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委党校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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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玉县委党校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右玉县委新建党校院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YYCGGZ[2011]8号
采购单位:
中共右玉县委党校新建工程筹建领导组
法定代表人:
解志强
采购代理机构:
右玉县人民政府项目资金监控和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吕忠
2011年3月23日
总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图纸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内容
右玉县委党校院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2
建设地点
右玉县小南山
3
绿化面积
一期绿化工程面积约34000㎡
二期绿化工程面积约42960㎡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6
招标范围
见投标须知
7
工期要求
2011年4月25日计划开工,2011年
12月30日竣工,施工总工期617日历天
8
资金来源
县财政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园林绿化工程二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个人身份证、企业业绩(近三年园林绿化合同)信誉证明材料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1
工程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
12
投标有效期
为: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投标担保金额
10万元
14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5
答疑会
不组织
1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7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
右玉县财政局五楼513室
时间:
2011年4月21日9时30分
18
开标
开始时间:
2011年4月21日9时30分
地点:
右玉县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19
评标方法及标准
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27条
20
履约担保
合同中约定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项目情况:
1.1名称:
右玉县委党校院内园林绿化工程;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施工的投标。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工程招标范围:
右玉县委党校院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2011年4月25日计划开工,2012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
617日历天。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
4、合格的投标人
4.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需持有园林绿化工程二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个人身份证、企业业绩(近三年园林绿化合同)信誉证明材料。
5、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会和招标答疑会。
5.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在2011年3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将答复所有问题,并在右玉县政府采购网公布,并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图纸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右玉县项目资金监控和采购中心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右玉县项目资金监控和采购中心,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向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1.1投标函
11.1.2投标函附录
11.1.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11.1.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1.1.5投标报价汇总表
11.1.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11.1.7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1.8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11.1.9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1.1.10其他辅助材料(包括各种奖励证书、处罚决定等)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工程量清单报价,根据工程规模确定总报价
13.2投标人投标报价需写明工程。
13.3投标人报价需由为分部分项报价和总报价组成,没标明分部分项价格,只写明总价或只标明分部分项价格而没总价,其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提交人民币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4投标保证金可通过银行汇入或提现金交纳:
户名:
右玉县人民政府项目资金监控和采购中心
帐号:
895001040007698
开户行:
农行右玉县支行新城分理处
16.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5.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修正标价;
16.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散装。
每个投标人每个标段递交一个密封袋,投标人应将投标书装一个密封袋(含正本和所有副本)递交。
18.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并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8.2.1工程名称:
右玉县委党校院内园林绿化工程
18.2.22011年4月21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封。
18.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及法人代表章。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右玉县人民政府项目资金监控和采购中心。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4月21日9时30分。
20.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并退回给投标人。
21.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无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2、开标
22.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22.2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2.2.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2.2.2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2.2.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2.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2.2.5投标单位未按规定提交有效证件查验的。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3.2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5、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5.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5.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6、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6.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6.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6.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7、评标方法和标准
27.1本次开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7.22011年4月21日宣布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不予中标;如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业主将重新组织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28、中标通知书
28.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9.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29.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9.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29.4招标人有权对拟中标人进行进一步考察,如发现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挂靠、弄虚作假或其他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非法行为带给招标人的经济损失;如在合同执行阶段发现类似问题,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人全部履约保证金,驱逐该中标人离开施工现场。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建设单位(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
1.1中标人应对招标人在审议投标书时提出的质疑进行答复和修正,并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修正后的书面材料交招标人批准。
1.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旬进度滞后达15%时,招标方有权对工程量进行分割或指定分包,由此造成的工程造价增加由乙方承担;分割工程量的进度款,业主可以优先并直接划拨给指定分包人,乙方应无条件确认。
分割工程量的单价按中标单价的1.2倍计价并从中标人结算款中扣除。
2、工程工期
2.1甲方要求右玉县委党校院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期为617日历天,合同工期执行乙方自报的工期。
3、工期延误
3.1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乙方应同甲方协商决定竣工时间的期限。
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地震、骚乱或政府认定的灾害。
3.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
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价格的0.2%。
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
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3.3工程竣工日期只可提前不能滞后。
当招标人委托的工程师代表有充分证据认为中标人确无力履行本合同工程时,招标人最迟在竣工日期到来前15天采取强硬措施,清除中标人出场,并立即指定其他有能力的施工队伍接管工地,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不作任何解释。
与此同时,招标人将在今后自有的任何合同项目的竞争中排斥该中标人参与,并有权将这种影响告知或施加给其他与招标人有过工作往来的业主、单位机构、个人。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4、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经确认的调整单价即为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任何
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4.1工程结算方式:
投标报价有的项目,执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进行调整;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审查,报业主认可后执行。
工程量按设计文件和签证数量确定。
4.2工程结算调整工程价款方式:
4.2.1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4.2.2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5、工程验收及工程款支付
5.1工程验收:
5.1.1项目部门进行初验,验收结果报右玉县项目资金监控和采购中心进行复验。
5.1.2验收按照甲方招标规定标准进行验收,超出规定标准的按标准执行,低于标准的为不合格,乙方进行全面返工,不予验收、结算工程款。
5.2工程款支付:
5.2.1按合同中约定的比例支付。
三、材料设备供应
6、全部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四、绿化养护管理
7、绿化养护管理:
在未全部进行成活率和保存率验收之前,绿化养护管理由乙方负责,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养护管理。
第三章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技术标准和要求
1、详施工图技术要求
2、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执行
第四章图纸
(另册)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右玉县委党校院内园林绿化工程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五、投标报价汇总表
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七、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八、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十、其他辅助材料(包括各种奖励证书、处罚决定、投标保证金复印件等)
一、投标函
致:
右玉县项目资金监控和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第号“工程”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投标人(投标单位的名称),提交投标正本一式份,
副本一式份。
据此函,投标人宣布同意如下: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的工程招
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贵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工程建设。
3、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可被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签发日期: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工程
序号
项目内容
约定内容
响应
1
施工准备时间
签订合同后1天
2
误期违约金额
合同价格的0.2%/天
3
误期赔偿费限额
合同价款5%
4
施工总工期
30日历天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保修期及绿化养护管理期
(成活率90%以上)
壹年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五、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工程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工程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七、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八、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工程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
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十、其他辅助材料
(包括各种奖励证书、处罚决定、投标保证金复印件等)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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