍有兵至,以矛上搠,知是空虚,料无人在上,予始得竟日未遇兵。
然在下被刃者,又不知几何人。
街前每数骑过,必有数十男妇哀号随其后。
是日虽不雨,亦无日色,不知旦暮。
久之,军骑稍疏,左右惟闻人声悲泣。
思吾弟兄已伤其半,伯兄亦未卜存亡,予妇、予子不知何处;欲踪迹之,或得一见。
乃附梁徐下,蹑足至前街。
街中人首相枕籍,天暝莫辩为谁;俯尸遍呼,无应者。
遥见南首数火炬蜂拥而来,予急避之;循郭走,城下积尸碍步,数跌复起。
每有所惊,即仆地如僵尸。
久之,得达小路;路人昏夜互触,相惊骇。
大街上举火,照耀如白日。
自酉至亥,方及兄家宅。
门闭,不敢遽击。
俄闻妇人声,知为吾嫂,始轻击;应门者,即予妇
也。
大兄已先返,吾妇子俱在。
予与伯兄哭,然犹未敢遽告仲兄、季弟之被杀也。
嫂询予,予依违答之。
予询妇何以免?
妇曰:
方卒之追逐也,子先奔,众人继之,独遗我。
我抱彭儿投屋下,不得死;吾妹踢伤足,亦卧焉。
卒持我二人至一室,屋中男妇几十人皆鱼贯而缚;因嘱我于诸妇曰:
看守之,无使逸去!
本持刀出。
又一卒入,劫吾妹去。
久之不见卒至,遂给诸妇出。
出即遇洪妪,相携至故处,故幸免——洪妪者,仲兄内亲也。
妇询予,告以故,哭泣良久。
洪携宿饭相劝,哽咽不可下。
外复四面火起,倍于昨夕。
潜出户外,田中横尸交砌,喘息犹存。
遥见何家坟中树木阴森,哭音成籁;或父呼子、或夫觅妻,呱呱之声,草畔溪间,比比皆是,惨不忍闻。
回至洪宅,妇欲觅死;予竟夜与语,不得间,东方白矣。
廿七日,问妇避所;引予委曲至一柩后,古瓦荒砖,久绝人迹。
予蹲乱草中,置予于柩上,覆以芦席。
妇偻居其前,我曲附于后;扬首则顶露,展足则踵见;微出气息,拘手足为一裹。
魂少定而杀声逼至,刀环响处,怆呼乱起;齐声乞命者或数十人,或百余人。
遇一卒至,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匐伏,引颈受刃,无一敢逃者。
至于纷纷子女,百口交啼,哀鸣动地,更无论矣。
至午后,积尸如山,杀掠更甚。
至晚,予等逡巡走出。
彭儿酣卧柩上,自朝至暮不啼不言,亦不欲食。
渴时欲饮,取片瓦掬沟水润之,仍睡去。
呼醒,抱与俱去。
洪妪亦至,知吾嫂又被劫去、吾侄在襁褓竟失所在。
呜呼!
痛哉!
甫二日,而兄嫂、弟侄已亡其四矣,相与觅旧中余米,不得;遂与伯兄枕股,忍饥达旦。
是夜,予妇觅死几毙,赖洪妪救免。
廿八日,予谓伯兄曰:
今日不知谁死;吾兄幸无恙,乞与彭儿保其残喘!
兄垂泪慰勉,遂别逃他处。
洪妪谓予妇曰:
我昨匿柩中,终日贴然;当与子易而避之。
妇坚不欲,仍到柩后同匿焉。
未几,数足入,破柩劫妪去,捶击百端,卒不供出一人;予甚德之。
少间,兵来益多,及予避所者前后接踵;然或一至屋后,望见柩而去。
忽有十数卒哃喝而来,其势甚凶。
俄见一人至柩前,以长竿搠予足;予惊而出,乃扬人为彼向导者,面则熟而忘其姓。
予向之乞怜;彼且索金,以金始释予;尚曰:
便宜尔妇!
出语诸卒曰:
姑舍是。
诸卒乃散去。
喘惊未定,忽一红衣少年掺长刃直抵予所,举锋相向;献以金,复索予妇。
妇时孕九月矣,死伏地不起;予给之曰:
妇孕多月,昨乘屋跌下,孕因之坏,万不能生,安能起来。
红衣者不信,因启腹视之,兼验;以先涂之血裤,遂不顾。
所掳一少妇、一幼女、一小儿,儿呼母索食,卒怒一击,脑碎而死;挟妇与女去。
予谓此地人径已熟,不能存身,当易善地处之;而妇坚欲自尽,予亦惶迫无主。
两人遂出,并缢于梁;忽项下两绳一时俱断,并跌于地。
未及起,而兵又盈门,直趋堂上,未暇过两廓。
予与妇急趋门外逃,急奔一草房中,悉村间妇女;留妇而却予。
予急奔南首草房中,其草堆积连屋;予登其巅,俯首伏匿,复以乱草覆其上,自以为无患矣。
须臾卒至,一跃而上,以长矛搠其下。
予从草间出,乞命,复献以金。
卒搜草中,又得数人,皆有所献而免。
兵既去,数人复入草间。
予窥其中有方桌数张,外围皆草;其中廓然而虚,可容二、三十人。
予强入,自谓得计。
不意败垣,从半腰忽崩一穴,中外洞然,已为兵窥见;
乃自穴外以长矛直刺,当其前者无不被大创,予股亦伤。
前者尽为卒得,后者倒扒而出。
予复至妇所,妇同众妇女皆伏卧积薪,以血涂体,粪缀其发,烟灰饰面,形如鬼蜮,鉴别以声。
予乞众妇,得入草底;众妇女拥卧其上。
予闭气不敢动,几闷绝;妇以竹筒授予,口衔其末,出其端于上,气方达,得不死。
户外有卒,一时手杀二人;其事甚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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