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特征刍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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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特征刍议
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特征刍议
摘要:
政治文明作为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形式和内容。
中国古代不仅具有政治文明,而且历史悠久,有其独特的个性,表现出如下特征:
一是在治乱循环中缓慢地演进;二是始终维护君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三是政治意识主导政治生活、凝聚政治力量,政治道德教化影响政治运作过程;四是具有复杂性与多重性;五是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变异并最终走向覆灭。
关键词:
政治文明;中国传统政治文明;主要特征
任何政治文明的产生、发展都具有各自的历史脉络和发展过程,中国现时的政治文明是传统政治文明的逻辑结果。
因此我们应当首先弄清楚传统中国的政治文明究竟如何?
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应当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将其放到历史的背景下予以审视,还其本来的面貌,并真正了解它在历史上曾经有的意义和价值。
中国古代不仅具有政治文明,而且历史悠久,具有其独特的个性。
通观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发展史,中国古代政治文明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一、中国传统政治文明在治乱循环中缓慢地演进
通观中国历史,朝代更替、盛衰相因,政治文明亦伴之起伏。
就整体而言,传统中国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是小农生产方式。
这种生产方式在极为有限的范围内运作,由此所决定的是始终未能形成先进的生产力以及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先进阶级,即使在当时出现了一些先进的思想观念和一些制度方面的创制,也总是在原有制度的框架内和所允许的范围内存在。
尤其是建立在封建小农经济之上的上层建筑具有超稳固性,使整个社会难以形成长久持续的生机和活力。
一个新王朝的建立或许可以促进政治文明的发展,然而,由于社会性质未发生根本变革,固有弊端和社会矛盾必然持续累积,直至革命推翻原有王朝;而由于没有产生先进的阶级,革命不过是在新人事下复活旧制度。
以监察制度和监察思想为例。
中国历代王朝的开国皇帝和盛世君主总是十分重视监察制度的建构与运作,其中汉初文、景、武三朝的“广谏诤”与《监御史九条》,到贞观之治时期的“礼法兼用”和中央统辖的监察垂直管理体系,再到明初太祖的治吏廉明、“乱世用重典”之法。
这些注重廉政建设的举措力图从制度上保证察举贪官污吏的有效性,鼓励政执官员清正廉明,无疑是进步的。
但是,正是这些先进的制度却成为了王朝覆灭的祸根。
例如,唐代设置御史台,并且将之升格为与三省六部并列,及至中宗执政,左右御史分管中央、地方检察事务,建立了严密的中央直管体制,地方“分察”或“分巡”制度,有效地察举了大批贪官污吏,维护了政权稳定。
但随着分巡或者分察御史的地方留任,他们成为上位的地方官员,由此“(监察官员滞留地方、主持政务后)则地方行政,本来只有二级,而后来却变成三级。
然其最高一级则名不正,言不顺,遂形成一种中央集权,对地方行政,极有流弊”。
而其与军权的交织构成了节度使制度,直接导致了军人割据局面的形成,而藩镇的壮大和彼此的斗争必然导致中央权力被架空,腐败滋生,直到“安史之乱”,使得国无宁日、民不聊生,并导致国家的分崩离析。
传统中国的选官任官制度也是如此。
目前很多人认为科举制度是近代公务员制度的最初形式,其实在中国政治史上,比较合理的人才遴选制度皆不乏其善,但总是不得善始而善终。
传统中国大致是从汉代开始具有比较稳定和制度化的选官任官制度的。
汉初通过“孝悌”和“力田”制度选拔官员,这一制度在文帝和景帝时期都没有什么变化,到了汉武帝时期将上述制度改为举贤良方正。
这一制度本来的用意是很好的,各级官员熟悉本地区的情况而能够发现人才推举给朝廷得以任用,而每个推荐人和被推荐人之间有连带责任——即推荐人要对其所推荐的人选负责,如此可以保证不会出现官官相护、徇私舞弊的现象。
事实证明,这一制度实行初期还是发现了一些优秀的人才,但是由于责任重大,所以推举出来的官员数量很少,为此汉武帝几次下诏要求扩大推举的范围和人数,以至于命令“不贡士,一则黜爵,再则黜地,三则黜爵削地毕矣…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退。
其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为不胜任也,当免”,可见这一制度已经开始变质,发现人才不再是一个严肃的制度而成了政府的摊派,到了汉代后期,这一制度已经残损不堪,以至于结党营私、行贿受贿、卖官鬻爵的事情层出不穷。
到了魏晋南北朝,中央使用九品中正制度判断、评定人才的等级高低,而吏部依此决定官员任用和罢黜,在这里,九品中正本是一个中立的“评估者”,但几经蜕变却成为“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官僚体制。
而隋唐时期孕育的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人才选拔的公开和平等,是人才选拔制度上的一次巨大进步。
在唐代,科举制分科致士,读书人由常科考试进入官僚体系,而技术人才则由此成为技术官员,带来了唐代名臣皆出科举的繁荣局面。
而明代各级官员八成都是科举致仕。
其后,科举则不断退化,不但有科无举,求学门槛过高,而且八股取仕更将知识分子变成了机械、教条的腐败官僚,最终科举制难逃摧残读书人,强奸中华民族之精神的腐朽体制。
这种例子不胜枚举,新王朝往往能坚持廉洁高效、统一稳定、政通人和,并迅速走向盛世,明君贤臣也屡见不鲜;但是随着政权巩固,廉洁高效的政府机构变得臃肿、效率低下,统一稳定幻化为分崩离析、国破家亡,政通人和则陷入暴君专政、外戚宦官弄权的悲惨境地,最终都无可逃脱一个又一个的兴亡周期。
这似乎是中国政治的神话,而治乱循环也似乎是难以理解的神秘现象。
实则不然。
马克思指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
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社会结构和国家经常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
但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和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任何政治文明成果都是由一定时空条件下的现实的人来设计和实践的,这就决定了“政治文明的生成、延续乃至发展,在逻辑上都有着深刻的经济根源”。
毋庸置疑,中国传统政治文明依托特定的自然经济关系和小农经济关系而不断发展,而土地的作用则在集中和分散的过程中实现了主导型政治价值。
在土地相对集中于中央政权的时候,国家的政令往往比较畅通,专制君主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往往采取一些与民休息的政策,民本、人权、德治的思想得以良好的贯彻,制度建构也能够体现出一定的文明和先进性。
但随着时间推移,土地分封必然将代表君主实现统治的合法性,而地主阶层利用国家政策与农民阶层的断裂,攫取土地的占有权和所有权,不但加速了农民对于地主的依赖,而且激发了不同阶层的矛盾,那些最初表现为政治文明的成果也变成了统治者、官僚和藩镇割据者的专制工具,由此盘剥日重、政权腐朽,必然由盛及衰。
紧接着,“一旦这类大小的自给体被逐渐发达起来的交换与交通所分解,被与此想办法争城夺地的战争所破坏,他们要么就是被消灭,要么就是扩大,化此前的大小独立自给体为一包容的通有于无的整体”,其间民本、平等、大同、和谐等思想相继勃发,大一统的政治格局必然重新得以实现。
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以土族阶层为代表的地主阶级必然需要维系巩固限制、控制农民阶层的经济结构,因此只能在具体制度和体制模式上作局部修正以树立统治的权威性,同时以水利修建和军事壮大等社会建设为配合,从而实现所谓的盛世局面。
事实证明,所谓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治乱循环并不是什么神秘的历史怪圈,而是中国古代特殊的经济和社会结构所决定的,是历史的规律。
二、中国传统政治文明始终维护君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中国传统社会的君主专制产生于战国时期,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尽管弊病百出,但是始终没有出现内生的社会变迁。
当然社会经济结构是决定这一现象的个中原因,但是绝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我们认为,维护君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是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内在动力,不但维系中国封建社会的君主专制的延续,而且深深地嵌入了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历史属性中,成为其举足轻重的一个特征。
客观地说,君主专制保证了中国社会政治格局大一统的出现和延续,正是因为以君主统治作为合法性基础,中国才能长时间地保持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维系民族的大一统意识,激发了民族同化。
《汉书·王吉传》记载“《春秋》所以大一统者,六合同风,九州同贯也。
”虽然这里的一统是指统一于周天子的统治之下,但是,这种天下归宗的思想却为后世的统治者承继,既巩固了国家的完整与统一,又扞卫了大一统思想。
毋庸置疑,“中国这个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的一切权力,通过各级地方政府,经由庞大的官僚机构,向上收拢归之皇帝之手实现皇权的一元化领导”,但是封建君主们却利用了大一统的格局意识,将它作为强化其专制统治的思想工具,使君主等同于政权合法性。
秦的建立,不仅实现了国家的统一,而且奠定了国家管理体制的基础,大一统也成为了中国政治的正统模式。
此后,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到程朱理学,科举制度的形成到“三省六部”制的建立,抗击外敌入侵到收复台湾,大一统思想和制度不断得到深化和完善,深深地烙入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发展轨迹。
由此可见,大一统思想和君主专制二位一体,植根于统治者的统治理念进而泯灭了中国人民的主体意识,将忠君和维护“三纲五常”等专制等级思想演化为政治生活的习惯,不但拒斥了任何破坏国家统一,制造国家分裂的行径和图谋,而且使任何离经叛道、违背君主旨意、企图颠覆君主专政的探索等同于反动政治。
这种“没有理性的超越,只有具体的还原”的政治模式“在缺乏理性超越的思维状态下,社会在人的思维中尚未建构为独立的对象系统,因而社会的整体性需求便无法上升为权威性的外在原则,而只能作具体的还原,从而归属为‘国家——皇权——皇帝”’,政治权威系统逐层强化而将全能的圣主意识植入国家和民族的认同感中,那些本来应该得以抽象而成为民族精神的民本、平等和大同等思想,无法在抽象层面得到现实的还原,而只能通过世俗的权威系统加以表象化。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们对政治生活中权威的理解表现出一种皇权精神,皇帝便是国家,便是凌驾于社会一切之上的力量的总代表,但同时内涵又是一个具体的世俗的个人”,因此中国民众对君主具有根深蒂固的“图腾崇拜”。
这个过程是从朴素的大一统观念引申出来的,恰恰也符合中国社会朴素、混沌的思维习惯,统治阶级在其统治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一规律进而利用之以维持统治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这种吻合的关联性维护了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国君主专制,并催生了林林总总的政治文明成果。
“除此以外,中国哲学也凸现了政权合法性问题的重要性。
中国哲学追求现实人生的安宁,政治是人类生活相当重要的一面,中国哲人对这一面自然多所用心。
他们所提出的最高人生理想是内圣外王,修养的德目不仅包括修身、齐家等私德,更揭示治国、平天下的究竟目标。
‘圣王’因此成为了人伦的极致”,因此我们可以说,历代政治思想家对于‘圣王’所下的定义就是他们对政治合法性的看法,也是他们政治哲学的核心,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忠君、保君的思想认识上的。
众所周知,民本(保民)思想是贯穿我国传统政治文明的一条红线。
从《尚书》首次使用民本一词到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历代思想家言必称民本,任何一个君主都宣称自己的统治是保民的,这是颠扑不破的定律。
通过《尚书》我们第一次可以通盘了解到中国传统政治中关于权威合法性的认识,这种认识包括三个方面:
天道、君道、人民,这其实都是在围绕着君主统治而展开的。
天道是君主向人民宣称的最高的权威合法性来源,也就是说对于人民而言,君主的权威来自于天,天命的标准就是君主的德行,君主上承天意、下达众生,因此君主的一言一行都是人民必须顶礼膜拜的。
因此,君主并不是某一个特定的人,而是一个抽象了的完美的概念,如果有的君主违背了上天保民的德行标准,那么被谴责和抛弃的只是这样一个具体的人,而君主的抽象性并不会改变。
在周人的这种天命观里,君主成为保民思想的逻辑起点和事实归宿。
更为精巧的是,周人天命观中的君主立基的前提却是人力可以影响上天,这样就给君主笼上了一层似乎“民主”的光圈,这种虚伪性直接导致人民日后对于任何君主的反叛都是针对特定的君主的人,而不是从“人”的层面直接否定和消灭君主的神话。
可见,围绕君主统治的民本、保民思想从此拉开了帷幕。
紧接着,孔子将君主护佑老百姓的生活富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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