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绩效积分制1 修订41646398136574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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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绩效积分制1修订416463981365741
教师岗位绩效积分制度
(2012年8月17日印发,2013年4月第一次修订,2013年9月第二次修订,2014年1月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完善教师岗位绩效评价机制,引导教师的专业发展,激发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岗位绩效积分是教师工作绩效的记载,是聘用、晋级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实行教师岗位绩效积分的定期登记制度和聘期统计制度。
(一)定期登记一般以学期为单位,积分统计起始日期以人事处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以本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规定的岗位聘期为单位,实施聘期绩效统计。
(三)聘期绩效积分为聘期内各学期岗位绩效积分之和的平均分。
第四条、所获绩效积分在不同等级的教师岗位进行统计排名。
第二章绩效积分项目
教师的绩效积分每学期进行一次,内容共四大项11条,涵盖教师的四项能力。
第一项:
职业道德能力
基本要求: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一)理解职业教育工作的意义,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三)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四)勤于学习,不断进取。
评价内容
积分标准
实施细则
责任部门
第五条、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教师标准学时10/周;教学管理岗人员标准授课2课时/周或听课2课时/周)。
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每学期5分。
每周均超4学时加1分(管理岗位人员除外)。
此项积分最高为7分。
1.以学期开学所确定的教师授课任务书统计教师的工作量。
2.学期教学过程中原则不作调整,如经主管校长同意的教师授课调整,以调整后的课时计算(超过50%教学周),少于50%教学周的不做重新统计。
3.只计面授课时,核定课时不计。
4.统计工作由教务处、高职办指定专人负责,每学期末完成统计造册。
教务处
高职办
第六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师德评价合格。
双肩挑人员师德考核。
出勤(缺勤≤3天/学期,迟到、早退≤1次/月)每学期5分。
师德评价优5分、合格3分。
(中层:
科室考核为A且个人测评前20%为优、其余为良,B及以下为合格。
校级:
依年度考核结果等值确定)
1.各教学部系于学期末根据教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出勤(学期缺勤≤3天,迟到、早退≤3次/学期)计5分、(学期缺勤4~10天)计4分、(学期缺勤11~15天)计3分、(学期缺勤16~20天)计2分、(学期缺勤>20天,迟到、早退累计>5次)计0分。
2.缺勤包括病、事假,产假、哺乳假等不在岗天数(公假除外)。
3.师德由部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
4.该项成绩的监督部门为人事处。
双肩挑人员由人事处评价。
各部系
人事处
第七条、积极参加学习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个人能力和水平。
教师通过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个人能力和水平,经考核合格,每学期5分。
1、依据《关于教师培训项目积分管理的说明》的规定执行;
2、参加全校性师资培训,考核合格的,由人事处根据对该项目确定的分值予以赋分。
人事处
第二项:
德育教育能力
基本要求:
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将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
(一)关爱学生,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尊重学生独立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
(二)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营造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氛围。
(三)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培养良好的思维习惯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注重结合学科教学进行育人活动。
评价内容
积分标准
实施细则
责任部门
第八条、积极承担班主任、班级团队教学工作(双肩挑人员考察科室管理工作)。
班主任:
三星15分、二星12分、一星8分、无星4分,(星级班的团队教师依星级分获5、4、3积分)
中层:
科室考核A级12分、B级8分。
副职按正职的80%计算。
1.根据《星级班级(班主任)评选程序》进行。
2.学生处依据评选项目进行审核。
3.“班级团队”须由学生处在开学初确认。
4.经评定小组确定星级班主任等级,人事处备案。
5.星级班主任的奖励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人事处依据科室考核对“双肩挑”人员赋分(可用于学年各学期)
学生处
人事处
第九条、组织学生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的。
1、组织、指导学生社团活动的;
2、以教学部、系为单位,组织学生参加全校性大型活动的。
凡评估效果较好的,组织者每项5~2分、参与组织者每项3~1分。
1.社团活动按照《社团管理办法》执行;大型活动按照具体的《活动方案》执行。
2.各部门可以根据学校的《活动方案》,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报德育办备案。
3.各《实施方案》应确定1名负责人,并根据活动规模明确一定的参与组织者。
4.按《实施方案》组织活动,做好活动的记录。
5.学生处于活动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价并给予积分。
德育办
学生处
团委
第十条、积极开展学生养成教育实践性研究的。
学期主动立项,效果好8分、较好5分、一般3分。
1.学校定期公布研究领域,申报人自愿申报,德育办审批。
2.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强调实践过程记录、结果和经验总结。
3.德育办公室负责实施监督。
4.德育办公室学期末给予评价积分。
德育办
学生处
第三项:
专业教学能力
基本要求:
掌握所教课程标准,掌握所教课程资源开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
了解学生在学习具体知识内容时的认知特点。
掌握针对具体知识内容进行教学的方法与策略。
(一)科学设计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
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和方法设计教学过程。
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与氛围,激发与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通过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多种方式,有效实施“高效课堂”教学活动。
(三)针对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现实需要与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
评价内容
积分标准
实施细则
责任部门
第十一条、按照“高效课堂”的要求进行教学活动。
根据学期教学评价成绩及教师整个学期在前50%的次数确定。
且总评成绩>70-100分,总评成绩≤70分,不加分。
教师学期积分值=前50%次数×(学期教学评价成绩-70)×10/30
注:
10为积分系数。
1.教学评价成绩分三部分:
教案评价30%、课堂评价50%、效果评价20%。
2.教案评价由各教学部系进行,督导室组织抽查,按评价成绩的平均值核算,占教师教学评价成绩的30%。
3.课堂评价以督导室为主,教务处、高职办、各教学部系协同进行教学检查和听课,综合情况给予评价,该项成绩占教师教学评价成绩的50%。
4.效果评价由督导室每学期开学二周内按教学计划确定考核内容,教务处、高职办、技能训练中心组织进行考核。
学生的班级成绩平均分占教师教学评价成绩的20%.
5.督导室负责将上述评价结果进行汇总,依据成绩确定等级并确定积分。
教学部
督导室
高职办
教务处
第十二条、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建设或教研教改等工作的。
组织、参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的。
完成学校认定的教育教学改革任务、项目等,经评价每项优秀15分、较好12分、一般10分。
师资队伍建设依效果校级项目分别为15、12、10分,校级以下项目分别为8、6、4分。
组织者按项目分值赋分;参与组织者由组织者在项目分值限度内分配。
1.责任部门每学期开学公示学校认定的教研教改(教材、课题、题库等)项目。
各级教学部门可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向人事处提交师资培训方案。
未经认定、备案的项目不予统计。
2.教师选择项目后在一周内完成立项报告(项目、主导思想、进程表等说明)。
3.责任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审议批准。
4.责任部门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督。
5.学期结束前二周,责任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立项情况进行评估,根据项目具体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6.立项为学年完成的可以分学期记录。
督导室
德育办
人事处
第四项:
专业技术能力
基本要求:
在专业领域通过学习和培训,掌握专业的发展状况,获得各种有效的资格证书,不断提高专业技术能力。
(一)掌握专业的知识体系、基本原理与技能。
掌握专业发展状况。
(二)获得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具有专业研发、应用教学领域的能力。
评价内容
积分标准
实施细则
责任部门
第十三条、组织、参加校级、市级、国家级的优秀课、示范课等活动。
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活动。
参加各类教师技能大赛活动。
根据类别、级别、项目的不同,分A.B.C三种积分:
A(指导学生技能大赛):
校3分、市5分、国10分
B(教师大赛、示范课、信息化大赛):
校2分、市4分、国8分
C(文明风采,优秀课、教案、说课、课件、优秀教练员等教师单项比赛):
校1分、市3分、国5分。
组织者按该项目中所获最高奖项(等级)的基础分值赋分,参与组织者由组织者在该基础分值限度内分配。
1.相关部门根据学校或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方案,报督导室、人事处备案。
未备案的,不予认可。
2.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的教师由技能训练中心及有参赛项目的部门最终确认。
3.参加各类教师大赛的教师,由督导室及有参赛项目的部门最终确认。
4.教学督导室、技能训练中心及有参赛项目的部门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5.依据大赛成绩在积分标准的基础上,获奖(1~3等奖)加50%、30%、15%积分。
6.此类活动在发生学期内一次性记录。
7.督导室依据参赛的最终成绩核定积分。
督导室
技能训练中心
有参赛项目的部门
第十四条、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的技术活动。
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的技术活动,组织者5分/学期、参与者2分/学期。
1.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按效益额度10万元以上获得积分(财务处负责评定)。
2.此类活动在发生学期内一次性记录。
财务处
第十五条、在学校的教学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建设领域做出突出成绩。
通过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学校学术委员会确认的人选每次10分。
1.学校通过教育教学等项工作的开展,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同时给予积分。
2.该项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人事处负责监督和统计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3.根据贡献情况可酌情计分,最高10分。
人事处
第三章其他
第十六条、综合考核:
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师岗位部门综合考核。
按照各等级考核的结果,执行以下赋分标准:
前20%名次,+10分;前21-40%名次,+6分;前41-60%名次,+3分。
“双肩挑”中层干部以年度中层测评排序为依据,执行上述赋分标准。
学年内各学期均可按年度测评排序计算积分。
“双肩挑”校级干部依年度考核结果计算积分:
优秀,+10分;称职(合格)+6分。
第十七条、特别项目加分。
在示范校建设等本制度规定项目以外的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根据情况予以1-10分的奖励。
该项考核统计由校长办公室负责。
第十八条、在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中发生责任事故的,予以扣减积分:
一般事故-5分/次,严重事故-10分/次,重大事故者全部扣除积分、降级聘用。
第十九条、绩效积分的利用:
(一)积分(学期)的基准为30分,低于该标准的年度考核时不得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无参选优秀教师资格)。
(二)在职称申报时,先在同级申报人员中进行绩效积分排序,交由学校职称评定机构进行评定。
(三)在教师职务、岗位聘任等工作中,均需以岗位绩效积分为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附件一:
岗位设置(教师)岗位绩效积分登记表
附件二:
学期考勤、师德统计表
附件三:
学期参加学习、培训计划
附件四:
星级班主任评选程序
附件五:
高效课堂评价方案
附件六:
关于教师培训项目积分管理的说明
附件七:
承担教研教改任务的考核评定方法
2014年1月4日
岗位设置(教师)岗位绩效积分登记表
部门:
/学年度第()学期20年月日
姓名
授课课程
周学时
班级
项目
条目
评价内容
积分标准
积分
评定部门(签字)
职业道德能力
第五条
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教师标准课时10/周、教学管理岗人员标准授课2课时/周或听课2课时/周)
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每学期5分。
每均超4学时以内加1分。
教学管理:
5分。
超课时不加分,
此项积分最高为7分
教务
高职
第六条
遵守劳动纪律。
出勤(缺勤≤3天/学期,迟到、早退≤1次/月)每学期5分。
各部系
人事处
师德评价
师德评价优5分,合格3分。
第七条
积极参加学习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个人能力和水平。
优秀5分、良好4分、一般3分。
人事处
德育教育能力
第八条
积极承担班主任、班级团队教学工作。
双肩挑人员的科室管理工作。
学期按班主任(班级团队责任人)星级评定:
三星15分、二星12分、一星8分。
无星4分,(班级团队教师获星级分的5、4、3积分)科室考核A级12分、B级8分。
副职按正职的80%计算。
学生处
人事处
第九条
组织学生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根据效果评价,组织者每次5~2分、参与者每次3~1分。
(另有规定的,可按分值高者执行)
德育办
第十条
开展学生养成教育实践性研究的。
经评估,效果好8分、较好5分、一般3分。
按项目赋分,可由负责人进行二次分配。
德育办、团委
专业教学能力
第十一条
按照“高效课堂”的要求进行教学活动。
根据学期教学评价成绩及教师整个学期在前50%的次数确定。
且总评成绩>70-100分,总评成绩≤70分,不加分。
教师学期积分值=前50%次数×(学期教学评价成绩-70)×10/30
督导室
高职办
教务处
第十二条
参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建设工作或教研教改出成果项目。
组织、参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的。
完成学校认定的师资培训、教育、教学改革任务(校本、课题、题库等)、项目等,经评价每项优秀15分、较好12分、一般10分。
师资培训依效果校级项目为15、12、10分,校级以下项目为8、6、4分。
组织者按该项目获得分值赋分;参与组织者由组织者在项目获得分值限度内分配。
督导室、德育办
专业
技术
能力
第十三条
组织、参加校级、市级、国家级的优秀课、示范课等活动。
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活动。
参加各类教师技能大赛活动。
根据类别、级别、项目的不同,分A.B.C三种积分A(教师指导技能大赛):
校3分、市5分、国10分B(教师大赛,示范课、信息大赛):
校2分、市4分、国8分C(文明风采,优秀课、教案、说课等教师单项比赛):
校1分、市3分、国5分。
(或将增加50%、30%、15%)
组织者按该项目中所获最高奖项(等级)的基础分值赋分,参与组织者由组织者在该分值限度内分配。
督导室
第十四条
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的技术活动。
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的技术活动组织者5分/学期、参与者2分/学期。
财务处
第十五条
在学校的教学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建设领域做出突出成绩。
通过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学校学术委员会确认的人选每次10分。
人事处
第十六条
综合考核
前20%名次,+10分;前21-40%名次,+6分;前41-60%名次,+3分。
“双肩挑“依规定执行。
各部系
人事处
第十七条
特别项目
根据工作、立项情况计分。
办公室
第十八条
发生事故情况
一般事故减5分/次、严重事故减10分/次、重大事故降级。
人事处
积分统计
本人签字:
年月日
部门负责人:
(章)
年月日
学期考勤、师德统计表
部门:
/学年度第()学期20年月日
姓名
考勤
师德
出勤(缺勤天数、迟到早退次数)
积分
考评(科室级别、部门排名)
积分
审核:
统计:
部门负责人:
学期参加学习、培训计划
部门:
/学年度第()学期20年月日
姓名
职称
本学期任课
学习内容
目标
学习计划安排:
参加培训
目标
参加培训计划:
部门意见:
主管校长:
人事处审核:
该同志按期完成学习培训计划,经审核给予该项积分()分。
(章)
20年月日
星级班级(班主任)评选程序
根据我校《岗位设置(教师)岗位绩效评价积分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了做好星级班主任的评选工作,制定以下评选程序:
一、积分标准
学期按星级班主任评定,三星级15积分、二星级12积分、一星级8积分、无星4积分;获星级的团队教师分获5、4、3积分,与所获星级班级对应。
二、评选程序
1.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学部系、高职办、技能训练中心负责对所辖班级(团队)根据学期各项工作综合评价进行推选。
2.学生处依据上报的推选班级,根据学期确定的考核项目审核。
3.审核结果通过学校星级班级评定小组评定,确定星级班主任。
人事处备案。
三、审核项目
学生处确定的学期考核项目一般包括:
1.班级学期量化考核成绩。
2.学期班级(团队)学生重大违纪事件、重大投诉事件情况。
3.班级(团队)学生缴费率(含学费、住宿费)。
4.中职班级(团队)学生大专转化率。
5.班级(团队)学生流失情况(学生连续一个月内未到校上课即视为流失,按月统计。
)。
6.学期内开展的重大活动项目的参与情况等。
四、附则
本规定自2012/2013学年度(2013年3月)开始执行。
2013年4月6日
关于教师培训项目积分管理的说明
根据我校《教师培训管理办法》和《教师岗位绩效积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教师培训项目积分管理说明如下:
一、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将本人书面的《教师学期学习、培训计划》交到所属教学部门,经审核后报交人事处备案。
个人需留存底档、备查。
本学期的个人学习培训计划应在4月15日前完成上报。
二、学期末(第一学期在12月31日前,第二学期在6月30日前)教师主动将本人学期培训成果(总结、书写或发表的心得笔记、论文、课题研究报告、相关证书等)交到人事处。
部门、人事处不再另发通知、不再单独组织。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交学习培训成果的,不予评价培训项目积分。
三、人事处委托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培训成果进行评议,确定项目积分。
四、在下列报刊杂志发表研究成果的,一般可评定为“优秀”等级:
《中国教育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中国德育》;
《教育研究》;《职业技术教育》;《班主任》;《天津日报》。
五、取得下列成果的,一般可评定为“良好”等级:
1、在其他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本人培训计划相关的专业研究成果的;
2、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研机构组织的教研教改活动中获得奖项、荣誉的;
3、与本人培训计划相关的学习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荣誉的。
六、凡在教师岗位绩效积分的其他项目中已经利用的成果不得在此重复申报、计分。
七、参加人事处等部门组织的全校性师资培训活动,视情况可给予积分。
人事处
2013年4月3日
高效课堂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落实我校“国家级示范校”建设工作,努力实现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
坚持“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模式,积极探索“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的教学模式改革,实现学生的通用能力、专业核心能力和职业能力三者融为一体,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培养和提高。
“高效课堂”的实现是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的关键环节,为此建立新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评价内容
以“做中学、做中教”教学模式为引导,全面推进“高效课堂”的实现。
评价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1.教案的评价:
教师备课的结果体现是教案。
教案为重要的教学文件。
教案体现的教学环节应包括:
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过程设计、教学效果预计、教学重点环节控制等。
提倡个性化教案,体现高效课堂的教学组织方案。
教案的质量评价通过检查进行,依据《教师教案评价》表通过不同层次人员的评价,期末汇总为平均分计入教师个人成绩。
权重为30%。
2.课堂教学的评价:
教师落实教案的过程是课堂。
课堂为重要的教学体验。
课堂体现的教学应注重高效:
出勤的状况、课堂的状况、学生的参与、动手的环节、教师的状况、教学的效果等。
高效课堂效果评价通过教学检查进行,依据《课堂教学评价表》通过不同层次人员的评价,期末汇总为平均分计入教师个人成绩。
权重为50%。
3.教学效果的评价:
教学效果的评价是通过对学生的检测成绩进行。
由教学督导室根据学期教学计划编制检测内容,教务处、高职办组织进行定期检测,。
通过班级学生检测的平均成绩记入教师个人成绩。
权重为20%。
三、评价程序及方法
评价程序
1.各系部、教学部门的任课教师,按照学校开展实施“高效课堂”的相关要求,在学期开学时,可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写出个人开展“高效课堂”的实施方案。
2.各系部、教学部门根据教师个人申报的“高效课堂”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留档保存。
于教学历的第二周周一,将申报参加“高效课堂”活动教师的报名表(纸质)及部门汇总表(电子)教学督导研究室。
3.各系部、教学部门按照学院“高效课堂”教学改革的相关要求,进行各项教学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由部门按任课教师总数的30%推荐“高效课堂”教师人选。
每月20日中午之前,将推荐教师的名单报教学督导研究室。
4.教学督导研究室按照本月学院“高效课堂”教学检查考评排序的前50%,结合部门推荐“高效课堂”教师人选,初步确定学院“高效课堂”教师人选。
5.根据初步确定的学院“高效课堂”教师人选,教学督导研究室审查教师的教案。
教案审核在B级以上的,最后确定为本月“高效课堂”教师。
6.每月25日将本月“高效课堂”教师名单报学院教务处。
统计汇总方法
考评得分=部门教学检查分×50%+教学督导教学检查分×50%
按考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四、评价标准
“高效课堂”教案评价标准
A
80-90分
体现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教学理念,教学形式丰富多样,体现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各教学环节和任务描述具体、清晰,体现“四个独立”,有超备量。
B
70-79分
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形式较丰富,基本体现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环节较清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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