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生产过程中职业危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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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煤厂生产过程中职业危险
.
生产过程中职业危险、危害因素分析
5.1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材料和产生的中间体、副产品、产品等涉及的主要危害物质
该工程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包括煤尘、浮选剂杂醇油、松香油、柴油
和施工及检修时使用的压缩氧气、乙炔。
其理化性质分别见表
1)煤尘
煤的主要元素是碳,其次是氢,并含有少量的氧、氮、硫。
碳和氢是煤
的主要可燃元素;氧是煤中的一种有害物质,因为它和碳、氢等可燃元素构
成氧化物而使它们推动了进行燃烧的可能性;氮在一般情况下不参加燃烧反
应,是燃料中的惰性元素,但在高温条件下,氮和氧形成NOX,这是一种对
大气有严重污染作用的有害气体;硫是一种极有害的物质,因为燃烧后生产
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能危害人体健康和造成大气污染。
煤炭的储存也很重
要,主要是防火灾危险,因为各种煤有不同程度的自燃能力,再加上煤水
分的影响、空气湿度的影响、氧化影响、粒度大小的影响等等,也影响了自
燃能力的大小。
煤本身是可燃物质,当煤尘受热达到300~400℃时,就会释放出大量的可燃性气体。
释放出的可燃气体积聚于尘粒周围。
闪燃所形成的热量传递给周围的尘粒,并使之参与链反应,导致燃烧过程急剧地循环进行,当燃烧不
断加剧使火焰速度达到每秒数百米后,煤尘的燃烧便在一定临界条件下跳跃
式地转变为爆炸。
(2)柴油
主要用途:
用作柴油机的燃料。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若遇高热,容器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戴橡胶耐油手套。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
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3)杂醇油
主要用途:
可用作溶剂。
还可用作燃料、浮选剂等。
用作香料、增塑剂及油漆等。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有特殊臭味和毒性。
危险特性 :
与氧化性物质接触发生剧烈反应。
蒸气比空气重,易在低处聚集。
封闭区域的蒸气遇火能爆炸。
蒸气能扩散到远处,遇点火源着火,
并引起回燃。
储存容器及其部件可能向四面八方飞射很远。
易燃性(红色):
2 反应活性(黄色):
0灭火方法:
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
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
使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
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
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储存注意事项:
ERG指南:
127 ERG指南分类:
易燃液体
(极性的/与水混溶的)
(5)氧(施工及检修时使用的压缩氧)
主要用途:
用于切割、焊接金属,制造医药、染料、炸药等。
消防措施:
切断气源。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雾状水、二氧化碳。
5.2 生产过程中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分析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的危险因素有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
打击、车辆伤害、火灾、爆炸、淹溺等。
1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包括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
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
该项目在生产作业场所有许多机械设备,如皮带输送机、破碎机、分级筛、提升机、跳汰机、鼓风机、空压机、刮板输送机、压滤机等。
在操作不当、或防护不当、或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未排除的情况下均易发生机械伤害。
2触电
触电事故主要有以下情况:
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不符合安全距离或
无监护措施;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线路检修时不装
设或不按规定安装接地线;线路或电气设备检修结束,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就对停电设备供电;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误碰带电设备;未经
允许,非电气专业人员进入变配电室、整流间触及带电体;使用电动工具的
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电缆带残余电荷;有关工作人员擅自扩大
工作围,触及带电体;带电设备绝缘不好,未接地或接地不好、线路老化
绝缘不好等易造成触电事故发生。
触电伤害是洗煤厂的一个易发事故,该厂用电地点较多且厂房环境潮湿,如接地不良、线路及开关老化、绝缘不好或作业人员注意力不集中、违章操作,容易发生触电、电气短路等危害。
此外,该项目的变压器、变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如产品质量不佳、绝缘性能不良或因运行不当、机械损伤、维修不善导致绝缘老化破损或设计、安装不规,安全间距不足,或违章操作,均可能引发触电危险。
3高处坠落
凡在高度2m以上(含2m)的高处进行定点操作或巡检作业,均可发生高处坠落危险。
作业人员在进行一些高处设备、设施的巡视、检修等作业时,若作业场所的扶梯、平台、围栏等附属设施不够标准、不牢固、腐蚀、检修后未及时恢复其防护设施或踩滑,就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等伤害事故。
存在高处坠落的主要部位为受煤坑、安全通道、钢平台、钢直梯、钢斜梯、横跨过桥、防护栏杆、煤矸石备料处、泥煤生产线等处。
4物体打击
项目在检修、维护等手动作业时,作业人员误操作或配合不当可能引起
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在原料、产品的装卸过程中可能发生物体打击事故;物
料堆放处堆垛过高,或堆放不整齐、稳固,也可引起物体打击事故发生。
皮
带机上的物料掉落可能引起物体打击伤害事故;物件放置不稳妥,突然倒下
也可能引起物体打击伤害;旋转设备在转动过程中出现旋转的零件、部件飞
出职工又未佩带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的情况下也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或运转
设备在无防护设施、防护措施不当的情况下,转动部件破裂或皮带断裂后飞
出伤人,如:
振动筛、破碎机等运转设备以及旋流器的电机和变速箱间的传
动部位,木棒、铁块、大而硬的煤矸石等难以破碎的物块在破碎机破碎时
飞出伤人。
5车辆伤害
生产需要的原煤及产品以汽车运输为主,产品倒运装车以装载机作业为
主,如车速过快、转弯过急、酒后驾驶、确认不当等,就可能导致车辆伤害
事故的发生。
在原煤卸车过程中,如果驾驶员确认不当、违章操作等都可能
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6火灾、爆炸
在生产过程中违章动火、供电线路老化漏电,容易引起火灾;在施工、
检修以及焊接作业过程中,乙炔气发生泄漏、氧气瓶破裂也可引起燃烧、爆
炸;压缩氧气和乙炔气瓶堆放在一起,遇明火或高温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变
压器发生的火灾、爆炸,检修时若违章操作,也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该项目主要使用杂醇油、柴油作为浮选剂,杂醇油、松香油、柴油都是易燃易爆物质,这些物质在储存及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泄漏,若遇明火、高热极易发生火灾,其蒸汽积聚达到爆炸极限更能引发爆炸事故。
此外,原煤堆放场的煤属于易燃、易爆物体,当煤尘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温度上升到一定高度,氧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煤尘就会燃烧、爆炸。
火灾、爆炸均可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该项目还涉及1台空压机,若因操作不当、设备缺陷、选型不当或其它
原因致使空压机出现超温、超压,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7淹溺
该洗煤厂存在浓缩池和循环水池,如果无防护或者防护不当,行走者不
小心,容易掉进水池,发生淹溺。
8其他伤害
在生产过程中还有可能发生由于确认不当或者违章,还可能发生跌伤、割
刺、摔伤、扭伤等意外伤害。
5.3 生产过程中的有害作业的生产部位、程度分析
生产过程中有害作业的生产部位、程度分析见表
5-5
表
5.5施工过程危险性分析
该项目新建生产性厂房,有基础建设工作,在建设的过程中将使用各种
设备设施,存在多方面的建筑施工危险、有害因素。
(1)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等没有足够的堆放区域,
占用了通道,会给作业场所的运输及事故疏散造成障碍,甚至引发车辆伤害
等安全事故。
(2)厂房施工中,在搭屋架等高空作业时,如未按规搭建脚手架、设置操作牢固的有栏杆的平台铺板、设置有栏杆扶手的爬梯和设置安全防护网,易发生高处坠落和工具、小体积的建筑材料从高处落下,砸伤其下面作业和路过的人员。
(3)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在使用或储存过程中,如果气瓶之间的距离不
够,气体泄漏易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4)电焊作业过程中产生焊烟,如不及时排出,致使焊工长期呼吸到空气中含的锰、铁等固态金属氧化物和其他化合物似的焊剂及焊料气溶胶以及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等。
若过量吸入这类焊烟,可导致人体急性中毒或产生慢性人体损害。
(5)电焊作业过程中产生弧光,如个人防护不当,强烈的弧光紫外线
会灼伤人的眼睛和皮肤。
(6)施工中设有电力线路、照明灯具、电动设备及其启动装置。
因一
般都为露天作业,其电气均设在露天如选用的电气的外壳防护形式不当,粉
尘、雨水,易使电器表面绝缘降低而发生短路,引起触电和电气火灾。
使用
的手提电动工具的金属机壳如不采用专门的接地线,在发生电气机壳漏电、
短路时,会引起操作人员触电,轻则伤,重则死亡。
(7)混凝土搅拌,产生大量含硅的水泥粉尘,长期吸入易使操作人员
患上矽肺病。
(8)在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过程中,涉及起重作业。
由于起重设备质
量缺陷、操作失误、安全装置失灵、管理缺陷或防护措施不到位等因素均可
引发起重伤害。
(9)由于该拟建场地西北侧及南侧均存在开挖边坡,在开挖边坡过程
中,施工人员未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及安全设施,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
打击等危险。
此外,开挖边坡容易导致坍塌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雨季,易发
生滑坡、泥石流等事故。
5.6
试车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试车是建设项目的关键环节,是项目建设效果好坏的集中体现。
本阶段主观存在参加试车的指挥人员协调不好、判断失误,客观上存在设计、制造、施工、安装上的某些潜在缺陷,因而危险性较大、诱发事故因素较多,所以必须重视指挥协调和监管。
试车及维修过程中主要存在的的危险有害因素有:
(1)试车方案不完善造成的事故。
如不严格执行单体试车、联动试车程序等。
(2)在单体试车调试中,由于交叉作业,防护条件尚不完全到位,稍有疏忽则可能发生机械伤害和触电事故。
(3)试车中需要检修设备时,利用氧气、乙炔等气体操作不当可能发
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作业人员伤害。
(4)试车中需要检修电气设备时,未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尤其是特种电气设备的检修操作制度,造成人员发生触电事故。
(5)转动设备试车时若未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配合不当或误操作可能造成作业人员触电或机械伤害。
5.7检修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机械设备检修中,因使用的检修工具不当、或检修工具存在安全
隐患、或检修方案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或防护措施不当等,均
有可能导致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或设备损坏事故。
(2)高处作业时,若未有可靠的安全防护,容易发生高空坠落。
(3)检修完毕后,若未对检修场所进行清扫,容易发生检修工具遗留在现场或设备,可能造成事故。
(4)电气工作人员若未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技术不熟练,容易发生电气检修事故和触电事故,引发设备损坏、电气火灾事故。
(5)电气检修人员若未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检修规程,容易发生电气设备损坏和触电事故。
(6)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时,必须有警告牌,若取下、移开和遮盖,容易发生误送电导致触电事故。
(7)在进行电气检修时,若未按要求办理电气检修工作票,容易发生
误操作或触电事故。
(8)电气设施、设备检修前未确认可靠切断电源,检修中可能引起触电事故。
(9)检修过程中有焊接和气割作业,火灾、爆炸是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若违章动火、或违反操作规程、或乙炔瓶、氧气瓶放置的安全距离不够,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 安全卫生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措施
针对不同的危险因素,结合其他已经建成投产的相同工程的成熟经验,
本次工程设计中,按照相关规和规定,采取了相应的防措施。
6.1
对自然条件中的危险因素的主要防措施
1、抗震
地震属于自然灾害,损失无法预测,本工程中所有建(构)筑物、钢结
构及设备基础均按地震烈度Ⅶ度设防,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并根
据《建筑抗震设计规》(GBJ50011-2001)及《构筑物抗震设计规》(GB50191-2006)中的规定进行准确的抗震验算,设计并实施。
2、不良地质
本工程中为了防止地基沉降(或失稳),建议对建(构)筑物地基采取如下加固处理:
该项目地处山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显示,拟建项目对地基不均匀沉降均较敏感,因此,上部素填土必须挖除深挖,加大对挡墙边坡的修建力度,进行加固处理。
3、防雷措施
该项目虽无高大设备,但有各种电气设施,防雷保护接地至关重要,若接地不良会导致雷电对人员伤害和设备毁坏。
厂区各建筑物均按第三类防雷规要求作防雷接地设计;采用TN接地系统。
防雷接地、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供用电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网),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4、防暑降温及除湿
由于属亚热带气候,采取的防暑降温措施:
在房设置换气扇采取强制通风换气,在变电所、控制室等处设置空调,改善岗位工人操作条件
5、防暴雨等不良天气
该项目建成后将占据自然河流的一部分,所以在该厂设置了2条排洪涵洞,2
条排洪沟。
地区月最大降水量为100-200mm,发生暴雨的频率不高。
为了防止涝,及时排洪,避免积水毁坏设备,在厂区道路、建(构)筑物、场地设置雨水排水沟,汇集后排入现有2#排洪沟中,排放到自然河流中。
因此此设计确保洗煤厂安全。
6.2 对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的防措施
本工程设计中着重考虑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和安全设施,
保证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及生产的安全顺行。
1、防火防爆措施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及时维护、检修设备和安全附件。
(3)加强现场管理,严禁烟火,严禁现场堆放可燃和易燃物资。
(4)防变压器过载、短路。
(5)定期对变压器进行检查、检测和维护,严格控制检修质量。
(6)按规定要求进行防静电和安装避雷装置。
(7)坚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保持完好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9)及时排除电气设备、设施存在的火灾、爆炸隐患。
(10)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不断完善。
2、防机械伤害对策措施
根据《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等标准提出防止机械伤害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1)若操作人员操作、维护、调节的工作位置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时,则必须在生产设备上配置供站立的平台和防坠落的安全栏杆及防护板等。
(2)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安装防护罩,以免在运转时与其
接触。
凡易造成伤害事故的运动部件均应封闭或屏蔽,或采取其他避免操作
人员接触的防护措施。
设备运行时,操作者需要接近的可动零、部件,必须
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3)装置有发生坠落危险的操作岗位应按规定设计便于操作、巡检和
维修作业的扶梯、平台、围栏等附属设施。
(4)设备操作、使用、检修的工器具必须安全、可靠,具有一定的强
度、刚度。
(5)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设有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档板定期检查其结构可靠性。
防护罩的设计必须符合《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的规定。
(6)在易发生机械伤害处及开关、按钮箱等设安全标志。
(7)高处作业场所和需经常登高检修的设备、设施,需检验钢平台或钢梯的安全可靠性。
(8)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9)作业时设置安全网、安全距离、安全信号和标志;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
(10)作业时按规定佩戴手套等防护用品,以免发生夹击、碰撞、碾、割、刺等机械伤害。
3、防物体打击对策措施
(1)避免在危险区域行进和停留。
(2)高处的物件必须合理摆放并固定牢靠。
(3)及时清除、加固可能倒塌的设施。
(4)堆垛要齐、稳、牢。
(5)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杜绝"三违"。
(6)加强防止物体打击的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7)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都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帽。
(8)装载原料时,清除煤矸石中的大块石头。
4、防电气事故安全对策措施
(1)保持电气设备的绝缘完好,定期测试绝缘电阻值,若低于规定值时,应停用维修。
(2)电气设备的接线必须正确无误。
(3)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接地措施。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5)定期对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防高处坠落对策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2)确保防护栏杆处于完好状态。
(3)高处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防高处坠落工作。
(4)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手拉葫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
(7)作业前应严格检查登高用具的安全可靠性。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8)作业时设置安全网、安全距离、安全信号和标志;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
(9)若操作人员操作、维护、调节的工作位置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时,则必须在生产设备上配置供站立的平台和防坠落的安全栏杆及防护板等。
(10)高处作业场所和需经常登高检修的设备、设施,需检验钢平台或钢梯的安全可靠性。
(1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6、防坍塌对策措施
(1)定期对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地基、堡坎有裂痕等可能导致坍塌发生的迹象时,要及时处理,排除隐患。
(2)尽量减少对地基、堡坎的压力。
(3)做好防洪水冲涮工作。
7、防噪声对策措施
该项目为工程,设备较多,工业场地主要高噪声设备有振动筛、破碎机、风机及水泵等。
对噪声的控制具体措施如下:
(1)从设备选型方面,选用低噪声设备。
煤的溜槽转弯处采用圆弧形弯,减少物料与溜槽的撞击。
(2)在生产车间的大噪音设备,主要是鼓风机和压风机,在选型上,采用室吸气并实施隔离,并在隔离高噪音的墙可采用吸音墙等措施,以防止噪声外传。
(3)在总布置上使生活区与生产区隔开,并在各区进行绿化,以降低噪声对生活设施的影响。
(4)在厂房和厂界周围栽种可起到阻挡噪声传播和吸声作用的树木。
(5)对风机的进风口和出风口采用消音器以降低噪音,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音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规定。
8、粉尘防治措施
(1)控制入厂原煤含尘量,提高入场毛煤的水分
(2)通过采用喷雾、洒水等方法,使刚形成的煤尘或已扩散的浮游煤尘从空气中沉降,其沉降率可达到90%以上。
(3)作业人员在操作、巡检时应佩戴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在易产生煤尘的工序和位置,增加抽风、除尘装置,降低粉尘的产生量。
9、防淹溺对策措施
该项目涉及多个水池,在循环水池、沉淀池、高位水池等处设置防护栏杆、安全警示标志等。
10、防车辆伤害对策措施
(1)该公司运输原料、产品有机动车辆出入。
在机动车辆运输原料、产品的过程中,作业人员一定要加强上下机动车辆和装卸物体的确认,防止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造成伤亡事故。
(2)厂要对车辆行驶进行限速,在原煤和成品煤装卸过程中要有专人指挥,防止盲目倒车或者周围情况观察不清造成车辆伤害。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防止驾驶员精神不集中造成车辆伤害。
11、防吊装伤害对策措施
(1)起重机械使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
吊运重物时,重物不得从他人头顶上通过。
(3)吊运重物应走指定的通道,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吊物底面应距离地面2m以上;通道上有障碍物需要跨越时,吊具或吊物底面应高出障碍物顶面0.5m以上。
(4)吊装作业前,应对其中吊装设备、钢丝绳、缆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13、皮带输送机安全对策措施
该项目涉及多条皮带输送机,皮带输送机的安全操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皮带输送机带上禁止行人或乘人,禁止工人在操作过程中穿越或者横跨皮带输送机。
(2)皮带输送机应空载启动,等运转正常后方可入料,禁止先入料后开车。
(3)停车前必须先停止入料,等皮带上存料卸尽方可停车。
(4)输送机电动机必须绝缘良好。
移动式输送机电缆不要乱拉和拖动。
电动机要可靠接地。
(5)工作环境及被送物料温度不得高于50℃和低于-10℃。
(6)输送机使用前须检查各运转部分、胶带搭扣和承载装置是否正常,防护设备是否齐全。
胶带的紧度须在启动前调整到合适的程度。
(7)皮带打滑时严禁用手去拉动皮带,以免发生事故。
(8)固定式输送机应按规定的安装方法安装在固定的基础上。
移动式输送机正式运行前应将轮子用三角木楔住或用制动器刹住。
以免工作中发生走动,有多台输送机平行作业时,机与机之间,机与墙之间应有一米的通道。
(9)运行中出现胶带跑偏现象时,应停车调整,不得勉强使用,以免磨损边缘和增加负荷。
(10)在皮带输送机头尾部位加防护罩,皮带输送机设置纠偏装置和紧急停车装置。
(11)设备运行中严禁打扫卫生,清理积煤。
14、特种设备管理安全对策措施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549
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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