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员培训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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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员培训讲义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员培训讲义
二○○八年十月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第二章目标管理………………………………………………………………………………
(2)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3)
第四章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3)
第五章安全检查………………………………………………………………………………(4)
第六章安全教育………………………………………………………………………………(4)
第七章班前安全活动…………………………………………………………………………(6)
第八章特种作业持证上岗……………………………………………………………………(7)
第九章工伤事故处理…………………………………………………………………………(8)
第十章安全标志………………………………………………………………………………(11)
第十一章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备案证管理……………………………………………(12)
第十二章各类设备、设施验收及检测记录…………………………………………………(13)
第一节脚手架验收表…………………………………………………………………………(13)
第二节模板工程验收表………………………………………………………………………(20)
第三节基坑支护验收表………………………………………………………………………(21)
第四节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表…………………………………………………………………(22)
第五节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23)
第六节垂直运输机械验收表…………………………………………………………………(29)
第十三章文明施工……………………………………………………………………………(37)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部门、各级人员对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因此,企业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
企业应以文件的形式颁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的制定参照(83)城劳字第333号《国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包括:
生产计划部门、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材料供应部门、劳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保卫消防部门、工会等,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置部门职责,但所要求的职责必须有职责部门分管。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分公司安全科长、专职安全管理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资料员、班组长、作业人员等。
企业法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法中规定有前6条:
(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对公司内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及时、如实向上级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8)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实行总分包时,总包单位要统一领导,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其责任: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分包工程;
2、对分包的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
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产;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1、分包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责任制制定以后,企业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以月、季、年度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的制定可参考以下内容制定。
㈠建立检查制度;
㈡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经济效益挂钩;
㈢实行群众监督;
㈣考核时间、内容、人员组成;
㈤奖罚。
三、经济承包合同
经济承包合同:
企业在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时安全生产应作为一项重要的承包内容,要同生产、质量、进度、效益、利润等经济技术指标—样,有安全保证指标和措施。
一般承包合同中要明确承包期间要实现的各种安全指标,检查考核评价、伤亡事故控制率、文明施工、安全设施完好率、尘毒浓度合格率、培训等,内容要具体,标准要明确。
四、企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企业自己制定。
2、企业应以文件形式颁布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参照(80)建工劳字第24号《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本企业的情况制定。
4、各工种包括:
木工、瓦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抹灰工、油漆、涂料工、管道工、电器安装工、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司机、机械操作工、架子工、起重工、信号指挥工、起重机械安拆工、普通工等各工种。
五、安全员配置
1、证书、复印件。
2、根据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的规定: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
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作到持证上岗。
六、安全报监制度
省建委、省建管局鲁建管安监[1999]第27号文件《关于实行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周边环境评估表》、《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及附件内容。
第二章目标管理
一、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的概念和特点:
目标管理就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确定总目标,制定方针,分解目标,落实措施,安排进度日,具体实施,取得效益,严格考核的组织内部自我控制达到目的一种管理方法。
特点:
(1)它是综合计划和全面考核的管理;
(2)它是一种自觉性的管理;
(3)它是一种整体性的管理;
(4)它的手段是检查考核,评比奖励。
二、目标的制定
目标的制定:
制定单位目标要有充分准备,广泛收集资料,调查研究根据如图几个要素拟定企业目标。
制定目标应注意以下原则:
(1)整体性:
应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要求和企业的经营目的,其次,要使企业下级部门和个人目标与企业总目标密切配合,条条块块协调一致,上上下下形成有机的整体。
(2)针对性:
目标要针对其主要程度分别列入,适当安排。
(3)动态平衡性:
在多变的现实中,以变应变,在动态中实现总体的平衡。
(4)先进可行性;它应略高于个人能力,但防止高不可攀,又不得平庸低浅,轻而易举,尽量切实可行。
(5)数量适应性:
各项目目标应尽可能定量化,时间明确,便于考核和评价。
目标内容至少应包括: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包括死亡、重伤、轻伤事故的控制指标。
(2)安全达标目标。
根据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确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
(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总体目标。
(4)其他管理目标。
如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目标、设备管理目标、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达到的其他管理目标等。
三、目标的分解
目标的分解:
目标制定以后要层层分解到有关部门及责任人。
㈠目标层层展开图
㈡目标分解文字说明
四、目标的实施
目标的实施:
实施目标管理的步骤不尽相同,可根据各企业的特点及实施的目的而定。
五、目标考核规定
目标考核规定:
目标在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计划一实施一检查一总结,即PDCA循环进行。
所以企业应制定目标考核的规定。
一般的考核规定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㈠考核机构和人员组成;
㈡被考核部门和人员;
㈢具体考核的内容;
㈣考核时间;
㈤考核的方法和奖惩的办法;
㈥年度考核的总评价。
为促使企业方针目标的完成,对其实行检查考核。
考核的原则是分级考核,归口管理;考核的方法除适应月计划任务书按月进行考核外,还应适应方针目标验收和年终总评价的考核方法。
六、目标管理的基础工作
目标管理的基础工作:
按照PDCA的循环过程,应作为一个过程的基础工作,要用文字及表格的形式充分反映出来。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
1、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
施工组织设计是一个建设工程的施工技术文件,安全技术措是针对建筑安全生产过程中已知的或潜在的危险因素,采取的消除或控制的技术性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所有建设工程必须编制,必须执行。
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原则和要求:
(1)规范性。
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2)针对性。
应当从工程项目所处位置、施工环境条件、结构特点、施工工艺、设备机具配备以及安全生产目标等方面进行全面、具体、充分的考虑,并结合本单位的技术条件和管理经验制定出施工全过程的、全面的、具体的、可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还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上、文明施工等方面要求以及环保卫生的要求。
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3)可操作性。
应该便于作业人员了解掌握,确保技术措施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3、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1)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方面的规定;
(2)地基与深基坑的安全防护;
(3)高处作业与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设置和使用;
(5)施工机械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和使用;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的安全技术;
(7)预防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措施;
(8)防冻、防滑、防寒、防中暑、防雷击等季节性施工措施;
(9)防火、防爆措施;
(10)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配电室、外电线路、起重机械的平面布置和大模板、构件等物料堆放;
(11)对施工现场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施工现场内的各类地下管线的保护;
(12)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的安全距离;
(1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办公、生活设施)的设置和使用;
(14)施工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4、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工程较大,施工工艺较复杂、专业性很强的施工项目,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总的要求,需要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主要有: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拆装、使用等。
5、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有关部门(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部门)进行联合会审后,报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能实施。
另外,还应报建设单位进行审批,以确认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措施费用的全部支付。
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因某种情况需要改变安全措施时,必须经原编制人员及批准人同意,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变。
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第四章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一、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基础工程:
包括挖土工程、回填土工程、基坑支护等。
——按分项交底
2、主体工程:
包括砌筑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砼工程、楼板安装工程、钢结构及铁件制作工程、构件吊装工程等。
——按分项工程分层交底
3、屋面工程:
钢筋砼屋面施工、卷材屋面施工、涂料除水屋面施工、瓦屋面施工、玻璃钢型屋面施工等。
4、装饰工程:
内外墙装饰等。
——按分项分层交底或分部位交底
5、门窗工程:
包括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钢门窗工程等。
——按分项交底
6、脚手架工程:
包括落地式外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吊篮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
——分层交底
7、临时用电工程。
——分基础、主体、装饰交底
8、垂直运输机械:
包括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卷扬机等机械设备的拆装、使用。
——基础施工、安装、使用、拆卸等交底
9、施工机具及设备:
木工、钢筋、混凝土、电气焊等机具设备的安装、使用。
——按安装、使用分开交底
10、水暖、通风工程。
——按分项交底
11、电气安装工程。
——按分项交底
12、防火工程:
包括电气防火、木工棚(车间)防火、职工宿舍及防火建筑材料防火等。
——分基础、主体、装饰阶段交底
13、其它工程。
14、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所有工种均交底,特种工应交到每人。
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要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结合具体施工方法,根据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及环境,编制出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的内容,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材料。
1、工程项目和分项工程的概况;
2、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
3、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防范措施;
4、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
6、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后应采取的措施;
7、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险和急救措施。
三、安全技术交底编制审批与交底要求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编制,然后由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履行审批手续。
2、安全技术交底须由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接底人、安全监督人都要进行签字。
4、安全技术交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能分开,要融为一体,这样才能是有针对性,起到安全施工的目的。
5、安全技术交底要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不得施工期间进行交底,也不得交底提前得过早。
否则没有实际意义。
6、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一般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同时进行,如果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种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安全检查
这部分内容主要有:
1、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
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这是安全管理中的第一步,进行了全面的交底,这是第二步,第三步更重要,就是要按照措施上所提到的要求在施工现场中认真落实,在实际检查中。
发现工地与措施不完全相符的特殊情况。
要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修定和增补安全技术措施,这样,安全措施更完善,更具体,前一步是预知安全隐患的防范;后一步是现知安全隐患的防范,只有检查的彻底,严格措施落实的到位,才会把安全隐声降到最低点。
因此,必须建立一整套的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一、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必须以企业文件的形式下发,制度内容应包括:
1、检查的目的;
2、检查的组织;
3、安全检查内容、形式与方法(包括施工企业、分公司、工程项目等各级检查)、时间或周期(公司应每季最少检查一次,分公司至少每月检查一次,项目部应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员及安全人值日人员要做到日常的巡回检查,班组长要做到上岗前及下岗后的岗位作业点检查。
施工现场还要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的活动。
);
4、隐患整改与复查;
5、总结、评比与奖惩。
二、检查秩序
㈠人员组织——每次检查首先要组织好各部门的人员参加,按照有关安全措施的要求及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
㈡检查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公司内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查出问题要认真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对重大隐患和随即将要发生的安全隐患,检查部门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及要求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企业进行处理。
㈢检查整改,安全隐患找出以后,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隐患的整改期限给予限期,一般3—5天。
施工企业应根据有关检查部门所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召开专项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对隐患整改要做到“三定”、“一验收”,即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整改完毕后要逐项验收,从而达到检查的目地。
㈣隐患整改报告
如果上级需要对安全隐患的进行整改进行复查,施工企业,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把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写清楚,并做到“三定”、“一验收”,然后由上级检查部门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三、安全检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
2、经常性安全检查;
3、专项安全检查;
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5、综合性安全检查。
第六章安全教育
一、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鲁建管安监(1999)25号文颁定的《山东省建筑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办法》结合企业情况制定本单位培训教育制度,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
(1)安全监督机构管理人员:
50课时;
(2)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项目经理、安全处(科)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
50课时;
(3)特殊工种,安全资料员:
80-120课时。
(4)取得证书后每年必须再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不少于30课时;
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不少于40课时;
③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不少于20课时;
④特种作业人员:
不少于20课时;
⑤企业其他职工:
不少于15课时;
⑥企业待岗、转岗、换岗职工,重新上岗前培训:
20课时。
三、工地资料员应将工地管理人员,工人的培训资料归纳整理,填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花名册。
四、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
内容包括三级教育记录,变换工种记录、特殊工种安全教育记录,经常安全教育记录。
五、几种教育的内容
㈠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1、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
对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公司(厂)、工程处、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2、三级安全教育一般由安全、教育和劳资等部门配合组织进行。
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
3、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如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卡等,新工人工作千个阶段后还应进行重复性的安全再教育,以加深安全的感性和理性认识。
各工种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公司(厂)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③本单位施工(生产)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⑤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2)工程处(项目处、车间)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①本单位(工程处、项目处、车间)施工(生产)基本知识;
②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场地)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③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④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安全基本知识;
⑤防毒、防尘、防火、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的使用的基本知识。
(3)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或由班组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老工人讲解。
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
主要内容包括:
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③维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④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1、1986年3月1日起实施的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是我国第一个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方面的国家标准。
对特种作业的定义、范围、人员条件和培训、考核、管理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2、特种作业的定义是“对操作者本人,尤其是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特种作业的范围。
按照“山东省建筑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办法”和其它文件规定为13种。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三)经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1、把经常性的普及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经常性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1)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
(2)各部门、科室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3)遵章守纪;
(4)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3、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和班后进行。
其内容是
(1)学习党、国家和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文件和操作规程;
(2)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
(3)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
表扬好人好事和需吸取的教训。
(四)适时安全教育
适时安全教育:
根据建筑施工的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
1、工程突击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安全教育;
2、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安全教育;
3、施工条件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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