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省级示范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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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省级示范园
湖南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业省级示范园
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申报、认定和监管,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园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是指以现代经营形式组织建设,主导产业突出,要素有效聚集,产业融合发展、产品特色明显、品牌效应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农业园区。
第三条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实行“省级制定建设标准,县级政府引导经营主体自主创建,财政奖补结合”机制。
对经营主体创建的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达到本办法规定创建标准的,经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认定后授予“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称号,并给予适当奖补。
第四条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实行动态管理,优进劣汰。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申报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申报省级示范园须是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引导经营主体创建的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我省经营主体在国(境)外建立的农业产业园;对口援疆援藏地区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需要我省对口扶持的当地农业特色产业园;
、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由参与园区创建的最主要的经营主体提出申请。
该创建主体须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且时间在两年以上,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
、园区主导产业须特色鲜明,发展规模适度,物质装备先进,科技支撑强劲,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主导产业为特色粮油(旱杂粮和油料)、蔬菜、现代种业、天然纤维(不含棉花)、水果、茶叶、中药材、畜禽、水产品、休闲农业等十大产业;
、园区主导农产品应进行“三品一标”认证(休闲农业生产基地进行无公害产品产地认定,水稻制种种子质量检验合格),实行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控。
每年至少接受两次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抽检,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园区产业链条完整,一二三产业融合度高,经济效益好,示范带动能力强;
、休闲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从省农委认定的休闲农业示范点中产生;水产养殖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从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或全国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基地中产生。
、已参与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创建的,或生产基地在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地域内获得财政支持的经营主体,年内不得申报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的认定。
具体创建认定标准见《湖南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认定评分细则》(见附件)。
第六条申报省级示范园的创建主体应提供下列真实的申报材料:
、县级农业(畜牧水产,以下简称农业)、财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湖南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申报书》(见附件);
、园区所在县级政府出台的扶持特色产业园发展文件、会议纪要、政策措施、资金预算、发展规划等;
、创建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养殖业申报主体还需提供从业主体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登记表、水域滩涂养殖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养殖种苗生产经营主体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苗种生产许可证;水稻制种应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创建主体上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原件;
、以创建主体名义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自营生产基地全景照片,田间工程说明;
、创建主体购置或修建的仓库、加工用房等附属设施清单、照片,购置或修建的证明材料;创建主体购置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单、照片,购置发票复印件;畜牧业申报主体还需提供畜禽引种证明、检疫票证、购置发票复印件;
、创建主体管理人员和员工学历、职称、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创建主体与有关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开展科技合作的协议复印件和开展服务的工作情况,自有科研成果、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创建主体园区所产主要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农业生产标准或技术规范,休闲农业产业园提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水稻制种种子质量检验报告;园区主要农产品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聘用当地农民的协议和工资支付凭证;
、创建主体编制的园区五年发展规划。
申报材料须按湖南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认定评分要求,分门别类依序装订成册。
第七条申报程序
、确定申报指标。
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省级财政资金筹措情况,确定全年计划认定数和市州申报控制数,各市州严格按照申报控制数组织申报。
、创建主体申请。
符合省级示范园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向所在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县级农财部门联合核查。
县级农业、财政主管部门对创建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对照申报条件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组织编写《湖南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申报书》(见附件),联合向市州农委、财政局推荐。
、市级复核申报。
市州农业、财政主管部门对县级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和综合评选,并将评审结果公示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以市州为单位按照申报控制数向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申请认定。
第三章认定
第八条资格审查。
对市州推荐的省级示范园,省农业委员会对照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全、内容明显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并核减申报指标数。
第九条现场核查。
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市州农业、财政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人员组成核查组,分市州交叉现场复核。
复核组对照创建主体的申报材料逐项现场核实,列出不实材料清单,并对每个申报主体出具核查报告。
第十条专家评审
、专家抽取。
从省内从事工程、财务、粮油、经作、休闲、畜禽、水产、种子等方面的专家中随机抽取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负责省级示范园评审工作。
专家评审组设组长名,副组长名,由组长负责专家评审工作。
专家评审组成员由省农业委员会在评审前天,从农业建设项目库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专家抽取、评审由驻省农业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
、专家评分。
评审专家按照专家评审组组长的分工,根据现场核实情况及评分标准,独立就某一项评审内容逐一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分,并对评分结果负责。
每位专家评分的原始资料,由专家签名确认后封存备查。
认定评审总分分,个贫困县申报项目在专家评审的总分上加分。
第十一条结果认定。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统筹考虑产业地区发展需要等因素,省农业委员会会同省财政厅确定省级示范园拟认定对象,并在湖南农业信息网上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联合发文认定并授牌,认定后每个省级示范园省级财政奖励万元。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实行年度常规监测和三年次的加星评测制度。
常规监测。
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建立湖南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动态管理系统,已认定省级示范园的创建主体应在每年月底前通过管理系统如实填报相关内容,接受农业、财政主管部门的常规动态管理。
各级农业、财政主管部门每年可随机抽取部分省级示范园进行核查,以确认其填报信息的准确无误。
加星评测。
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对照本办法第三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对提出申请的、已认定省级示范园满年的进行一次加星评测。
加星评测中得分达到优秀标准(百分制分以上)、且得分排名在申请园区数之内的省级示范园加两颗星,奖补资金万元。
加星评测标准和评测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建立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称号,年内不接受创建主体申请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项目。
、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动物疫病、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创建主体经营不善破产或被兼并的;
、无故拖欠或拒绝返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股金红利的;
、创建主体改变生产经营方向,主导产业不符合特色产业园扶持范围的,或主导产业停止生产,或产业园歇业的;
、拒绝接受省级示范园常规监测,或不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数据的;
、发生与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申报条件不符合的其他重大问题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原特色园申报、评审、认定、监管等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此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国(境)外农业产业园、对口援疆援藏农业特色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附件:
、湖南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认定评分细则
、湖南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申报书
附件
湖南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认定评分细则
一、特色粮油(旱杂粮和油料)
评分内容
重点考核事项
考核依据
计分办法
备注
一、政府重视、措施有力
(分)
、县级政府出台落实湘政发〔〕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分)
查看政府出台的文件
出台文件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合计分数低于总分(分)的,取消该县申报资格。
、县级政府成立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或特色产业园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分)
查看工作会议纪要、相关文件
成立联席会议制度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县级政府制定推进特色产业园发展规划,申报园区在规划之内(分)
查看规划
制定规划且园区在规划之内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特色产业园建设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分)
查看文件
纳入预算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出台创建主体配套建设用地列入农业设施用地的扶持政策(分)
查看纪要、相关文件
出台落实政策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县级部门加大特色产业园培育,出台认定县级特色产业园管理办法并进行认定工作(分)
查看文件
创建认定的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二、创建主体明确、经济实力较强(分)
、申报主体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分)
查看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
注册时间≥年的计分,年的计分,年的计分,年计分,年以下的取消申报资格。
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注册时间少于年的不受理。
、园区员工综合素质较高。
(分)
查看学历、证书等资质证明
管理人员中有人是本科学历或高级职称的计分,有人的计分,有人及以上的计分。
有人获得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证书的计分,每增加人计分,满分为分。
二、创建主体明确、经济实力较强(分)
、申报主体经营状况(分)
查看有资质的会计、审计事务所提供的上年度年终财务审计报表
净资产收益率≥,计分,每减少,扣分,≤的不计分。
资产负债率≤,计分,每增加,扣分,≥,不计分。
销售增长率≥计分,每减少扣分,≤的不计分。
三、建设规模适度、产业特色鲜明(分)
、产业发展规模适度(分)
实地测量申报主体自有基地生产面积、查看申报签定的土地流转合同,核实其真实性。
园区土地经营权在年以上,且种植面积达到亩以上的(山区园区种植面积亩以上),计分。
既有露地种植面积又有设施栽培面积的,设施栽培面积可按:
的比例折算成露地面积计算。
达不到要求的不受理。
种植面积集中连片的计分,未集中连片分成个区的扣分,分成个区的扣分。
个区以上的不计分。
、主导产业突出(分)
实地测量申报主体自有基地生产面积、查看财务报表,核实其真实性。
主业生产面积占园区基地生产面积,或主导产业产值占总产值以上的计分,每减少个百分点扣分,低于不给分。
四、生产要素聚集、基础设施配套(分)
、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分)
查看申报主体购置发票、实物
购置马力以上四驱轮式拖拉机台、配套耕整机械的计分,购置台以上的计分,最多不超过分,没有不计分;购置旱地作物播种机、动力喷雾器、收获机械的,每种机械每购置台计分,每种机械最多不超过分。
、农产品初加工能力(分)
查看申报主体购置发票、实物
购置烘干机日烘干能力达到吨的计分,达到吨的计分,达到吨以上的计分,低于吨以下的不计分。
或油料加工服务面积的计要,每提高个点加分,最多分。
、仓储能力(分)
查看购置合同、实物查看
仓储面积平方M以上的计分,每少平方M扣分,低于平方M的不计分。
四、生产要素聚集、基础设施配套(分)
、田间工程基础条件(分)
现场实地查看
主干道、作业道通畅,道路直接通达的地块数占总地块数的比例,平原达,丘陵山地达以上计分,每减少扣分,平原低于不计分,丘陵山地低于不计分。
有灌溉水源(水库、山塘等)或无灌溉水源但有水窖、蓄水池、农用井等设施的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建有明渠、管道输水工程,平原的地块、丘陵山地以上的地块能实现排灌的计分,每减少的扣分,平原低于的不计分,丘陵山地低于的不计分。
、科技创新与科技合作(分)
查看证书和实地核实
有市级以上科研成果的计分,有省级以上科研成果的计分,有国家级科研成果或专利的计分,没有的不计分,最多不超过分。
与国家级农业科研院所、技术推广部门合作计分,与省级合作的计分,与市级合作的计分,与县市区级合作的计分,没有不计分,最多不超过分。
五、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安全(分)
、“三品一标”认证(分)
查看认证证书
“三品一标”获证面积占园区基地生产面积的计分,每减少个百分点,扣分,低于的不计分。
申报主体要与认证主体一致,且已经获得证书。
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的计分,认证为绿色食品的计分,认证为有机食品的计分,登记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计分。
、农产品质量安全(分)
查看材料
制定农业生产标准或技术规程计分,没有不计分。
五、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安全(分)
、农产品质量安全(分)
查看抽检结果证明材料
每年至少接受次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测,没有的不予受理。
有次抽检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接受次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分抽检的计分,每增加次抽检加分,最多加分不超过分。
没有接受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受理。
六、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意愿强烈(分)
、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分)
查看返利承诺书
申报主体按照《省农委农业财政专项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暂行办法》规定,与村级集体经济签订返利承诺书。
未按规范签订承诺书的不受理。
、带动农民致富(分)
查看聘用合同、工资支出凭证
聘用当地农民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以上的计分,每减少个百分点,扣分。
或者聘用农民工工资支出占工资总支出以上的计分,每减少个百分点,扣分。
、有未来年发展规划(分)
查看年发展规划
规划内容齐全的计分,规划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的计分,规划水平较高的计分,达不到要求的不计分。
二、蔬菜
评分内容
重点考核事项
考核依据
计分办法
备注
一、政府重视、措施有力
(分)
、县级政府出台落实湘政发〔〕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分)
查看政府出台的文件
出台文件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合计分数低于总分(分)的,取消该县申报资格。
、县级政府成立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或特色产业园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分)
查看工作会议纪要、相关文件
成立联席会议制度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县级政府制定推进特色产业园发展规划,申报园区在规划之内(分)
查看规划
制定规划且园区在规划之内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特色产业园建设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分)
查看文件
纳入预算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出台创建主体配套建设用地列入农业设施用地的扶持政策(分)
查看纪要、相关文件
出台落实政策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县级部门加大特色产业园培育,出台认定县级特色产业园管理办法并进行认定工作(分)
查看文件
创建认定的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二、创建主体明确、经济实力较强(分)
、申报主体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分)
查看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
注册时间≥年的计分,年的计分,年的计分,年计分,年以下的取消申报资格。
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注册时间少于年的不受理。
、园区员工综合素质较高。
(分)
查看学历、证书等资质证明
管理人员中有人是本科学历或高级职称的计分,有人的计分,有人及以上的计分。
有人获得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证书的计分,每增加人计分,满分为分。
、申报主体经营状况(分)
查看有资质的会计、审计事务所提供的上年度年终财务审计报表
净资产收益率≥,计分,每减少,扣分,≤的不计分。
资产负债率≤,计分,每增加,扣分,≥,不计分。
销售增长率≥计分,每减少扣分,≤的不计分。
三、建设规模适度、产业特色鲜明(分)
、产业发展规模适度(分)
实地测量申报主体自有基地生产面积、查看申报签定的土地流转合同,并核实其真实性。
园区土地经营权在年以上,且种植面积达到亩以上的(山区园区种植面积亩以上),或设施面积亩以上的,计分。
既有露地种植面积又有设施栽培面积的,设施栽培面积可按:
的比例折算成露地面积计算。
达不到要求的不受理。
种植面积集中连片的计分,未集中连片分成个区的扣分,分成个区的扣分。
个区以上的不计分。
、主导产业突出(分)
实地测量申报主体自有基地生产面积、查看财务报表,并核实其真实性。
主业生产面积占园区基地生产面积,或主导产业产值占总产值以上的计分,每减少个百分点扣分,低于不给分。
四、生产要素聚集、基础设施配套(分)
、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分)
查看申报主体购置发票、实物
购置拖拉机台计分,购置台以上的计分,最多不超过分,没有不计分;购置旋耕机、起垄机、深松机、动力喷雾器的,每种机械每购置台计分,每种机械最多不超过分。
、农产品初加工能力(分)
查看申报主体购置发票、实物
有专门的整理、分级、包装等采后初加工场地的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配置操作台、传送带等冲洗加工设备的计分。
没有的不计分。
、仓储能力(分)
查看购置合同、实物查看
仓储面积平方M以上的计分,每少平方M扣分,低于平方M的不计分。
冷链储存面积平方M以上的计分,每少平方M扣分,低于平方M的不计分。
、工程基础条件(分)
现场实地查看
主干道、作业道通畅,道路直接通达的地块数占总地块数的比例,平原达,丘陵山地达以上计分,每减少扣分,平原低于不计分,丘陵山地低于不计分。
有灌溉水源(水库、山塘等)或无灌溉水源但有水窖、蓄水池、农用井等设施的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建有微型滴灌、微型喷灌系统的计分,建有项的计分,两者都没有的不计分。
四、生产要素聚集、基础设施配套(分)
、工程基础条件(分)
现场实地查看
建有明渠、管道输水工程,平原的地块、丘陵山地以上的地块能实现排灌的计分,每减少的扣分,平原低于的不计分,丘陵山地低于的不计分。
五、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安全(分)
、科技创新与科技合作(分)
查看证书和实地核实
有市级以上科研成果的计分,有省级以上科研成果的计分,有国家级科研成果或专利的计分,没有的不计分,最多不超过分。
与国家级农业科研院所、技术推广部门合作计分,与省级合作的计分,与市级合作的计分,与县市区级合作的计分,没有不计分,最多不超过分。
、“三品一标”认证(分)
查看认证证书
“三品一标”获证面积占园区基地生产面积的计分,每减少个百分点,扣分,低于的不计分。
申报主体要与认证主体一致,且已经获得证书。
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的计分,认证为绿色食品的计分,认证为有机食品的计分,登记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计分。
、农产品质量安全(分)
查看材料
制定农业生产标准或技术规程计分,没有不计分。
查看抽检结果证明材料
每年至少接受次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测,没有的不予受理。
有次抽检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接受次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分抽检的计分,每增加次抽检加分,最多加分不超过分。
没有接受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受理。
六、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意愿强烈(分)
、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分)
查看返利承诺书
申报主体按照《省农委农业财政专项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暂行办法》规定,与村级集体经济签订股金分红承诺书。
未按规范签订承诺书的不受理。
、带动农民致富(分)
查看聘用合同、工资支出凭证
聘用当地农民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以上的计分,每减少个百分点,扣分。
或者聘用农民工工资支出占工资总支出以上的计分,每减少个百分点,扣分。
、有未来年发展规划(分)
查看年发展规划
规划内容齐全的计分,规划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的计分,规划水平较高的计分,达不到要求的不计分。
三、现代种业(水稻制种)
评分内容
重点考核事项
考核依据
计分办法
备注
一、政府重视、措施有力
(分)
、县级政府出台落实湘政发〔〕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分)
查看政府出台的文件
出台文件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合计分数低于总分(分)的,取消该县申报资格
、县级政府成立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或特色产业园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分)
查看工作会议纪要、相关文件
成立联席会议制度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县级政府制定推进特色产业园发展规划,申报园区在规划之内(分)
查看规则
制定规划且园区在规划之内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特色产业园建设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分)
查看文件
纳入预算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出台创建主体配套建设用地列入农业设施用地的扶持政策(分)
查看纪要、相关文件
出台落实政策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县级部门加大特色产业园培育,出台认定县级特色产业园管理办法并进行认定工作(分)
查看文件
创建认定的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二、创建主体明确、经济实力较强(分)
、申报主体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分)
查看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
注册时间≥年的计分,年的计分,年的计分,年计分,年以下的取消申报资格。
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注册时间少于年的不受理。
、园区员工综合素质较高。
(分)
查看学历、证书等资质证明
管理人员中有人是本科学历或高级职称的计分,有人的计分,有人及以上的计分。
有人获得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证书的计分,每增加人计分,满分为分。
、申报主体经营状况(分)
查看有资质的会计、审计事务所提供的上年度年终财务审计报表
净资产收益率≥,计分,每减少,扣分,≤的不计分。
资产负债率≤,计分,每增加,扣分,≥,不计分。
销售增长率≥计分,每减少扣分,≤的不计分。
三、建设规模适度、产业特色鲜明(分)
、产业发展规模适度(分)
实地测量申报主体园区制种面积、查看种子生产合同和土地流转合同
土地经营权在年以上,且制种面积最低不低于亩。
达到亩的,计分,每增加亩,计分,最高计分。
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受理。
种植面积集中连片的计分,未集中连片分成个区的计分,分成个区的计分,个区以上的计分。
、隔离条件(分)
实地查看
园区同一制种片区内,无其他水稻插花种植,计分。
有其他水稻种植但达到制种花期隔离要求的,面积每超过扣分,扣完为止;花期隔离达不到要求的,串粉源面积每超过亩扣分,扣完为止。
四、生产要素聚集、基础设施配套(分)
、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分)
查看申报主体购置发票、实物或农机专业化服务协议
通过自购农机或租赁农机服务方式,在土地耕整、父母本种植、植保施药、收割等个关键环节实施机械化作业,作业面积达到以上,计分,每个环节作业面积每减少扣分,扣完为止。
培育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的计分,没有的不计分。
、种子烘干能力(分)
查看申报主体购置发票、实物
购置烘干机日烘干能力达到吨的计分,达到吨的计分,达到吨以上的计分,达到吨的计分,低于吨的不计分。
、种子仓储能力(分)
查看合同、实物查看
仓储面积平方M以上的计分,每少平方M扣分,扣完为止。
、田间基础设施条件(分)
现场实地查看
主干道、作业道通畅,道路直接通达的地块数占总地块数的比例,平原达,丘陵山地达以上计分,每减少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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