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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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试行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试行)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和报告书编写格式等。
本导则适用于在沪已经投产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除煤矿企业以外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本导则不包含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现状评价的导则将另行发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
然而,鼓励本导则使用方根据本导则的编写精神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160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方法
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18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19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194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203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Z/T204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信息指南
GBZ/T224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Z/T225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GB/T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通知发布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2011〕86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3.1用人单位
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
3.2职业卫生
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3.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应用职业卫生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对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状态下的职业卫生管理状况,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健康影响等做出综合评价。
3.4职业卫生评价
应用职业卫生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对用人单位或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状况,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健康影响等做出综合评价。
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以及事故性评价等职业卫生评价。
3.5评价单元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的特点和评价的要求,分析生产工艺、设备布置以及作业岗位分布情况,将工艺流程、设备布局、作业岗位分布以及接触有害因素相对集中、相互影响且难以分割的工作场所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部分或区域。
3.6关键控制点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可引起的职业病种类分析其危害风险度,并通过现场调查结合岗位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分别对各评价单元作出职业病危害程度大小的结论,选择危害程度(风险)较大的单元或作业点,确定为该项目重点防护的单元或作业点,即关键控制点。
4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4.1目的
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4.1.2明确用人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卫生管理状况,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病控制措施的建议。
4.1.3针对不同用人单位的特征,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具体要求。
4.1.4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1.5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依据。
4.2基本原则
4.2.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2.2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保证评价工作的独立性,排除非技术人为因素的影响。
4.2.3现状评价工作应在常态生产状况(注明现时产量和设计产能)和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
4.2.4现状评价中检测数据应符合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检测与评价工作应该符合相关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对服务机构资质管理的要求及其相关工作规范规定。
5评价依据
5.1法律、法规、规章
依据我国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5.2规范、标准
规范参照本导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并根据具体评价内容进行增加完善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5.3基础依据
用人单位委托评价范围的设计资料及其职业卫生专篇、前(历)次职业卫生评价(可能提供的)、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的预防性审查意见(可能提供的)、现时设计及运行情况的有关资料;职业卫生调查、职业卫生检测和健康监护资料;现状评价工作委托书等。
5.4其他依据
与现状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如其他安全、环保等相关评价资料。
6评价范围与内容
6.1范围
说明评价涉及的建设范围和评价技术责任范围,建设范围应描述该次评价委托方所委托的评价区域内的建筑物名称(编号)、建筑物层内功能区域布置、生产装置极其主要生产设施等,明确实际评价的范围(主要针对现时运行区域、设施及其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6.2内容
主要包括总体布局、建筑设计卫生、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分布、作业方式及接触水平、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运行情况、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等。
必要时(受委托)还应对项目现址进行评价。
7评价方法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等方法收集数据和资料,并结合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配置情况和作业环境状况等,对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及职业健康影响进行评价,并可通过检查表法等评价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等。
7.1职业卫生调查
在分析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设计资料以及此前历次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评价等资料的基础上,开展职业卫生调查。
内容主要包括:
用人单位概况,现时运行情况、总体布局、建筑设计卫生、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布局、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及产品、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时空分布、作业方式及接触水平、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其运行情况、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健康监护结果分析情况等。
首次评价应该简述用人单位发展历史,包括历年发生的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项目情况的简要描述。
简述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史概况,包括以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发生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健康监护结果分析等情况变化的简要描述。
7.2职业卫生检测
7.2.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根据检测规范和方法,对用人单位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因素、粉尘、物理因素、生物因素、不良气象条件等)进行检测。
7.2.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参数检测
接受委托时可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防护参数进行检测。
在作业环境中有害因素超标时必须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防护参数进行调查和检测,以鉴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防护效率,分析超标原因。
7.2.3建筑设计卫生参数检测
根据现行检测规范和方法,对车间的通排风、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建筑设计卫生参数内容进行检测。
7.3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分析
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规定、标准对调查收集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进行分析。
主要分析体检单位资质、体检项目、应检人数、实检人数的符合性,追踪复查人员的复查结果极其处置情况,调查核实职业禁忌证及职业病人的治疗和处置情况等。
7.4检查表分析法
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等,列出检查单元、部位、项目、内容、要求等,编制成表,对评价用人单位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查与评价。
8.评价程序
8.1准备阶段
主要工作为接受用人单位委托、开展初步现场调查、签订评价工作合同、收集和研读相关技术设计资料以及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评价等资料、编制现状评价方案并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要点等。
现状评价应收集的主要资料参见附录A。
8.2实施阶段
依据评价方案开展职业卫生调查(填写本导则附录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现场调查表)、工作日写实、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其落实情况核实等工作,并收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分析。
8.3报告编制及评审阶段
主要工作为分析、整理所得的资料、数据,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其进行分析评价,得出评价结论,提出针对性的防护对策和持续改进建议,完成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对评价报告书进行评审、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成正式报告。
现状评价工作程序参见附录C。
9.现状评价方案编制
9.1评价方案
是具体指导现状评价的技术文件。
应以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为原则,概述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现状特征,明确评价范围、内容、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并编制组织实施计划。
9.2评价方案步骤
应在充分研读有关资料和初步现场调查后编制。
9.3评价方案内容
9.3.1概述
简述用人单位背景、评价任务由来、评价目的等。
9.3.2编制目的及依据
列出适用于评价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前(历)次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书、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及设计阶段的审查意见等。
9.3.3评价方法、范围及内容
根据用人单位的特点,选定适用的评价方法,确定评价范围、评价单元、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
9.3.4职业卫生调查内容
在了解用人单位生产运行情况和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开展职业卫生调查,现场调查表内容和格式参见附录C。
9.3.5检测方案
确定单元(或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方法、检测点和样品数等。
9.3.6组织计划
主要包括评价程序、质量控制措施、工作进度、人员分工、经费概算等。
10.评价报告书编制
现状评价报告书应全面、概括地反映评价的内容,文字表述应简洁、用语应规范、结论应明确,需以数字或图表表达的内容,应尽可能采用图表和照片,以利于阅读和审查。
原始资料及数据计算过程等不必在报告书中列出,必要时可编入附件。
评价报告书主要由以下章节和内容组成:
10.1总论
10.1.1用人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地点、登记注册类型、机构代码、规模、行业分类、行业代码、产品及其产量、员工人数及其生产班制、建筑物情况,以及评价任务由来等内容。
10.1.2评价目的
参照本导则(试行)条款4.1的规定编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个性化描述。
10.1.3评价依据
列出评价项目引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基础技术资料等的名称。
10.1.4评价范围
根据评价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本导则(试行)条款6.1的规定编制。
10.1.5评价内容
概述本导则(试行)条款6.2的规定。
10.1.6评价方法
描述评价应用的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的方法和检查表法、定量分级法等方法的内容。
参见本导则第7条。
10.1.7评价程序
用文字结合框图的方式,简要表述评价工作过程。
10.1.8质量控制
用文字结合框图的方式,简述评价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措施。
10.2用人单位建设概况及运行情况
10.2.1用人单位建设内容
详细描述用人单位现时运行的主要作业场所内容,包括厂房/车间/装置、仓库/罐区、办公行政楼以及其他辅助建构筑物,列表说明上述建构筑物的面积、层数、高度等;储罐需说明直径高度、容积、形式、介质等,。
建议尽量收集并分析用人单位的主要建筑指标,例表如下:
例表项目的主要建筑指标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据
备注
1
基地总用地面积
m2
2
建筑物占地面积
m2
3
总建筑面积
m2
4
建筑密度
%
5
容积率
%
6
绿地率
%
10.2.2评价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核
用人单位评价涉及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的批文及其落实情况描述,如没有简要说明原因。
10.2.3工程运行情况
分析最近一次职业卫生评价以来用人单位发生哪些变化,首次现状评价应简要分析自用人单位正式生产以来至此次评价前的历次变化(作为用人单位背景简要描述),以及现时运行情况(能力)。
10.3总体设置
10.3.1布局调查与评价
10.3.1.1现址简评
简要描述用人单位周边区域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概况和社会环境条件等。
对非工业园区内项目,根据需要对现址的合理性作简要的分析评价。
10.3.1.2总体布局
根据总平面布置图,要求详细描述厂区的功能分区及其方位。
一般小型企业要求以厂区长轴与短轴中间线或以厂区主干道划分为四个区域定位(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中型企业以厂区长轴或主干道为三等份,短轴或主干道为二等份划分为六个区域定位(东南、西南、东北、西北、正东、正西或正南、正北),大型企业各以厂区的长轴和短轴或主干道的三等份划分为9个区域定位(东南、正东、东北、西南、正西、西北、正南、正中、正北)、区内建筑物名称及其方位、具体建筑参数,例表如下:
例表作业场所建筑物内容
区域
名称
建筑物
名称
建筑面积(m2)
占地面积(m2)
层高
(m)
层数
厂内区域
位置
附件:
总平面布置图。
总体布局评价: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卫生符合性分析评价,可以运用检查表法。
10.3.1.3建筑物内功能布置
要求根据建筑物各楼层分布图描述建筑物内的局部功能分布,例表如下:
例表建筑物内各层功能分布
建筑物名称
层次
功能布局
层内区域位置
面积(m2)
附件:
建筑物各层功能分布图
建筑物内布置评价: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卫生标准或规范进行分析评价,可以运用检查表法。
10.3.1.4设备布局
要求根据生产工序及设备布局和岗位设置,进行生产单元划分,然后确定各单元在建筑物、楼层、功能区域的布置位置,详细分析主要生产设备(尤其产生主要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布置情况,例表如下:
例表设备名称及其分布概况
编号
单元名称
区域内位置
单元面积(m2)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附件:
生产单元及设备布局示意图。
设备布局评价: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卫生标准或规范进行分析评价,可以运用检查表法。
10.3.2建筑设计卫生调查与评价
调查:
主要包括建筑结构、全室通风、采光照明、采暖与空气调节、微小气候等建筑设计卫生的调查。
另外应该调查分析强噪声、高温、高湿、大量使用强腐蚀性或高毒性化学物质、产生高危害性粉尘、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特殊建筑卫生要求。
10.3.2.1全室通风调查
全室自然通风调查:
建筑物的设计卫生重点分析内容为建筑物的通风情况,自然通风涉及建筑物的朝向(长轴与南北轴的夹角)、建筑物高度及其相邻建筑物的间距、通风面积、屋顶气楼、气路形成、建筑物内隔断等情况的分析,对于存在产生有毒有害因素工艺的建筑物,应该根据当地主要风向、平均风速、建筑物内容积等换算可能的换气次数。
建筑物设计卫生参数的分析例表如下:
例表建筑物设计卫生参数一览表
建筑物名称
长度
宽度
层数
层高
朝向
通风面积
间距*
注:
表内长、宽、高以及间距单位均为m。
注*:
为相邻/最高建筑物之间的间距。
10.3.2.2机械通风调查
机械通风调查:
对于隔断成为房中房等自然通风不良,以及产生有毒有害等需要采用机械通排风的建筑,应该详细核实机械风机的数量、功率、墙式风机或风口(进风与出风)的布置位置、风路与风压的形成、换气次数等设计情况。
对于全封闭建筑物必须换算每小时人均新风量。
对于涉及有毒有害因素且未对产生有毒有害岗位配置局部吸风排毒设施的车间和实验室一般禁止使用循环风。
局部吸风排毒设施与全室通风应形成合理的风路和风压并尽可能建立自动连锁反应,安装止回阀,以防止有害气体倒灌污染。
例表机械通风设置情况汇总
区域名称
通风设施
数量
功率
换气次数
(次/h)
人均新风量
(m3/h)
风路
风压
必须依据法律规范要求对机械通风情况按每一单元进行符合性描述评价必要时附图片证实。
10.3.2.3采光照明调查
各区域采光照明设计原则,自然采光照明说明采光面积。
。
10.3.2.4建筑设计参数现场检测
对全室通风、机械通风、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设计参数的检测,以及需要进行通风检测的区域,先编制检测方案(包括检测定点、方法、仪器、内容等)。
根据标准方法及规范程序开展通风管路或风口的技术参数测定,换算区域的换气次数和人均新风量。
10.3.2.5分析评价
根据现场调查和现场检测,依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等的相关要求对建筑结构防尘、防毒、防高温和防噪声设计、采光与照明、采暖与通风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10.3.3辅助用室调查与评价
10.3.3.1现场调查
主要包括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妇女卫生室、医务室等的调查与评价。
例表如下:
例表辅助用室一览表
建筑单元
楼层
用室名称
面积
设施配置
10.3.3.2评价
依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标准对辅助用室设置情况符合卫生要求的分析评价。
10.4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检测与评价
10.4.1简要生产工艺过程分析
主要生产工艺过程简介(包括公用工程)、主要原辅物料及产品(重点是化学)、化学物料储运、作业方式等。
10.4.2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及其接触情况调查分析
调查:
生产制度及定员、单元划分、单元内设备名称与数量及其自动化与密闭化情况、岗位设置、作业人数、作业方式、作业时间等。
分析各生产单元内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岗位接触程度。
要求进行分析描述,建议附图片增加描述清晰性,建议用表格归类整理增加描述简洁性。
例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情况调查表
单元
名称
岗位
名称
危害因素
名称
设备状况*
接触
方式*
时间*
人数
注:
设备状况分为全密闭、设备局部开口有负压或无负压、设备敞开;接触方式分为自动化巡检、机械设备结合手工作业、手工作业;接触时间分为h/d、h/w;
10.4.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用文字或表格的方式,概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可引起的职业病等。
包括其固有的毒性特点(状态、毒性分级、刺激性及窒息性、腐蚀性、皮肤吸收性、致癌性等)。
进一步通过现场调查重点核实岗位化学物料使用/产生量或设备常规存量、岗位作业方式(自动化、机械化、手工)及其接触情况(人数、时间、频率)等综合分析,分别对各评价单元作出危害程度即引起职业病风险的结论,选择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风险)较大的单元或作业点,确定为该项目重点防护的单元或作业点,即关键控制点。
10.4.4检测方案
按照国标、卫标、行标以及国外参考标准等确定可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检测)定点、确定采样(检测)方法,并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实际情况,选择采样(检测)时段。
对定点的代表性、有害因素的识别及其检测选择、采样的工作时段选择等问题,应该有详细的说明和明确的规定。
明确化学因素、粉尘、物理因素、生物因素(仅限职业病目录中)等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方法、仪器、频次、气象条件等情况,详细描述采样时段的生产负荷率、生产设备及防护设施开启数量及其运行状况、人员规范操作等情况。
必要(接触高毒物品、超标岗位)时对检测情况进行实时拍摄留证。
例表检测点设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单元名称
岗位/作业点
检测点号
检测项目
例表检测与采样方法一览表
检测项目
接触限值类型
检测依据
采样设备
采集器
采样方式
注:
采样方式注明定点短时、定点长时、个体采样、仪器直读等
10.4.5检测结果分析
检测结果经整理分析后,用简洁的文字、图表等进行合理表述,并对结果进行评价。
例表定点检测结果判断一览表
检测点号
作业点
名称
检测
项目
检测结果
判断*
CMAc
STEL
TWA
STEL/PC-TWA*
注:
STEL/PC-TWA如果小于1(不超限)则不必出数据;定点检测结果判断是根据某一定点短时检测浓度与该点作业接触时间结合对照卫生标准(接触限值)进行合格性判断,不涉及一个岗位(工种)多点接触的情况。
例表岗位检测结果判断一览表
岗位
名称
检测点号
检测
项目
检测结果
判断*
CMAc
STEL
TWA
STEL/PC-TWA*
1
2
3
注:
STEL/PC-TWA如果小于1(不超限)则不必出数据;岗位检测结果判断是以该岗位所接触的数个作业点的检测浓度值及其对应的各作业点作业时间综合换算该岗位TWA浓度值与接触限值比较作出合格性判断。
例表检测结果达标情况分析表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点数
合格点数
检测岗位
合格岗位
10.4.6检测结果评价
检测结果分析评价,应注重不合格检测点及岗位多因素接触情况的分析。
必须对关键控制点、不合格点作业岗位情况进行调查描述并附图片增加描述的清晰性。
10.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调查与评价
10.5.1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
项目现场调查对岗位防护设施的设置状况尽量采用影像资料取证留档或作为报告附件增强描述分析清晰性。
例表防护设施设置一览表
单元
名称
作业点
名称
生产设备(台)
防护设施(台)
名称
总数量
运行数量
名称
总数量
运行数量
10.5.2防护设施设计能力调查与检测
调查内容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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