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问题处罚标准规定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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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处罚标准规定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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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处罚标准规定原
质量问题惩罚规定
1.目:
为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标定产品生产过程中浮现各种质量问题和员工操作违规状况惩罚范畴和原则,以提高惩罚可信性和操作可行性,制定本规定。
2.适应对象:
2.1工作失误检查员;
2.2生产过程中浮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操作违规操作工人;
2.3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而影响产品质量管理公司其她人员;
2.4浮现产品质量问题外协配件供应商;
2.5质量体系运营检查过程中违规有关人员。
3.对工作失误质检员惩罚原则:
3.1检查员必检项目:
初次漏检或错检,罚款50元;第二次发生时,罚款100元;
3.2检查员抽检项目:
初次错检或未抽检,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生时,罚款50元;再次发生时,罚款100元。
3.3质检员在工作中必要认真负责,公正严明,不得循私舞弊。
因执法不公而被投诉,经调查核算后,初次将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如有再犯则作开除解决。
3.4检查员应做质量记录或状态标记不规范、记录不全,产品质量记录卡未按规定流转,初次发生时,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生时,罚款50元;再次发生时,罚款100元。
3.5检查员擅离岗位或不及时到岗影响生产进度,导致其她部门投诉,通过核算情节轻微,罚款50元;情节严重,罚款100元。
3.6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后,不及时上报者,罚款200元。
4.对生产过程中浮现违背质量管理规定或导致产品质量问题负责人惩罚原则:
4.1未按《技术工艺规范》、《技术告知》和《更改告知》及规范操作。
初次罚款50—100元,第二次停工解决。
4.2未按规定使用和保养工装、设备、夹具、量具,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
4.3操作工在加工、安装零部件前应对上工序传来零件进行确认检查,由于没有检查而导致损失,对操作者将处以100元罚款;如导致重大损失处以500元如下罚款。
4.4在操作完毕后必要进行自检,并填写相应质量传递记录卡。
记录必要如实填写、笔迹清晰,如填写虚假自检记录或胡烂涂写,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质量传递记录卡规定上工序与下工序进行交接,如质量传递记录卡有遗失,对上下工序负责人按每次罚款50元计。
4.5对于普通质量问题,在本工序被发现且为初次发生时,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生时,罚款50元;再次发生时,罚款100元;如经多次提示和教诲,依然频繁发生,可罚款300元。
在后道工序发生时,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
4.6冲压下料:
①错用不同型号、规格材料;②使用有夹层、裂纹、严重变形、损坏或严重锈蚀材料;③冲压下料成型尺寸不良;④冲压下料成型后零件,按规定分类做好标记,标记错误、不全,按每处对负责人罚款20元。
4.6.1构造组焊:
①流入下工序零部件存在错漏拼、错漏焊、错漏装、尺寸超差(不符合工艺公差规定)、焊接缺陷(严重气孔、严重咬边、假焊等)、外表缺陷(严重锤痕、气割、打磨、焊接电弧损伤缺陷)等质量问题按数量原则1台次50元罚款。
4.6.2整车打砂OK站:
①严重漏打砂,每台车漏打三条焊缝以上;②存在严重焊接缺陷或漏焊;③在OK站工序后发现车架上存在大量钢砂残留或严重焊接飞溅等质量问题;按每台车50元罚款。
4.6.3油漆工:
①油漆漏喷漏涂;②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油漆浮现大面积漆渣、流挂、严重针孔、气泡等,导致重新修补喷漆;③漆膜厚度未达到技术规范规定;按每台次50元罚款。
4.6.4组装:
①安装错误型号零部件;②导致铭牌、商标等各种标贴贴错;③未按技术规范规定拧紧相应紧固件螺栓力矩;④未按检查规范规定进行有关尺寸检测,导致质量问题;按每台次50元罚款。
4.6.5在涂装工序后,由于修补、打磨、配钻孔、焊接等操作中,未进行保护和清理,导致面漆污染或表面生锈,按每台50元罚款。
4..6.6 因安装、存储、包装各运送过程中部件未作保护、导致油漆表面损伤,每处20元罚款。
5. 产品质量重大返工或严重质量问题惩罚原则:
当对负责人处以罚款超过300元时,对其直接上级处以连带责任罚款50%,当未能找出直接负责人时,对质量问题发生班组处以双倍金额罚款。
5.1客户因严重质量问题投诉到公司,生产调度、工段长、班长、台长罚款300~600元;直接责任员工下岗停工解决。
市场部、客户投诉到质量控制部或客户拒收整台设备,主管和操作者罚款200-500元。
5.2客户现场提出质量问题改进规定,有关负责人必要及时传达,迅速实行可行整治办法,贯彻到人,告知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点负责人必要跟踪上述问题。
意见贯彻不到位,或整治较差:
发生第一次主管、责任员工每人罚款100元;两次以上主管没有及时传达客户规定,主管每人罚款500元解决。
5.3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而影响产品质量管理仓储人员、主管等解决,情节轻微,罚款100元;导致批量性或严重质量问题,罚款200-500元。
如导致重大损失,则质控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解决,报管理部批准。
5.4责任单位在收到<<不合格品质量问题反馈报告>>后,必要按规定纠正防止办法整治。
对未按规定纠正办法规定,擅自进行整治或没有在规定期间完毕整治交回报告对有关班长每单以100元惩罚。
5.5<<质量问题整治告知单>>由技术部出具,由该工位主管确认签收,并于12小时内完毕对其质量问题整治后告知检查员确认,检查员确认不合格,必要重新安排整治。
对不按规定接受 、拒不执行<<质量问题整治告知单>>,或未按规定期间完毕整治班组,对该主管处每单50元罚款。
5.6因操作因素导致返工或部件报废,需领用材料时,必要附带有关质量问题惩罚单据;导致部件或整台设备缺陷严重不合格,因返修成本较大,需质控部、技术部订立意见让步接受。
对有关负责人处每单100-300元罚款。
5.7质量状态标签由质量控制部检查员管理 ,其他人不得使用、张贴或撕毁,如有发现,第一次将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如有再犯则作开除解决。
贴有不合格品标签物料、零部件、整台设备,不得转序生产、包装。
如有发现,每次将对当事人罚款500元。
5.8对于故意违纪者,如:
明知前道工序零部件不合格而继续加工,明知工装不合格而继续使用,将不合格品或待检品混入合格品内等,初次发生时,罚款100元;再次发生时,罚款200元。
5.9配送或使用不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物料或不合格物料导致返工、停工或材料、部件报废,给公司经济损失核算超500元以上,对直接责任员工处以300-500元惩罚。
5.10拒不服从质量管理,或对客户不礼貌,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停工或下岗解决。
5.11对质检人员工作进行干涉、阻扰、威胁、漫骂、侮辱或推搡质检人员,情节轻微者,罚款300-500元,发生殴打等情节严重,由质控部提请管理部按行政开除解决。
5.12发现上工序流入不合格品员工,普通问题予以50元奖励;严重问题予以100-200元奖励;重大问题予以300-400元奖励。
6.对外协配套件供方惩罚原则:
(双方签定“质量合同”时,按下列条款执行)
6.1补偿和补偿:
供应商要对因其质量问题给公司导致经济和品牌损失进行补偿和补偿,涉及如下方面:
①停线损失;②返工人工费及连带损失;③售后索赔及连带损失;④因延迟到货或到货不合格而采购其她代替零部件导致额外支付费用,如价格差额 、运送费用等;⑤其她损失补偿。
6.2对于普通质量问题,诸如:
错/漏焊及其她焊接缺陷、错漏装、表面解决、油漆等外表缺陷以及尺寸超差等,初次发生时退货解决,并予以警告。
普通质量问题多次重复浮现(3次以上),或多处浮现(3处以上),或供方所供货品质明显呈下降趋势,质量问题明显属于供方自检不力,或纯属没有自检 导致,罚款500-1000元,所供货退货解决。
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暂停采购及配送,削减供货份额等惩罚。
6.3供方采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行为,所有退货并按所供货品价值十倍金额罚款,总额不少于5000元。
对于年度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对于持续两次质量警告无明显改进者,罚款 1000-5000元;予以削减供货份额、供应商降级、零部件停用等惩罚;持续三次质量警告仍未改进者,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6.4对于顾客投诉因外协配套件质量问题导致经济损失,由外协配套件供方补偿相应经济损失,由客户服务部记录,按关于规定实行。
7.对质量体系运营检查过程中有关人员惩罚原则:
7.1 在质量体系运营寻常督查过程中,发现因工作过错或不按程序办事(涉及违章指挥),被开具不符合项,初次发生时,予以警告;类似问题第二次发生时,罚款50元;再次发生时,罚款100元。
7.2 对于不符合项整治问题,若不准时整治或整治没有效果,罚款100元。
8. 实行和批准:
8.1 对于工作失误检查员惩罚,由质检负责人/质检主管签发惩罚单,由质控部经理 批准。
8.2 对于生产过程中浮现产品 质量问题或操作违规现象操作工人惩罚,由现场检查员或质检负责人签发惩罚单,由质控部经理批准。
8.3 对于因违章操作或指挥而影响产品质量公司其她 人员惩罚,由质检主管在与其所属部门主管领导沟通后签发惩罚单,由质控部经理批准。
8.4 对于浮现产品质量问题外协配套件供方惩罚,由物料检查负责人在与物料部经理沟通后签发惩罚单,5000元以内由质控部经理批准,5000元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并知会财务部。
8.5 对于体系运营检查过程中有关人员惩罚,由质保主管签发惩罚单,管理者代表批准。
9. 质量惩罚申诉及执行:
9.1 对公司内部员工惩罚,普通质量问题惩罚(涉及体系不符合项惩罚)必要开具《质量问题奖罚告知》写明详细状况,惩罚金额及惩罚原则条款,报有关领导批准,一式三份,一份由签发部门交负责人或责任单位,一份由开具部门备案,一份交财务部。
9.2 严重质量问题惩罚必要出具《质量问题解决告示》,在公司告示栏张贴发布,报财务部一份,所有惩罚金额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9.3 被处以质量惩罚负责人或责任单位,如对惩罚不服,可在一周内质控部经理提出申诉,质控部经理接到申诉后,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起调查,如惩罚对的,则耐心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如惩罚失当,则及时予以纠正。
如当事人仍不服,则可再向公司提出 书面反映,由公司董事部予以裁定。
9.4 公司质量奖罚惩罚解决档案由质控部负责保存,作为员工评比,提高晋级一项重要根据。
9.5 对公司外部单位惩罚,财务部凭《质量索赔告知单》在供方货款中扣除。
质控负责公司产品质量问题解决,质量问题发生千变万化,对本规定以外质量问题解决,质控部将与有关部门 协商解决惩罚问题。
本规定解释权在工厂质控部。
质量奖罚制度
公司寻常奖惩制度
1目和适应范畴
1.1目:
为规范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合用范畴:
合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工工。
2职责
2.1综合管理部负责按本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奖惩申请;
2.2各部门部长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奖惩申请;
2.3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除工资降级、降职、辞退和开除外其她惩罚项目最后审批;
2.4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负责所有奖励项目及工资降级、降职、辞退和开除惩罚项目最后审批;
2.5人力资源组(部)负责对关于奖惩惩罚进行记录和存档;
3工作程序
3.1奖励工作程序
3.1.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所在部门提名并出具书面报告;
3.1.2所在部门分管领导会同综合管理部审核;
3.1.3总经理批准;
3.1.4财务部、人力资源组(部)、有关部门等依照执行;
3.2惩罚工作程序
3.2.1员工举报、所在部门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公司领导发现后向综合管理部通报或综合管理部通过检查发既有员工违纪行为;
3.2.2综合管理部会同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分管领导进行调查贯彻,形成书面报告;
3.2.3综合管理部根据本制度关于规定对违纪员工做出惩罚决定,但惩罚决定是工资降级、降职、辞退或开除处分决定还须报总经理批准;
3.2.4所在部门部长与违纪员工面谈并拟定改进筹划;
3.2.5财务部、人力资源组(部)、有关部门等依照执行;
4过程控制
4.1奖励
4.1.1奖励级别与形式分为通报表扬、荣誉称号、调薪和晋升等,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状和奖金等,奖励时间分为年度奖励和不定期奖励等。
4.1.2通报表扬又分为嘉奖、记功、突出贡献奖;
4.1.2.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也许不但限于如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元如下者,可予以嘉奖,同步奖励钞票50元:
4.1.2.1.1上级暂时交代重要工作任务完毕及时、出众者;
4.1.2.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为公司以外人员或单位或媒体称道,为公司誉者;
4.1.2.1.3具备先进品德且有两次以上详细事实证明,可为公司榜样,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4.1.2.1.4对公司公共财物机械设备一贯能悉心爱护,体现突出者;
4.1.2.1.5能为公司献计献策,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4.1.2.1.6在完毕本职工作前提下,有两次以上事例证明能顾全大局,对其他部门工作予以大力协助者。
4.1.2.2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也许不但限于如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10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4.1.2.2.1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人力资源组(部)记录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4.1.2.2.2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产生了直接经济效益;
4.1.2.2.3大胆实行革新,节约物料或对废料运用,在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1.2.2.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办法得当,为公司减少损失具备功绩者;
4.1.2.2.5对公司有明显贡献特殊行为者,如善行被国家关于部门树立为典型等;
4.1.2.2.6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1.2.2.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众,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榜样者;
4.1.2.2.8员工持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4.1.2.3突出贡献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也许不但限于如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0元以上者,授予突出贡献奖,并奖励钞票800元。
4.1.2.3.1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授予突出贡献奖一次,由人力资源组(部)记录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4.1.2.3.2遇故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临危不俱,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4.1.2.3.3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在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成效明显者;
4.1.2.3.4有其她重大功绩者
4.1.3荣誉称号分为先进团队、先进管理者、先进员工、业务能手等;
4.1.3.1业务能手
符合如下条件(但也许不但限于如下条件)者,授予业务能手称号,并奖励钞票100元。
4.1.3.1.1本职工作月筹划准时完毕100%以上(无论主观或客观因素未完毕均不算数);
4.1.3.1.2完毕工作质量一次性通过率(或达标率)在95%以上;
4.1.3.1.3有一件以上事例证明因有其协助或指引,同事工作才得以完毕(协助不是指应有工作配合而是指应由该同事须独立完毕,但由于其工作能力或业务不纯熟等因素不能独立完毕工作);
4.1.3.2先进员工
符合如下条件(但也许不但限于如下条件)者,授予先进员工称号,并奖励钞票150元。
4.1.3.2.1全年从未浮现过迟到、早退等任何违纪行为,也从未受过罚款或其她书面惩戒;
4.1.3.2.2全年事假次数少于4次,且在3天(含)以内,以及全年病假时数不超过4天者;
4.1.3.2.3全年未考勤次数在5次(含)以内(指公事以外、两日内办理申报手续未考勤);
4.1.3.2.4工作时间内从不浮现串岗、闲聊现象(指聊与工作无关事);
4.1.3.2.5本职工作筹划和暂时交办工作准时完毕率在95%(含)以上,所完毕工作一次性通过率(达标率)在90%以上;
4.1.3.2.6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从未浮现过顶撞上级或拒不执行上级工作安排行为;
4.1.3.2.7全年从未浮现过与同事、往来单位或客户发生争执或打架现象(因对某工作观点不同而引起同事之间讨论或争执不算);
4.1.3.2.8从不推卸工作责任,对同事或上级敢于当面提出不批准见,从不背后议论事非、造谣生事(含夸大事实);
4.1.3.3先进管理者
符合如下条件(但也许不但限于如下条件)者,授予先进管理者称号,并奖励钞票200元。
4.1.3.3.1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从未浮现过纵容或包庇现象,所负责工作或部门从未浮现过严重违背公司制度事(指给公司导致了损失事)或人(指因违纪而被公司辞退或开除人);
4.1.3.3.2能积极协调好部门内部各种关系,所负责工作或部门工作目的完毕率在95%以上;
4.1.3.3.3有事实证明,从不推卸责任,能积极配合公司其她部门或同事工作,对在工作中发现各种问题能及时解决;
4.1.3.3.4有事实证明,对所负责工作或部门工作流程、关于制度能及时提出修正意见,经实际证明操作性强;
4.1.3.3.5所辖部门员工积极性高,工作敬业,从未有过因而而影响其她部门或同事工作任务完毕事件。
4.1.3.4先进团队
符合如下条件(但也许不但限于如下条件)者,授予先进团队称号,并奖励钞票300元。
4.1.3.4.1部门内部团结协作精神强,从未浮现过(含与部门以外人员)吵架、打架等现象;
4.1.3.4.2部门员工违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事例全年合计在5项(含)以内(涉及非工作因素和请假以外未考勤均视同违纪);
4.1.3.4.3部门员工工作敬业,部门工作目的完毕率在95%以上(含暂时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4.1.3.4.4能积极配合其她部门工作,从不浮现推诿、扯皮等不合伙现象。
4.1.4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也许不但限于如下事实),可予以调薪,增长工资。
4.1.4.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4.2年度内记功及以上奖励(不含突出贡献奖)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4.3年度内获得一次突出贡献奖或工作成绩突出,但尚局限性以晋升者;
4.1.4.4工作岗位或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长者;
4.1.5晋升
同步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予以升职,并享有相应福利待遇。
4.1.5.1经考核已经具备较高职位所需业务、管理、协调能力;
4.1.5.2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4.1.5.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1.5.4接受过较高职位所需有关培训;
4.1.6为推动公司整体协调发展,各部门可按此设立各自不同奖项和奖励范畴,经人力资源组(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惩罚
4.2.1公司对违背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各种行为和现象执行惩罚,惩罚种类按情节轻重分为:
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工资降级、降职、辞退或开除等。
4.2.2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也许不但限于如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如下,予以警告。
4.2.2.1如下警告予以负责人每次20元罚款
4.2.2.1.1各种文献或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导致轻微后果者;(每次)
4.2.2.1.2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记规定,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负责人,将惩罚该部门主管;
4.2.2.1.3违背《员工手册》中第三篇员工行为规范中关于员工基本职责和考勤管理有关规定(每次);
4.2.2.2如下警告予以负责人30元罚款
4.2.2.2.1由于工作失误、迟延或责任心因素,影响到有关部门工作,情节轻微者;
4.2.2.2.2不能准时完毕工作任务,无合理解释且又未在规定期间之前报批修改筹划,情节轻微者;
4.2.2.2.3未经批准,工作时间内玩棋牌或其她娱乐活动;
4.2.2.2.4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4.2.2.2.5丢失质量体系文献或管理文献者(负责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4.2.2.2.6责任心不强,缺少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4.2.2.2.7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因素,导致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
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惩罚办法相似);
4.2.2.2.8第二次违背4.2.2.1规定内容;
4.2.2.3如下警告予以负责人50元罚款
4.2.2.3.1妨害生产工作或团队秩序,情节轻微者;
4.2.2.3.2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氛围,情节轻微者;
4.2.2.3.3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引,情节轻微者;
4.2.2.3.4未经允许,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4.2.2.3.5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献运作规定行为,情节轻微者;
4.2.2.3.6不能严格控制成本,导致轻微损失者;
4.2.2.3.7缺少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批准见,情节轻微者;
4.2.2.3.8未经允许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尚未给公司导致损失者;
4.2.2.3.9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她人厂牌进出公司,尚未给公司导致损失者;
4.2.2.3.10违背一切消防安全用电用火制度(吸烟不在本规定之列)者;
4.2.2.3.11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解决);
4.2.2.3.12第二次违背4.2.1.1.2规定内容;
4.2.2.3.13上级对直接下级员工重复违纪负连带责任。
重复违背公司制度关于规定直接上级。
4.2.2.4任何时间在公司禁区内吸烟,予以警告处分并处200元/次罚款;
4.2.2.5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因素,直接给公司导致经济损失在500以内,可处以实际损失100%惩罚同步补偿损失,以上条款如浮现与该条款有冲突,以该条款为准。
4.2.3记小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小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也许不局限于如下状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小过。
4.2.3.1如下记过予以负责人100元罚款
4.2.3.1.1未经允许接替先行下班者;
4.2.3.1.2本部门或本车间定置管理不合格者(同步考核主管);
4.2.3.1.3未经允许擅取同事或公司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或补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罚款;
4.2.3.2如下记过予以负责人200元罚款
4.2.3.2.1违背体系运作规定,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进);
4.2.3.2.2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她人工作者;
4.2.3.2.3在成本控制方面,导致挥霍,虽尚未导致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4.2.3.2.4缺少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有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开除;
4.2.3.2.5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献或公物者;
4.2.3.2.6机器、车辆、仪器等具备技术性工具,非经负责人批准,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4.2.3.2.7安排非专业岗位人员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或从事有危险技术性工作,但尚未导致损失或事故管理者;
4.2.3.2.8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或行为粗暴、侮辱其她员工;
4.2.3.2.9有严重失职行为;
4.2.3.2.10更改或伪造公司告示;
4.2.3.3如下记过予以负责人300元罚款
4.2.3.3.1由于工作失误或迟延或责任心因素,影响到有关部门工作,情节严重者;
4.2.3.3.2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对的或具有恶意事,而有损她人尊严;
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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