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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漏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检漏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1.1.本规范规定了公司进行设备充压检漏作业应遵循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各级人员安全管理的职责、工作流程与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承压设备的充压检漏作业。
1.2.本规范不适用范围:
非承压容器或部件(即严禁对非承压容器或部件进行充压检漏作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所进行的耐压试验(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应严格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的要求,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进行。
)
1.3.在公司范围内从事设备检漏作业的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熟悉本规范,并认真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JBT4735-1997《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3.术语和定义
3.1.泄漏:
生产设备存在的裂缝、孔或者是能让水蒸气或空气、氢气逸出的器壁疏松部分。
3.2.充压检漏:
对设备充入气体或液体以判断其是否泄漏,或对存在泄漏的设备进行确定漏点位置和漏量的工作,称为充压检漏。
3.3.检漏对象:
指对其实施检漏作业的生产设备,主要包括管道和容器。
3.4.充压检漏作业措施票:
为控制现场设备检漏作业的安全风险,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将充压检漏作业作为特殊作业对待,设立充压检漏作业措施票。
现场所有的设备充压检漏作业必须办理许可手续。
3.5.检漏作业级别:
根据安全风险的高低,划分一、二级充压检漏作业。
一级,属风险较高的检漏作业,须有详细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经厂(矿、处)批准方可实施;二级,属风险较低的检漏作业,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实施。
3.6.工作负责人:
从事现场检漏作业工作的负责人。
3.7.安全设施:
为防止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员误操作、人身伤害或外因引发的设备(施)损坏,而设置的安全标志、设备标志、安全警示线和安全防护的总称。
4.职责
4.1.检修部
4.1.1.检修部主管、专工负责确定检漏工作是否必要、安全措施是否完备以及作业人员是否合格。
负责一级检漏工作票的审核,负责二级检漏工作票的签发批准。
4.1.2.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检漏工作票。
按要求编写安全技术措施。
负责对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使其清楚作业任务、作业程序、危险因数及安全措施。
4.2.策划部
4.2.1.策划部技术专工负责建立检漏作业规范标准。
负责审核一级检漏作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需要,主持重大的充压检漏项目工作。
4.3.安全监察部
4.3.1.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查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资格,审核检漏作业的安全措施,监督有关安全规定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4.4.作业人员
4.4.1.身体无妨碍从事检漏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符合作业需要的资质。
4.4.2.遵守并能正确执行检漏操作程序及安全措施,有权拒绝执行与检漏作业书要求不符的检漏方法。
4.4.3.正确使用检漏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4.4.4.应与监护人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4.4.5.在出现危险异常症状或设备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员报告或自行撤离作业点。
4.5.监护人员
4.5.1.熟知检漏作业的操作程序及安全措施,具有警觉并判断作业人员异常行为的能力。
4.5.2.坚守岗位,在作业人员检漏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能离岗,适时与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信息交流,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报:
1)发现作业人员出现异常行为或作业现场出现威胁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险情时,应立即命令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2)监护人员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职责时,应通知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5.流程与风险分析
5.1.管理流程
管理流程见附图1。
5.2.风险控制点
5.2.1.管理规范:
企业应制定和执行《检漏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实现对检漏作业的有效管理。
5.2.2.资质:
检漏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具备从业资格,尤其是外包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审查。
5.2.3.培训:
所有参与检漏作业的相关人员应获得培训,了解《检漏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要求。
5.2.4.危害分析和风险控制:
施工前必须进行作业危害分析,除了检漏工艺本身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正确辨识检漏作业应具备的条件,并对检漏作业过程涉及的高空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存在危险气体等制定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根据风险编写安全技术措施(“三措一案”及应急预案),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
5.2.5.安全技术方案和审批:
一级检漏作业风险较高,须有详细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经厂部批准方可实施;二级,属风险较低的检漏作业,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实施。
5.2.6.工作票和特殊作业票:
检漏作业必须使用工作票,对一级检漏作业还必须使用特殊作业票,并经厂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5.2.7.作业交底:
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联系人负责办理检漏工作票。
按要求编写安全技术措施。
负责对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使其清楚作业任务、作业程序、危险因数及安全措施。
5.2.8.开工条件:
检漏作业前必须确认符合《检漏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开工条件放可开工。
5.2.9.检漏作业:
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按《检漏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程序、方法进行。
5.2.10.过程监督:
在作业人员检漏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能离岗,外包单位执行检漏作业时,本厂工作联系人必须始终在现场监督。
5.2.11.质量控制:
严格控制检漏和堵漏的工艺质量。
5.2.12.结束确认:
工程完工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和验收。
5.3.风险分析
5.3.1.由于审查不严,导致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参与检漏作业的相关工作,存在安全隐患。
5.3.2.由于检漏安全技术措施制定不完善,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
5.3.3.没有严格确认作业风险级别,对作业环境识别失查,特殊工作票审查不力,可能导致人身伤害。
5.3.4.检漏作业过程中,操作程序发生偏差,改变检漏介质、方法或超过预定压力,存在安全风险;监护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存在安全隐患。
5.3.5.检漏作业前没有进行全面的安全交底、对作业现场措施执行不力、作业过程中缺少安全监督或对工程质量把关不严,没有进行完工前的确认验收,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安全隐患留存。
5.3.6.由于工作结束未经过相关确认,导致遗留问题无法排除,带来安全隐患。
6.管理内容与要求
6.1.安全要求
6.1.1.检漏对象的危险程度与其压力P和容积V的乘积有关。
PV值越大,则检漏对象破裂时的爆炸能量越大,危害性也越大。
充压检漏作业前应对被检设备实际状态进行评估,确认合适的充注压力。
原则上,充注压力不得高于其设计额定压力。
如设备没有明确规定设计额定压力,则充注压力不得高于其实际工作最高压力。
6.1.2.对设备进行充压检漏时,应优先使用水压检漏。
对于不宜充水(如考虑承重等原因)或条件限制无法充水的设备,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可使用空气或其它安全气体检漏。
6.1.3.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禁止对非承压容器或部件进行充压检漏作业。
对于非承压容器或部件的检漏,必须使用其他工艺方法进行。
6.1.4.检漏作业执行过程中,发现现场实际情况与措施票不符,或发现检漏措施票未阐明的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撤离作业人员并立即汇报管理人员。
6.1.5.由外包单位执行检漏作业时,本单位工作联系人必须始终在现场,全过程监督。
6.1.6.设备带压时,严禁进行任何检修、维护和各类堵漏工作。
在确定泄漏点后,必须对容器泄压后,方可进行修补工作。
6.1.7.作业现场必须设立相关安全警示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6.2.作业方法
6.2.1.检漏作业前确认下述条件已具备:
1)检漏对象已停役,其内部不存在压力源;
2)确认检漏对象的压力表完好,测量正确;
3)对装用过易燃介质的容器,充压前已进行彻底清洗和置换;
4)检漏作业过程涉及的高空作业已制定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5)检漏作业过程涉及的受限空间作业已制定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6)检漏作业过程涉及的存在危险气体已制定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7)检漏用的工器具或物品已准备好;
8)作业现场的的安全防护设施,已经过安全监察部门检查认可。
6.2.2.连接充注管路系统:
充注管路须装设截止阀和减压阀,阀前阀后均装设符合标准的压力表。
充注过程或保压期间,应注意各压力表指示变化,确保检漏对象的压力变化在操作人员的控制之下。
6.2.3.水压检漏方法
6.2.3.1.应使用除盐水等水质洁净的水源;充水前应校核容器的承载能力,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加固。
6.2.3.2.充注截止阀和减压阀的操作应由专人负责。
全关减压阀,开启截止阀,然后逐步开启减压阀提升压力.
6.2.3.3.首先进行充水检漏,对检漏对象进行充水排空气,当充满水后(此时未升压),即关闭充注截止阀,进入容器内部或靠近容器表面进行初步检漏。
观察是否有明显漏点。
6.2.3.4.若充水检漏未发现明显漏点,则检漏作业人员撤出,开启截止阀和减压阀,进一步提升压力,进行充压检漏.
6.2.3.5.升压过程中:
应缓慢开启减压阀。
升压至试验压力的10%,且不超过0.05MPa,关闭截止阀,保持5分。
若压力没有变化,则缓慢开启减压阀,升压至试验压力的50%,保持5分,若压力没有变化,则继续缓慢开启减压阀,升压至试验压力的100%,保持5分,若压力无法维持,判断为泄露,
6.2.3.6.升压过程中,若发现压力无法维持,则停止升压,判断为泄露。
关闭截止阀和减压阀,检漏作业人员进入容器表面,利用残余水压,进行漏点定位,检漏工作结束。
6.2.3.7.检漏工作结束后,需拆除充注连接管,泄压,放尽存水,恢复相关的安全措施。
6.2.4.气压检漏方法
6.2.4.1.应使用干燥洁净的压缩空气;一般应使用杂用空气。
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发电厂仪用气。
严禁使用任何气瓶直接充压查漏。
6.2.4.2.充注截止阀和减压阀的操作应由专人负责。
全关减压阀,开启截止阀,然后逐步开启减压阀,提升压力。
6.2.4.3.升压过程中:
应缓慢开启减压阀。
升压至试验压力的10%,且不超过0.05MPa,,关闭截止阀,保持5分。
若压力没有变化,则缓慢开启减压阀,升压至试验压力的50%,保持5分,若压力没有变化,则继续缓慢开启减压阀,升压至试验压力的100%,保持5分,若压力维持稳定,判断为合格。
若压力不能维持稳定,判断为泄露,关闭截止阀和减压阀,检漏作业人员进入容器表面,利用残余气压,进行漏点定位,检漏工作结束。
6.2.4.4.检漏工作结束后,需进行泄压,并拆除充注连接管,恢复相关的安全措施。
6.3.充压检漏作业级别的确定
6.3.1.根据安全风险的高低,充压检漏作业划分一、二级,工作时应分别办理一、二级充压检漏措施票手续:
1)一级,属风险较高的检漏作业,须有详细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要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2)二级,属风险较低的检漏作业,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热机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实施。
6.3.2.水压检漏:
充注压力最大值高于或等于1MPa(表压)时,定义为一级;充注压力最大值低于1MPa时,定义为二级。
6.3.3.气压检漏:
充注压力最大值高于或等于0.1MPa(表压)时,定义为一级;充注压力最大值低于0.1MPa时,定义为二级。
6.4.办理检漏作业许可流程
6.4.1.一级检漏作业流程
一级检漏措施票以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写->公司设备管理部门专工审核->公司生产技术部门专工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工作负责人对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签字确认->运行部门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进行设备检漏工作。
6.4.2.二级检漏作业流程
二级检漏措施票编写->设备管理部门专工审核签发->工作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签字确认->运行部门办理措施票许可手续->进行设备检漏工作。
6.5.现场典型检漏作业级别规定
以下为现场典型检漏作业,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本规范执行。
未列入的检漏作业项目未经公司审批不得实施。
6.5.1.发电厂锅炉水压试验
检漏方法:
水压;
最高试验压力:
二期锅炉23.59MPa;
1)检漏介质:
水;
2)检漏作业级别:
一级。
6.5.2.发电厂锅炉暖风器检漏
1)检漏方法:
水压;
2)检漏介质:
水(来自凝结水泵出口到辅汽减温器管路的水);
3)最高试验压力:
暖风器0.5MPa;
4)检漏作业级别:
一级。
6.5.3.发电厂500kVGIS设备气体检漏
1)检漏方法:
气压检漏;
2)检漏介质:
SF6气体;
3)最高试验压力:
0.5MPa;
4)检漏作业级别:
一级。
6.5.4.发电厂高低加检漏
1)检漏方法:
水压检漏;
2)检漏作业级别:
二级。
6.5.5.发电厂凝汽器钛管检漏(汽侧满水钛管查漏)
1)检漏方法:
水压检漏;
2)检漏介质:
水;
3)最高试验压力:
0.06MPa;
4)检漏作业级别:
二级。
6.5.6.发电厂发电机气密试验
1)检漏方法:
气压检漏;
2)检漏介质:
压缩空气、氟里昂气体;
3)最高试验压力:
0.4MPa;
4)检漏作业级别:
一级。
6.5.7.发电厂发电机转子引线密封圈检漏
1)检漏方法:
气压检漏;
2)检漏介质:
氮气;
3)最高试验压力:
0.8MPa;
4)检漏作业级别:
一级。
7.检查与考核
7.1.本规范执行情况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进行检查和考核。
7.2.考核标准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范》中的有关部分。
8.相关/支持性文件
Q/HNYD-SHEOP-013-2012《作业危害分析和风险控制规范》
Q/HNYD-SHEOS-005-201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范》
Q/HNYD-SHEOS-061-2012《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Q/HNYD-SHEOS-020-2012《工作票管理规范》
Q/HNYD-SHEOS-022-2012《动火作业管理规范》
Q/HNYD-SHEOS-025-2012《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范》
Q/HNYD-SHEOS-027-2012《管线打开管理规范》
Q/HNYD-SHEOS-028-2012《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Q/HNYD-SHEOP-023-2012《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范》
9.报告和记录
序号
编号
名称
保存地点
保存期
1
检漏记录
相关部门
2年
附录
附图1:
检漏作业管理流程图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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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漏 作业 安全管理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