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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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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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制度会签表
制度编号
版本编号
生效日期
密级程度
□普通■秘密
□机密□绝密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有效进行监控,维护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版本优化说明
优化原因
无
优化内容
无
传达对象
应知应会
一般了解
部门/区域
岗位
部门/区域
岗位
总公司
总公司
分公司
分公司
上级流程或制度
下级流程或制度
类型:
□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管理规定□其他
制订:
财务中心拟稿:
资金管理部
会签:
√运营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综合中心√企划中心
√财务中心√资讯科技中心√审计监察中心√培训中心
√中融信√客户服务中心√市场研发中心√企业发展中心
批准:
□本中心副总裁√总裁□其他: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1条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财务工作,严格财务管理,健全管理基础,促使财务活动有效运行和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制定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发布的《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相关财经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之。
第3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德生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投资控股、租赁经营或承包经营的所属单位。
第4条解释权: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财务总监负责解释。
二、财务组织
第5条本公司设置财务总监职位,财务总监人选由董事长提名推荐,董事会决定任免。
在董事会(董事长)领导下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独立行使财务监督职能,并向董事会负责和报告工作。
第6条本公司设置财务部,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推荐,报董事会批准聘任。
财务部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财务总监的监督。
第7条财务部设置出纳一名,承担货币资金收支职能,根据工作量大小设置会计若干名。
出纳和会计人选由财务部总经理负责考察考核、公司总经理决定任免。
出纳和会计人员在财务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财务总监的督导。
三、财务纪律
第8条任何人不准虚报冒领和瞒报收入。
虚列事实、虚开发票支报款项或多收少报,收而不报等行为,均属于贪污行为,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9条任何人不准挪用公款和截留货款,借支或欠款超过3个月不报、不还(经批准的备用金除外),截留货款超过1个月不交,出纳公款私用等均属于挪用公款行为,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10条任何人不准假公济私和循私舞弊。
在工作中假公用之名,行私用之实或利用职权搞假承包、假融资、假租赁、假合同以牟取私利等,均视为贪污受贿行为,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11条工作交往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好处并因此而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除应追究其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12条不准泄漏公司财务秘密。
因泄露公司财务秘密而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此而收受好处的,处以好处价值3倍以上的罚款并予以辞退,违反法律的,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财务预算和计划的编制
第13条编制财务预算计划组织形式
1、年度财务预算和计划由总经理主持编制,财务总经理具体组织编制和实施,财务部提供预算和计划编制的基础数据资料。
2、各部门和车间依据自身的实际状态和新年度的公司目标及要求,分别编制自身相关的财务收支预算和计划措施。
第14条财务预算和计划的编制依据
1、上年度财务实际数据和资料。
2、计划年度董事会或经营班子拟定的生产经营目标。
3、计划年度的财务预测和评估。
4、公司制定的成本消耗、费用开支、资金占用等定额标准。
第15条年度财务预算和计划的编制程序
1、总经理拟定生产经营目标并进行布置。
2、财务总监具体组织编制方案和内容要求。
3、财务部提供上年度财务状态数据及成本、费用、资金的定额标准。
4、各部门和车间分别编制各自的财务预算和计划草案。
5、财务部和财务总监初审后汇编综合财务预算及计划草案。
6、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分项和综合财务预算及计划草案。
7、财务总监修正编制综合财务预算和计划方案。
8、董事会审议批准综合财务预算和计划措施。
9、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长核准签发财务预算和计划付诸实施。
第16条年度财务预算和计划的编制完成时间
1、编制准备时间:
每年12月20日之前。
2、分项财务预算和计划编制完成时间:
每年底之前。
3、综合财务计划编制完成时间:
元月10日之前。
4、总经理办公会审核、修正完成时间:
元月15日之前。
5、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董事长核准签发完成时间:
元月30日之前。
第17条财务预算和计划的编制内容
1、财务预算和计划按编制期间区分为定期计划(按年、季、月)和不定期计划(如投资、预算、项目预算)。
2、定期计划要求按年编制,按月分解和检查落实,年度财务预算内容包括:
⑴材料消耗预算(依据定额和计划产量分别材料品种由生产部编制);
⑵工资预算(分别生产、辅助、销售、管理等人员类别由财务部编制);
⑶制造费用预算(分车间及其费用项目由生产部编制);
⑷产品成本预算(分别产品品种和成本项目由财务部编制);
⑸三项费用预算(由财务部分部门和费用项目{销售、管理、财务费用});
6产品销售收入预算(分别产品类别或客户由市场部编制);
7其他营业收入和支出预算(分别其他营业收支项目由财务部编制);
8营业外收支预算(分别营业外收支项目由财务部编制);
9投资收益预算(分别投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编制);
10利润及利润分配预算(由财务部汇总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其他营业收支、营业外收支、投资收益等项目后计算编制);
11资金收支计划(含资金占用和融资等由财务部编制);
12增收节支计划及措施(分部门编制、财务部汇总);
13投资计划和预算(分别投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编制);
14定期预算是指为完成某一特定事项(或任务)而编制的财务预算。
如设备大修理、投资预算等,它以特定事项的完成周期长短为编制期间。
第18条财务预算和计划的执行过程管理
1、执行过程的组织和指挥:
财务预算和计划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长核准签发付诸实施后,由总经理全面组织和指挥实施;财务总监辅助组织和指挥;财务部经理具体执行和协调全面实施过程;各部门和车间分项组织实施和执行。
2、执行过程的控制:
财务预算和计划的执行由总经理实施全面总体控制,财务部经理协同全面总体控制,各部门和车间实施分项控制。
3、执行过程的监督和指导:
董事会或董事长行使财务预算和计划的最终监督权,财务总监行使财务预算和计划执行过程中日常的监督、指导、检查职能,财务部经理行使日常的审核监督和检查职能。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19条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在2千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状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器具等资产,以及单价在1千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非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均作为固定资产入帐核算。
第20条 固定资产实行计划管理,凡单价超过5万元的固定资产购建、出卖、转让、报废等,均应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计划(含用途、品名、型号规格、数量、价格、金额等),经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后,再呈董事长批准后施行;单价在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建、出卖、转让、报废等,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后,由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后施行。
第21条对于土建工程,首先由主办部门或委托建设部门编制项目预算,单项工程预算在10万元以下,原则上应通过招标制确定施工单位,并经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后施行;单项工程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经董事长审批后施行。
财务部门应单设“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在帐表中单独记录反映,工程竣工验收后,要根据竣工验收手续和施工单位的工程决算,经主办部门经办人和部门主管、财务部主管等审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后,据以办理工程款结算和固定资产入帐手续,并在交付使用时的下月起计提折旧。
第22条固定资产计价采用实际成本分别计价入帐,实际成本包括采购进价,运输费,建造成本、安装调试费等。
第23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和规定的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提取。
当月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退出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仍继续使用的不再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
第24条 设备部和财务部要按使用部门分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台帐)。
反映固定资产的购建、出卖、转让、报废、内部调拔等事项。
年终要进行一次实地清查盘点,对于盘盈、盘亏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处理,做到帐实相符。
重要关键设备要报经董事会(或董事长)批准后处理。
六、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25条 流动资产的计价办法
1、外购材料、包装物、燃料、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入库核算以各自的实际成本为计价准则,实际成本包括不含税购进价、不含税委外运输费、正常损耗等。
一次运输多种物品的,其运输费按物品重量摊入各种物品成本之中。
2、在制品成本中的原材料按其重量的平均单价计价,加工费用按加工完成程度折算约当产量计价。
半成品成本按其入库当月的制造成本计价。
3、产成品计价按制造成本法核算,即只计原材料、辅助材料、人工费、燃料和动力费、制造费等生产过程中的成本耗费。
不含管理、销售、财务等三项费用。
4、各种存货领用、出库核算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计算公式如下:
该种物资上月结存总额+该种物资本月入库总额
某种物资出库总额=×该种物资本月
该种物资上月结存数量+该种物资本月入库数量领用出库数量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原则上采取五五摊销办法,即在购进投入使用时摊销购进成本的50%,在报废时摊销50%;摊销额达到或超过成本总额3%时,采取按受益期的分期摊销办法。
财务部门应按低值易耗品的使用部门分别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台帐。
6、模具费用按预计使用寿命或受益期分期平均摊销。
第26条流动资产的计划管理
1、现金、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各项债权、各种存货等流动资产都要按财务计划管理的组织、内容、程序和时间要求编制年度资金占用计划,对各主要责任部门分项核定资金占用定额,严格进行动态核算、控制和考核。
2、资金占用定额指标要结合生产经营责任制进行考核奖惩。
第27条采购资金的管理
1、按照“钱货两清”的原则,把好进货关。
无特别原因,不得预付货款,以减少财务风险损失;确需要预付货款的,采购部门和人员也要对收款单位的付货能力、商业信誉、货物品质、关系紧密程度、偿债能力等资信查清后,报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联签后方可预付货款,同时采购人员应承诺承担风险责任,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2、物品采购实行“分类管理”方法,即大宗物品的采购应坚持“货比三家,厂家直购”的原则,从生产厂家直接购买;主要消耗材料应实行采购招标制,采购招标由总经理授权负责人主持,相关单位人员共同参加,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事先泄露公司招标秘密或对供应商作出承诺或达成私下协议;消耗量较大的辅助材料一般也不得从零售市场上购买;确需从零售市场上购买的,采购人员应于采购之前说明情况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采购,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赔偿,或财务部门拒绝付款;零星物品采购应坚持“属地就近”的原则,在属地就近比价、比质采购。
3、采购物品的同时,采购人员应索取等值有效税务发票,大宗物品采购应索取增值税发票。
除零星小额采购外,不得用“白条”或“收据”计数报帐。
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帐和付款。
4、物品采购进公司,采购人员应将实物、发票连同批准的采购计划表一起交保管员验收数量,需要过磅的物品还须经过过磅验证后验收,主要材料要按ISO90012000规定进行品质验证,再由保管员开具实物验收单证。
采购人员持“四单证”(即送货单证、验收单证、发票单证、批准的采购计划单证)送商务部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和总经理联签、财务部经理复核(有订货合同的依据合同条款对照核查)后,办理报帐付款手续。
财务部对虚假发票、内容不实、计算不准确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单证应当退回或销毁。
5、对于同城结算,异地托收的货款承付时,财会人员应对原始发票、进货合同、验收单据、结算票据等逐项核对无误后送交经办人和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承付货款。
出现拒付事由,财会人员应即时办理拒付手续。
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6、采购人员要尽力压缩在途资金占用,及时报帐结帐。
财务人员应经常督促经办人报帐清帐,并按月与当事人进行核对。
对逾期不报帐的人员,财务部有权扣发责任人的工资予以抵偿。
7、本款所称大宗物品系指本公司生产经常耗用的原辅材料、燃料、配件或单一品种采购额在万元以上的物品;零星小额物品系指数量小、耗用频率少,且单价在百元以下的物品。
第28条销售资金的管理
1、业务人员应坚持“货出去,钱进来”的原则实施销售行为。
2、现金结算销售的,应由客户先到市场部开具销售通知单,再到财务部开具销售发货单、到出纳处交款开收据后并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客户持盖有财务收款专用章的“销售发货单”到仓库提货。
保管员在承担审查“销售发货单”的发货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要素无误后,据以发货(过磅)。
3、银行票据结算销售的,销售员应在收到银行票据后先交财会人员到银行鉴证属实后,再按销售发货通知→财务开票并审核签章→仓库发货的工作流程实现销售。
4、对于长期固定、商誉和资信好的用户,经双方协商和公司销售总监和总经理同意,并签定销售合同,也可采用赊销分期(定期)收款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合同签定时正本要送财务部备案。
具体赊销方式有如下几种:
①“批赊批结”方式。
即赊本批、结上批、保留一批的赊销货款。
②“定额赊销”方式。
即根据订货量大小确定一个合理的货款赊欠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月的要货量),当提货量达到或超过约定额度时则要现款提货,帐面保留一个固定的货款赊欠额度。
③“定期结算”方式。
即根据订货量的大小确定一个固定的赊销结算期限(含按单定期和月结定期),滚动赊销,到期结算。
5、无论采取何种赊销方式,都必须按照公司《销售管理制度》的规定签定销售合同,在销售合同中予以明确货款结算方式,否则财务部有权控制发货;送货或提货时,还需取得用户授权收货证明或提货人身份证明和收货签字,方能办理开票、财务签章、仓库发货等手续。
6、对于赊销货款和悬案悬帐,都必须按照“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由经办人积极清收,并由其承担赊销风险责任。
7、财务人员要经常核对赊销货款,依据销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及客户的信誉程度控制发货和督促货款清收。
第29条现金管理
1、各种收入超过限额(一般为1千元)时,必须送存银行;当天确实来不及送存的现金必须放入保险柜;库存现金达万元以上时,要向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报告,由其决定是否需要安排人员值班看守。
2、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发放工资、补贴、奖金、福利;支付差旅费及经批准的个人其他支出或借支;千元以下的零星采购支出等,超出上述范围外的款项支付,原则上应通过银行办理结算支付。
3、现金支付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必须有凭有据;
2必须当面点清;
3收款必须顺序开具收款收据;
4出纳支付现金时必须取得经过审批的原始凭证和会计填制的现金付款记帐凭证;不得绕开会计自行支付现金;
5每天要顺时登记现金收支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6不准用“白条”顶库,不准私借、挪用公司现金;不准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不准用本公司帐户为他人套取现金。
4、现金收付和保管一律由出纳员负责,其他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不准插手现金收付和保管事务。
5、出纳人员除记载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外,不得从事其他帐务的记帐工作和记帐凭证编制工作。
第30条银行存款的管理
1、款项收付超过1000元时,原则上应通过银行结算。
2、销售人员收到银行支票和汇票,应即时交付财务人员到银行鉴证属实后按规定办理销售发货手续;财务人员收到有效银行票据后应在24小时内到银行办理进帐手续。
3、对实行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销售货款,财务人员应在收到有效收款凭证后24小时之内到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遇到拒付事由,应即时通知和督促销售人员解决收款事宜,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4、出纳办理银行付款时,必须取得经过审批的原始凭证和会计填制的银行付款记帐凭证。
不得绕开会计自行支付银行存款。
5、出纳人员要分别银行帐号每天顺时登记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6、任何人员不得私借和挪用银行存款,不准用本公司帐户为他人代收代付银行存款。
7、每月终,出纳应及时取得银行对帐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财务部经理要每月对银行存款帐面余额和银行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款项要查明原因,发现问题要即时报告领导处理。
8、银行印鉴应由出纳和财务部经理(或财务总监)分别保管,不得由一人同时保管或经手全部银行印鉴章。
第31条存货核算和管理
1、存货实行分类核算和管理,不同的存货应分别不同的库房、区域、货架分类摆放,不得乱扔乱放。
2、存货分类如下:
1原辅材料:
指生产过程消耗的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通过“材料”会计科目核算。
2维修备件:
指设备、工模具或设施维修用备件和配件,通过“材料”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3低值易耗品:
指不够固定资产规定条件的在用工具器具、办公用具、生活用具等,通过“低值易耗品”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4在制品和半成品:
指车间在制未完工仍在加工过程中流转和在中间仓库存放的物品。
通过“生产成本”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5产成品:
指经过生产加工后可作为商品出售的成品,通过“产成品”会计科目核算。
3、仓库保管员应根据存货分类,分别建立保管明细帐,记载每件物品的收、发、结存和盘盈、盘亏情况,并应做到“三相符”。
即帐实相符、帐单相符、帐卡相符。
4、财务部应根据会计制度要求,分别设置总帐科目及其存货分类明细帐进行核算。
同时应依托会计电算化系统,建立存货核算明细帐,对实物收、发、存全过程实施核算和监督。
并定期与仓库保管员进行帐目校对,做到“帐帐相符”。
并经常对物资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报主管领导处理。
5、存货盘盈盘亏时,应即时查明原因后在年终结帐前报告处理完毕。
如果盘亏额达到或超过当年出库总额3%时应报告总经理呈董事会审议决定;如果盘亏额在3%以下时,报告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共同商决。
6、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和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应当相应计入有关成本和费用。
其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32条债权的核算和管理
1、债权包括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如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等。
2、各种债权按照实际发生额记帐,并按照往来户名、费用种类等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公司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在规定比例内发生的坏帐损失,由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共同审批核准冲销坏帐准备金;超过规定比例发生的坏帐损失,应呈报董事会审议核准。
已经确定的坏帐,以后如果收回应冲销坏帐损失。
年末坏帐准备与应收款帐面金额的比例,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提取比例,应予调整,冲调多提或少提、补提的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应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应收帐款的减项单独反应。
3、财会人员对应收票据应着重注意结算到期时间,对于到期的票据应及时到银行结算或贴现。
4、财会人员对应收帐款应同时明确记录经办人,并定期与经办人逐户核对,对有经济纠纷、信誉差、经营状况不好的单位应控制发货,不得赊销产品。
除合同约定的赊销款外,应经常督促业务人员催收或提请总经理组织专人清收应收帐款,直至诉诸法律手段。
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过失人应按相关规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比例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5、其他应收款中的个人借支款,借支人应于借支事由完成后的七天内办理报帐手续,多退少补,按时结清。
要做到前帐不清、后帐不借。
对逾期不报或欠款不还的人员,财务部门有权扣发借支人的工资,直至其结清为止;个人借支中的备用金应在年终或在其岗位工作内容变动时结算清楚;其他应收款中的单位预付款,经办人应在预付事由完成后十天内办理结帐手续,逾期不结者,可视同经办人的个人借支行为处理;其他应收款中的单位欠款,责任人员应积极清收,财务人员应经常督促,拖期不还的,财务人员应提请总经理组织人员清收和处理。
6、预付帐款应同时记载收款单位和经办人员,并逐月与经办人员逐户核对。
除合同约定期限内的预付帐款外,经办人应在预付事由完成后的十天内办理结帐手续,逾期不结或欠款的,视同经办人员的个人借支行为处理;由此造成坏帐损失的,由经办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有经济纠纷、信誉差和经营不好的单位不得预付帐款。
7、待摊费用应按照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目,按费用受益期逐月进行平均分摊。
8、任何人不得以虚假事由和预付款的名义将本公司资金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违者追究其挪用公款的法律责任。
七、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管理
第33条对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权等)要单独立帐予以记载和核算。
第34条无形资产按以下规定计算入帐:
1、按购进无形资产时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2、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协议或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3、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认可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计价。
第35条无形资产按直线法计算摊销,有规定年限的,按规定使用年限分月平均摊销;没有规定年限的,按预计受益期限分月平均摊销;无法预计受益期限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月平均摊销。
期末摊销余额应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列出。
第36条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和长期摊销费用。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办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办人员工资、培训费用、注册登记费及其他开办费等;长期摊销费用是指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装修费及其他费用等。
递延资产应单独核算。
开办费从生产经营当月起的五年期间内分月平均摊销;长期摊销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月平均摊销。
八、投资核算和管理
第37条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类
1、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股票和债券。
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帐,股利和债券利息收入与其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短期投资数额不超过十万元的,要呈报董事长核准;超过十万元低于百万元的,要呈报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百万元以上的,要呈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办理。
3、长期投资是指向其他企业投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金以及购入的在一年内不能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股票和债券,长期投资按照国家《财务通则》规定进行核算。
4、长期投资无论数额大小,都必须于投资之前对投资方向和投资回报等进行详细可行性研究,并应进行财务评估,选择投资最优方案,经经营班子集体研究后,拟草书面报告由总经理呈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施行。
5、长期投资之后,被授权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的项目负责人要加强对所有投资资金的监控和管理,按期收回投资利润、利息、股利等收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对投资期间随时出现或将要出现的风险要迅速作出评估和处理,以确保投资完整和增值。
6、长期投资期满,各相关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投资,并按投资协议或章程规定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九、负债核算和管理
1、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两大类。
2、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
它包括: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预收货款、应付帐款、应付税金、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其他暂收应付款及预提费用等,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分别核算,并在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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