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清风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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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清风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
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
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修订试行〕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开展的新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开展,在原有条件试行实践多年的根底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及国家和省里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修订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三级,高级职务名称为教授、副教授,中级职务名称为讲师,初级职务名称为助教。
第三条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的申报和评审,按照教师工作的实际情况划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效劳与推广型4种类型。
第四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在职教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分那么
第五条申报
一、根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根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效劳;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本钱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人员近两年内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按规定取得高校教师职业资格;
〔五〕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
〔六〕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教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3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到达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从事副教授工作5年以上。
〔二〕副教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到达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并取得讲师任职资格,从事讲师工作5年以上。
〔三〕讲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或申报评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助教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3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助教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4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和助教职务工作累计到达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
〔四〕助教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助教职务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三、能力业绩条件
〔一〕教授
1、教学为主型
〔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任现职近5年来,每学年至少承当2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的讲授工作,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②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8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根底课、公共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4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60学时〕。
③任现职以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近五年来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2次以上。
④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
具有主持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法研究的能力,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⑤担任过1届以上研究生导师,或独立讲授过1门以上研究生学位课程,或指导过2名以上访问学者、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并取得较好效果。
〔2〕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的第①②条,并同时具备③至⑥条之一:
①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须含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外语、音乐、美术专业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或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须含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且出版学术著作1部。
②参与国家级教研工程1项〔限前5名〕;或主持完成省级教研工程1项。
③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限前5名〕;或获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二等奖限前3名〕。
④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工程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工程的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
⑤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1项。
⑥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获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均为第一指导教师〕;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2项。
2、教学科研并重型
〔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①至⑤条,专职辅导员只需具备第⑥条:
①任现职近5年来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每学年至少承当1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的讲授工作,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②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
③任现职以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五年来须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1次以上。
④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
⑤担任过1届以上研究生导师,或独立讲授过1门以上研究生学位课程,或指导过2名以上访问学者、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并取得较好效果。
⑥专职学生辅导员指导学生就业和参与组织省〔部〕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独立讲授2门以上相关思想政治教育课或专业课,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指导青年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
〔2〕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必须同时具备第①条中的一条和第②条中的一条:
①工程、奖励条件:
a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工程1项。
b获国家级〔限前5名〕或省〔部〕级奖〔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
c艺术类教师在省〔部〕级音乐比赛、展演〔画展、设计展、音乐会等〕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国家级音乐比赛、展演中获优秀奖以上;或主持承当过省〔部〕级以上大型工程设计。
d体育类教师任国家级赛事集体工程前3名运动队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冠军的主教练;或任省级赛事集体工程冠军队主教练;或具有国家级裁判及以上资格并在国家级赛事担任过主裁判。
e专职学生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且至少近5年在学生工作第一线。
本人获得或所带班级、团支部等学生团体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或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程。
②论文、论著条件
a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
b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学术论文5篇以上。
c出版学术著作1部,且有3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
d艺术类教师有3篇以上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同时在艺术类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2件以上,或在省以上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2件以上〔须提供正式播放证书附带有台标的实况录像或音响资料〕,或由省以上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作为主办单位举办的个人独唱〔奏〕音乐会、独舞专场演出、专场原创作品音乐会、歌舞剧、戏剧中演出主要角色、大型文艺晚会总导演1次以上,或参加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届展1次或各专业艺委会主办的展览2次以上。
e体育类教师有3篇以上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同时在奥科会、亚科会、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等科学报告会上有墙报交流及以上文章2篇〔限第一作者〕。
f专职学生辅导员有3篇以上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或出版著作1部,且有1篇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
3、科研为主型
〔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根底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根底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学术造诣,能及时把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前沿开展动态,具有主持和指导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的能力。
②每学年至少承当1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的讲授工作,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③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且任现职以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④担任过1届以上研究生导师,或独立讲授过1门以上研究生学位课程,或指导过2名以上访问学者、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并取得较好效果。
〔2〕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至②中的一条以及③至⑤中的一条:
①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工程1项。
②获国家级〔限前5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前2名、三等奖限前1名〕奖。
③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
④出版学术专著1部,且有4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
⑤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学术论文6篇以上。
4、社会效劳与推广型
〔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系统的专业根底理论和生产实践经验,具有承当重大横向技术研究开发课题、开展技术咨询效劳的能力,在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与推广、艺术创作与推广、提供政策咨询等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力以及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②每学年至少承当1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的讲授工作,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③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且任现职以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④担任过1届以上研究生导师,或独立讲授过1门以上研究生学位课程,或指导过2名以上访问学者、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并取得较好效果。
〔2〕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条,其中①为必须条件。
①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至少3篇学术论文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
②理工科类:
主持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200万元,或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400万元以上,或主持单项横向课题经费到账120万元且获国家授权创造专利2项以上,或科研成果转化后形成的产值、利润和经济效益突出,达300万以上。
人文社科类:
主持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120万元,或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240万元以上,或政策咨询报告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得到省级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批示,或在艺术创作与推广方面产生公认的社会影响力。
③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限前3名〕1项。
〔二〕副教授
1、教学为主型
〔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任现职近5年来,系统担任1门公共课、根底课或2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②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8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根底课、公共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4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60学时〕。
③任现职以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近五年来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3次以上。
④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⑤任现职期间有1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班主任〕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1年以上,或协助指导过研究生。
〔2〕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的第①条,并同时具备②至⑥条之一:
①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须含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外语、音乐、美术专业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或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含合著、编著或第一主编的教材)1部。
②主持完成校级教改工程1项,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教改工程1项〔限前3名〕。
③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3〕;或作为负责人获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
④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工程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⑤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1项。
⑥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获国家级奖〔在指导教师中排前5名〕、省部级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在指导教师中排前2名〕或厅局级一等奖1项〔为第一指导教师〕;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1项。
2、教学科研并重型
〔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的①至④条,专职辅导员只需具备第⑤条:
①任现职近5年来系统担任1门公共课、根底课或2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课程,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②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
③任现职以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近五年来须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④任现职期间有1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班主任〕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1年以上,或协助指导过研究生。
⑤专职学生辅导员独立讲授1门以上相关思想政治教育课或专业课,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指导学生就业和组织校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
〔2〕任现职以来,业绩与科研成果必须同时具备第①条中的一条和第②条中的一条:
①工程、奖励条件:
a主持完成厅〔局〕级科研工程1项。
b获国家级奖〔限前7名〕,或省〔部〕级奖〔一等奖限前4名、二、三等奖限前3名〕,或厅〔局〕级奖〔限前2名〕。
c艺术类教师在省〔部〕级音乐比赛、展演〔画展、设计展、音乐会等〕中获优秀奖以上,或在国家级音乐比赛、展演中获入围奖以上;或主持承当过厅〔局〕级以上大型工程设计。
d体育类教师任国家级赛事集体工程前6名运动队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前3名的主教练;或任省级赛事集体工程前3名运动队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冠军的主教练;或具有国家级裁判及以上资格并有主裁判经历。
e专职学生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且至少近3年在学生工作第一线。
本人获得或所带班级、团支部等学生团体获得厅〔局〕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或主持完成厅〔局〕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程。
②论文、著作条件
a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b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学术论文3篇以上。
c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含合著、编著或第一主编的教材)1部,且有2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
d艺术类教师有至少2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同时在艺术类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2件以上,或在省以上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2件以上〔须提供正式播放证书附带有台标的实况录像或音响资料〕,或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批举办个人独唱〔奏〕音乐会、独舞专场演出、专场原创作品音乐会、歌舞剧、戏剧中演出主要角色、大型文艺晚会总导演1次以上,或2件以上作品参加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举办的展览,其中至少1件作品为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举办的届展或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各专业艺委会展览。
e体育类教师有至少2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同时在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等科学报告会上有墙报交流及以上文章1篇〔限第一作者〕。
f专职学生辅导员有至少2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或出版著作1部,且有1篇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
3、科研为主型
〔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根底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根底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开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②每学年至少承当1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的讲授工作,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③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且任现职以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④任现职期间有1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班主任〕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1年以上,或协助指导过研究生。
2、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至②中一条以及③至⑤中一条:
①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工程1项。
②获国家级〔限前7名〕或省〔部〕级〔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奖。
③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
④出版学术专著1部,且有3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
⑤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学术论文4篇以上。
4、社会效劳与推广型
〔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系统的专业根底理论和生产实践经验,具有承当重大横向技术研究开发课题、开展技术咨询效劳的能力,在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与推广、艺术创作与推广、提供政策咨询等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力以及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②每学年至少承当1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的讲授工作,且近三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③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且任现职以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④任现职期间有1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班主任〕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1年以上,或协助指导过研究生。
〔2〕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条,其中①为必须条件。
①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至少2篇学术论文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
②理工科类:
主持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120万元以上,或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240万元以上,或主持单项横向课题经费到账75万元以上且获国家授权创造专利1项以上,或科研成果转化后形成的产值、利润和经济效益突出,达200万以上。
人文社科类:
主持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75万元以上,或累计到账经费150万元以上,或政策咨询报告被厅级以上政府采纳或得到厅级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批示,或在艺术创作与推广方面产生公认的社会影响力。
③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限前5名〕或获省部级一等奖〔限前3名〕1项。
〔三〕讲师
1、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和较完备的教育理论根底,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开展动态。
具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2〕公共课和根底课教师,独立讲授1门以上课程;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独立承当1门以上专业课程或实践课程局部或全部内容的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教学根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
〔3〕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0学时,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全过程地承当过1门课程的专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组织课堂讨论等各教学环节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5〕有1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班主任〕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2、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条,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且参与撰写学术著作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2〕获厅〔局〕级以上奖或校级教学成果奖。
〔3〕参与校级以上科研工程。
〔4〕参与完成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工程。
〔5〕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1项以上。
〔6〕指导学生参加校级以上专业比赛获二等奖以上。
〔7〕艺术类教师参与完成校级以上大型工程设计或企业形象设计,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8〕专职学生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且至少近3年在学生工作第一线。
本人获得或所带班级、团支部等学生团体获得校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或参与完成校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程。
〔四〕助教
1、专业工作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承当局部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学课、实验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环节工作。
〔2〕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研方面的管理工作。
〔3〕参加组织和指导学生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2、任现职以来,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能较好地完成所担负的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社会效劳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的辅助性工作任务。
第六条破格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著业绩者,可以逐级破格申报相应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一、教授
教学为主型暂不实行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2条〔其中第〔一〕条为必须条件〕:
〔一〕论文、著作条件在相应类型正常申报要求的根底上,另增加2篇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权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增加1部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二〕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工程1项以上。
〔三〕获国家级奖励〔限前3名〕或省〔部〕级一、二等奖〔一等奖限前2名,二等奖限前1名〕。
〔四〕作为海外人才引进回国具有国外博士学位,在所研究的领域中有较大突破,取得的成果已被确认到达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第一完成人,2位同行教授书面鉴定〕,回国后继续该领域研究,并有较大进展者。
〔五〕艺术类教师在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二等奖以上。
〔六〕体育类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赛事获集体工程前3名或单项比赛冠军。
〔七〕理工科类教师主持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300万元,或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5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教师主持单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180万元,或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300万元以上。
二、副教授
教学为主型不实行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2条〔其中第〔一〕条为必须条件〕:
〔一〕论文、著作条件在相应类型正常申报要求的根底上,另增加2篇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权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增加1部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二〕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工程1项或省〔部〕级科研工程2项以上。
〔三〕获国家级奖励〔限前5名〕或省〔部〕级等奖〔一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前2名,三等奖限前1名〕。
〔四〕具有博士学位,在所从事的该领域中有较大突破,取得的成果已被确认到达国内先进水平〔第一完成人,2位同行教授书面鉴定〕。
〔五〕艺术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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