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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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方针
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确保产品满足顾客要求;
持续改进,追求卓越,争创国内一流施工企业。
2质量目标
工程/产品满足合同和法律法规要求;
分项工程一次合格率100%;
工程/产品竣工验收一次合格率100%;
争创工程达到局级优质样板工程。
3质量管理体系
3.1总要求
为确保业主满意,并超越业主期望,本工程制定的质量目标为局级优质样板工程,为此应做到:
3.1.1正确识别工程中的特殊工序、关键工序和一般工序。
3.1.2对工序的活动及投入资源做出明确规定。
3.1.3确定对工序进行监视、测量和分析的准则和方法。
3.1.4为确保工序质量,应投入必要的资源。
3.1.5明确工序监视、测量信息的收集和反馈方式,并通过对信息的判定来实现对工序的控制。
3.1.6通过对工序监视、测量结果的分析,明确应采取的措施,以实现对工序质量的持续改进。
3.2文件管理
3.2.1文件管理范围
对外部质量信息文件、报批文件、施工合同、图纸及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程序文件、质保手册、质量计划、管理办法、控制程序、工艺标准、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与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文件均进行管理。
3.2.2文件的编写和审批
①文件的格式(如尺寸、标题栏等)应获得业主的确认。
②各类文件分别由相关部门编制,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批,需报业主批准的文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业主要求的数量报请业主批准。
③文件编制部门应确保文件的正确、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3.2.3文件的发放
①重要文件应在文件封面上加盖“受控”印章,并填写分发号;一般文件标识分发号即可。
②各部门应拟定文件发放清单,经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保证与质量有关的各岗位人员都能够及时得到和使用有效版本。
③文件发放时办理登记手续,签字领用。
3.2.4文件的更改
①文件的更改由各部门填写文件更改单,经原审批人员审批。
若指定其他人员审批时,应获得审批所需依据的资料。
②文件更改时,应按规定做好记录,保存更改单,适宜时收回相应作废文件。
3.2.5文件的保存及销毁
①文件应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地方。
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存相关的文件,并建立文件目录动态表,以方便存取和查阅,文件的保存期限为10年。
当业主有要求时,应向业主提供文件目录动态表。
③作废文件由各部门按规定统一收集销毁。
④作废留用的文件应加注标识,单独存放。
3.2.6对于外来文件,各部门应识别其适用性及版本的有效性并控制分发。
3.2.7当业主有要求时,各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为业主提供相应数量的文件。
3.2.8所有与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文件在工程完工后均应按照业主要求装订成册,统一纳入项目管理文件集。
3.3记录管理
3.3.1记录管理范围
①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记录:
文件管理记录、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记录、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设备管理记录、培训记录、监视和测量记录等。
②与质量活动有关的记录:
合同评审记录、供方评价记录、产品标识记录、监视和测量装置检定记录、不合格品控制记录、业主财产验证记录、服务及业主投诉记录等。
3.3.2记录填写要求
①记录内容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字迹工整、清晰,能够作为工程(产品)质量或工序质量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据。
重要记录需经校对和审批。
②记录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时,应采取划改的方式,并在划改处签名。
3.3.3记录的保管和储存要求
①各部门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记录的汇总、编目,并保持记录的顺序,以便于存取和检索。
当业主有要求时,相关记录应提交业主保存。
②记录的储存环境要通风、防潮、防火、防虫蛀鼠害等,计算机软件记录的储存要防潮、防划伤,且应有备份。
③各部门应按照业主要求来确定保存期限。
需做永久保存的记录应移交档案馆保存。
过期的或没有必要保存的记录,应经业主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销毁并做好记录。
3.3.4记录的格式在使用前应提交业主批准。
3.3.5所有与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在工程完工后均应按照业主要求集中收入到质量保证档案中。
3.4管理职责
3.4.1管理承诺
①采用各种形式对员工进行质量教育,规范员工质量行为,确保工程(产品)的所有活动满足业主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②根据工程(产品)实际特点,制定合理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确保质量目标在各级部门和层次上得以分解和实现。
3.4.2以业主为关注焦点
①识别业主的要求及期望,并予以满足。
②承担与工程(产品)有关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得到满足,最终达到增强业主满意的目的。
3.4.3职责、权限
①项目经理
a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主持制定和宣贯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方针、目标,批准和颁布本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对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和实施以及质量目标的实现全面负责。
c授权总工程师及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与本项目有关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能独立行使监督、检验的职权,正确行使质量鉴别、把关、奖惩、报告的职能。
d提供充分资源包括人才、装备、技术等以及适宜的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以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e组织项目质量管理评审,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f保证物资供应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进货产品的质量,并对制定的采购文件以及确立的合格供方进行审批。
g组织开展回访和保修活动,为业主提供满意服务。
h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终身负责。
②项目经理
a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生产运作与协调工作,组织领导施工部署、资源供应、人员培训、合同评审、业主财产管理、业主沟通、信息反馈、设备管理、施工进度、平面布置、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等工作。
b正确识别业主的要求与期望,并将信息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必要时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达到业主满意。
c负责项目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以确保生产和环境满足质量要求。
d负责各类重大措施、方案的具体实施,并保证关键、特殊工序的施工质量。
e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试运、投产,保证最终的交付使用。
f负责项目网络运行计划的编制,并按计划组织生产运作与协调管理,所制定的计划应获得业主的批准。
g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施工现场生产调度会,解决施工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生产计划的落实。
h参加业主和监理组织的各种协调会。
③总工程师
a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并组织领导监视和测量、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不合格品控制、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设备材料验收、中间交接、竣工验收等工作。
b协助项目经理抓好质量管理体系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各部门进行质量目标的分解,最终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c负责本工程项目质量计划、检验计划、创优规划等文件的编制、报批工作,并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d负责项目质量保证档案等文件的整理编制工作。
e负责组织停检点、见证点、验证点的检查、报验,组织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f当质量工作遇到阻挠或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隐患时,有直接向公司汇报和反映的权力和义务。
g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并组织领导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及控制程序编制、技术交底、文件管理、记录管理、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纠正和预防措施、大型设备验收、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制定等工作。
h组织本项目“不合格”的评审,并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审核、报批工作。
i主持各类重大措施、方案的论证和编制,并对措施、方案进行审核。
j组织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鉴定和推广工作。
④质保工程师
a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组织贯彻国家的质量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b对本工程项目的监视和测量、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不合格品控制、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服务和业主投诉以及工程创优、QC小组活动等工作直接负责。
c严格“三标”生产和工艺纪律,监督三检制的实施情况,控制人、机、料、法、环因素,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d加强采购供应和物资的验收、贮存、运输、发放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为生产过程提供合格的材料。
e负责竣工资料中的质量保证资料和质量评定资料的审核、收集、编目及整理。
f负责项目质量保证档案、设备档案等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及上报工作
g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行为进行制止,并下发不合格品通知单报技术部门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h按工程进度及所设立的停检点、见证点、验证点在规定期限内向业主及监理进行质量报检并提供有关检查记录。
i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日常管理,并按照业主要求向业主提供监视和测量装置明细表和检定证明文件。
⑤材料工程师
a组织进行合同评审,确保全面理解、掌握业主要求
b负责业主信息的收集并及时发布给有关部门。
c对采购物资实行计划管理,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d负责编制采购物资的催货、包装、运输、验证、贮存、防护、标识和保管程序并获得业主的批准。
e负责进货检验和试验计划的具体实施,保证采购产品在搬运、贮存、防护和交付的各个环节都能够满足质量要求。
f负责向业主提供验收记录和材质证明、使用说明等文件。
g负责对业主提供的物资进行验证和管理。
⑥专业技术工程师
a负责对本专业图纸会审,并将所有问题提交设计答疑,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b负责各工序控制程序的编制和关键、特殊工序(如尺寸、焊接、重量和重心控制等)的确定,所制定的控制程序应获得业主的批准,并组织进行技术交底。
c负责制定各工序的标识方法以便于追溯,所制定的标识方法应获得业主的批准。
d参加重要设备、构件的检查验收。
e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核、上报和实施。
f针对工程存在的不合格品,负责制定纠正措施,必要时应制定预防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应获得业主的批准。
g参加工程的中间交接和竣工验收。
h负责工程文件、记录的管理,确保记录与工程进度同步。
i负责工程所需标准、规范的管理。
⑦造价工程师
a负责质量成本的控制。
b负责工程成本的分析、管理
c负责工程概预算编制及工程变更费用的编制及报审
3.4.4内部沟通
①通过沟通促进各部门和各层次间的信息交流,确保所有质量活动的有效性。
②采取各种形式(会议、文件交流等)建立适宜的沟通渠道,必要时应形成记录
3.5人力资源管理
3.5.1能力与意识
①本工程根据质量管理体系各工作岗位、职责对人员能力的要求选择能够胜任的人员从事该项工作。
②各部门应根据相应岗位职责,确定相关人员所具备的工作意识与能力,并通过招聘与考核,确定各岗位人员。
3.5.2培训
①根据参加项目人员能力和工程特点,分层次组织开办技术、质量培训班及大型技术交底,保证与质量活动有关的所有人员接受培训,使之熟悉图纸、规范标准及作业指导书。
②对电焊工、电工、探伤工等特殊工种及时组织取证、换证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③对所有接受过培训的人员,应根据其工作实际和业绩,评价是否具备了所从事工作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并作为培训效果的评价记入员工培训档案。
3.6生产设备管理
3.6.1设备管理
①安排专人制定本工程的设备更新改造和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②定期组织设备检查,掌握主要设备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情况,督促各施工队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3.6.2设备维修
①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和维修保养计划组织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②由专人设备修保质量的监督检查,保证设备的修保质量。
3.7材料管理
3.7.1进货检验和试验
①材料工程师应根据采购物资的特性和物资验收规定按批量实施抽样检验,对于重要设备、构件应汇同专业技术工程师共同验收,检验合格后按规定向业主或其代表报验并提交检验记录以及有关的材质证明、使用说明文件,检验不合格的器材不得入库并做好标识隔离存放。
②材料工程师应验证随货资料与实物是否一致,材质资料内容是否齐全,外观、尺寸、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并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③当业主有要求或材质证明文件有漏项指标、对材料技术指标有质疑时,应对材料进行取样复验,并在业主批准或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
④对于不合格物资坚决不允许入库,并根据工程急需情况办理退货和索赔手续。
⑤确因施工急需来不及进行检验而使用或放行的采购物资,必须经业主代表批准,且应在放行物资上标注明显标记,以便于追溯。
⑥如业主有要求需到供方货源处验证的,采购人员应积极配合,为业主或其代表提供必要的条件,协助业主进行验证。
3.7.2材料保管员应做好物资的贮存、保管和防护工作,统一标识、建帐建卡、分类存放,并在工程施工、安装、交付各个阶段,做好物资的标识移植和记录。
3.8生产运作管理
3.8.1生产和服务控制
①获取施工合同书、施工图纸等工程文件,为工程开工进行准备。
②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③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关键、特殊工序控制程序,并监督实施。
④使用适宜的设备。
⑤配备经确认合格的监视与测量装置。
⑥对施工全过程实施监视与测量,并做好记录。
⑦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a上道工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b工程整体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业主使用。
c履行保修义务,定期开展回访活动,满足业主要求。
⑧施工现场条件和工作环境应符合操作要求,冬、雨季节应按相应措施组织施工
⑨施工运行计划应安排合理,确保不必要的因素影响工程质量。
8.4.8.2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①编制项目各工序控制程序,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并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用于指导和控制施工质量。
②对本工程所用的施工设备,应有证明完好的鉴定记录。
对本工程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有有效的检定证明文件。
③本工程各岗位人员均应经过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④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对于关键、特殊工序,由专业技术工程师按要求进行监控,并做好记录。
⑤技术部门应保存好施工过程控制记录。
3.8.3产品防护
①搬运与吊装
a搬运前应核对所搬运物资的品种、型号及数量准确无误后,方可搬运。
b选择合适的搬运工具和机械设备,将所搬运物资安全可靠地搬运到指定地点,并予以唯一性标识。
c对于易燃、易爆、易损坏物资等由技术部门制定具体搬运防护措施。
d对于大型设备、重要构件等,在吊装前应由专职重量控制人员做好重量重心的控制与计算,并由技术部门编制具体的吊装措施来确保吊装安全和吊装质量。
②贮存
a施工现场应设立焊材库房、一般库房、露天料场等贮存场地,焊材库房应有烘干设施和环境监测装置,一般库房应有通风设施,露天料场应有排水沟。
b贮存物资要离墙离地或上架,分类贮存,摆放整齐,标识清楚,并保证贮存场所有适宜环境,以防止物资在使用前损坏或变质。
c对大型设备、构件,可直达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按规定下垫上盖。
d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殊物资应专库贮存,专人保管,并做好隔离、通风和防火措施。
e材料保管员对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在实物上明显部位作清晰可辩的标识,并定期检查标志、品质状态。
f入库材料,保管员要建卡立帐,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品种、规格、型号、材质和技术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合,随机图纸、产品说明书及材质证明书等资料,列出详细清单,统一管理。
g对贮存期限有要求的物资,应标明有效期识别标记,并做到先进先出推陈出新的原则,以免过期失效、变质不能使用。
h材料保管员应对物资的贮存情况及环境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和监控记录。
③对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应根据技术交底中的防护内容进行保护。
3.8.4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
①安排适用的临时生产、生活用房,配备适宜的办公和通讯设施,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②现场的临时仓库应通风干燥,并设置适当的消防用具,防止火灾的发生。
③做好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施工的正常运行。
3.9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3.9.1预制产品(成品、半成品)的标识应采取书写的方式进行唯一性标识,在容易查看的部位进行标记,必要时应建立标识记录。
3.9.2采购产品的标识应采取挂牌、书写的方式进行标识,需要移植的应做好标识移植记录。
3.9.3对业主提供的产品应做出适当标识并记录,便于核查和避免混淆。
3.9.4在工序施工或检验过程中,对不用标识无法区别的工序、部位等,应采用印章、悬挂物、符号等标识加以区别,必要时应对标识加以记录。
3.9.5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①工序或分项工程检验完毕后,由施工队技术人员负责对检验和试验状态做出评价,并出具检验和试验报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专业技术工程师复核。
②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工序或分项工程,由专业技术工程师向业主或其代表报验并提交检验记录,经验收合格后由专业技术工程师通知施工队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③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工序或分项工程,由专业技术工程师按规定做出标识,并通知施工队,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理。
④经检验和试验后待定合格与否的工序或分项工程,由专业技术工程师做出不得继续进行施工的标识,并通知施工队,同时上报总工程师处理。
3.10服务过程管理
3.10.1各部门应积极参与和业主的沟通活动,及时收集业主对工程施工的建议和意见,对业主满意度进行测量、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施工质量和不断满足业主的要求。
3.10.2回访
①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材料等有关部门和人员组成回访小组。
②回访采取座谈、电访等形式,虚心听取业主意见,做好记录,并及时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
③回访可采取季节性回访、技术性回访、保修期的回访等形式进行。
3.10.3保修
①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都要保修。
②凡由于施工单位的责任或施工质量不良造成的问题,都应实行无偿保修。
③保修完毕,应在保修书上作好记录,并经业主或其代表验收签字。
3.10.4对于业主多频次反馈的问题,技术部门应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
3.11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管理
3.11.1由公司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科和工程处技术科负责策划组织工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并具体实施。
3.11.2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时机,一般安排在工程具有一定的规模或代表性时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
3.11.3对于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各部门应及时制定纠正措施予以纠正。
3.12产品监视和测量管理
3.12.1进货检验与试验执行4.6.7的有关内容。
3.12.2过程检验和试验
①根据检验程序和业主要求,设置必要的停检点、见证点和验证点,经责任部门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②分项工程检验应在班组自检、互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专业技术工程师主持,施工班组长、施工队技术人员参加,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逐项检验评定。
③分部工程检验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专业技术工程师、施工队长、施工队技术人员参加抽查检验评定,抽查数量为该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其中必须含主要分项工程。
④单位工程检验由项目的项目经理组织,总工程师、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参加抽查检验评定,抽查数量为该单位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总数的5%,且不少于2个,其中必须含主要分项工程。
⑤工程检验评定时间
a分项工程完工后应立即检验评定。
b分部工程完工2天之内检验,因工程急需进入下道工序的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立即检验评定。
c单位工程完工后3天之内检验评定。
⑥工程整体检验合格后,向业主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
3.13不合格品管理
3.13.1对本工程检查出来的不合格品做出检验确认、标识、分类隔离。
3.13.2不合格品的标识方法,对标识有困难的应做好记录。
3.13.3技术部门对不合格品提出处理方案(纠正或预防措施),材料部门负责对外购物资、业主提供的物资的不合格品实施处置,施工队对施工过程(工序)不合格品实施处置。
3.13.4对处置后的产品或工序经复检仍不合格,产品作不合格标识,并进行退货处理;工序做返修/返工处理,直至合格。
3.14纠正措施
3.14.1技术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出现的不合格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或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原因,防止或避免不合格的再发生。
3.14.2技术部门负责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3.14.3技术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纠正措施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确认。
3.14.4对于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应由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并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15预防措施
3.15.1技术部门应正确识别工程项目上存在的潜在不合格并分析其原因。
3.15.2技术部门负责制定预防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3.15.3技术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预防措施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确认。
4质量保证措施
4.1物资供应
4.1.1供应的材料需经负责质量的材料工程师审核。
4.1.2特殊材料定货,需经专业技术人员提出规格性能等参数,并附加购货附属技术质量性能条款。
4.1.3工程用设备材料在进场使用前需具备合格证或复验资料。
4.2检验和试验
4.2.1大宗料、砼试块及型钢化学成分、机械强度试验,委托当地具有资格和资质的实验室完成并出具合格资料。
4.2.2专业技术工程师组织各级技术员完成对各施工工序的检验。
4.3实施性技术措施控制
技术部门对于较关键或较重大的分部、分项及单体工程,编制单项施工措施,从施工程序、方法及指标数据方面对施工质量予以保证性控制。
4.4工序控制程序
4.4.1依据GB/T19001标准及我公司程序文件,对本项目工程的关键分部、分项或单体工程,编制系统性工序控制程序。
4.4.2本公司工序控制程序的模式如下要求:
①某分部分项或单体工程的详细工序流程图,标记工序号及质量管理点号。
②质量管理点明细表,各质量管理点分为A.AR,B.BR,C.CR三级管理控制,并注明检查形式格式。
③针对各个质量管理点,编制对应的作业指导书。
④各管理点作业完毕,AR级管理点的检查点需业主或其代表验证,BR级管理点的检查点需专业技术人员验证,CR级管理点的检查点需施工班组自行完成质量记录。
4.5不合格品的控制及纠正
4.5.1对于设备、组件及材料的不合格品评审处理,需设计、业主参加鉴证,可做拒收、退货、报废或降级改用处理。
4.5.2对于不合格材料等物品需及时做好不合格标记,以防误用。
4.5.3对工序不合格需现场核对作业指导书进行评审,属作业失控应作返工处理,属作业指导书不正确应在纠正措施指导下进行返工。
4.5.4不合格的确认、评审、处置及纠正措施,应有完整的质量记录。
4.6记录
4.6.1质量记录以文件形式书面记录为主,关键隐蔽工程及特殊部位,可依据业主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做照像记录。
4.6.2AR级管理点检查表多为隐蔽工程记录、试压通球记录、试运记录、开箱验收记录等。
BR级管理点检查表,多为工序交接检查记录。
CR级管理点检查表多为班组自检记录。
4.6.3班组自检记录,工序交接检查记录,专检及评定记录,也应作为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
4.6.4外部质量信息文件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记录都需作为记录妥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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