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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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1
2、第二章:
安全管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1
3、第三章:
安全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1
4、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5
5、第五章:
各职能部门、责任人岗位安全职责…..5
6、第六章:
施工安全管理规定………………….…13
7、第七章:
应急救援方案………………………….16
8、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17
9、第九章:
附件Ⅰ、施工安全管理措施……..…21附件Ⅱ、安全违章违目……...…...47附件Ⅲ、支持性文件………….….…...5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南铁集团浙赣电化改选工程Z-10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及有关的法规、规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坚决服从业主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围绕“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有序控制,持续稳定”的思路,以落实安全逐级负责制为基础,强化科学管理,依靠科技进步,整体推进,实现本标段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第四条安全管理的总体目标是:
杜绝因违章施工造成铁路行车险性以上责任事故,控制责任一般行车事故;杜绝重大交通、设备、火灾、爆炸事故,控制一般交通、设备、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杜绝职工(劳务工)责任死亡事故,消灭重伤事故,人身轻伤事故率控制在3‰以内。
第三章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
第五条加强浙赣铁路电化改造工程项目Z-10标段工程建设的安全领导,成立以指挥部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各项目部经理组成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落实。
(安全组织机构见下图)
南铁工程集团公司浙赣电化改造Z-10标提速
工程指挥部安全组织机构图
第六条安全保证体系: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贯彻国家、铁道部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业主对本工程安全生产的要求,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评比安全工作。
落实逐级安全负责制,逐级签订安全承包合同,使各级施工组织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制定好各自的安全规划,达到全员参加,全面管理的目的。
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施工生产,项目部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目标,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主线,合理组织,合理安排,做到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1、思想保证
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做到“四不伤害”的原则,特殊工种必须特证上岗。
每周必须举行一次专场安全学习,班前坚持安全讲话。
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2、组织保证
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在组织上确保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各项施工有序进行。
3、检查保证
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对各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各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各作业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行文下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措施上报指挥部备案。
项目部所属各作业队每周对各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上报。
班组每天自查,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并作好检查记录。
4、措施保证
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各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制定施工安全、劳动卡死措施,关、特工序安全保证措施和营业线施工安全措施等制度。
(安全保证体系见下图)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安全总结评比制度、月季年安全检查制度、各工种安全生产制度(车辆运输运行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须知及电路架设养护作业制度、各种机械的操作规则及注意事项、施工现场保安制度、有关劳动保护法规的执行措施、各种安全标志的调协规则及维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作业制度、架梁起重作业安全作业制度、雨季防洪措施、防火消防措施)和安全责任考核制。
项目部要定期召开施工安全例会,分析安全情况,开展预想活动,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肃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操作,保证防护设施投入,对施工安全工作作到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评比,有考核,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管理科学、技术先进,防护可靠的基础上。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
第五章各职能部门、责任人岗位安全职责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安质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和督促各项目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及本指挥部的规章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
2.定期和不定期地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质量检查,掌握全标段的安全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3.坚持每月安全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统计、分析安全质量情况,针对共性、惯性问题,向领导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参加指挥部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定期对全标段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反思和评价,分析全标段工作情况,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下阶段安全、质量工作的计划。
5.检查各项目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定的落实情况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两纪一化”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6.深入一线对安全质量关键环节进行现场把关、指导,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标准化作业情况。
7.建立健全有关安全质量信息台帐。
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反馈等综合处理工作.
8.负责完成指挥部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工程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
2、组织编制本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将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的各个环节中,并检查执行情况。
3、审核个性幕布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质量计划、创优规划等质量体系文件,按月检查落实情况,按程序文件作好安全、质量、进度方面(特别是施工进度控制)管理记录。
4、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组织可行性分析。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从技术上负责。
5、参加安全事故、事苗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实。
物资设备部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部局有关方针政策,组织采购合格物资、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2、对各项目部物资采购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控制。
每季度对各项目部物资的进料渠道、质量、价格、库存进行检查。
3、制定火工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各项目部的运输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负责对各项目部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确保施工生产机械安全使用。
5、定期进行物资、设备安全质量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并汇总后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
6、参与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救援及处理工作。
7、负责做好指挥部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6、完成指挥长布置的其他安全生产任务。
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各项目部的协调联络,及时汇总各部安全生产情况。
2、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反馈等综合处理工作。
3、负责指挥部的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工作,对专业文字资料在有关部门提供后进行汇报。
4、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反馈等综合处理工作。
5、做好汽车使用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
6、完成指挥长交办的临时任务。
项目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的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关、特工序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的监控措施。
3、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过程监控。
在营业线施工,严格执行铁道部、南昌铁路局及上级有关营业线施工的安全规定,并组织实施。
4、组织职工(劳务工)学习党和国家有关生产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电报、通报。
完善职工(劳务工)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
经常教育职工(劳务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作业纪律,作业标准化。
5、每月不少于一次召开安全质量工作会议;积极开展工程质量QC小组及安全劳动竞赛等活动。
6、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7、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及时上报集团公司、指挥部。
8、切实做好汛、暑、寒期等季节性的安全施工措施,营业线上(旁)的安全防护等工作,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各责任人岗位安全职责
指挥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上级的规章制度,组织和实施相应的措施,负责指挥部安全生产的全面组织领导工作。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调度,组织均衡生产,改善安全生产的环境,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3.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质量检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负责落实整改责任人,掌握整改情况,如有严重隐患,应亲自解决处理。
4.指派专人的施工现场督促施工关键点,关键程序的处于作业,参加轻伤以上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5.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支持和配合安全技术人员的各项工作,当进度与质量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6.组织技术、安全等人员对重要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验收。
副指挥长安全职责
1.在指挥长的领导下,协助指挥长抓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指挥长督促各部门、各项目部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卡死”制度、安全措施,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协助处理施工中的工期、质量、安全、劳力、设备的问题。
3.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质量检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负责落实整改,如有严重隐患,应及时向指挥长汇报。
4.组织技术、安全等人员对重要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验收。
5.对施工中发生的各类一般事故、事苗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参与其它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6.完成指挥长临时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任务。
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监督并保证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2、带头执行党的纪律,搞好党委班子建设和团结,教育党员在安全生产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开展“三无”活动。
3、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教育职工敬业爱岗、遵章守纪,自觉地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4、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并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
5、监督、检查、落实各级干部党风责任制和党风、党纪的执行情况,对干部的不正之风和党员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严肃处理。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
2.负责及时审定、签发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的同时审定签发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审核各项目部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质量计划、创优规划等质量体系文件,按月检查落实情况。
4.参加安全事故、事苗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5、完成指挥长布置的其它安全生产任务。
安质部部长安全职责
1、督促检查指挥部所属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配合有关部门编制重要工程的安全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
3、坚持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情况,掌握施工生产动态,分析安全质量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
4、参加指挥部所属各项目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5、负责记录指挥部安全会议记录及建立各种安全信息台帐。
6、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安全员安全职责
1、督促检查指挥部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立指挥部各种安全信息台帐。
3、坚持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情况,发现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
4、参加指挥部所属各单位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5、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质量检查工程师安全职责
1、督促检查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负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
3、提出施工安全隐患及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4、坚持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情况,发现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
5、参加对各类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6、按上级要求填报各种安全质量报表,建立完善工程质量台帐。
7、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8、贯标工作中,按贯标职责分工表行使职权,指导质检员工作。
工程部部长安全职责
1、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物资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制定本部施工管理办法。
2、建立指挥部工程管理台帐。
3、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各项目部施工管理中的安全质量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
4、对项目部施工中发生的各类质量事故及时派人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
5、督促、检查本部门有关人员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工程部工程师安全职责
1、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物资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协助制定本部施工管理办法。
2、建立和健全指挥部工程管理台帐。
3、组织制定和审定项目部施工组织中安全、质量技术措施。
4、审核和参与制定项目工程的施工方案和封锁计划。
5、审核项目部的关、特过程作业指导书的编制。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情况,督促施工方案和封锁计划的实施,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7、参加对各类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8、落实本部门负责人布置的安全质量工作。
物资设备部部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物资、设备安全质量、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组织制定本系统安全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2、定期向主观领导汇报物资、设备安全质量工作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
3、督促检查各项幕布物资的采购、储存、保管、发放等工作。
4、负责由于材料质量引起的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对施工生产中机械设备安全使用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攻关活动,消除安全和质量隐患。
6、参与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救援及处理工作。
7、参加指挥部安全会议并落实指挥部领导布置的安全质量工作。
物资设备部经济师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物资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并定期对物资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2、建立、健全物资基本管理台帐。
3、定期检查各项目部物资采购、储存、保管、发放等工作。
4、深入现场了解施工生产中物资管理情况,及时发现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督促落实和跟踪验证。
5、参与应材料质量引起的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落实本部门负责人布置的安全质量工作。
调度员安全职责
1、明确安全职责范围,尽心尽职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2、掌握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及行车安全动态,重点工程,重点预防。
3、认真收集、发布事故通报,按要求及时督办和信息反馈。
4、遇有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要及时向指挥部领导及上级和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并做好有关记录。
5、对指挥部管辖内的施工现场发生突发事件,负责组织人力、物力积极进行抢险。
第六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按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各级专职的安检人员,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和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指挥部每月检查、召开一次,项目部每旬检查、召开一次),针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加以分析,提出对策和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一条各项目部必须根据所承担工程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加强施工安全的领导和监控。
对关、特工序的施工,要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成立安全把控小组。
针对施工中每个阶段都要制定严格的卡控措施,定人定责,抓好每一个施工环节。
第十二条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检人员必须挂牌上岗。
在施工现场的关键和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各项目部要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完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劳动安全应知应会和必知必会的培训、考核和考试,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首先要进行安全技术业务岗前培训和施工过程中的定期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业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各项目部必须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南昌铁路局制定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文件汇编》。
及时传达上级下发的安全文件、电报、通报。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和操作规程,制定施工安全、劳动卡死措施,营业线施工安全措施等制度。
第十六条各项目部必须加强防火安全管理,施工防火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和国家现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加强日常巡查,配备专人管理,做好检查记录,完善检查台帐。
第十七条各项目部必须加强防爆、防毒、防尘的安全管理。
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器材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大型露天爆破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爆破方案。
对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和使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的有关规定。
氧气瓶与乙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储存;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对有毒、有粉尘侵害的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各项目部必须加强现场用电安全管理,严格规范施工用电,施工现场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
用电设计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对施工用电线路和设备要定期检查(指挥部每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旬检查一次,施工队每日检查一次),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用电和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和使用监控,尤其是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应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劳动安全部门、安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安全检查规定。
第二十条各项目部必须加强劳务工管理,要把劳务工纳入职工管理,劳务工使用前必须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工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掌握施工要点和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明确行车安全的重要性,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劳务工在运营线上作业时,必须由项目部批准,由持证施工员带领方可上道作业。
特殊工种(如安全员、防护员、车站联络员、爆破工、道口看守员等)不得由劳务工单独担任。
第二十一条各项目部应当为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提取所需的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十二条各项目部必须强化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和施工过程监控,在营业线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技规》、《行规》、《安规》、《工规》以及路局《营业线工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南铁工管办发[2003]7号文《在既有线旁施工确保运输安全的几项规定》、集团公司安发[2001]62号文《既有线施工有关安全规定》及〈既有线桥涵顶进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天窗修”制度。
第二十三条在营业线施工中,各项目部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结合部安全分工、安全监督配合事项及费用等,同时要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
需要封锁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南昌铁路局行车设备施工管理办法》有关程序报送封锁计划。
按审批的封锁计划时间、地点进行施工,严禁随意超越批准施工范围。
施工中加强现场作业监控,严禁损坏地下管线,防止施工机具、材料侵限,做好施工安全防护。
施工后搞好现场安全保证,做好自查、自检,严把列车放行关,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和劳动人身安全。
第七章应急救援方案
第二十四条为了加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提高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处理能力,指挥部成立以行政主管为组长,总工程师为付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部经理为成员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质部负责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五条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救援组织和救援预案上报指挥部备案。
第八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考核目标:
1、无行车险性以上事故。
2、无人身责任重伤以上事故。
3、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4、无重大机械设备、交通事故。
5、无火灾、爆炸事故及雷管、炸药丢失事件。
6、无业主投诉和新闻曝光事件。
第二十七条考核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施工生产的各个环节都必须高度重视,做到计划有安全措施,检查有安全项目,管理突出安全生产,严把安全作业规范关,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推进地抓好落实。
2、根据南昌铁路局南铁基发[2004]35号文《关于印发南昌铁路局基建系统营业线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针对评估内容,在项目内实行逐级考核制度。
指挥部接受上级工管中心考核;各项目部接受指挥部考核;各施工队接受项目部考核;各施工队对本对职工和劳务工进行考核。
从指挥部到从业人员要逐级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
3、集团公司浙赣电化工程指挥部每月、各项目部每旬要坚持开好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通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找出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的对策和措施。
4、安全的关键是基层,基层的关键是管理,管理的关键是干部,干部的关键是作凤,要强化干部作风,必须以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检查为主线,对事故进行深层次分析并严肃追究干部管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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