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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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承包单位: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
JS2-2-JL-15001
监理单位: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号:
J2212/B005/0001/1703
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报审表B-005
致(建设单位):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兹报验:
□1标段监理规划
□2单位(子单位)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4特殊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5其它: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本次申报内容系第1次申报,申报内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公司技术负责人已批准。
说明:
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分项工艺流程、材料控制、质量停检点及质量验收办法等内容。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签字:
日期:
注:
1、监理规划与标段、(子)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同步申报,监理实施细则与分项开工报告同步申报。
2、本表与审核单同时使用。
3、本表由监理单位呈报两份,批准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留一份。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土建工程TJJL2212标段
监理实施细则
(高处作业)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
编制依据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监理单位(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一、工程概况
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高架段位于镇海区,线路自2号线一期工程终点站后向东南沿宁镇公路路中继续敷设,于金丰路口西侧设高架站五里牌站。
出五里牌站后沿宁镇公路向东北继续沿路中高架敷设,于大运路和俞范东路之间由高架转入地下,高架与地下以U型槽连接。
高架段(含U型槽及明挖暗埋段)设计起始里程K28+655.059,设计终点里程(明挖暗埋段终点里程)K32+149.871(起止点里程均以上行线为代表),全长约3494.8米。
本标段包含:
清水浦站后-五里牌站区间、五里牌站、五里牌站-电厂站前明挖暗埋段(含U型槽、明挖段)的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装修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
清水铺站-五里牌站区间起点:
K28+655.059、终点:
K30+527.339、全长:
1872.28m,现浇简支梁、连续梁、连续刚构呈东西走向,沿宁镇公路路中向东前行,绕城高速以西段,线路两侧有零星的厂房;绕城高速以东段,有蛟川街道,线路两侧有密集的居民局宅区、厂房,下穿500kv高压线、铁环北路线,上跨绕城高速等
五里牌站起点:
K30+527.339、终点:
K30+647.208、全长:
120m,高架三层侧式车站,规模120×23.4m位于宁镇东路与金丰路交叉口的南侧,西侧为保亿风景九园,东侧为五里牌菜市场
五里牌站-电厂站区间高架段起点:
K30+647.208、终点:
K31+735.308、全长:
1088.1m现浇连续梁、简支梁、连续刚构、拱桥道路两侧有秘籍的居民居宅区,北侧为蛟川街道,南侧为五里牌村;生产、生活条件便利、管线影响较多,施工前需进行迁改.
五里牌站-电厂站区间U型槽段起点:
K31+735.308、终点:
K32+019.871、全长:
284.6m明挖区间全场约415m,基坑宽度约为11-20m,开挖深度0.744-14.004m。
五里牌站-电厂站区间明挖暗埋段起点:
K32+019.871、终点:
K32+149.871、全长:
130m。
本工程涉及的高处作业主要有:
钢管扣件式脚手架、碗扣式满堂脚手架、钢管柱贝雷梁支架及深基坑施工作业等。
二、编制依据
1、国家与本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
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防护标准化手册2015修订版》
7、该工程有关合同、文件及技术资料;
8、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9、经审批的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三、高处作业的基本要求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是指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
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在大于30米时为特殊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4.凡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位置进行的施工作业,应使用脚手架、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梯子、吊架及安全带。
施工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5.高处作业高度超过15米时,应在施工作业位置垂直下方4米处架设一层安全网。
6.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必须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上岗。
7.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需设隔离设施。
8.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骑坐在脚手架的栏杆上或踏在、骑坐未安装牢固的设备、管道、模板或其他构件上。
9.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或栏杆攀登;
10.在雪天、雨天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凡水、冰、雪应及时清除。
当风速大于10.8米/S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11.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
楼梯、空洞与邻边等处应设明显的标志。
12.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
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作业前加以检查,验收确认其完好,方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
13.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及安全质保体系和相应的责任制必须列入工程施工方案。
14.高空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需设通信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15.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进行力孛计算,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相应规范要求。
16.因施工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报监理审核认可,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17.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安全监理应发联系单,必须及时解决。
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时,安全监理应立即发出停作业通知。
隐患消除,经复查合格发复工指令。
18.安全防护设施和操作设施完成后,应按类别与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规定和有关法规、规范及安全评定标准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
另外,随着工程施工向上进展,高处作业的工作量将会随之而增多,因此,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地做好各项检查验收及记录工作。
四、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五、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1.安全监理事前控制
1.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与事故处理的应急措施;
2.审核施工单位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检查、督促、帮助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保体系与安保体系;
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督促施工企业使用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作业人员;
5.审核安全事故处理报告、检验报告和测试报告;
6.督促、帮助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技术教育;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控制
建设施工用脚手架在搭设、使用和拆除时,其自身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都十分重要。
在许多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占工伤事故的第一位,建筑施工的外脚手架是高空坠落的主要发生点,因此对建筑施工脚手架的安全检查、安全督促、安全管理、安全控制必须十分重视。
1.严格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方案的审批手续。
2.严格脚手架搭设验收制度。
脚手架搭设后,组织有关人员按标准检查验收。
在验收中发现部分不符合验收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限期整改。
改正完毕后,必须再经复查合验全部合格并办理验收手续并挂牌后方可使用。
3.分段搭设的脚手架应分段进行验收。
严禁脚手架边搭边使用。
对于分段搭设的脚手架,不允许下部在使用的同时,在上部进行脚手架搭设,使用与搭设应交叉进行。
4.督促施工单位每天在使用脚手架之前和下班之后,都应对脚手架例行检查和保养,间隔一定时期和恶劣天气前后脚手架都要作全面检查。
5.现场安全监理需经常检查施工单位例行保养和检查、自检、专业检查的原始记录。
6.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标准做好脚手架的防雷接地。
7.督促、检查施工方对脚手架的放电措施。
现施工用脚手架大多为金属,因此施工用电线不能直接扎在脚手架上。
必须扎于脚手架上时,必须有可靠的绝缘保护。
8.督促、检查脚手架上堆荷的数量和位置。
严禁超载,即使是一时的超载也不允许的。
9.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于脚手架的防火措施,杜绝火种来源。
10.检查支模、外挑堆货平台、向室内卸货的溜槽等处均不允许支撑在脚手架上或与其联系。
11.绝对禁止推动设备与外脚手架联系,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和井架的附着杆均应与脚手架分开。
12.禁止将其他设备的缆风绳固定于脚手架上,严禁将垂直运输设备安装在脚手架上。
13.雨、雪及六级风以上的天气严禁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使用脚手架时堆荷应适当减少。
雨雪后使用脚手架要有防滑措施。
14.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参加搭设和拆除脚手架的施工人员事先进行体检,对不适合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安排从事搭、拆脚手架工作。
1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从事脚手架的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
1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脚手架作业人员要经常进行业务培训,脚手架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工具必须入袋,物件严禁高处抛掷,并严禁酒后作业。
脚手架在夜间施工时,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18.脚手架拆除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记。
非作业人员或地面施工人员均不得通行或施工。
施工单位安全部门应配人员现场监护。
安全监理需进行巡查及旁站监
六、安全监理检查(抽查)及控制要点:
1.临边防护
在施工现场,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围护设施的高度低于0.8米时,这一类作业称为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尚未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各种平台周边、雨棚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层面及楼层边以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楼梯段边必须安装临边防护栏杆。
3.垂直运输设备、接料平台除两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平台接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等与建筑相连接的通道两侧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梯笼底部必须与地面采用螺栓连接牢固,梯笼必须与墩柱进行连接,连接通道设置防护栏杆。
2.洞(孔)口防护
施工现场,结构上往往存在着各种预留洞与孔,在孔与洞口旁的高处作业统称洞口作业。
凡是深度在2米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等孔、洞边沿上的高处作业亦称为洞口作业,如因产生使人与物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孔洞口,这些孔洞口都应按洞口作业加以防护,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主要有设置防护栏杆、设置栅门、格栅及架设安全网等多种方式,不同情况下的防护设施主要有以下几类:
1.各种板与墙的孔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与工具式栅门。
电梯井内每隔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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