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的防治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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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的防治措施
火灾的防治措施
一、危险源分析
井下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煤炭资源的损失、工程和设备的破坏,导致生产中断,而且更严重的是会直接威胁到职工的生命安全。
我矿属低瓦斯矿井,煤尘虽具有爆炸危险性但不具有自然发火倾向;通过对我矿井历年的统计资料显示,尚未发生矿井火灾事故,为了预测尚未发生(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
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杜绝因矿井发生火灾事故所带来的危害。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罗诗平
副组长:
赖荣才(安全生产副矿长)
陈蛟(副矿长)
李传志(机电副矿长)
技术处:
罗诗兵(技术负责人)
采掘队:
徐奉军王永全
机电科:
曹志兴陈刚
供销科:
龙良兵
后勤:
徐奉连(办公室主任兼工会主席)
徐智(医务室)
2、职责:
负责该项措施的制定、审查和修改,监督该措施的组织和落实,组织培训职工队伍的学习,督促该制度中涉及的装备和设施的落实和不断完善。
做到一旦在火灾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运用到抢险救灾过程中。
三、装备和设施
1、井口附近的消防材料库、井底车场运输大巷、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室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巷道中,都储备一定数量消防器材。
2、自救器:
我矿配有自救器240台,每一个入井人员都配带了自救器;且机电硐室有备用自救器15台,人车硐室有2台。
3、隔爆系统:
我矿在采掘工作面之间设置了隔爆水棚3组;主水棚悬挂的水量840ml(1组),副水棚水量为240L(2组)。
4、井下供水系统:
消防供水系统、蓄水池布置在地面,储存水容量达到200m3.主要用于矿井消防用水和防尘用水。
四、火灾可能发生的原因
(一)内因火灾发生的原因
矿井内因火灾主要是指煤炭自燃形成的火灾。
煤炭自燃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
(1)煤炭具有自燃的倾向性,并呈破碎状态堆积存在;
(2)连续的通风供氧维持煤的氧化过程不断发展;(3)煤氧化生成的热量能大量蓄积,难以及时地散失。
煤炭自燃可以通过人体感觉和仪器二种方法来识别。
人体感觉有视力感觉、气味感觉、温度感觉、疲劳感觉等四种,视力感觉主要指煤层自燃矿井巷道壁挂有平形水珠或形成雾气;气味感觉是指在煤层自燃矿井中可闻到煤油味、汽油味、松节油味或焦油味;温度感觉是指煤层自燃后矿井温度升高;疲劳感觉是指由于煤层自燃要放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人在这种环境中会产生头痛、闷热、精神不振、不舒服、疲劳等感觉。
(二)矿井外因火灾发生的原因
外因火灾是由于外来热源引起的。
外因火灾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明火,如吸烟、电焊、电炉;电气火、电缆、开关、电机过负荷、短路、电火花;违规爆破;瓦斯、煤尘爆炸引起;机械摩擦及物碰撞可燃物引起。
五、外因火灾可能发生的地点
1、地面井口房2、井筒内3、井底车场4、掘进大巷5、硐室6、采掘工作面等井下风流比较畅通的地方。
六、《煤矿安全规程》对防灭火的主要规定
1、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
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井口周边20m内无杂草,井口外20m内不得有可燃物和火源。
3、矿井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设施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4、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5、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6、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7、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井下机电硐室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8、入井人员要随身携带自救器。
七、井下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
预防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二是尽量采用不燃或耐燃材料支护和不燃或难燃制品,同时防止可燃物的大量积存。
1、一般性技术措施:
采用不燃性支护材料;设置防火门;设置消防材料库;设置消防水池。
(1)进风井口和通风平硐口都要装设防火铁门。
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2)矿井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
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由矿长确定,并备有明细卡片,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更换,及时补齐。
(3)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
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足量的水量。
2、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预防明火、放炮引火、电气引火、摩擦生火。
(1)严格杜绝火源。
严禁将烟和火带下井,更不许在井下吸烟与使用明火;地面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地面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与进风并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并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2)井下和地面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使用喷灯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使用喷灯等工作,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06条的规定。
制订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由矿长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3)按矿井瓦斯等级,使用规定的安全可靠的炸药和雷管,并严格执行放炮的有关规定。
(4)所有机电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或防火花型。
在必须使用某一种不防爆或防爆性能不好的仪表或设备时,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措施。
(5)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备有灭火器材。
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3、预防内因火灾的措施:
合理布置巷道,采用合适的采煤法,封闭采空区等。
(1)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
(2)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
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3)开采容易自燃时,必须对采空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全部充填的措施,编制相应的防灭火设计,防止自然发火。
(4)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八、井下现场发现火灾的处理措施
1、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保持镇定,迅速弄清火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直接灭火。
并及时报告调度室通知矿山救护队前来灭火。
火情不论谁发现,迅速报告是关键;说明灾情和地点,请求救护和支援。
2、现场区(队)长要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受火灾威胁的地区、火灾下风流烟雾区、发生风流逆转后的烟雾区、以及可能发生爆炸等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矿领导人接到火警报告后,要先弄清火情,再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力抢救受灾人员,撤离火热扩大后,可能受到威胁地区的人员;
(2)采取能迅速控制火热发展的措施;(3)侦察火区,确定火源,组织人员灭火。
九、发生矿井火灾的应急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1)首先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与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2)撤退时,任何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惊慌、不能狂奔乱跑。
应在现场负责人及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
(3)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千万不能顺风流撤退。
(4)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鲜风流中去或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安全地点;如果距火源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也可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
(5)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出时,应在设有储存备用自救器的硐室换用自救器后再行撤退,或是寻找有压风管路系统的地点,以压缩空气供呼吸之用。
(6)撤退行动既要迅速果断,又要快而不乱。
撤退中应靠巷道有联通出口的一侧行进,避免错过脱离危险区的机会,同时还要随时注意观察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况,谨防火风压可能造成的风流逆转。
人与人之间要互相照应,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7)如果无论是逆风或顺风撤退,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火灾烟气可能造成的危害,则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没有避难硐室时应在烟气袭来之前,选择合适的地点(独头巷或硐室、两道风门之间)就地利用现场条件,快速构筑临时避难硐室,进行避灾自救。
一十、火灾发生后的避灾线路
1、掘进碛头运输大巷井底车场明斜井
井口地面
2、采煤工作面运输大巷井底车场明斜井
井口地面
3、机电硐室井底车场明斜井井口地面
一十一、矿井火灾避灾线路图
大枫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大枫树煤矿)
编制人:
吴家国
技术负责人:
罗诗兵
主管矿长:
罗诗平
二0一0年度
会审意见
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
技术负责:
年月日
通风:
年月日
机电:
年月日
地测:
年月日
安全:
年月日
运输:
年月日
供应:
年月日
劳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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