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价格指南征求意见稿6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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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价格指南征求意见稿66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运维费用指导价格指南(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计价需要,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计价依据,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86号)精神,结合当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实际情况,制定《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指导价格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是县域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年度运维费用计划及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指导依据,也是运维企业投标报价及管理部门与企业签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合同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
第四条本指南是根据《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技术导则》、《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导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DB33/T868-2012)》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15)》,结合省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服务区域的地形、设施采用工艺和出水标准以及管网设施运行等实际情况进行测算编制的。
第五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由管理费、企业运维费组成。
其中企业运维费由运维企业综合费和其他运维费组成。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组成如下表: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组成表
运维费用
管理费
管理人员工资、管理平台维护费、办公经费、培训宣传费及检测费等。
企业运维费
1.运维企业综合费
直接费
现场运维人工费、车辆燃油费、化验设备及耗材费(包括监测药剂等费用)、日常维修费及其他材料费(包括管网井盖更换、终端电磁阀更换、漏电保护器更换等费用)等。
间接费
管理人员工资、房屋使用费、办公费、运维车辆使用费、企业平台管理维护费、财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及税费等。
利润∑(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率
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6%
2.其他运维费
运维设施大修费
设施运维电费
1、管理费是指政府管理部门对运维企业的运维行为进行
管理的费用。
内容包括:
管理人员的工资、管理平台维护费、办公经费、培训宣传费及检测费等。
其中检测费指政府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检测等的费用。
2、企业运维费是指运维企业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费用(包括运维设施大修费和设施运维电费),企业运维费由运维企业综合费和其他运维费组成。
(1)运维企业综合费是指企业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费用。
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设施运维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设施运维费,不包括运维设施大修费及设施运维电费。
运维企业综合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
其中直接费包括现场运维人工费、车辆燃油费、化验设备及耗材费(包括监测药剂等费用)、日常维修费及其他材料费(包括管网井盖更换、终端电磁阀更换、漏电保护器更换等费用)等(日常维修范围参考标准见附表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修范围参考标准》);间接费包括运维企业管理人员工资、房屋使用费、办公费、运维车辆使用费、企业平台管理维护费、财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及税费等,其中税费是指城建税、教育附加税、房产税等;利润指运维企业完成所承包项目获得的盈利;税金指按国家税务部门相关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
(2)其他运维费由运维设施大修费和设施运维电费组成。
运维设施大修费是指不属于日常维修范围内的,以恢复处理设施正常功能所需的维修费用(大修范围参考标准见附表1《农
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修范围参考标准》)。
其由运维管理部门计提,实施时按合同约定计算。
第六条政府管理部门管理运维的管理费标准(额度),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对农村污水处理的要求及实际管理需要确定。
其中政府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费用可按年度运维企业综合费用的10~15%计算。
第七条本指南按照我省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现有的村落集中处理、农户分散处理和城乡统一处理三种模式,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年运维企业综合费用(费用参考标准见附表3~附表6)。
其中,村落集中处理模式(以下简称集中式)是指农户居住点集中、全部或部分具备管网敷设条件的村落,村庄附近建设一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将村庄内全部污水集中处理;
农户分散处理模式(以下简称分散式)是指当前无法集中铺设
管网或集中收集处理的村落,包括分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将
农户污水进行处理的方式(
一般
日处理能力小于5吨
)及单户
农户简易处理方式;城乡统一处理模式(以下简称纳厂式)是指邻近市区或城镇的村落,利用污水管网将收集的污水直接接入邻近的市政污水管网,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第八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企业综合费用按照不
同模式分别计算,但都不包括农户户内设施及管道的运维费用(以接户井为界)。
1、集中式的运维企业综合费用按每套终端计算。
每套终端费用包括污水处理终端设施运维费用及其相应的污水管网运维费用。
每套终端对应的户数按终端的设计标准确定。
每套
终端按照区域划分为平原和丘陵地区、山地及海岛地区两类,每类根据终端吨位按5~30吨、30~100吨、100吨以上分别制定每套终端每年运维企业综合费用指导价(详见《每套终端年运维企业综合费用指导价格参考标准表》),指导价未包含户内设施部分费用、运维设施电费和运维设施大修费用,且未包含污泥处置费及收割后人工湿地植物处置费。
污泥处置费及收割后人工湿地植物处置费根据当地情况按市场价格计算确定。
2、分散式运维企业综合费按户计算,分为单户处理与多户集中处理两种,费用包括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及其对应管道(不包含户内管道)的运维费用。
3、纳厂式运维企业综合费按户计算,费用仅包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前的运维费用。
第九条运维管理部门对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年运维企业综合费用,可根据本地区终端吨位的不同比例编制每年的运维企业综合费用计划。
对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年运维企业综合费用,可根据本地区受益户数编制每年的运维企业综合费用计划。
本指南年运维企业综合费指导价不包括设施运维电费及运维设施大修费。
每套终端年运维企业综合费用指导价格参考标准表如下表。
每套终端年运维企业综合费用指导价格参考标准表
项目名称
平原、丘陵地区
山地、海岛地区
终端吨位(t)
终端吨位(t)
5≤t<30
30≤t<100
≥100
5≤t<30
30≤t<100
≥100
运维企业综
合费(元)
8610~
11200
16100~
21000
26700~
34600
8800~
11600
16400~
21400
27400~
35500
注:
1.未包含户内设施部分费用、运维设施电费和运维设施大修费用;
2.未包含污泥处置费及收割后人工湿地植物处置费;
3.平原、丘陵、山地及海岛的判定按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有关规定执行;
4.农村生活污水量综合计取:
0.33t/(d·户)。
每户年运维企业综合费用指导价格参考标准详见附表。
第十条年运维设施大修费,运维管理部门可按运维设施建设总投资的1%~1.5%计提,对分散式处理设施大修费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当提高比例。
参加大修保险的地区可按参保的费用标准计算。
第十一条年设施运维电费,运维管理部门可按运维企业综合费的20%~30%计算。
亦可参考上年度运行的电费计算。
第十二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招标投标项目,可
按每套终端计价或按户计价,计算出每年的运维企业综合费。
1、按每套终端计价。
招标控制价可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年运维企业综合费用指导价格结合当地排放标准和采用工艺的实际情况计算运维企业综合费。
招标控制价=∑(终端数量×每套终端综合费用)投标企业根据终端数量自主报价计算运维企业综合费。
2、按户计价。
每户费用包括管网运维费和终端运维费。
招标控制价可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际受益计算户数,根据不同地区、终端大小,参照年运维企业综合费用指导价格结合当地排放标准和采用工艺的实际情况,分摊计算出
年户均运维企业综合费
招标控制价=∑(实际受益户数×户均运维企业综合费)投标企业根据实际受益户数自主报价计算运维企业综合费。
终端及其管网的受益户数以当地政府乡镇或农村办公室测定并向区、县、市上报的户数为准。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户内设施运维费一般由户主承担,发生时可另列项目计算。
4、当地政府所辖区域内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和管网设施,暂不列入本指南的运维指导价范畴。
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为有利于基础设施有效运维和污水处理,经当地农办、住建、乡镇认可,采取边移交、边运维、边整改的方式,也可纳入本指南的运维指导价范畴。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企业综合费指导价包括人工成本、药剂、设备维护保养等费用,不包括设施运维电费及运维设施大修费。
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电费由运维企业支付,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设施运维电费可按招标控制价的25%单独列项计算。
运维企业可以通过自主报价包干使用,也可通过装表计量按实结算,甲乙双方应在运维合同中具体约定。
第十三条运维企业综合费用的动态调整
1、年运维企业综合费用按常住人口考虑,若常住人口超过或低于户籍人口时,年运维企业综合费用可适当调整。
其中年运维费用按终端计算的,可按终端承载荷载调整相关费用。
当水量超过终端设计荷载或实际平均水量低于终端设计荷载15%~20%时,运维企业综合费用适当调整。
2.终端出水水质要求高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DB33/973-2015中一级标准的,运维综合费用可适当提高。
第十四条运维设施大修的界定按相关规定判定。
大修的具体内容及大修费用由政府管理部门和运维企业参考本指南协商后在合同中明确。
第十五条政府委托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对农户户内设施进行运维的(包括农户化粪池清掏维护等),其费用由政府与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镇、村自行运维管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其运维费用可参照本指南计算。
第十七条本指南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解释。
第十八条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修范围界定》附表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修范围界定》附表3:
《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年运维企业综合费用》附表4:
《分散式中多户集中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年运维企业综合费用》
附表5:
《分散式中单户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年运维企业综合费用》
附表6:
《纳厂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年运维企业综合费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月日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修范围参考标准
1.意外损毁修复
1、暴雨、洪水、台风、海啸、地震、雷电、火灾等不可预见原因造成的处理设施损坏的修复;
2、沉降引起处理设施损坏的修复;
3、违法排污、人为破坏等造成的处理设施损毁的修复;
2.其他损毁修复
终端问题修复
1、池体(罐体)倾斜、开裂、上浮等问题的修复;
2、水泵、风机、控制柜、消毒设备的更换修复;
3、人工湿地填料的更换,池体填料(包括球类填料、弹性填料、生物膜等)及曝气设施的更换;
4、摄像头、流量计、在线监测设备等仪表设备的修复;
5、终端范围内绿化的整体更换;
管网问题修复
1、管道开裂、脱节问题的开挖修复;
2、管道变形产生堵塞的开挖修复;
3、池体(罐体)倾斜、开裂、上浮等问题的修复;
4、水泵、控制柜的更换;
5、检查井(井盖除外)损坏的重建;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范围参考标准
终端问题的
修复
1、水泵、风机的检查维修;浮球、皮带的更换;
2、格栅维修
3、控制柜、消毒设备电路检查维修;
4、时间继电器、空开、滴油嘴等电器设备零件的维修更换;
5、处理单元淤积堵塞时清掏、疏通;
6、检查井井盖修复更换;
7、流量计维修;
8、告示牌贴纸老旧破损时更换;
9、绿化植被修剪、养护、浇水、施肥。
管网问题的
修复
1、检查井井盖修复更换、防坠网更换;
2、管网淤积堵塞时清掏、疏通;3、检查井小漏维修4、提升泵、控制柜电路检查维修。
项目名称
平原、丘陵地区
山地、海岛地区
终端吨位(t)
终端吨位(t)
5≤t<30
30≤t<100
100≤t
5≤t<30
30≤t<100
100≤t
综合费用(元)(1+2+3+4)
8610~11200
16100~21000
26700~34600
8800~11600
16400~21400
27400~35500
1
直接费(元)
5113~6527
9932~12712
17510~22266
5073~6561
9804~12554
17409~22134
其中
人工费(元)
2470~3154
4754~6085
8469~10768
2888~3736
5498~7039
9237~11744
车辆燃油费(元)
754~963
1345~1721
2481~3155
512~663
893~1143
2375~3019
化验设备及耗材(元)
1002~1279
1875~2399
2567~3264
758~980
1374~1760
1859~2364
日常维修及其他材料费(元)
887~1131
1957~2505
3994~5078
914~1183
2040~2612
3937~5006
2
间接费(元)
2622~3347
4534~5803
6479~8239
2834~3666
4931~6314
7209~9166
其中
管理人员费用(元)
815~1042
1462~1871
1915~2434
1015~1313
1903~2437
2920~3713
运维车辆使用费(元)
748~956
1301~1665
1827~2323
806~1041
1286~1646
1653~2101
房屋使用费(元)
326~416
578~740
806~1025
329~427
508~650
665~845
办公费用(元)
124~158
237~304
423~539
145~187
275~352
462~587
企业平台管理维护费(元)
362~462
479~613
662~841
251~325
410~526
586~745
社会保障费(元)
247~315
476~608
847~1077
288~374
550~704
924~1175
3
利润∑(1+2)×利润率
387~692
723~129
1200~2136
395~716
736~1321
1231~2191
4
税金∑(1+2+3)×6%
487~634
911~1189
1511~1958
498~657
928~1211
1551~2009
注:
1.未包含户内设施部分费用、运维设施电费和运维设施大修费用;2.运维设施电费可按运维企业综合费的20%~30%计算;3.运维设施大修费可按运维设施建设总投资的1%~1.5%计算;4.未包含污泥处置费及收割后人工湿地植物处置费;5.平原、丘陵、山地及海岛的判定按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有关规定执行;6.农村生活污水量综合计取:
0.33t/(d·户)
计量单位:
户
项目名称
平原、丘陵地区
山地、海岛地区
综合费用(元)(1+2+3+4)
38~47
44~54
1
直接费(元)
22~27
25~31
其中
人工费(元)
11~13
14~17
车辆燃油费(元)
3~4
3~3
化验设备及耗材(元)
4~5
4~5
日常维修及其他材料费(元)
4~5
5~6
2
间接费(元)
11~14
14~17
其中
管理人员费用(元)
4~4
5~6
运维车辆使用费(元)
3~4
4~5
房屋使用费(元)
1~2
2~2
办公费用(元)
1~1
1~1
企业平台管理维护费(元)
2~2
1~2
社会保障费(元)
1~1
1~2
3
利润∑(1+2)×利润率
2~2
2~4
4
税金∑(1+2+3)×6%
2~3
2~3
注:
1.未包含户内设施部分费用、运维设施电费和运维设施大修费用;2.运维设施电费可按运维企业综合费的20%~30%计算;3.
运维设施大修费可按运维设施建设总投资的1%~1.5%计算;4.未包含污泥处置费及收割后人工湿地植物处置费;5.平原、丘陵、山地及海岛的判定按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有关规定执行;6.农村生活污水量综合计取:
0.33t/(d·户)。
项目名称
平原、丘陵地区
山地、海岛地区
综合费用(元)(1+2+3+4)
107~138
112~145
1
直接费(元)
72~85
76~90
其中
人工费(元)
51~61
54~64
车辆燃油费(元)
4~5
4~5
化验设备及耗材(元)
8~9
8~9
日常维修及其他材料费(元)
9~10
10~11
2
间接费(元)
24~36
25~37
其中
管理人员费用(元)
9~12
10~13
运维车辆使用费(元)
5~7
5~7
房屋使用费(元)
3~5
3~5
办公费用(元)
2~4
2~4
企业平台管理维护费(元)
2~3
2~3
社会保障费(元)
3~5
3~5
3
利润∑(1+2)×利润率
5~9
5~10
4
税金∑(1+2+3)×6%
6~8
6~8
注:
1.未包含户内设施部分费用、运维设施电费和运维设施大修费用;2.运维设施电费可按运维企业综合费的20%~30%计算;3.
运维设施大修费可按运维设施建设总投资的1%~1.5%计算;4.未包含污泥处置费及收割后人工湿地植物处置费;5.平原、丘陵、山地及
海岛的判定按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有关规定执行;6.农村生活污水量综合计取:
0.33t/(d·户)
项目名称
平原、丘陵地区
山地、海岛地区
综合费用(元)(1+2+3+4)
63~79
69~87
1
直接费(元)
40~48
41~51
其中
人工费(元)
19~23
23~29
车辆燃油费(元)
5~7
5~6
运维设备及耗材(元)
8~10
6~8
日常维修及其他材料费(元)
7~9
7~9
2
间接费(元)
17~21
21~25
其中
管理人员费用(元)
6~8
8~10
运维车辆使用费(元)
5~7
6~8
房屋使用费(元)
3~3
3~3
办公费用(元)
1~1
1~1
社会保障费(元)
2~2
2~2
3
利润∑(1+2)×利润率
3~5
3~5
4
税金∑(1+2+3)×6%
4~4
4~4
注:
1.未包含户内设施部分费用、运维设施电费和运维设施大修费用;2.运维设施电费可按运维企业综合费的20%~30%计算;3.
运维设施大修费可按运维设施建设总投资的1%~1.5%计算;4.平原、丘陵、山地及海岛的判定按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有关规定执行;5.农村生活污水量综合计取:
0.33t/(d·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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