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8污泥处理设备安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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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8污泥处理设备安装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8污泥处理设备安装
8污泥处理设备安装
8.1一般规定
8.1.1污泥处理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污泥消化、污泥干化、污泥发酵、污泥焚烧等污泥处理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8.1.2污泥处理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7.1.2~7.1.7条的规定。
8.1.3污泥处理泵类设备、鼓风设备、压缩设备、除臭设备、浓缩脱水设备和闸、阀门等通用设备安装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规定。
8.2钢制消化池
主控项目
8.2.1钢制消化池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2.2焊接接头形式和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985.1的有关规定,焊缝表面及热影响区不应有裂纹、气孔、弧坑或夹渣。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2.3钢制消化池应充水至溢流,静置8h应无渗漏。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试验记录。
8.2.4钢制消化池应进行气密性试验,柜体、进出料口、搅拌及压力安全系统、自动排砂及自控系统等连接处应密封、无泄漏。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试验记录。
一般项目
8.2.5钢制消化池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5的规定。
表8.2.5钢制消化池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8.3消化池搅拌设备
主控项目
8.3.1机械搅拌系统的导流筒各层牵引对拉钢丝绳受力应均匀。
检验方法:
拉力计测量,检查施工记录。
8.3.2沼气搅拌系统的各连接管路、接头及连接处应密封、无泄漏,支撑应牢固,无晃动。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试验记录。
8.3.3消化池搅拌设备试运转时,各运动部件应转动平稳、转向正确、无卡阻、无异常声响,各紧固件应无松动。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8.3.4导流筒连接应牢固可靠,导流筒安装直线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4的规定。
表8.3.4导流筒安装直线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
H为导流筒高度。
8.3.5消化池搅拌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5的规定。
表8.3.5消化池搅拌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8.4热交换器设备
主控项目
8.4.1热交换器的固定端和滑动端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热交换器》GB/T151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4.2热交换器的水压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8.4.3热交换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4.3的规定。
表8.4.3热交换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
L为设备两端部测点间距离,D为设备外径。
8.5沼气脱硫设备
主控项目
8.5.1现场组装的脱硫设备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钢制焊接常压容器》NB/T47003.1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试验记录。
8.5.2脱硫设备的防腐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727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8.5.3脱硫设备应进行气密性试验,无泄漏。
检验方法:
检查试验记录。
一般项目
8.5.4脱硫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5.4的规定。
表8.5.4脱硫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
H为设备高度。
8.5.5脱硫设备内部支撑构件的各层支撑梁间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2mm,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5mm。
检验方法:
实测实量,检查施工记录。
8.6沼气柜
主控项目
8.6.1柜体的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钢制焊接常压容器》NB/T47003.1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试验记录。
8.6.2柜体与钢构件除锈及防腐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8923.1~8923.4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8.6.3橡胶膜密封沼气柜调平系统导向滑轮安装应牢固、角度正确、转动灵活。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8.6.4沼气柜应进行气密性试验,柜体、进出口管道、阀门、法兰及人孔应无泄漏、无异常变形。
检验方法:
检查试验记录。
一般项目
8.6.5橡胶膜密封沼气柜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6.5的规定。
表8.6.5橡胶膜密封沼气柜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8.6.6橡胶膜安装表面应无褶皱、过紧,整体连接应牢固。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6.7双膜式气柜应与固定底轨固定牢固,管道、阀门、仪表连接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7沼气锅炉
主控项目
8.7.1沼气锅炉的受压元件、管道、阀门应无变形、无渗漏、无堵塞,管路系统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7.2沼气锅炉应进行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其主汽阀、出水阀、排污阀和截止阀应与锅炉本体进行整体压力试验,安全阀应单独进行试验。
检验方法:
检查试验记录。
8.7.3现场组装的锅炉应带负荷正常连续运转48h,整体出厂的锅炉应带负荷正常连续运转24h。
检验方法:
检查试运转记录。
8.7.4锅炉高低水位报警装置和低水位连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检验方法:
检查试运转记录。
8.7.5锅炉超压报警装置和连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检验方法:
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8.7.6排烟烟囱安装垂直度偏差应为烟囱高度的1/1000,且不应大于15mm。
检验方法:
实测实量,检查施工记录。
8.7.7燃烧器的火筒与炉膛应平行,并应位于炉胆中心线。
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8.7.8燃烧器的管路应清洁、无污染,燃烧器应管路通畅,闸阀应无渗漏、无堵塞,点火熄火装置应灵敏可靠。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8沼气发电机、沼气拖动鼓风机、沼气压缩机
主控项目
8.8.1沼气发电机和拖动鼓风机防爆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8.2沼气管道上安装的稳压罐、电控混合器、阻火器、电磁阀、调压阀、除尘、除湿、除油装置应严密无泄漏,位置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装置参数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试验记录。
8.8.3沼气发电机和拖动鼓风机各轴承处的振动值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
振动检测仪检查。
8.8.4沼气压缩机的各连接管路、接头及连接处应密封、无泄漏。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8.8.5沼气发电机、沼气拖动鼓风机和沼气压缩机的试运转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8.8.6沼气发电机、沼气拖动鼓风机和沼气压缩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8.6的规定。
表8.8.6沼气发电机、沼气拖动鼓风机和沼气压缩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
L为设备纵、横长度。
8.9沼气火炬
主控项目
8.9.1沼气火炬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火炬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1029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实测实量,检查施工记录。
8.9.2火炬管道上的阻火器应安装牢固可靠,密封无泄漏且阻火效果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8.9.3火炬的点火装置应动作灵敏、可靠、准确。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8.9.4火炬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9.4的规定。
表8.9.4火炬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
H为火炬高度。
8.10混料机
主控项目
8.10.1混料机的减速器、滚筒等主要部件的安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10.2混料机试运转时应运转平稳、无卡阻。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8.10.3混料机的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10.3的规定。
表8.10.3混料机的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
L1为混料机设备横向长度,L2为设备纵向长度。
8.11布料机
主控项目
8.11.1布料机的传动装置、行走装置、移动小车等主要部件的安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11.2布料机试运转时,往复运动部件在整个行程上不得有异常振动、阻滞和走偏现象。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8.11.3布料机的导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11.3的规定。
表8.11.3布料机的导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8.12带式输送机
主控项目
8.12.1带式输送机的机架应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12.2全部非加工表面和加工的非配合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质量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12.3带式输送机应运转平稳,辊子应转动灵活,拉紧装置应调整方便、动作灵活,皮带应不打滑、不跑偏,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8.12.4带式输送机及传动装置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12.4的规定。
表8.12.4带式输送机及传动装置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
L1为滚筒长度,L2为传动装置长度,H为机架支腿高度。
8.13翻抛机
主控项目
8.13.1翻抛机的传动装置、提升装置、行走装置、翻堆装置、转移车等主要部件的安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13.2翻抛机试运转时,往复运动部件在整个行程上不得有异常振动、阻滞和走偏现象。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8.13.3翻抛机的导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13.3的规定。
表8.13.3翻抛机的导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8.13.4翻抛滚筒的叶片离地间隙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8.14筛分机
主控项目
8.14.1振动式筛分机各紧固件应连接牢固、无松动。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8.14.2筛分机应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和声响,物料在进料和出料位置应无堵塞、无淤积、无泄漏。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8.14.3筛分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14.3的规定。
表8.14.3筛分机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注:
L1为支承座长度,L2为支承座对角线长度,L3为传动轴长度。
8.15污泥贮仓
主控项目
8.15.1仓体的焊缝表面不应有裂纹、焊瘤、烧穿、弧坑等缺陷,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检查检测报告。
8.15.2仓体支腿应与基础可靠连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15.3液压系统各管路的法兰、管接头、螺堵等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8.15.4污泥贮仓与闸板阀的连接应密封、无松动。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15.5滑架和闸门应控制灵敏,无泄漏。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8.15.6贮仓空载试运转前,应检查电气接线和液压管路的连接,电机和搅拌轴运行应平稳、顺畅,无异常噪声。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8.15.7污泥贮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15.7的规定。
表8.15.7污泥贮仓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
H为污泥贮仓仓体高度。
8.16污泥干化设备
主控项目
8.16.1进出料口与物料输送设备应连接牢固,密封良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8.16.2石灰污泥搅拌机密封盖板与设备机壳应连接可靠。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8.16.3干化设备运行应平稳,无明显振动和噪声;热介质、烟气处理等各附属系统连接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无渗漏。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8.16.4薄层干燥机导轨接头错位安装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mm。
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8.16.5带式污泥干化机干化带的接头应牢固,干化带的张力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实测实量。
8.16.6污泥干化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16.6的规定。
表8.16.6污泥干化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
L为设备长度,D为设备直径。
8.17悬斗输送机
主控项目
8.17.1悬斗输送机应密封良好、无臭气泄漏。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8.17.2悬斗输送机过载装置动作应灵敏可靠,无卡阻、突跳。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8.17.3悬斗输送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17.3的规定。
表8.17.3悬斗输送机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
L1为输送机长度,L2为链轮长度。
8.18干泥料仓
主控项目
8.18.1干泥料仓的防爆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8.18.2干泥料仓试运转时,气动闸板阀、压力释放器动作应及时准确,无卡阻。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8.18.3干泥料仓振动活化器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8.18.4干泥料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18.4的规定。
表8.18.4干泥料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8.19污泥焚烧设备
主控项目
8.19.1焚烧设备各部件及管道接口安装应牢固,连接应紧密。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19.2焚烧设备试运转应运行平稳,温度压力正常,自动给料及出灰系统应操作方便,运行顺畅,无停滞、无卡阻;尾气处理、余热利用系统应严密无泄漏。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8.19.3焚烧炉支架应稳固、垂直,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支架全长的1/1000,且不应大于10mm。
检验方法:
实测实量,检查施工记录。
8.20消烟、除尘设备
主控项目
8.20.1用于消烟、除尘系统的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8.20.2现场组装的除尘器应做漏风量检测,在设计工作压力下允许漏风率应为5%,其中离心式除尘器应为3%。
检验方法:
检查试验记录。
8.20.3消烟、除尘系统的风管,宜垂直或倾斜敷设,与水平夹角不宜小于45°。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8.20.4除尘器的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0.4的规定。
表8.20.4除尘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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