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考核评价暂行办法.docx
- 文档编号:29904757
- 上传时间:2023-08-03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343.12KB
董事考核评价暂行办法.docx
《董事考核评价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董事考核评价暂行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董事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董事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总12页)
董事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编制单位:
邛崃市新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7年5月
邛崃市新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董事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工作,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确保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邛崃市新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评价。
第三条评价董事会及董事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二)注重实绩原则;
(三)全面评价原则。
第二章董事会评价
第五条
重点评价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评价董事会有效性的主要指标是企业的经营绩效;评价董事会规范性的主要内容是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包括董事会的工作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日常运行、议事方式、表决程序和决策效果以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选聘、考核和监督管理等。
第六条董事会评价实行年度评价与任期评价制度。
第七条评价董事会一般经过以下程序:
(一)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自我评价意见。
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董事会向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并附董事会自我评价意见;任期终了前一个月内,董事会向股东会提交任期工作报告,并附董事会自我评价意见。
董事会自我评价意见包括以下内容:
主要工作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和改进的计划及建议。
自我评价意见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参加的董事会会议讨论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二)征求意见。
股东会征求公司监事会、经理层、公司党委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调阅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公司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
公司监事会须对董事会作出独立书面评价意见。
评价意见需经监事会讨论通过,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任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向股东会提交。
(三)股东会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后,形成董事会年度、任期评价意见并予以反馈。
第八条董事会年度、任期评价意见包括以下内容:
董事会年度、任期主要工作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和改进的建议、评价等次。
第三章董事评价
第九条重点评价董事的德、能、勤、绩、廉,主要内容包括职业操守、履职能力、勤勉程度、工作实绩、廉洁从业等方面,应包括董事出席会议次数、表决、发表意见情况以及最终决策的效果等。
第十条董事评价实行年度、任期评价制度。
第十一条评价董事一般经过以下程序:
(一)提交述职报告。
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任期终了前一个月内,董事向股东会提交个人履行董事职责述职报告。
(二)征求意见。
股东会征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公司党支部的意见。
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调阅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公司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
(三)股东会汇总各方面评价意见后,综合形成董事年度、任期评价意见并向董事本人反馈。
第十二条董事评价意见包括以下内容:
董事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存在的不足和评价等次。
第四章评价结果
第十三条董事评价要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相挂钩,董事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十四条董事评价优秀等次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维护出资人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能够遵规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规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二)具有较高的战略决策能力、抵御风险的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协调沟通能力,能够根据形势与市场的变化准确分析判断企业发展方向、对董事会拟任免人员的能力水平做出准确判断、能够围绕公司改革发展提出新思路、新办法,能够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经理层成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充分进行协调沟通;
(三)努力程度高,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一年内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次数不少于会议总数的四分之三;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善于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能够独立发表个人见解,敢于负责;
(四)决策效果好,个人表决意见符合出资人意志和所任职公司利益,无重大决策失误,任职贡献大,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自我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六)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达到A级。
第十五条董事评价称职等次条件:
(一)基本能够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规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二)有一定的战略决策能力、抵御风险的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等,大部分时候能够根据形势与市场的变化基本分析出企业发展方向、能够围绕公司改革发展提出部分想法,基本上做到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经理层成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一定范围内的沟通;
(三)平时较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履职,一年内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次数不少于会议总数的四分之三;工作作风较好,基本上能够了解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四)决策有一定的效果,个人表决意见基本上符合出资人意志和公司利益,基本上无重大决策失误,任职贡献较大,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较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五)基本上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六)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达到B级以上。
第十六条董事评价基本称职等次的情形:
(一)基本能够不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基本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规定,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二)战略决策能力、抵御风险的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表现一般,部分时候能够根据形势与市场的变化基本分析出企业发展方向,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经理层成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一定范围内的沟通能力一般;
(三)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表现一般,工作作风表现一般,对公司发展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了解不深;
(四)决策能力一般,虽无重大决策失误,但也未为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五)基本上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六)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达到D级以上。
第十七条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价等次为不称职:
(一)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
(二)严重违反董事会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或者一年内出席董事会会议(含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次数少于会议总数的3/4的,或者会议表决经常不发表意见而弃权的;
(四)对董事会决议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者明显损害股东、任职公司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或者因董事会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董事本人表决时未投反对票的;
(五)履行董事职责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董事职务谋取私利的;
(六)经营业绩考核结果E级。
第十八条
董事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董事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的,责令整改。
连续两次被评价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解聘。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7年5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2年5月20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董事 考核 评价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