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管理规程完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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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管理规程完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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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管理规程完整
质量保证管理规程
(文件编号:
09SM01001版本:
5)
质量否决管理规程
1.目的:
为了加强药品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杜绝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确保产品质量。
2.围:
从供应商确认到生产销售的全过程。
3.责任:
质量管理部人员
4.容:
4.1质量管理部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在供应—仓储—生产—质量—销售各环节行使质量否决权。
4.2质量否决权包括
4.2.1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设备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评估,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供应商行使质量否决权。
4.2.2对原辅料、包材、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检验和监控,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料行使质量否决权。
不合格的原辅料、包材不能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不能转序;不合格的成品不能出厂。
4.2.3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卫生和人员卫生及工艺操作进行监控。
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及工艺操作行使质量否决权。
4.2.4对仓库的储存条件及管理过程进行监控,不符合要求的可行使质量否决权。
4.2.5药品放行前对批记录及整个生产过程的批生产记录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行使质量否决权。
4.2.6对药品重大质量事故有向药品监督部门报告的权利。
4.2.7对不符合GMP的生产和质量要求的行为有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权利。
4.3质量否决程序
4.3.1质量管理部在各环节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下达不准生产,不准流转,不准放行,不准出厂等指令。
4.3.2发现药品售出后有重大质量问题,质量管理部门应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并通知销售部门尽快收回不合格产品。
4.3.3质量管理部门发现质量问题,除行使质量否决权外,可会同企业负责人共同决定对当事人依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4.3.4有重大质量事故,质量管理部除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外,应立即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取样管理规程
1.目的:
1.1规定仓储管理人员、取样员、检验员相互合作衔接程序,使取样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1.2阐明质量管理部门取样员、检验员样品工作交接程序。
2.围:
原辅料、包装材料、粗品、成品、水质的取样
3.职责:
:
仓储管理人员、取样员、检验员对此规程负责
4.程序:
4.1原辅料的取样
4.1.1原辅料初验合格后,仓储管理人员填写“物料验收单”通知质量管理部取样员取样。
4.1.2取样员接到取样通知后,准备取样器具,按照取样操作程序到规定的地点取样,并对所取的样品进行标识。
4.1.3取样完毕后交给检验员,检验员按所规定的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4.2包装材料的取样:
4.2.1包装材料初验合格后,仓储管理人员填写“物料验收单”,通知QA验收,第二联附于入库验收记录前面备查。
4.2.2质量管理部人员接到通知后,到规定地点对包材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按规定数量取样留样。
4.3粗品、成品、环境控制、水质取样管理程序
4.3.1质量管理部门现场监控员或专门取样员根据取样频次到规定取样点按取样操作规程进行取样,填写“检验指令单”。
并填写出分样登记表,将样品随检验指令单一起交给检验员。
4.3.2检验员接到检验指令单和样品后,按相应的检验规程进行检验。
物料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物料检验合格放行的标准工作程序。
2.围:
原辅料、包装材料。
3.责任:
质量管理部负责人、QA人员。
4.容:
4.1物料放行审核均须填写“入库许可证”,批准后执行。
4.2审核员须严格按“物料审核放行单”规定的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项目完整无误。
4.3审核工作容
4.3.1定点采购:
物料供货方须经供应商审计合格且批准的定点采购单位。
4.3.2订货合同单要求与收料相符。
4.3.3物料初验合格,记录完整无误。
4.3.4验收单填写完整无误。
4.3.5取样执行批准的规程,取样单填写完整无误。
4.3.6检验:
执行批准的检验规程。
4.3.7检验记录完整、准确无误,复核无误。
4.3.8检验结果符合相应的物料质量标准。
4.4以上各项如与规定有偏离,应有详细的书面说明和批准手续,否则质量管理部人员有权拒绝放行。
4.5以上容经QA审核,全部符合规定,在检验报告书上、入库许可证上签名放行。
成品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成品审核放行的标准工作程序
2.围:
甘露醇、海藻酸、海藻酸钠成品。
3.责任:
质量管理部部长、QA人员。
4.容:
4.1成品放行须填写“成品审核放行单”,批准后执行。
4.2QA人员须严格按“成品审核放行单”进行审核,审核项目完整、无误。
4.3审核标准
4.3.1主要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经过验证。
4.3.2起始物料有合格报告书,称重过程中的复核准确无误。
4.3.3生产过程符合GMP要求,符合工艺要求。
操作执行批准的标准操作程序。
4.3.4批生产包装记录填写正确、完整无误,符合规定要求;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清场记录,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结果符合要求。
4.3.5物料平衡在规定的围之。
4.3.6如发生偏差,严格执行偏差处理程序,处理措施正确、无误、手续齐备、符合要求,确认可保证产品质量。
4.3.7现场监控记录完整,准确无误,与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各项一致无误。
4.3.8生产流转准确无误。
4.3.9批检验记录,成品检验结果符合规定标准。
4.3.10所有必需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均已完成并经相关主管人员签名。
4.3.11变更已按照变更管理规程处理完毕,需要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变更已得到批准。
批检验记录容包括:
1)成品请验单;
2)检验指令单;
3)检验原始记录;
4)检验报告书。
4.4放行批准程序
4.4.1各生产记录由车间值班长收集,经车间主任对批生产记录审核合格,交质量管理部QA,QA对批生产和检验记录审核无误后,在“成品审核放行单”上签名。
4.4.2质量授权人对产品“成品审核放行单”与“检验报告书”进一步审核无误,符合规定标准后,在报告书上签名,填写放行意见(批准放行、不合格或其他决定)。
产品质量档案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产品质量档案的管理规程,为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提供服务。
2.围:
经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有正式批准文号的产品。
3.责任:
档案管理员,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留样观察和稳定性试验人员。
4.容:
凡有正式批文的产品均要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将质量技术资料、检验数据资料等积累存档,每一个质量人员均有为建立产品质量档案积累数据、提供文字资料的责任。
4.1收集归档
4.1.1档案管理员由质量管理部门人员担任,负责档案管理的全部工作。
4.1.2凡有正式批文的产品均要建立产品质量档案。
4.1.3档案管理员负责建立、整理、编集产品质量档案,每年汇总归档。
4.1.4每一份档案要按规定编目成册,存放保存。
4.2归档容:
4.2.1新药证书、生产批件、质量标准、标签、使用说明书及所有报批原始资料。
4.2.2产品简介:
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批准日期、简要工艺流程等。
4.2.3产品规格标准及其沿革,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包装材料、标签等规格标准,检验方法,标准沿革及修改执行情况。
4.2.4年度质量回顾。
4.2.5留样观察及产品稳定性试验资料,每年均要有数据或书面总结。
4.2.6重大质量事故与质量事故报告全套资料。
4.2.7用户投拆,产品回收,退货、紧急召回等情况每年汇总归档。
4.2.8检验方法变更:
变更申请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等资料、对比试验资料。
4.2.9提高产品质量工作总结、数据资料方法和效果、质量改进文字资料。
4.2.10包装规格要求,标签、说明书、包装版面文字、尺寸,材质标准,变更文字说明,变更后资料。
4.2.11上级药品检验部门的抽检报告资料。
4.3档案保管、使用与销毁
4.3.1档案应在加锁的柜中保存,注意防潮、防虫、防火,保管得当,不得遗失。
4.3.2资料归档要办理归档手续。
4.3.3借阅档案要办理借阅手续,凡需要复印的需经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4.3.4任何人不得将工作中应归档的文字资料毁坏或据为已有。
4.3.5产品质量档案的记录类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其它资料应长期保存,过期应销毁。
4.3.6过期或其它原因档案需销毁时,由档案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写明销毁原因,销毁办法,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总裁批准方可销毁。
4.3.7销毁办法:
粉碎。
4.3.8销毁时应有第二人在场监督,有销毁记录,销毁人,监销人签名。
质量分析制度管理规程
1.目的: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为提高公司的质量保证水平,充分发挥质量管理的职能,通过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质量问题的分析、处理,不断完善我们的质量管理制度是企业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一个重要手段,所以必须建立各级质量分析会制度。
2.围:
各级质量分析会。
3.责任:
各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
4.程序:
4.1质量分析会的管理系统:
质量分析会是指公司、车间两级定期(每季、每月)对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让各级人员都明确当前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使之都有紧迫感,以树立牢固的质量意识。
4.1.1公司质量分析会由总裁主持。
4.1.2生产车间质量技术分析会由车间主任主持。
4.2质量技术分析会容
4.2.1对本周期的生产质量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4.2.2对本周期未完成的质量、技术指标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制订措施。
4.2.3对本周期出现的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和善后处理,制定防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2.4对本周期虽未出现质量问题但却存在的质量隐患进行讨论,制定改进或防措施。
4.2.5汇报掌握的部、外部质量信息和质量跟踪结果,讨论研究对策。
通报对本周期的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
4.2.6总结检查上周期分析会制定的质量改进措施和质量攻关计划的落实情况。
4.2.7布置下周期的质量工作。
4.3质量技术分析会的管理程序
4.3.1公司质量分析会:
1)每季度召开一次。
季度分析会一般在每季度之后下月10日前召开。
会议由主总裁主持,总裁、质量部及生产部、储运部、技术部、销售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2)在会后写出质量分析会的纪要,纪要应包括:
会议时间、主持人、参加人及其职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3)会议纪要下发各有关部门。
4)质量管理部部长在实施改进措施的过程中进行检查,并写出落实的情况,书面报告分管质量副总裁及总裁。
4.3.2车间质量技术分析会:
1)每月召开一次,由生产车间主任主持,值班长、班长参加。
2)车间质量分析会议记录由生产车间整理,并由生产车间签字,交质量管理部备案。
3)在整改过程中QA应参与其工作。
4)整改完毕,由生产车间写出落实的情况,并书面报告质量管理部。
4.3.3对于出现的重大质量事故,要及时召开分析会,并迅速逐级上报,时间不能超过三天。
对于重大质量事故和重要的质量信息,要形成单独的书面汇报材料,逐级上报。
4.3.4质量管理部对质量分析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下次会议汇报。
质量事故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一个质量事故管理规程。
2.围:
原料、粗品和成品。
3.责任:
质量事故直接责任者、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4.容:
质量事故的划分:
4.1质量事故:
成品不符合法定或企业控标准,原辅料或产品等因保管不善,包装不良而变质的为质量问题。
4.2重大质量事故
1)因质量事故一次造成损失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者。
3)售出的产品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3)对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影响极坏者。
4.3一般质量事故:
因质量事故一次造成损失价值在5000—50000元者。
4.4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4.4.1质量事故报告工作程序
1)事故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主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报告;节假日向厂值班员报告,然后逐级上报。
2)发生事故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应先口头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问题情况,并尽快填写事故报告,报送企业有关部门。
一般事故不超过36小时,重大事故不超过48小时,质量管理部门须及时报告总裁。
3)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质量管理部门应在3日口头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于15日报上级主管部门。
容:
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经过、处理情况与结果、损失金额和数量、改进措施等。
4.4.2事故现场紧急处理工作程序
1)事故发现者或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凡不能或不知道采取何种补救办法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请示,按下达指令处理。
3)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企业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应亲临现场指挥抢救,必要时设警戒线。
4)发现者或事故发生部门应注意保护现场和有关凭证。
4.4.3事故的调查与惩处
1)一般事故由单位负责人组织调查分析。
2)重大事故由企业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取证,协助上级部门作好调查取证工作。
3)调查容:
品名、规格、批号、事故发生时间,第一发现者,事故类型、性质,采取的补救措施,事故原因,损失价值,现场检查情况等。
4)组织事故鉴定委员会对事故的性质、类型进行技术鉴定,做出结论。
5)原始调查资料要归档。
如现场检查记录、声像带、技术鉴定、化验记录、结果和报告书,旁证资料等。
6)一般事故责任者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副总裁批准,执行企业部处罚规定。
7)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总裁签署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按企业部规定处罚。
8)重大责任事故需追究直接责任者等的刑事责任时,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破坏或伪造问题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或事故发生后不采取应有的措施,导致事故扩大者,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5填写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物料供应商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一个规的供应商管理规程,确保我公司购进物料质量稳定,符合标准要求。
2.围:
适用于所有供应商的管理。
3.责任:
质量管理部、供应部、生产计划部、技术部、车间。
4.容
4.1原则
4.1.1质量管理部应当对所有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会同供应部、生产计划部和技术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尤其是生产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质量审计,并对质量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行使否决权。
4.1.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其他部门的人员不得干扰或妨碍质量管理部对物料供应商独立作出质量评估。
4.1.3质量管理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物料供应商质量评估和现场质量审计,分发经批准的合格供应商。
被指定的人员具有相关的法规和专业知识。
具有足够的质量评估和现场质量审计的实践经验。
4.1.4供应部负责编制“合格供方”,并建立供应商质量档案;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确认,质量管理部负责编制“采购物料分类清单”及其质量标准;生产计划部和相关车间负责物料小样的试生产。
4.1.5质量管理部负责颁布经批准的合格供应商,该容至少包括物料名称、规格、质量标准、生产商名称和地址、经销商(如有)名称等,各项目发生改变时,上的容要及时更新。
4.2供应商的选择
4.2.1选择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4.2.1.1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经营身份,又有国家及地方政府注册登记,批准颁发的营业执照、药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件,本着货比三家,优胜劣汰的原则进行选择。
4.2.1.2重要原辅料的供应商必要时应去厂家实地考察以确认该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和工艺水平是否可满足我公司的要求。
4.2.1.3建立供应商有关资料档案,适时考察供应商的厂房环境、生产工艺,技术力量、设备设施,生产能力等情况。
4.2.1.4签订供货合同,按合同要求进行物料质量验收。
4.2.2供应商的选择及质量保证的要求
4.2.2.1原辅料供货单位选择,要符合药品生产规定的有关国家标准、企业标准,不得对产品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4.2.2.2包装材料(包装材料)供货厂家,须有当地医药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注册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件。
4.2.2.3标签包装文字标识必须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容,式样,文字相一致。
须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文化管理部门颁发的印刷业许可证。
4.2.3新供应商的评估、批准
4.2.3.1物料首批来料
物料首批来料前,供应部对拟采购物料的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问卷》,由供应商据实填写,并同时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
质量管理部门应对物料供应商进行质量标准确认、企业资质确认和产品质量确认。
4.2.3.2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标准的确认
主要物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容:
产品质量标准、工艺流程图、组织机构图、每年至少一次的权威部门外检报告;质量管理部应对物料供应商进行质量标准确认,供应商的企业标准不仅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还应满足我公司所制定的物料质量标准。
4.2.3.3供应商的资质认证
4.2.3.3.1质量管理部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标准确认之后,进行供应商的资质确认:
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经营身份,由国家及地方政府注册登记、批准颁发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
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要审核是否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注册证”。
4.2.3.3.2质量管理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质量体系进行评估,并履行质量否决权,当变更供应商时,质量管理部门应履行审查批准变更程序。
4.2.3.4产品质量确认
4.2.3.4.1供应商的资质确认通过后,供应部负责向通过初步评估的供应商索取样品及其检验报告单,必要时,应对主要物料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小批量试产,并对试生产的药品进行稳定性考察。
4.2.3.4.2质量管理部门QC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质量检验,出具检验报告,样品如不合格可再送样品,但最多不超过两次。
4.2.3.4.3其它原辅料供应商通过质量标准确认、企业资质确认后,且样品检验合格,样品小批试生产合格(必要时),即可以列为合格供应商。
葡萄糖、活性炭、包装材料等主要物料供应商还必须进行现场质量审计。
4.2.3.4.4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供应部、生产计划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质量审核,现场质量审计应当核实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核实是否具备检验条件。
应当对其人员机构、厂房设施和设备、物料管理、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设备、仪器、文件管理等进行检查,以全面评估其质量保证系统。
现场质量审计应当有报告。
4.2.3.4.5供应商现场质量审计评估报告经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供应部各存档一份。
现场审计合格的供应商由供应部负责联系小批量供货,进行样品试生产。
4.2.3.4.6对需进行样品试生产的物料,由供应部填写物料样品试生产单,一式三份,交生产计划部按实际生产批量、生产工艺要求进行样品试生产,由QA跟踪结果,连续三批试生产结束后,由生产部填写物料样品试生产单,由质量管理部审核。
4.2.3.5质量标准确认、企业资质确认和产品质量确认均通过的供方,供应部可将其纳入合格供方。
合格供方经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裁批准后,采购员方可正式从此供应商处采购物料。
4.3供应部采购员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物料。
4.4采购员有义务向供应商索取有关证明(年检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批准文号、批质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
4.5采购的每批物料应有合格标志,主要原辅料的采购应附有批质检报告。
进口原辅料应有口岸检验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
4.6供应商一经确定,要尽量减少变更,以保持质量的稳定;需要变更时,要先对其进行质量评估,改变主要物料供应商的,还需要对产品进行相关的验证及稳定性考察。
4.7为保证生产,主要物料应有二到三个资质认证合格的定点供应商,以防供应商产品质量发生变化时可以更换厂家。
4.8供应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计,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限评分占20%,其它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分(或质量评分低于48分),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总裁批准,但应加强对其产品的进货验证,连续三次评分仍不合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4.9对于已经纳入合格供应商的主要物料供应商根据其供货质量情况2-4年进行一次质量复审。
期间连续2次以上出现不合格或发生其他重大变更,根据情况追加质量审计。
4.10对于连续3批出现不合格品或其他情况(企业倒闭、管理机构发生重大问题等),由QA提出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申请,报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批准后从合格供方中删除。
此类供应商需彻底整改后,由供应部提出恢复合格供应商资格申请,并按4.2规定重新审核合格后,方可重新列入合格供方。
4.11签订质量协议
合格供方的主要物料供应商,需要与其签订质量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4.12供应商的建档管理
凡是列入合格供方的企业,供应部都应建立供货单位质量档案,档案容至少包括:
1)供应商名称、物料名称及规格。
2)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年检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年产量、生产规模、生产历史、质量保证及检验机构概况、生产管理概况、仓贮条件等。
4)执行的质量标准。
5)供应商检验报告。
6)样品检验数据和报告。
7)质量协议。
8)供应商质量审核报告。
9)产品稳定性考察报告。
10)定期的质量回顾分析报告。
工艺用水监控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工艺用水监控管理规程,以规工艺用水的管理
2.围:
生产工艺用水
3.责任:
制水人员,QA监控人员
4.容:
4.1水源卫生防护
4.1.1生活饮用水的管网不得和非生活用水的管网直接连接。
4.1.2生活饮用水、纯化水、蒸馏水等管道要避免穿过垃圾堆或毒物污染区。
4.1.3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交叉时,给水管管道应铺设在污水管道上面,管外壁的净距不得小于0.4m,且不允许有接口重叠。
与其它管道(煤气、电缆、其它液体)交叉时,其净距离不得小于0.15m。
4.1.4生活饮用水的清水池或水塔必须保证水的流动,避免死角,防止污染,便于清洗和透气。
4.1.5室给水管配水出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淹没。
4.1.6室给水管道不得铺设在排水沟、烟道或风道,不得穿过大、小便槽(包括距槽0.5米以的围)。
应设在排水管道上方。
4.1.7水箱设在便于维护、通风良好、不易结冻的地方,水箱应加盖,定期清洁。
4.1.8凡与水接触的给水设备、管道所用材料均不得污染水质。
4.2生产用水分类
生产用水水质应按工艺要求确定,根据其使用目的灵活运用各种水处理技术,制出符合需要的生产用水。
4.2.1生活饮用水:
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4.2.2纯化水:
是将生活饮用水经过滤、离子交换树脂或反渗透等处理制成的水,其水质必须符合《中国药典》纯化水水质标准。
4.3水系统监控
4.3.1质量管理部检验室要定期对各种用水进行检验,出示检验报告书。
如发现不合格,应通知相关单位或人员立即整改,直至检测合格。
4.3.2取样点:
一般选在经常使用点出水口、水质易受污染处、管网末梢和管网系统旧部位等,如:
使用工序出水口、贮水罐等,各取样点有相应的编号。
(见附录)
4.3.3取样时间和频次
1)纯化水:
制水工序每间隔2小时取样检测一次。
质量管理部门每周检测一次。
2)新安装的制水设备投入供水前,应连续制水,由质量管理部门连续21天取样检测验证,全部合格后方准许投入使用。
3)节假日或生产使用部门停工一段时间后,再开工前应取样检测。
4)发生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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