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税源管理方案.docx
- 文档编号:29953266
- 上传时间:2023-08-03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0.93KB
国税局税源管理方案.docx
《国税局税源管理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税局税源管理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税局税源管理方案
国税局税源管理方案
根据《市国家税务局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运行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运行模式及职责范围
根据《市国家税务局税源专业化运行工作职责》要求,在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期间,我局现有机构设置与名称保持不变,依据“业务一级式、职能不交叉”原则,对现有各部门的职能重新整合,按“政务服务、综合业务、收入核算、行政财务、人事教育、纪检监察、日常管理与服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9个序列开展运行工作,具体职责范围如下(除了下列列举外,各序列、各岗位还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政务服务职责
运行期间,政务服务职能由现办公室承担,原则上维持现有运行模式不变。
负责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二)综合业务职责
运行期间,综合业务职能由由现政策法规和征收管理科承担,对应市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征收管理处、大企业和国理处、政策法规处5个业务处室,主要负责税政、征管等政策解读及业务指导,为办税服务机构、纳税评估机构和税务稽查机构提供业务支持。
1.货物和劳务税岗。
负责对增值税、消费税和车购税等各税种的政策落实与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具体业务问题的办理;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控发票的管理;负责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稽核、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等系统的指导和督促;参与增值税、消费税和车购税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车购税业务培训和辅导;对防伪税控等系统的技术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控,上报调查报告;负责上报丰源工程重点项目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认证的审核上报;负责配合市局货劳处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参与市局相关货劳税政策的调研、讨论;负责办税服务机构及纳税评估机构提交的政策请示;负责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管理;负责车购税完税证明领、发、使用监督。
2.所得税岗。
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落实和征收管理;参与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查研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组织、企业所得税重大案件的审理、重点税源的评估、企业所得税征管软件的推广与应用,以及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备案类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等事项企业的后续管理;负责对有关部门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考核;负责所得税征管系统升级、维护及工作流中问题的处理;负责解答稽查、评估、纳税服务与管理提出的所得税相关税政问题。
3.征收管理岗。
负责贯彻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征管改革,税收征管业务工作流程的制定;负责承办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税收分类管理,风险管理,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的管理,组织开展税务登记验换证工作,组织开展联合办证、联合办税工作;负责增值税合并纳税的调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征管范围划分及户籍迁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个体和专业市场的税收征管;负责延期申报的管理工作,以及延期缴纳税款的上报;负责发票的计划、印制、调拨、盘存等管理工作,普通发票的政策解读,发票的库房管理,开展发票真伪鉴定,组织开展发票检查,组织实施发票的换版、缴销工作;负责税收征管文书的印制和发放工作;负责征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4.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岗。
负责组织对走出去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国际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对国际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辖区活动管理工作;负责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报批;负责承担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负责国际税收情报交换。
(三)收入核算职责
运行期间,收入核算职能由现收入核算处、信息中心承担。
1.收入核算科。
负责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落实税收计划;开展税收收入月度、年度分析预测;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税收质量综合评价体系运用;减免税调查、税收调查;税收票证管理;本级金库的税票销号、对帐管理;会统核算;会统数据指标的监控管理;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税收风险分析及应对;数据质量综合管理、税收征管指标质量监控分析;税源管理平台和第三方涉税信息应用。
2.信息中心。
负责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受理并及时提交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四)行政财务职责
运行期间,行政财务职能由现办公室从事财务工作的岗位承担,原则上维持现有运行模式不变。
1.财务管理岗。
负责贯彻落实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系统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级经费收支预决算;承担医药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报批;政府采购的预算、统计及其计划报表上报工作;组织制定招标文件、合同及信息档案管理;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
2.机关服务岗。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负责系统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临时用工等工作;承办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五)人事教育职责
运行期间,人事教育职责由现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
原则上维持现有运行模式不变。
1.人事岗。
负责落实组织、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及管理、专业技术职务和部分非在编人员的招聘、工资福利管理等工作;承担县局中层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
2.教育岗。
负责制定系统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落实省、市局培训任务。
负责具体承办县局机关的文明(行)创建工作;负责系统评先评优工作组织实施;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系统税务文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考勤工作。
3.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全系统党群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4.离退休干部管理岗。
负责承担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六)纪检监察职责
运行期间,纪检监察职责由现纪检组监察室、政策法规和征收管理科承担。
原则上维持现有运行模式不变。
1.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负责纠风工作;负责系统案件管理工作和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等。
2.政策法规岗。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和效能评估;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负责牵头并商相关业务部门承办的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涉税文件的会办工作;牵头组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承担系统面向社会的税收法制宣传咨询。
(七)日常管理与服务职责
由现双墩分局、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纳税服务科承担。
个体户管理原则上维持现有运行模式不变。
双墩分局、税源管理二科,转变职能,专门从事户籍日常管理(原下塘分局管理的个体户交给税源管理二科管理)等工作。
税源管理三科,专门从事行政审批、出口退税初审和复审、新开业个体户税额核定和票种核定工作。
纳税服务科,专门从事纳税服务(保留现有两个办税服务厅)。
1.户籍管理岗。
负责纳税人初始基本信息采集和设立(变更)登记、停(歇)业信息的调查核实;采集并维护纳税人的各类涉税信息;督促纳税人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承担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和报备资料登记管理工作;督促纳税人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足额缴纳税款、报送其他涉税资料和信息;审核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资料;备案类减免税后续管理;掌握纳税人欠税及资产处理等情况,依法实施欠税清理;开展非正常户认定和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个体定额年度核定与定额调整,委托代征税款征收信息录入、发票验旧与超定额补税;告知纳税人涉税相关事项;“四小票”比对不符、增值税专业发票抵扣凭证的审核等各类发票的核查;执行国税机关对纳税人做出的核定(企业)、认定及处理、处罚等决定;注销结算和清算;组织电子信息及纸质资料传递管理工作,对各类征管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2.税法宣传岗。
承担面向纳税人的税收宣传、培训、咨询工作;承办“纳税人学校”的组织、安排、协调工作;了解纳税人服务需求,编印税法宣传资料;外网纳税服务栏目的规划、管理和内容维护,承担短信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承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内容维护;为纳税人提供风险提醒服务;上报需要发布的欠税公告、发票及税务证件挂失信息。
3.办税服务岗。
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税种核定、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征收、发票发售、发票代开、发票审验、发票缴销(包括个体超定额审核补税开票入库);个体定额年度汇总申报;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受理失控发票的登记、税务证件和发票挂失;办理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受理纳税咨询,提供办税辅导;受理纳税人各类涉税事项的申请及各项涉税文书发放;办理涉税备案事项;开具各类税收证明;防伪税控系统发行管理;发票和税票的保管、发放和管理。
外资企业年审;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的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健康数据检查、财务报表数据补录等工作;面向纳税人的应用系统推广。
4.权益保护岗。
贯彻落实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纳税服务过程中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承办、处理、反馈工作,建立纳税人反映问题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贯彻注册税务师行业政策和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5.行政审批岗。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超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监控管理;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等涉税事项的备案、调查核实及审批;按税收审批权限审批各税种的减、免、抵、退税的调查核实(包括备案类增值税减免税);调查并转办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申请;对增值税专用发票首次和限额调整、使用经营地发票等事项进行调查、审批;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的初审、复审和审批工作;新办个体户定额核定;发票票种核定。
(八)纳税评估职责
纳税评估职能由现下塘分局、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四科承担。
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源监控与纳税评估工作。
下塘分局,专门从事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个体工商户的税源监控与评估工作;税源管理一科,专门负责制造业税源监控与评估;税源管理四科,专门负责金融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服务业的监控评估。
负责拟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本部门各类纸质和电子文件收发、分类、传阅和归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宣传报道;协调本部门与系统内其他部门的工作联系;组织开展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和辅导;上报各税种数据;负责纳税评估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的落实;负责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负责纳税评估任务计划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
按行业承担税源监控评估工作。
具体组织实施评估事项。
(九)税务稽查职责
税务稽查职能由现稽查局承担。
负责对辖区内年度日常税收检查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组织落实税务稽查规章制度;具体实施辖区内税收秩序整治工作;承办市局稽查局交办的举报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等工作;承办辖区内的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实施辖区内的税务稽查工作。
二、工作衔接
(一)县局内设科室与各部门的工作衔接
县局各内设科室仍然负责向市局对口处室联系相关工作事宜,包括汇总、上报各类报表、总结等。
1.综合业务职能的衔接:
县局的政策法规与征收管理科仍对口接受市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征收管理处、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和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任务和业务指导。
2.人事教育、纪检监察职能的衔接:
从事人事、教育、监察工作的人员仍保持不变,对应市局相应处室。
3.收入核算职能的衔接:
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衔按新的规定执行。
对应市局收入核算处
4.出口退税工作的衔接:
税源管理三科负责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初审、复审工作。
发现疑点需要发函的,传递给纳税评估机构通过出口退税函调系统发函外调。
对应市局进出口处
纳税评估机构负责对市局进出口处下达的评估任务实施纳税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汇总上报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纳税评估机构负责对收到的出口退税函调事项进行调查,并在出口退税函调系统中复函。
5.信息中心工作的衔接:
系统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保持不变,仍然负责县局的硬件网络维护、信息安全和应用系统运维等工作。
6.户籍管理的衔接:
原税源管理一科和下塘分局管辖的户型,南部2镇1区调整给双墩分局;其余调整给税源管理二科。
(二)办税服务机构与纳税评估机构的工作衔接
1.对转办类涉税事项的评估,资料按规定传递给纳税评估机构,纳税评估机构按流程规定的时限完成,并将情况反馈给办税服务机构。
2.将通过纳税风险提醒服务不能化解风险或拒绝配合的信息传递至相关的纳税评估机构,由其实施评估。
(三)资料衔接
1.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的资料传递仍按原流程不变;
2.办税服务厅对需要传递的纸质资料按流程传递,并由最终办结部门进行整理归档,不需传递的资料就地按照事项、日期分类整理,定期传递到县局档案管理部门汇总保管,形成的电子档案按“一户式”存档;
3.2012年度发生的资料传递给调整后承担现职责岗位的对应部门。
(四)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由县局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三、运行前工作准备
(一)资料的准备
2012年2月29日前,各部门将纳税人2011年的征管资料收集整理完毕,整理归档后,交县局档案室保管。
(二)应用系统的准备
2012年2月29日前,各部门通过运维工作流系统将综合征管软件需调整的操作人员及用户权限上报市局进行维护,对不进行综合征管软件等相关软件操作的人员权限一律予以取消。
其他应用系统权限由相关主管部门上报交市局进行维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人负责。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税收业务的交接、系统调整和资料归档工作,要明确人员具体负责。
(二)注重协调,广泛宣传。
各部门及时向地方政府领导汇报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要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管理方式转变的目的意义,通过召开座谈会、短信、网络和报纸等方式,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赢得政府领导和广大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明确职责,平稳对接。
各单位应对目前正在办理的事项进行清理,及时办结在办事项,并在系统中进行相应处理,做好资料的交接工作。
对特殊情况不能在职责调整前完成的工作事项,应整理相关资料,列明清单,统一移交至职责调整后的机构。
(四)积极试点,稳步推行。
要充分认识到推行专业化管理涉及到岗位职责的变动,容易引发各种思想问题。
要密切关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化解工作中产生的矛盾,设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确保试点工作平稳运行,实现“工作不断、业务不乱”。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税局 税源 管理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