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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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
甘肃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好甘肃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高质量地完成经济普查数据处理任务,根据《甘肃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要求制订本细则。
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采用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处理,共同遵循“统一组织、分专业处理”的工作模式。
各级普查机构应在本细则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数据处理工作细则。
第二章数据处理任务
一、各级普查机构数据处理的对象及主要任务
各级普查机构要完成本级布置的普查表的数据处理,包括邮政业、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铁路运输业法人单位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普查表,同时要完成邮政业、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普查数据的综合处理。
具体任务是:
1、录入普查资料。
完成本级普查机构收到的全部法人单位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的数据录入工作。
2、接收普查资料。
上一级普查机构负责接收下一级普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送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原始资料,以及上报的综合汇总数据和说明文件。
3、审核普查资料。
分专业利用计算机对本级直接录入和收到下级上报的普查表进行表内、表间,法人与产业活动单位间的逻辑及数量关系审核、重码重名审核,经核实、查询、订正、净化数据后加载入数据库。
4、汇总数据。
按照上级普查方案的要求,对经济普查资料进行综合汇总、分专业汇总以及跨专业汇总。
5、评估普查数据质量。
根据综合汇总数据基本情况,以及数据分类查询结果,组织有关单位作好对普查原始资料和汇总资料的评估工作。
6、上报原始数据和综合汇总数据。
将通过净化、质量评估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原始资料,以及规定上报的综合汇总数据和说明文件,通过网络或存储介质按要求的内容和文档格式报上级普查机构。
7、编印出版本级的普查综合资料。
二、部门普查机构数据处理的主要任务
1、邮政、银行、证券、保险系统普查机构负责所属法人(含视同法人,下同)单位有关财务普查表的审核,确保其数据质量,并强调要求各财务表中的“单位代码”与“601表”的“单位代码”一致;责成法人单位以电子版和纸介质向所在地普查机构和本系统上级普查机构同时报送。
2、邮政、银行、证券、保险系统普查机构向本系统上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子版报送分行业、分地区的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的全部法人单位普查表。
3、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普查机构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和对外提供有偿服务的队列单位全部普查表的录入、审核,并以电子版和纸介质向本系统上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分行业的财务状况汇总表。
4、铁道运输系统普查机构负责铁路运输业法人单位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所有普查表的录入、审核。
铁路运输业法人单位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数据,在报送本系统上级普查机构的同时报送所在地普查机构。
独立法人单位的财务普查资料和统一清算的铁路局财务普查资料,以电子版报本系统上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章数据处理环境要求
一、县级数据处理环境
基本的设备为:
运行Windows98/2000/XP操作系统的三台以上普查专用PC机;针式打印机或激光打印机一台以上;光盘刻录机一台以上。
县级数据处理可在网络环境或单机环境下进行,原则上采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数据报送。
二、市(州)级数据处理环境
基本的设备为:
运行Windows2000Server的PC服务器一台;运行Windows98/2000/XP操作系统的五台以上普查专用PC机;针式打印机或激光打印机两台以上,光盘刻录机一台以上;地(市)级数据处理要求在网络环境下进行,采取计算机网络进行数据报送。
三、省级数据处理环境
基本的设备为:
运行HP-UX的小型机服务器一台;运行Windows98/2000/XP操作系统的高档微机若干台;高速行打一台以上;配备磁带机或光盘刻录机;数据库管理系统为Oracle9i;中间件软件为BEAWeblogicServer8.1PremiumEdition和BEATuxedo8.1Edition;省级数据处理要求在网络环境下进行,利用统计信息网进行数据报送和接收。
第四章工作流程
经济普查数据处理采用“统一组织,分专业处理”的工作模式。
具体流程如下:
一、县级数据处理流程
(一)普查表的装订
1、要指定专人保管收回的普查表,并向普查表初审人员、录入人员发放普查表。
普查表要放置于防水、防火、防鼠的地方,保证资料安全,防止泄密、资料遗失或损毁。
2、由指定的专人将收回的普查表按照法人单位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一套表装订成一套,第一页为套表封面(见附录2);
3、按照行政地域(如:
乡、镇、街道)并分行业类别将各套表装订成若干册后装箱,每箱要有装箱说明(见附录3)。
(二)普查表预审与交接
1、各业务组初审人员根据相关业务细则对报表进行验收、人工初审,初审合格后与数据录入人员办理交接。
预审与接收以“箱”为单位或分专业进行,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报表不得分开。
资料接收时应达到下列标准:
(1)资料装订符合规范。
(2)资料整洁无污损,报表书写工整、清晰。
(3)装箱清单与实物相符;
(4)分专业套表表种与制度要求相符,数量正确;
(5)各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表张数与法人基本情况表上填写的数量相符。
2、录入人员接收资料时应填写《资料接收登记表》(见附录4),并作为掌握录入资料数量和数据处理阶段资料发放登记凭证。
录入人员负责对接收后普查表的保管、安全和保密。
(三)普查表的录入
1、一个乡(镇、街道)同一类法人单位的普查资料应集中在一台微机上进行录入。
其产业活动单位始终随法人走。
2、录入员在领取普查表时,普查表管理人员应要求其在《资料接收领取登记表》(见附录4)上履行签字手续。
录入完成后,应将普查资料交还普查表管理人员。
3、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数据录入进度和录入人员情况,安排资料的发放,录入人员应服从资料管理员安排。
(四)数据录入要求
普查数据录入开始前,录入员应首先根据自己领取的资料检查设定的录入控制默认值,包括:
1、处理地。
一般可设定至县级。
在处理地设定至县级的情况下,数据处理软件将不再能以“处理地”区分乡、镇、街道,对于分乡(镇、街道)汇总,只能通过601表的单位所在地进行区分。
所以,对那些需要将某些单位强行归入指定乡、镇、街道(而不管该单位所在地是否为该乡、镇、街道)进行汇总的,处理地就应设置更细一些,即可设定至乡(镇、街道)。
2、统计专业。
按专业一套表设定。
根据填报表种的不同,可分为: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资质建筑企业;劳务分包及资质以外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中介和其他房地产企业;交通运输电信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限额以下住宿餐饮企业;服务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
3、录入员在录入过程中要保证录入资料安全,每录入完成一个单位应在该单位普查资料封面上加盖印章并签字(见附录5)。
录入过程中其它录入控制参数由录入员根据个人习惯和本地数据处理实际情况确定。
4、录入结束后,录入员应尽快归还普查资料。
资料管理员在回收资料时,除检查资料完整性外,还必须逐一检查各单位录入完成情况:
(1)全部资料是否加盖“已录入”印章;
(2)资料领取数量与数据处理软件统计的录入单位数量是否相符。
(五)复录要求
原则上,由统计专业人员边录边审的普查表可以不复录。
由非统计专业人员录入的普查表应按一定比例复录,具体复录比例由各地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复录与录入应在同一台机器上进行,特殊情况不在同一机器上时,需先导出录入数据到复录机上进行装入,方可进行复录。
复录结束后,应在单位报表封面加盖“已复录”印章(见附录5)。
(六)数据分专业集中
录入完成后,各专业数据在录入微机上的分布可归为两类:
A)同一统计专业的所有法人单位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全部普查数据集中在一台微机。
B)同一统计专业数据分散在多台微机上。
对于情况B),应选定一台处理机(可多专业共用一台),将该专业分散在各录入机上的数据进行集中。
集中前,应通过《录入资料接收领取登记表》,对导出或导入的单位数量再次进行核对。
专业处理机上应张贴《分专业数据处理记录表》(见附录7),作为分专业处理跟踪记录表。
(七)分专业审核修改
普查数据按专业集中后,应在各专业处理机上对本专业所有法人单位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无论其是否属于该专业统计)进行必要审核和确认审核,并据实更正全部必须更正的错误。
在分专业审核修改的过程中,专业间应加强协作,特别是对那些在过去年报工作中属其他专业统计的产业活动单位,相关专业应积极提供协助。
所有对数据的订正,必须保证机器与报表的一致性。
即对机器内数据修改的同时,原始报表上也要保留修改记录。
(八)全县数据集中审核
在各专业数据全部分专业集中后,为了提前发现和解决专业间单位重码和表间联审的问题,无论专业审核修改完成与否,都应在一台独立的机器上对全县所有专业数据进行一次集中审核。
通过集中审核、专业联审,发现重码和专业间的数据关联问题。
在协调各专业人员进行订正的基础上,用《审核修改通知单》(见附录8)书面通知各专业处理机进行改错。
(九)全县数据更新联审
在上述审核修改结束后,应重新将各分专业处理机上的分专业数据导出,并在《分专业数据处理记录表》(见附录7)设定数据版本号,利用网络或磁介质将导出的全县数据集中在一台机器上(原有数据清除)。
全县数据集中的主处理微机上要张贴《主处理机数据处理记录表》(见附录6)。
然后,集中对全县数据进行全面审核。
对错误较多的专业,应将其数据与审核报告单一并发回各分专业处理机上重新审核修改;对错误较少的统计专业,组织专业人员在县级集中处理机上集中进行审核修改,不再返回专业处理机重改。
(十)数据汇总
数据汇总统一在全县数据集中的主工作机上进行。
(十一)数据评估
利用综合表、数据分类查询等手段对数据进行评估。
通过评估后,普查办应填写《数据简要评审报告》(见附录9),并加盖公章。
(十二)上报普查数据
1、上报普查数据由数据处理人员和各专业人员配合完成。
各专业负责本专业上报普查数据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数据处理人员负责准备网络环境或其他存储介质。
根据上报要求对上报资料审核无误后,由本县经济普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字,通过网络或其他存储介质将普查数据资料上报所属市(州)经济普查办公室,同时报送上报数据审批签字报告单。
2、上报普查数据采用按项目(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作为一个项目,个体户作为一个项目)集中上报的方式(即不再进行统计专业的划分)。
对两个项目分别导出上级普查制度要求的指标数据。
3、可根据本地实际采用网络或光盘上报。
上报内容包括:
(1)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数据文件JPXXXXXX_FR.JIO或个体户调查表数据文件JPXXXXXX_GT.JIO(其中:
个体户调查表在清查阶段已完成报送的不再进行报送)。
(2)确认审核未通过关系清单及说明文件JPXXXXXX_ER.TXT。
该文档为文本文件,分两部分,第一部份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第二部分直接粘贴导出的出错关系清单。
(3)普查数据评审报告JPXXXXXX_AU.TXT,内容为《数据评审简要报告》。
二、省、市级数据处理流程
(一)接收上报数据
经济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负责接收下一级上报的普查数据,检查其上报的普查数据资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有否审批上报手续。
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报,并说明理由。
对符合要求的上报普查数据资料要加载入数据库,并进行上报数据资料初审和上报数据资料中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清除重复工作。
(二)审核验收下一级上报的数据资料
普查数据资料审核验收工作由各专业负责。
工作环境为,网络环境、统一的数据库管理,各专业在自己的授权用户下工作,对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上报的本专业普查数据资料进行全面专业审核验收。
未通过审核验收的普查数据资料,由各专业与相应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进行联系、协调、修改,要求对上报数据资料全面修改后重新上报。
(三)汇总普查资料
普查数据资料汇总工作由数据处理组和各专业共同负责。
工作环境为,网络环境、统一的数据库管理,各专业在自己的授权用户下工作。
(四)上报普查数据
上报普查数据工作由数据处理组和各专业调查组配合完成。
各专业负责本专业上报普查数据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数据处理组负责准备网络环境。
根据上报要求对上报数据资料审核无误后,由本级经济普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字,通过网络报上一级普查机构指定的位置,同时报送上报数据审批签字报告单。
普查数据上报方式及上报内容同县一级。
四、数据处理技术支持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数据处理工作过程中的技术支持,由各级经济普查机构数据处理组负责。
主要包括,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过程中的数据处理软件运行维护、网络运行环境维护、数据库系统运行维护等;普查资料后期开发描述的培训支持。
第五章职责及岗位设置
一、数据处理组职责
制定本地区数据处理工作计划;对参与数据处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负责数据处理环境建立、维护和检测工作以及其它技术支持;协助各专业审核修改,协调进度;负责普查数据的接收和上报;向上级数据处理组和本级普查机构负责人报告工作。
二、各专业调查组职责
负责专业普查数据资料审核和验收、综合汇总和普查资料后期开发、上报数据资料的审核和数据质量控制;及时与数据处理组协调解决专业数据处理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三、岗位设置
各级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列有以下岗位:
1、数据处理技术负责人,全面协调数据处理工作,对各岗位工作人员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2、普查表保管及进度管理负责人,负责普查表保管、向录入人员发放及收回工作、协调录入进度。
3、数据集中处理操作人员,负责软件运行环境安装、初始化,各专业数据集中审核、数据合并、专业拆分操作。
同时负责数据处理设备病毒检测、和数据安全备份工作。
4、各专业普查表审核人员,负责分专业审核编辑、综合汇总和评估、上报数据终审、数据质量控制。
5、数据录入人员,对经济普查数据进行录入和复录。
各个岗位的人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
第六章质量控制与数据安全保障
一、质量控制
重点做好以下几个环节控制:
(一)软件安装阶段,准确定制制度:
各分类目录、地址码全面性与准确性核对,特别是地方补充和修订的部分要做重点反复核查。
(二)录入阶段,准确录入数据:
增强录入人员责任意识,并通过复录、质量抽查和逻辑审核提高数据录入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灭再生性错误。
(三)审核修改阶段,检查数据离群值。
通过条件查询,对报表数据离群的单位进行重点排查。
(四)综合表汇总阶段,检查宏观数据与当地经济发展情况是否相符。
通过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汇总,与历史资料进行对比;通过分行业汇总,考察单位行业分布的合理性。
二、数据安全
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一)数据日备份。
在数据录入和审核修改期间,每日都要利用移动硬盘或其他介质对各录入微机、分专业审核修改微机、全县集中处理机上的普查基层表数据进行备份。
(二)保证两份经济普查制度环境参数备份,在制度变更时,应同时进行备份更新。
(三)定期用专用防病毒软件进行查毒杀毒。
(四)不在数据处理微机进行与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无关的操作。
附录
附录1:
录入上报阶段数据处理流程图
附录2: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封面
所属专业:
专业代码:
单位顺序号:
法人单位代码:
法人单位名称:
产业活动单位个数:
本单位共填报:
类表共页
附录3: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表装箱(袋)清单
地址名称:
箱(袋)内普查表细目:
普查表种类:
普查表数量:
普查表种类:
普查表数量:
普查表种类:
普查表数量:
普查表种类:
普查表数量:
普查表种类:
普查表数量:
附录4:
资料接收(领取)登记表
(法人、产业活动单位)
县乡统计专业:
区域(村)
单位数
领取/回收
领取/回收
录入机号
乡或村码
乡或村名
法人
产业
领取签名
领取日期
收回日期
领取签名
领取日期
收回日期
注:
以村为最小拆分录入单位的县使用此表。
资料接收(领取)登记表
(个体经营户)
县乡
区域(村)
调查户数
领取/回收
领取/回收
备注
乡或村码
乡或村名
领取签名
领取日期
收回日期
领取签名
领取日期
收回日期
注:
以村为最小拆分录入单位的县使用此表。
附录5:
资料已录入、已复录印章样式
已录入
录入员
日期
已复录
录入员
日期
附录6:
主处理机数据处理记录表
序
号
操作
日期
审核出错
条数
退回分专业数据
专业反馈数据导入
必要审核
确认审核
专业
版本
操作员
(签名)
专业
版本
操作员
(签名)
说明:
进行“审核”、“导出”、“导入”三项操作之一时填写一行;
序号:
从1开始的自然顺序号;
专业分为:
Q-全部;其它特定专业与制度使用代码相同;
版本:
自定编号,如1.0、2.0等,但必须与《分专业数据处理记录表》上对应。
附录7:
分专业数据处理记录表
专业:
操作
日期
审核出错
条数
退回专业数据装入
专业数据导出
必要审核
确认审核
版本
操作员
(签名)
版本
操作员
(签名)
说明:
进行“审核”、“装入”、“导出”三项操作之一时填写一行;
专业:
填写制度规定的代码;
退回专业数据装入版本:
《主处理机数据处理记录表》上导出分专业数据时设定的编号;
专业数据导出版本:
以“S”开头,紧接专业代码和自定编号,如SB1.0、SC2.0。
附录8:
审核修改通知单
______________专业
单位类别
单位代码
处理要求
操作完成
(签名)
填表人:
日期:
说明:
单位类别分别为“法人”、“产业”或“个体”
附录9:
数据简要评审报告
评
审
意
见
上报
审批
同意上报。
经济普查办公室
年月日
上报
文件
清单
文件名
内容
字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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