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线施工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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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既有线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新建铁路西安至成都客运专线工程
XCJL---6标
既有线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天津新亚太监理公司西成客专监理站
2013年7月15日
目录
1.编制说明------------------------------------------2
2.编制依据------------------------------------------2
3.安全方针、原则与目标------------------------------2
4.危险源分析辨识------------------------------------3
5.安全组织、控制体系--------------------------------3
6.安全管理制度--------------------------------------5
7.既有线施工监理安全内容----------------------------7
8.保证既有铁路行车安全措施--------------------------11
9.既有线设备保护措施--------------------------------13
10.对既有线地下管线保护措施-------------------------14
11.临近既有线施工预防机械侵害既有线措施-------------15
12.既有线施工卡死措施-------------------------------16
1.编制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新建西成客运专线工程建设监理行为,明确施工监
理工作关系,细化各专业监理工作的内容和安全监理工作控制重点,强化事前控制过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安全,做到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精细管理,实现建设世界一流高速铁路的总体目标,新建西成客运专线XCJL-6标监理站,在监理规划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新西成客运专线既有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本次印发的既有线施工安全细则为试行版本,各监理组在工程实
施过程中还要根据所辖工区范围内的具体工程情况和特点进行细化和补充,并随时进行修订,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发生矛盾之处,以国家或行业标准为准。
2.编制依据
2.1西成客运线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2与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2.3国家、铁道部及西安铁路局法规文件:
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
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规;
西安铁路局西铁运函(2013)118号文《高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
全管理办法》;
西安铁路局西铁运(2013)9号文《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
理实施细则》;
西安铁路局西铁建函(2012)110号文《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临
近营业线施工物理隔离防护办法》,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安全方针、原则与目标
3.1安全方针与原则
监理站坚定不移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
全方针;全体监理人员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3.2安全目标
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环境的不利因素
以及对安全管理上缺陷进行有效控制,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处理,不发生既有线行车事故,杜绝监理安全责任事故。
4.危险源分析辨识
4.1施工防机械设备倾覆倒向、坠落砸向既有线路,造成既有线
事故,影响行车安全;
4.2在铁路保护区内施工,地下缆线排查不明挖断地下缆线,施
工机械侵限刮、碰、断空中缆线,造成既有线事故,影响行车安全;
4.3在铁路保护区内进行钻孔、坑、槽施工,导致既有线路基变
形,造成既有线事故,影响行车安全;
4.4机械设备侵限刮碰列车,造成既有线事故,影响行车安全;
4.5施工人员侵限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施工人员、机械侵入接触
网限界,造成触电事故;
4.6混凝土养生材料飘落既有线接触网上,造成既有线事故,影
响行车安全。
5.安全组织、控制体系
5.1监理站成立由总监为组长的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付总监、安全工程师协助总监管理既有线施工安全,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其监理范围内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6.安全管理制度
6.1既有线施工安全手续办理审查制度
6.1.1既有线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必须申报安全专项方案,方
案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6.1.2既有线施工开始前,施工安全方案审批实行逐级审批制度,
审批程序:
监理组专业工程师→监理组长→监理站专业工程师→监理站总监→业主→既有线产权单位。
6.1.3既有线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必须与既有线产权单位签订
安全协议,并取得铁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未签订安全协议,无批准的施工计划不得施工。
6.1.4安全审查重点内容:
6.1.4.1既有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体现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6.1.4.2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计划应附有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
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及验收安排)。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
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
(2)施工及封锁时间、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安全协议、安全措施的审批及施工现场行车安全和人身安
全的检查;
(4)防范易发事故措施。
6.2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6.2.1监理站将既有线施工安全纳入工序管理(即上道工序安全
隐患或问题没有根治,下到工序不准进行施工),对施工单位参与跨(临)既有线施工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安全控制,监督、检查跨(临)既有线施工现场情况,现场专监每日不少一次检查,监理组每周不少一次检查,监理站每旬不少一次检查。
6.2.2安全监督、检查重点:
6.2.2.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既有线施工手续。
6.2.2.2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安全员、防护员是否履行职责。
6.2.2.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1)预防施工机械设备倾覆倒向、坠落砸向既有线路的措施;
(2)预防挖断地下缆线的措施;
(3)预防施工机械侵限刮、碰、断空中缆线的措施;
(4)预防在铁路保护区内进行钻孔、坑、槽施工,导致既有线路
基变形的措施;
(5)预防机械设备侵限刮碰既有线设备、刮碰列车的措施;
(6)预防工人员侵限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7)预防混凝土养生材料飘落既有线接触网上的措施。
6.3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制度
6.3.1监理站为加强既有线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增强监理人员、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全面提高既有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安全工作预见性,监理站每月进行管段内安全形势分析,将管段内既有线安全形势情况,在每月召开的监理安全、质量协调会上
进行通报。
6.3.2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的原则是:
(1)事前分析,体现预测性和前瞻性。
(2)事后分析,体现针对性、总结性。
(3)科学分析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增强安全工作的预
见性和主动性。
(4)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应做到图文并貌,突出重点。
6.3.3安全形势分析的具体内容是:
(1)对管段内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
并与以往安全生产情况对比。
(2)对安全问题类型及原因分析,并找准多发问题的类型、部
位,分析多发原因,总结规律,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数据。
(3)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根据本管段内当前的安全生产情况,
认真总结监理站、监理组安全监督及施工单位自身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针对存在问题,拟采取的主要措施,要根据安全形势分析
找出的突出问题,预测下一阶段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制订有针对性、可行性强的措施。
7、既有线施工监理安全内容
7.1临近(跨)既有线施工监理安全控制要点
7.1.1开工前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调查确认地下管线位
置,如设备管理单位无法提出其准确位置,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仪器探测,人工探测等方法进行调查,严禁盲目动用机械施工。
未提供相关
资料时,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开工。
7.1.2单位工程在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过渡实施方案时,除按设
计文件要求之外,还必须考虑确保营业线的行车安全措施。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制定的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如果变更必须得到批准机构的同意。
7.1.3要求施工单位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
培训教育,必要时还应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人员变动与相关培训情况。
7.1.4拆动既有线设施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开工前必须与设备
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监理工程师随时巡视并检查批准文
件。
7.1.5监理工程师随时巡视邻近既有线施工作业面,是否设置标
志明显的限界杆、拉限界绳、机械是否侵入限界,混凝土养生覆盖材料是否有飘落到既有线上的可能,如果违反立即要求整改。
7.1.6跨(临近)既有线施工,每个工点必须按规定设置经过培训
合格的防护员,保证行车安全。
7.1.7劳务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且作业期间领工员带队,施工
现场应有安全员。
7.1.8在有架空电缆、电线下施工,或有机动车辆运行,必须在
来车方向设置限界架,防止机械挂断架空线路。
7.1.9既有线有列车通过时,临近既有线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
应停止作业,保持静止状态,列车通过后再恢复作业。
7.1.10拆动无缝线路必须考虑胀轨和跑道,施工时必须要有防
胀轨和跑道措施。
7.1.11雨季时,必须制订防洪措施。
7.1.12封锁、慢行施工,施工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设置驻站
联络员,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八不准”制度。
营业线开工“八不准”
(1)未取得铁路局“施工许可证”的局外施工单位不准在营业线
上施工。
(2)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和施工安全监护协议书的施工项目不
准施工。
(3)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4)领导不到位不准施工。
(5)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6)设备管理单位配合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7)未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不准施工。
(8)擅自变更地点、扩大影响范围和增加项目不准施工。
7.1.13便线、便桥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
规则》,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7.1.14施工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包括长杆、导线、塔
尺、钢尺、皮尺、花杆)与牵引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7.1.15在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2.0米的建筑物上作业时,必
须按规定办理接触网停电申请手续,得到许可停电施工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派人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能施工。
7.1.16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2.0~4.0米的导线、支柱、房顶
及其他建筑物上施工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须有接触网工或经专门训练的人员在场监护。
7.1.17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其上挂有线头、绳索
等物时,人员不准与之接触;在接触网检修人员未到达之前,应距断线接地处10米以外设置防护,禁止人员进入。
7.1.18电化段装卸搬运长大工具、材料,应把工具、材料平放
或两人抬运,不准把工具、材料竖立起来,以免侵入接触网导线不足2.0米的距离而发生危险。
7.1.19为了防止电力机车的受电弓与接触网的接触点落在其工
作面宽度以外,在电气化线路上进行起道作业,起道线路单股不得超过30mm。
线路拨道线路中心位移不得超过±30mm。
7.1.20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各项应急方案的演练。
7.1.21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计量支付为辅助手段,督促承包
单位的安全投入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7.2既有线施工监理流程管理
由于可能导致既有线事故的危险源涉及范围较广,通过危险源辨
识和施工特点分析,监理站对本监理标段施工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利因素、管理上的缺陷等实行流程管理。
既有线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监理单位
开工前,进行图纸核对,摸清地下管线与铁路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联系进行电力线迁改,对地下管线采取保措施。
电力线迁改、地下管线保护
安全培训、技术交底
施工计划报批
钻孔桩施工
基坑开挖支护承台施工
墩身施工
防护棚安装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
桥面附属设施
施工准备
审查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措施、基坑开挖及支护等专项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报公司、西安铁路区审批,双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对铁路附近的电力线迁改、地下管线和行车设备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是否交到具体现场作业人员。
核查施工计划审批手续,检查在施工天窗外、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无计划进行施工。
测量现场检查、复核确认。
要点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对施工单位防坠落措施进行检查,严禁向营业线抛弃飘落物。
进行旁站监控,检查施工单位拆除方案的审批手续和进行过程控制。
编制施工方案(含应急预案)及专项施工
方案,按程序报批,与铁路局签订《施工
安全协议》。
组织既有线施工安全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安全卡控制度。
现场施工放样、设置沉降、位移观测点、并按要求进行观测。
科学制定施工方案,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
桥上各个钢构件成桥后均进行多点的可靠接地保证桥下铁路的运输及消防安全,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报西安铁路局审批办理施工审批手续纳入施工天窗,按规定上报月度既有线施工计划。
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支护不得随意拆除。
桩位施工放样
施工前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核查在施工天窗内有无超计划范围作业,是否存在擅自变迁计划或施工方案情况,进行过程监控,发现对既有铁路路基的扰动和运营干扰及时制止和报告。
钻进过程控制选择与营业线施工相适应,保证营业线运输安全的机械设备、实施安全盯控。
检查基坑开挖及支护专项方案是否经过审批现场旁站,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员现场是否盯岗。
现场旁站、对脚手架等搭拆、起重吊装,高空作业实施过程控制。
防护棚设计因考虑空气动力影响,安装方案报路局审批,并按要点施工项目设置防护、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服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进行现场旁站、检查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批手续,要点施工监督施工单位按路局调度命令执行情况和安全防护的落实情况。
要点施工中、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跨越铁路电力线设施时,做专门的防电绝缘设计,绝缘措施安全可靠。
进行现场旁站,对不按施工方案的施工、应立即要求停工整顿并向建设单位审批。
编制拆除方案、经路局审批后要点施工。
防护棚拆除
8.保证既有铁路行车安全措施
8.1监督施工单位在要点施工前,应严格按照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与运营单位根据施工内容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8.2监督施工单位施工前要与工务段、电务段、供电段、通信段、车务段等设备产权单位分别签订好安全协议,共同坚决贯彻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8.3督促施工单位施工前将施工中所配备的工程技术人员、机械设备、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报建设单位审查,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监督施工中施工单位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要点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8.4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工程特点和需要做好充分准备,并向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
施工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防止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在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再申请开通线路。
8.5在封锁要点或限速行车施工中,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和调度命令,不准早点抢工和不按规定设置好防护就开工。
保证做到不误点,不延点,作业完毕后,必须确认符合放行列车条件方可开通。
8.6监督施工单位在行车线上施工做到“六严禁”、“二必须”。
“六严禁”:
严禁未做好施工准备,未办施工要点手续,未设好防护进行施工作业;严禁在行车设备未达到通车条件放行列车;严禁路料、
机具、工具、弃碴侵入限界;严禁使用性能不良的施工机具施工;严禁在清筛、换枕、换轨、拔道转线时,超挖道碴和超卸配件,不得使用乙炔切割和打螺栓孔;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和不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工程进行施工作业。
“二必须”:
在封锁要点作业时,施工领导人必须到现场指挥;对未验交己使用的行车设备,必须坚持巡检制度。
8.7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封锁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在行车线上施工,对需封锁区间或限速运行条件下施工时,按西安铁路局的规定办理预留固定天窗时间,封锁区间或限速慢行通过申请批准手续;按规定办理施工要点登记,接到封锁施工命令时应确认起止时间,然后发布开工命令,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封锁要点或限速行车施工,施工负责人要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和调度命令,不准早点开工和不按规定设置好防护就开工。
作业完毕后,必须确认线路符合放行列车条件方可开通,如达不到行车条件时,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要求延长施工时间:
施工要点必须配备足够的经培训考试合格的驻站联络员和有上岗证的工地防护人员。
防护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正确显示信号,遇有危害列车安全的故障时,果断显示停车信号,拦停列车;施工人员和机具安排按规定下道避让列车;要点施工完毕要专人进行检查,确认线路符合放行列车条件时,方准开通线路撤除防护。
9.对既有线设备保护措施
9.1督促施工单位施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并与电务、工务、供电、通信等有关单位联系,了解既有设备状况和隐蔽设施的分布情
况,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对既有和新建设备的保护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2督促施工单位施工中对各种既有设备设置保护栏,在设备设置醒目的防护牌,对特别重要的设备、设施有专人负责看守。
在搬运长大材料经过各种设备、设施时,小心搬运,严禁碰撞、损坏各种既有设备。
严禁在各种设备上坐卧、堆放重物。
9.3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调度命令,严格执行安全协议,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并接受监督,加强领导、责任到人,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可靠。
10.对既有线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
10.1对需要在既有铁路上进行改造的施工,督促施工前必须与铁路供电、电务及地方电力、电讯等部门联系,并采用电缆探测仪和开挖探沟等方法查清、探明地下管道及电力、通信、信号电缆等准确位置及走向。
与使用及维修部门密切配合,在保证不影响既有设备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防止挖断、碰断电缆,影响行车、供电、供水及通讯。
10.2督促施工单位要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指出地下电缆、地埋管线的重要性,使职工从思想上得到重视,对地下管线、电缆严加爱护。
10.3督促施工单位避开沿铁路两侧卸物资、机具等,防止砸坏、砸伤地下管线及电缆。
若无法避开有地下管线、电缆的位置卸料时,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护。
10.4对由于工程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线、电缆损伤应及时组织抢修,确保行车运输的正常进行。
10.5如需在既有线进行开挖时,督促施工单位在开挖前应根据有关单位资料所标电缆位置段先挖深沟或探坑,以查明各地下管线的方向、数量及时联系有关部门按照设计要求或采取保护措施,进行悬吊或支架处理。
11.临近既有线施工预防侵害既有线措施
施工中各级监理人员要随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以下措施:
11.1进入铁路保护区的机械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人随机动、车来机停)防护制度。
11.2进入铁路保护区的所有机械和施工人员与接触网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
11.3进入铁路保护区的机械在列车通过时停止施工。
11.4临近营业线施工的机械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机械向营业线倾倒或侵限。
11.5钻机施工就位前要先检查地面承载力和地面平整度,只有地面承载力和地面平整度两项指标均符合要求后,钻机方可进入作业面施工作业。
11.6临近既有线的高大钻机等高风险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机械上设置“八字”缆风。
11.7临近既有线的高大钻机等施工机械起杆或落杆时要配合吊车防护,设专人统一指挥。
11.8临近既有线的高大钻机等施工机械移位时:
缆风绳不得全
部一起放松,要按顺序放松和张紧,移位过程中始终保持有两根以上处于张紧状态,钻机移位过程中必须保持底盘长轴垂直营业线方向。
11.9吊车吊钢筋笼时:
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对吊点检查确认牢固并拴系缆风绳后方可起吊。
11.10汽车吊作业地面必须坚实平整,吊车支腿必须支垫牢靠,吊臂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
11.11临近既有线吊车起吊重物时,必须避免出现吊车倾倒后碰到营业线设备的可能性。
11.12吊车起吊重物前必须检查绳索是否牢固可靠,绳索经过有棱角或快口处必须加设衬垫。
11.13吊车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原则上只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必须服从。
11.14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得起重吊装。
11.15临近既有线的混凝土养生覆盖材料必须固定牢固,防止养生覆盖材料飘落到既有线设备上。
12.既有线施工卡死措施
12.1临近既有线施工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与铁路设备相关产权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12.2临近既有线的施工活动均需向铁路部门申请取得施工计划,按批准的计划施工;
12.3临近既有线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包括民工)都必须经过既有线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2.4临近既有线施工要按规定设置防护员、驻站联络员,防护员的装备(防护员证、臂章、黄马甲、角号、对讲机)要齐备;
12.5临近既有线的施工机械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人随机动、车来机停)的防护制度;
12.6临近既有线施工要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机械向既有线倾倒或侵限,施工机械站位应在远离既有线一侧、施工机械的长轴应垂直既有线方向;
12.7汽车吊、混凝土泵车作业地面必须坚实平整,支腿必须支垫牢靠,大臂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钻机作业平台及走行地面要坚实平整承载力满足需要;
12.8吊车起吊重物前必须检查绳索是否牢固可靠,绳索经过有棱角或快口处必须加设衬垫,起吊钢筋笼、模板等物件时应拴系留绳;
12.9进入铁路保护区的所有机械和施工人员与接触网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距离既有线接触网设备5米以内所有金属杆件或机械要安设保护接地;
12.10临近既有线的基坑开挖、桩基施工等可能影响既有线设备稳定的施工均需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逐级审批后方可开工;
12.11在铁路保护区内进行基坑开挖、桩基施工等,在施工前均须与铁路相关部门联系排查地下缆线,确认作业范围没有地下缆线后方可动土。
各种养生覆盖材料要固定牢固,防止养生材料飘落到临近既有线接触网上;
12.13遇有雨、雪、雾、及大风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临近既有线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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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有 施工 监理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