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w合同共20页.docx
- 文档编号:29986607
- 上传时间:2023-08-04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2.32KB
exw合同共20页.docx
《exw合同共20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exw合同共20页.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exw合同共20页
exw合同
[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
exw合同
篇一:
EXW(工厂交货)
EXW
EXworks(…namedplace)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
该术语是卖方承当责任最小的术语。
买方必须承当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但是,若双方希望在起运时卖方负责装载货物并承当装载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时,则须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出口手续时,如果卖方同意装载货物并承当费用和风险,不应使用该术语,而应使用FCA。
A卖方义务
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为货物出口所需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交货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期限,或如果未约定日期或期限,按照交付此类货物的惯常时间,在指定的地点将未置于任何运输车辆上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若在指定的地点内未约定具体交货点,或有若干个交货点可使用,则卖方可在交货地点中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B4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和A7/B7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及由于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负担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到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6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在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而买方未受领货物或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
知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
买方必须偿付卖方按照A2规定给予协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货物将于何时何地交给买方处置的充分通知。
B7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确定在约定的期限内受领货物的具体时间和/或地点时,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无义务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向卖方提供已受领货物的适当凭证。
A9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了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查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在订立合同前已知的有关该货物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地)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指货物通常无需包装)。
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包括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
A10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其取得由交货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出口和/或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要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取得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给予协助时所发生的费用。
篇二:
合同
合同范本
合同条款及资料表
目录
1.定义
2.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3.专利权
4.履约保证金
5.检验和测试
6.装运通知
7.保险
8.运输
9.伴随服务
10.索赔
11.卖方履约延误
12.误期赔偿费
13.违约终止合同
14.争端的解决
15.税和关税
16.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他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
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3.专利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履约保证金
4.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4.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4.3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②买方可接受的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
b.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4.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5.检验和测试
5.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
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5.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5.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5.4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MKM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5.5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
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5.6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
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
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5.7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5.8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6.装运通知
6.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价(CIP)的合同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
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7.保险
7.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7.2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价(CIP)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
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7.3如果是出厂价(ExW)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
如果是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8.运输
8.1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和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地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8.2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8.3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8.4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9.伴随服务
9.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d.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9.2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9.3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
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0.索赔
10.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
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0.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1.卖方履约延误
11.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
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2.误期赔偿费
12.1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
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
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13.违约终止合同
13.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
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x和欺诈行为。
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x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共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借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13.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
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争端的解决
14.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14.2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在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14.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税和关税
篇三:
进口合同格式
关于进口采购合同的一般样式
一、进口采购合同一般格式如下:
1、头文件(Head)
注明:
采购合同字样,同时列出买卖交易双方的姓名,地址,电话,传真,邮箱(这个很重要,与国外做生意时,往往大部分的通讯方式都是通过邮件来展开的)以及采购合同号,用于唯一确定这批货物的流水号。
可以根据您的要求将采购合同样式设计的更为美观一点。
Purchasingorder
Orderno:
xxxx
Buyer:
AASeller:
BB
Address:
XXAddress:
XX
Tel:
XXTel:
XX
Fax:
XXFax:
XX
E-mail:
XXE-mail:
XX
二、采购合同文字些的一般说明(Orderclaim)
WeAAagreetobuyproductsofferedbySellerBB.Wecometothisagreementandbothofthepartiesshouldabidebyitandreachthefollowingitems.Ifanyexception,eitherofthepartymustinformtheotherpartyinwrittenforminadvance!
!
三、列出所购买产品信息(Productlist)
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交货方式(一般较多的交货方式有EXW(工厂交货),FOB(离岸交货),CIF(到岸交货),CPT(运费付至)等方式,具体采用哪种方式,要买卖双方在协议前谈好)。
一般采用产品列表清单列出以上信息,示意如下:
NO.
Name
Model
Spec.
Qty
Amount
1
2
Total
Freight
Deliverytime
四、注明交易条款(Tradingitems)
1.Portofdestination:
2.Wayofpayment:
3.Qualityguaranteeperiod:
4.Providehigh-qualityproductsandtechnicalsupportwithintheproductqualityguaranteeperiodforfree
五、最后注明卖买双方签字署名(Signature)
Buyer:
AASeller:
BB
AUTHORIZEDSIGNATURE:
AUTHORIZEDSIGNATURE:
现在进口交易双方签字方式,多者是通过传真来进行签字确认,也是目前很流行,很方便,很经济的一种签字确认方式。
exw合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exw 合同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