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文本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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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文本doc
兰考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文本·图集
兰考县规划管理局
第1条编制目的
为落实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方针,推动兰考县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稳步有序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特编制《兰考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精神,以“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为指导,推进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第3条规划范围
中心城区:
《兰考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确定的中心城区,包括兰考县老城区、规划新城区、产业聚集区,总用地面积约65.24平方公里。
近期建设重点区:
兰考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6.41平方公里。
第4条规划目标
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兰考县城市发展,促进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以生态、安全、活力的海绵建设塑造兰考县新形象,实现“水生态良好、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景观优美”的发展战略,建设河畅岸绿、生态宜居的海绵兰考。
第5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20年,远期为2030年。
第6条海绵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分区
结合中心城区地形图、水系规划、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以及路网结构等资料,将中心城区划分为7个海绵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分区,包括兰阳河流域片区、饮泉河流域片区、清涧河流域片区、四干渠流域片区、浚仪河流域片区、迎宾河流域片区和青阳河流域片区。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信息一览表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
分区名称
汇水面积(ha)
汇水出路
1
兰阳河流域片区
975
兰阳河
2
饮泉河流域片区
828
饮泉河
3
清涧河流域片区
886
清涧河
4
四干渠流域片区
894
四干渠
5
浚仪河流域片区
1283
浚仪河
6
迎宾河流域片区
834
迎宾河
7
青阳河流域片区
824
青阳河
第7条兰阳河流域片区
水资源方面,雨水利用量替代城市自来水比例不低于5%,污水再生回用率大于60%。
水生态方面,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5%;对河道岸线进行生态整治,改造长度为4.9公里。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SS削减率大于55%,污水处理率大于85%。
水安全方面,雨水干管3年一遇,支管2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
新建雨水管渠长度为28.02公里,改建雨水管渠长度为2.93公里。
第8条饮泉河流域片区
水资源方面,雨水利用量替代城市自来水比例不低于5%,污水再生回用率大于60%。
水生态方面,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80.7%;对河道岸线进行生态整治,改造长度为6.6公里。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SS削减率大于55%,污水处理率大于85%。
水安全方面,雨水干管3年一遇,支管2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
新建雨水管渠长度为23.70公里,改建雨水管渠长度为0.49公里。
第9条清涧河流域片区
水资源方面,雨水利用量替代城市自来水比例不低于5%,污水再生回用率大于60%。
水生态方面,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1.9%;对河道岸线进行生态整治,改造长度为7.5公里。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SS削减率大于55%,污水处理率大于85%。
水安全方面,雨水干管3年一遇,支管2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
新建雨水管渠长度为23.70公里,改建雨水管渠长度为3.46公里。
第10条四干渠流域片区
水资源方面,雨水利用量替代城市自来水比例不低于5%,污水再生回用率大于60%。
水生态方面,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7.8%;对河道岸线进行生态整治,改造长度为6.8公里。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SS削减率大于55%,污水处理率大于85%。
水安全方面,雨水干管3年一遇,支管2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
新建雨水管渠长度为39.30公里,改建雨水管渠长度为0.79公里。
第11条浚仪河流域片区
水资源方面,雨水利用量替代城市自来水比例不低于5%,污水再生回用率大于60%。
水生态方面,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7.0%;对河道岸线进行生态整治,改造长度为3.4公里。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SS削减率大于55%,污水处理率大于85%。
水安全方面,雨水干管3年一遇,支管2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
新建雨水管渠长度为16.61公里,改建雨水管渠长度为7.65公里。
第12条迎宾河流域片区
水资源方面,雨水利用量替代城市自来水比例不低于5%,污水再生回用率大于60%。
水生态方面,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2%;对河道岸线进行生态整治,改造长度为4.6公里。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SS削减率大于55%,污水处理率大于85%。
水安全方面,雨水干管3年一遇,支管2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
新建雨水管渠长度为13.00公里,改建雨水管渠长度为5.66公里。
第13条青阳河流域片区
水资源方面,雨水利用量替代城市自来水比例不低于5%,污水再生回用率大于60%。
水生态方面,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4%;对河道岸线进行生态整治,改造长度为5.5公里。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SS削减率大于55%,污水处理率大于85%。
水安全方面,雨水干管3年一遇,支管2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
新建雨水管渠长度为11.69公里,改建雨水管渠长度为0.45公里。
第14条近期建设重点
兰考县近期海绵城市建设以试点区域为重点,在2017-2020年之间,于试点区域内开展水生态修复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与水资源利用工程。
通过建设海绵城市相关项目,包括建筑小区新建与改造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公园绿地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建设与改造项目、防洪与河道治理项目、监测与管控能力项目六大类,实现兰考县试点区域年径流量控制率达到75%的目标。
第15条试点区域工程建设重点分析
(1)缓解水资源短缺;
(2)恢复天然水文循环;
(3)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
(4)解决城市过度硬化,排水防涝安全问题。
第16条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功能划分
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控制”的原则,针对兰考地区地质条件和拟重点解决的问题,综合考虑兰考县城市发展需求,设立5个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单元示范区,包括公共建筑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湖滨公园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居住小区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内涝防治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和生态修复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
兰考县海绵城市建设功能区划
编号
功能示范区
面积(平方公里)
比例
1
公共建筑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
1.77
27.7%
2
湖滨公园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
1.49
23.3%
3
居住小区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
0.87
13.5%
4
内涝防治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
0.82
12.7%
5
生态修复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
1.46
22.8%
6
合计
6.41
100.0%
第17条公共建筑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
公共建筑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位于中心城区商务核心区北部,规划用地总面积约1.77平方公里,占试点区用地总面积的27.7%。
该示范区内的主要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商业用地等,多为公共建筑,因此,在此改造和建设示范区时,建议采用雨水下渗和收集回用并重的设施。
第18条湖滨公园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
湖滨公园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位于试点区中心城区商务核心区南部,规划用地总面积约1.49平方公里,占试点区用地总面积的23.3%。
在湖滨公园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所有用地中,用地类型主要为绿地与广场用地、居住用地等,示范区内含有较多公共绿地,因此,考虑综合采用雨水径流净化、下渗、滞留、调蓄、收集利用等技术,打造点、线、面相结合的海绵型公园。
第19条居住小区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
居住小区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位于试点区新城区黄河路以西,规划用地总面积约0.87平方公里,占试点区用地总面积的13.5%。
该示范区所有用地中,居住用地占总面积的比例最大,而且其建筑密度较高,是城市雨水径流产生的主要源头之一。
同时,考虑到居住用地公共绿地偏少,而且地质土壤条件较为复杂,为了考虑居住的安全,不推荐雨水大规模的下渗。
因此,居住用地的雨水控制主要采用以收集回用为主,下渗输送为辅的设施。
第20条内涝防治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
内涝防治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位于试点区老城区北部、黄河路以东,规划用地总面积约0.82平方公里,占试点区用地总面积的12.7%。
此示范区为老城区内涝高风险区,需要重点进行内涝防治设施规划及建设。
该示范区内的主要用地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等,考虑到居住以及商业用地的公共绿地偏少,地面硬化率较高。
且示范区地质条件相对复杂,因此,在此改造示范区内建议采用以雨水收集回用为主,下设输送为辅的设施。
第21条生态修复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
生态修复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位于试点区老城区南部、黄河路以东,规划用地总面积约1.46平方公里,占试点区用地总面积的22.8%。
该区域为兰考县中心城区老城区,用地类型主要为居住用地。
示范区内有较多湖泊水系及公共绿地,因此,考虑综合采用雨水径流净化、下渗、滞留、调蓄、收集利用等技术,打造点、线、面相结合的海绵型公园。
第22条近期建设范围
海绵城市近期试点建设区域面积6.41平方公里,包括新城区和老城区部分区域。
其中新城区区域位于兰阳路以北,兰商街以南,济阳大道以东,黄河路以西的区域,面积为4.13平方公里;老城区区域位于文明路以北,商城西路以南,黄河路以东,裕禄大道以西的区域,面积约2.28平方公里。
第23条海绵型建筑与小区
居住项目总面积为55.17ha;公共建筑项目总面积为32.05ha。
公共建筑项目建设工程共包括透水铺装2.77ha、下凹绿地2.57ha、调蓄池4320m3。
居住项目建设工程共包括透水铺装5.41ha、下凹绿地8.41ha、调蓄池9220m3。
第24条海绵型道路与广场
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包括透水铺装3.33ha、下凹式绿地1.54ha;改造道路工程项目包括透水铺装38.41ha、下凹式绿地33.25ha。
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共包括透水铺装44.06ha、下凹绿地14.69ha。
第25条海绵型公园与绿地
兰阳湖湖滨公园改造项目建设透水铺装0.94ha,下凹式绿地0.46ha,雨水花园0.36ha,景观调蓄水体8.8ha。
西湖湖滨公园改造项目建设透水铺装1.10ha,下凹式绿地0.53ha,雨水花园0.42ha,景观调蓄水体6.5ha。
仙霞池公园新建项目建设透水铺装0.58ha,下凹式绿地0.28ha,雨水花园0.22ha,景观调蓄水体1.4ha。
南湖公园改造项目建设透水铺装2.25ha,下凹式绿地1.09ha,雨水花园0.87ha,景观调蓄水体7.5ha。
南湖公园扩建项目建设透水铺装4.82ha,下凹式绿地2.33ha,雨水花园1.86ha,景观调蓄水体30.2ha。
海绵型公园与绿地项目包括透水铺装9.68ha、下凹式绿地4.69ha、雨水花园3.75ha;景观调蓄水体54.4ha。
第26条水系治理与生态修复
清涧河改造项目建设生态护岸10.15ha,透水铺装2.10ha,下凹式绿地5.08ha;改造水系长度3500m。
饮泉河改造项目建设生态护岸3.30ha,透水铺装1.24ha,下凹式绿地1.65ha;改造水系长度2060m。
文水河新建项目建设生态护岸2.10ha,透水铺装0.90ha,下凹式绿地1.05ha;改造水系长度1500m。
水系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包括生态护岸15.55ha、透水铺装4.24ha、下凹式绿地7.77ha;改造水系总长度70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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