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手册DOC教学文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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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手册DOC教学文稿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指
导
手
册
信阳市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
1、信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2
2、县(区)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8
3、县(区)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9
4、县(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0
5、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办)职责…………………….12
6、行政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室职责……………………...13
7、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置及交通安全劝导员职责………….14
8、“一村一警”工作站民警职责及工作细则……………..15
9、广播员工作职责……………………………………..….16
10、广播员宣传内容………………………………………..17
11乡镇公安派出所及交警中队职责……………………….18
12、公路部门职责………………………………………....20
13、交通运输部门职责…………………………………....21
14、XX乡XX村机动车登记台帐....................22
15、XX乡XX村驾驶员登记台帐....................23
16、XX县XX乡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台帐........24
17、XX县XX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台帐................25
18、XX县XX乡驾驶员、机动车汇总台帐...........26
信阳市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信政三年整治办〔20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豫政三年整治通〔2014〕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以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健全机制、安全检查、隐患整治、道路管养、落实职责、严格执法,全面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现经费保障、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考核过硬、“县管、乡包、村落实”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建立常态化管理队伍,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致人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加大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从财力、人力、物力上给予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工作机制。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安委办〔2011〕50号,以下简称《规划》)有关要求,县(区)、乡(镇)政府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主体责任,县、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
乡(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业务上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指导,履行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站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兼任,工作人员从现有乡(镇)干部中调配解决,统一称作“交通管理员”。
行政村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室,由驻村民警负责,各行政村要确定专人专司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工作人员统一称作“交通安全协管员”。
交通管理员和交通安全协管员数量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和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量大小确定。
(五)落实经费装备。
各县(区)政府每年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给予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和行政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室基本工作经费保障。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专职交通管理员基本经费和行政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室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补贴经费纳入县(市、区)、乡(镇)财政预算,市财政予以补助,县(市、区)、乡(镇)政府负责配置必需的办公设备和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六)明确工作职责。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负责监督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建立完善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基本信息等工作台账,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摸排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在重点路段设置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纠正、制止、劝导交通违法行为,保护交通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交通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室负责管理本行政村车辆、驾驶人基础信息,建立台账,开展宣传教育,在村口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检查、提示、劝导,督促新购机动车所有人办牌办证,无证的村民参加培训考试,有牌有证的按期检审验。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行政村道路安全管理室及其工作人员,不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七)建立健全乡(镇)交警中队。
按照《规划》关于“平均2个乡(镇)设置一个乡(镇)交警中队”的要求和公安部有关规定精神,结合信阳实际,各县(市、区)按照4-5个乡(镇)设置一个交警中队、每个交警中队不少于5人的标准建立公安交警队伍。
乡(镇)交警中队为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派出机构,依法管理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人财物由县级财政全额保障。
三、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
(八)加强农村道路建设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建立以公共财政为基础,责任清晰、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农村道路投融资长效机制,将农村道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对农村道路建设资金投入。
(九)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
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资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到位。
(十)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各县(区)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认真排查,建立明细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并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公路部门要逐步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的路段,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十一)实施农村道路安保工程。
各县(区)公路部门加大农村道路安保工程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特别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
四、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十二)严厉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各地要由交警中队组织,派出所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工作人员配合,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农村集市等场所,定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巡查,重点纠正农村面包车超员超载、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十三)公安派出所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豫公通〔2007〕27号)要求,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掌握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基本情况,建立台帐;排查无牌无证机动车和驾驶人并动员其办牌办证。
五、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十四)加强农村客运站点建设。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和规范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根据农村客运的特点合理布局,建立适合农村客运、方便群众上下车和安全便捷的客运站点。
(十五)制定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优惠政策。
各县(区)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让利”的原则,制定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公共财政支持,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村客运。
(十六)引导农村客运车辆公司化经营。
各县(区)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公司化、规范化经营,增强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镇到村”农村客运网络发展。
六、加强农村机动车管理
(十七)推动农村校车安全管理。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接送学生和幼儿车辆的安全监管。
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或提供校车服务。
在过渡时期内无论是专用校车还是非专用校车,只要符合国家标准,要及时审批,最大限度的满足学生、幼儿的乘车需要;另一方面,加强对现有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排查和监管,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超员超载。
合理设置校车通行线路,要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
(十八)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
各县(区)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设立试点,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
并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头盔下乡”活动,争取摩托车驾驶人全部配备安全头盔。
(十九)加强农村客运车辆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严禁客运车辆挂靠经营,督促企业有效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公安交警部门要以农村短途客运车辆为重点,开展严查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七、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二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对造成重大伤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处置,减少伤亡。
八、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一)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宣传投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
(二十二)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
所有行政村安装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所有的县(区)政府在电视台、广播站每月至少播出一期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节目,所有的行政村至少有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或挂图,所有的学校、幼儿园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栏(板报),每个年级配备一个教学班的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安全教育教材,保证每学期安排不少于2节交通安全教育课。
充分发挥主题班会作用,每学期举办不少于1次的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二十三)培育推广典型。
注重选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各县(区)每年至少推出1个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典型。
九、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
(二十四)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
各县(区)政府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制定科学考评考核办法,全面客观实施考评考核,严格落实奖惩。
(二十五)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和有关单位落实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情况,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路面管理、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二十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发生在农村道路上的负有管理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实行倒查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县(区)人民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信阳市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方案》和《信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指导思想
2、工作目标
3、XX县(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4、工作措施
5、目标考核
6、工作要求
各县(区)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一、县管县(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职务:
县政府副县长电话:
副组长:
职务:
县公安局局长电话:
副组长:
职务: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电话:
成员:
职务:
县安监局副局长电话:
成员:
职务:
县财政局副局长电话:
成员:
职务:
县交通局副局长电话:
成员:
职务:
县教育局副局长电话:
成员:
职务:
县卫生局副局长电话:
成员:
职务:
县农机局副局长电话:
成员:
职务:
县公路局副局长电话:
县(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职务:
县公安局副局长电话:
办公室副主任:
职务:
县交通局副局长电话:
办公室副主任:
职务:
县交警大队长电话:
二、乡包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办)
站长:
副乡镇长或乡镇综治办主任
电话:
副站长:
乡镇派出所所长或交警中队长
电话:
专职交通管理员:
3-5名
三、村落实行政村道路交通管理室
主任:
包村民警
电话:
副主任:
村干部
电话:
交通协管员1-2名
县(区)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按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工作情况。
二、定期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三、下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文件,建立“县管、乡包、村落实”工作机制、实行考评考核工作管理机制。
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制定科学考评考核办法,全面客观实施考评考核,严格落实奖惩。
四、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和有关单位落实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情况,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路面管理、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五、对发生在农村道路上的负有管理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实行倒查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从财力、人力、物力上,给予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和行政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室基本工作经费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县(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必需的办公设备、执勤装备和提供必要的办公地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七、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对造成重大伤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处置,减少伤亡。
八、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宣传投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
九、要加强对农村接送学生和幼儿车辆的安全监管。
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或提供校车服务。
在过渡时期内无论是专用校车还是非专用校车,只要符合国家标准,要及时审批,最大限度的满足学生、幼儿的乘车需要;另一方面,加强对现有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排查和监管,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超员超载。
合理设置校车通行线路,要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
十、注重选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每年至少推出1个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典型。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办)职责
一、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建立本行政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信息台帐,实行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
三、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治。
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村交通管理室、劝导站和劝导员开展工作。
五、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车管业务及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处理工作。
行政村道路交通管理室职责
一、负责对本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日常登记和督促管理。
二、利用辖区村民红白喜事或重大集会,车流量、人流量较大的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三、负责组织、安排本村确定的交通安全劝导员开展工作。
四、对本村内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定期进行排查,并向乡镇交管办报告,及时配合整改。
五、遇冰雪等极端天气和发生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时,组织人员对道路实行封闭管制,并及时上报。
六、掌握本村机动车底数、“五小”车辆底数,了解本村驾驶人底数、基本情况,督促上牌、审验、处理违法记录。
七、完成镇交管站(办)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交通安全劝导站的设置及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职责
交通安全劝导站的设置
一、乡镇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站数量不低于该乡行
政村总量的15%。
二、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置在村口、村道与国、省和县乡道
交叉口、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无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
三、交通安全劝导站应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以有效预防
和减少交通事故为目的,灵活设置。
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职责
一、劝导员必须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二、积极学习有关交通安全常识,利用群众集会等场合积极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三、了解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对特殊嗜好人员(喜欢喝酒、脾气暴躁)要掌握底数,并做好日常登记。
四、对辖区内的道路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上报乡镇交管办进行整改。
五、严把“出村关”,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并做好登记,督促相关人员自觉纠正违法行为。
六、协助做好辖区内交通事故现场的保护、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七、完成乡交管办、村交管室等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一村一警”工作站民警职责及工作细则
一、民警职责
1、了解掌握社情民意。
2、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3、组织指导治安防范。
4、强化落实交通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
5、组织开展宣传教育。
6、走访服务辖区群众。
二、工作细则
1、包村(社区)工作站民警,每周到所分包的村街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天,每月在分包村(社区)工作次数总体不少于四次。
2、工作站民警每月走访登记辖区群众家庭或单位不低于八户(家)。
3、工作站民警每月约谈征求村两委会干部、村民小组负责人及群众代表意见不少于2人。
4、每月对辖区居民楼院、学校、沿街门店、厂矿企业、重点部位等是否存在防范漏洞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不少于五户(家)。
5、每月对辖区内场所、特行开展“四实”登记和安全检查不少于一家。
对重点人员见面谈话或侧面调查了解不少于一人。
6、每月对辖区内发生的案事件,除社区民警回访外,工作站民警要在每周时间内进行回访。
7、工作站民警每季度开展一次交通、消防安全防范宣传活动,每季度给中小学校学生上一次交通安全、法制辅导课。
8、通过对辖区走访了解,及时掌握辖区防暴恐、信访等不稳定因素,认真填写台账和工作日志,并对发现的问题协调解决。
农村交通安全广播员工作职责
一、掌握广播设备、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遵守操作规程,准确无误地播放规定内容,保证播音质量。
二、严守播放时间,播音结束后,及时关闭电源,并做好播放时间和内容的登记工作。
三、及时了解辖区内村民办理红白喜事的时间,利用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进行广播宣传。
四、积极学习有关交通安全常识,定期更换与农村交通安全有关的广播小常识,向群众广播。
五、积极参加交管部门和乡镇交管站(办)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自身各项素质。
六、完成乡镇交管站(办)、村交管室交办的其它临时任务。
广播员宣传内容(示例)
1、“道路”是如何划分的?
车辆、行人为什么要各行其道?
答:
道路的划分是依法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将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由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上的通行方式尤其是行驶的速度差别很大,如果它(他)们都在同一车道内行驶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最先受到伤害的就是非机动车和行人。
其次,都在同一车道内行驶很容易造成交通堵塞,机动车也就发挥不了它们的优越性。
因此,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论对是对机动车,还是对非机动车和人行都是有益的。
另外,各行其道还是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的最有效方法之一。
2、什么是交通标志?
包括哪些内容?
有什么作用?
答:
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安全设施。
是交通指挥的一种辅助设施。
交通标志包括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其中主标志分为:
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和道路施工安全标志6小类,共有146种316个图形符号;辅助标志有5种16个图形符号。
交通标志和其它交通信号一样,起到道路语言作用。
具体讲:
一是指挥交通,促进道路畅通。
通过设置不同类型的交通标志,对车辆、行人的流量和流向起调节、控制与疏导作用。
二是反映道路的概况、概貌,有效地保护路、桥。
三是引导驾驶员行车,提高运输效率。
四是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
通过设置的标志向车辆、行人预告前方道路情况让其提前做好准备避免发生事故。
宣传内容可因时、因地、因人,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乡镇公安派出所及交警中队的职责
一、县(区)按照4-5个乡(镇)设置一个交警中队、每个交警中队不少于5人的标准建立公安交警队伍。
乡(镇)交警中队为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派出机构,依法管理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人财物由县级财政全额保障。
二、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豫公通〔2007〕27号)要求,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管理,掌握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基本情况,建立台帐;排查无牌无证机动车和驾驶人并动员其办牌办证。
三、由乡镇交警中队组织,派出所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工作人员配合,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农村集市等场所,定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巡查,重点纠正农村面包车超员超载、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县(区)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在乡镇公安派出所及交警中队的配合下,设立试点,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
乡镇公安派出所及交警中队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头盔下乡”活动,争取摩托车驾驶人全部配备安全头盔。
五、乡镇交警中队联合公安派出所,在乡镇交管站领导下,以农村短途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等“五小”车辆为重点,积极定期开展严查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六、在乡镇交管站组织领导下,乡镇交警中队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认真排查,建立明细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通过交管站积极向政府报告,督促落实整改。
七、乡镇交警中队加强对专职交通管理员、交通协管员业务指导和培训。
八、深入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田间地头,利用农民赶集赶圩和红白喜事等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为农村交通安全广播员提供宣传内容和素材。
公路部门职责
一、县(区)公路部门加大农村道路安保工程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特别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
二、县(区)政府公路部门要对公安交警部门提交政府的隐患路段整治报告,逐步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安全防护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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