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备案注册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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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备案注册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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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备案注册资料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指南
受理单位:
临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受理地点:
临海市凯歌路6号临海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质监窗口
受理电话:
6
申报材料:
1、《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每台一式二份);
2、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
3、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4、压力容器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需要监督检验的);
5、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资料;
6、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需要监督检验的);
7、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验收资料;
8、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含事故紧急预案);
9、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9、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行驶证;
10、医用氧舱设置批准书。
使用单位为承租或者承包方时,应当提供与产权所有者签定的明确安全责任的租赁或者承包合同。
安全技术规范没有提供产品数据表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表b的格式,制定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并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
11、由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的,附具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备注:
根据《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3-2007规定:
符合《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在推荐使用寿命内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
相关表格及填写说明: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
登记类别: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种类
压力容器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产品名称
设备代码
设备型号
压力容器品种
主体结构形式
设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值
万元
设备使用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法定代表人
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单位内编号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场所类别
设备地理信息
经度
运行状态
纬度
投入使用日期
年月日
海拔高度
产权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设备制造与监检情况
制造单位名称
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产品合格证编号
设计单位名称
设计许可证编号
产品图号
形式试验机构
试验机构核准证编号
型式试验证书编号
制造监检机构
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
制造监检证书编号
续表
设备施工情况
施工单位名称
许工许可证编号
施工类别
施工告知日期
施工竣工日期
设备工作参数
工作压力
工作温度
介质
充装量/额定人数
设备保险情况
保险机构
保险险种
保险价值
万元
保险费
万元
保险金额
万元
设备变更情况
变更项目
变更类别
变更原因
变更日期
设备检验情况
检验机构
组织机构代码
检验类别
检验日期
检验结论
检验报告编号
下次检验日期
在此申明:
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
产品数据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
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日期:
年月日
首次定期检验日期:
年月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
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年月日
安全状况等级:
监管类别:
使用登记证编号: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
登记类别: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种类
压力容器
设备类别
固定式压力容器
、移动式压力容器、氧舱
设备品种
设备代码前四位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数据表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
设备型号
—
压力容器品种
储存、分离、反应、换热
主体结构形式
按照产品数据表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
固定资产值
(购置价)万元
设备使用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
按公章或私人
使用单位地址
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某某路X号或某某村X号
组织机构代码
按代码证或私人的填身份证
邮政编码
318000
单位性质
国有|集体|私有等
所属行业
制造业、电力等
法定代表人
按实际
安全管理部门
按实际
安全管理人员
按实际
联系电话
按实际
单位内编号
按实际
设备使用地点
某某车间、场地或移动
使用场所类别
—
设备地理信息
经度
—
运行状态
自用、租赁/生产、生活/长期使用、间歇使用、备用
纬度
—
投入使用日期
年月日
海拔高度
—
产权单位名称
按公章或私人
组织机构代码
按代码证或私人的填身份证
联系电话
实际
单位性质
国有、集体、私有
所属行业
制造业、电力等
设备制造与监检情况
制造单位名称
按照产品合格证
制造许可证编号
按照产品合格证
产品编号
按照产品合格证
制造日期
按照产品合格证
产品合格证编号
按照产品合格证
设计单位名称
按照产品合格证
设计许可证编号
按照产品合格证
产品图号
按照产品合格证
型式试验机构
—
试验机构核准证编号
—
型式试验证书编号
—
制造监检机构
按照产品监督检验证书
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
按照产品监督检验证书
制造监检证书编号
按照产品监督检验证书
续表
设备施工情况
施工单位名称
按照安装质量证书
施工许可证编号
按照安装质量证书
施工类别
按照安装质量证书
施工告知日期
施工竣工日期
设备工作参数
工作压力
按照产品数据表
工作温度
按照产品数据表
介质
按照产品数据表
充装量/额定人数
按照产品数据表
设备保险情况
保险机构
按实际或“—”
保险险种
按实际或“—”
保险价值
按实际或“—”万元
保险费
按实际或“—”万元
保险金额
按实际或“—”万元
设备变更情况
变更项目
变更类别
变更原因
变更日期
使用单位、使用地址、设备参数等
使用单位更名、变更使用单位、移装、改造、重大维修等
转让、搬迁、提高能力、安全状况不合格等
变更完成日期
设备检验情况
检验机构
按照检验报告或“—”
组织机构代码
“—”
检验类别
按照检验报告或“—”
检验日期
按照检验报告或“—”
检验结论
按照检验报告或“—”
检验报告编号
按照检验报告或“—”
下次检验日期
按照检验报告或“—”
在此申明:
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
产品数据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
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日期:
年月日
首次定期检验日期:
年月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
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年月日
安全状况等级:
监管类别:
使用登记证编号: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b1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等。
b2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各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直接印制为“压力容器”。
设备类别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氧舱”。
设备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品种。
固定式压力容器填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第Ⅲ类中压容器、第Ⅲ类低压容器、第Ⅱ类中压容器、第Ⅱ类低压容器、第Ⅰ类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填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包括管束式集装箱);氧舱填医用氧舱、高气压舱、再压舱、高海拔试验舱、潜水钟。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域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设备型号
也称产品型号,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对一般固定式压力容器没有型号表示的可以不填写,划“—”。
压力容器品种
由于压力容器的特殊情况,保留压力容器品种概念(不同于《特种设备目录》所定义的设备品种),为储存容器、分离容器、所应容器、换热容器,根据产品数据表或者竣工图提供的填写。
主体结构形式
按照产品数据表填写。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设备购置时间的固定资产值(万元)
b3设备使用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部),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的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号等。
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邮政编码
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单位性质
填写单位经济类型(成分),按照国有、集体、私有、外商、港澳台、合资等。
所属行业
参照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于使用单位可以分为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可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食品制造、石油加工、化学、医药制造、化学冶炼、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他制造业)电力、燃气、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可分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其他运输业)、其他行业等。
按照括号外的大分类填写。
法定代表人
填写使用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者个人企业的业主姓名。
安全管理部门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内部机构,如设备处(科)。
没有安全管理部门的,可划“—”。
如果安全管理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则填写委托的服务机构名称。
安全管理人员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该台压力容器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姓名。
如果聘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则填写该人员的姓名。
联系电话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该台压力容器的专职或者普职、聘用的安全管理人员的联系电话。
单位内编号
填写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管理自行编制的设备内部编号。
设备使用地址
填写设备安装在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某车间、某某场地等。
移动式压力容器填写“移动”。
如果设备使用地点不在使用单位内的,应当按照填写设备使用地的详细地址。
设备使用地点
填写设备安装的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某车间、某某场地等。
移动式压力容器填写“移动”。
如果设备使用地点不在使用单位内的,应当按照填写设备使用地的详细地址。
运行状态
填写设备的用途和运行方式。
用途包括自用、租赁和生产、生活,运行方式包括长期使用、间歇使用、备用。
只有自用才填写生产、生活、长期使用、间歇使用、备用进行组合,中间可用“/”分开,如自用/生产/备用。
投入使用日期
填写办理登记的设备正式投入使用的开始日期(包括年、月日)。
设备地理坐标
填写设备在使用单位内固定地点的地理坐标位置,包括经度、纬度、高度(海拔),以便建立特种设备的地址信息。
使用单位如果没有条件填写,可先空格,由检验机构按照特种设备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进行完善。
使用登记时,设备地理坐标没有完善前以及用于出租的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可不填写。
登记机关划“—”。
产权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单位性质、所属行业
填写拥有压力容器资产的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单位性质和所属行业,填写方式和使用单位相同。
如果和使用单位为同一单位,则一栏中填写同使用单位:
其他相应栏中划“—”。
b4设备制造与监检情况
制造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制造的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制造许可证编号
填写制造单位取得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编号
按照产品合格证填写,有的产品表述为制造编号。
制造日期
按照产品合格证、产品铭牌填写,有的产品表述为出厂日期。
产品合格证编号
填写该产品出厂所附的产品合格证编号,该合格证上的设备代码、产品编号等应当和产品数据表、产品铭牌一致。
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合格证上的设计单位名称。
设计许可证编号
填写产品合格证的设计许可证编号。
产品图号
填写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图号。
型式试验机构
填写产品型式试验证明书所表述的该类设备(如果可以覆盖,按照覆盖原则)进行形式试验的机构名称。
安全技术规范没有规定形式试验的,划“—”。
试验机构核准编号
填写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的核准证编号。
核准证编号在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形式试验证上注明。
形式试验证书编号
填写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证明书(如果可以覆盖,按照覆盖原则)的编号。
制造监检机构
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制造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将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制造监检证书编号栏目划“—”。
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
填写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制造监检机构的核准证编号。
核准证编号在监检机构出具的制造监检证书上注明。
制造监检证书编号
填写负责制造监检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的编号。
b5设备施工情况
施工包括安装、改造和维修。
施工单位名称
填写从事安全、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施工许可证编号
填写从事安全、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持有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
施工类别
填写设备使用登记时的设备的施工类别,包括安装、改造、维修等。
施工告知日期
填写施工单位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告知的施工告知日期。
施工竣工日期
填写施工完工并且履行了工程交付手续的日期。
b6设备工作参数
填写使用单位实际使用(操作)的工作参数,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工作介质,充装量只适用于有充装量要求的压力容器(如储存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等),额定人数只适用于医用氧舱。
b7设备保险情况
按照设备的保险情况填写,如果没有进行投保,可以全部划“—”。
保险机构
填写投保的保险公司,即保险人的名称。
保险险种
填写投保的保险险种。
保险价值
填写具体的保险价值。
保险价值是投保时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定的实际价值。
保险费
填写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保险费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
保险金额
填写可以获得赔偿的最高金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也是投保人缴付保险费的依据。
b8设备变更情况
因使用单位变更、使用地址变更、设备主要参数等变更需要重新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填写重新登记时的变更情况。
新设备首次办理使用登记,可全部划“—”。
变更项目
按照“使用单位、使用地址、设备参数”等填写。
变更类别
按照使用单位更名、变更使用单位、移装、改造、重大维修等填写。
变更原因
按照转让、搬迁、提高能力、安全状况不合格等填写。
变更日期
填写变更完成的日期。
b9设备检验情况
办理使用登记时的设备检验情况(制造监检除外),包括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等。
检验机构
填写从事检验的检验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检验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检验类别
根据检验情况,填写使用登记时最后完成的检验类别,如安装监督检验、改造监督检验、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基于风险检验、事故检验等。
检验日期
填写进行检验的日期,一般是检验完成的日期,即报告出具日期(年、月)。
检验结论
按照有关检验规则的要求填写,一般为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等。
对以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检验结论的,用安全状况等级表示。
检验报告编号
填写检验机构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编号,没有要求出具检验报告的检验,可以只填写监检证书的编号。
下次检验日期
首次定期检验日期由使用单位在首次登记时根据本规则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填写,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对已经实施检验的,使用单位按照检验报告确定的下次检验日期填写;由于结构原因,设计文件规定无法实施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填写“设计规定不实施定期检验”。
b10使用单位申明和填表人员、单位盖章
本表所示的申明,作为使用单位的承诺,使用单位的填表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需要签字,并且注明签字日期(年、月、日),填表后盖单位公章,并且附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复印件,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b11登记情况
由登记机关填写。
在说明的空白处填写对使用登记的审查情况,包括同意或者不受理、登记等意见。
如果不予以受理、登记,应当注明原因和处理情况。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
由负责登记受理、登记的人员签字,并且注明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盖负责特种设备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用章或者其他能代表登记机关的公章。
安全状况等级
出厂资料齐全的新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进口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进口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后评定。
如果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有怀疑,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后确定其安全状况等级。
监管类别
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设备本质、使用场所、检验结论确定是否作为“一般监管”、“重点监管”对象。
使用登记证编号
填写已经同意登记,所颁发的使用登记证的编号,使用登记证号编制方法见本规则附件C
注b-1:
本登记表所列内容仅为压力容器进行使用登记时需要填写的基本数据,不代表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信息化要求的数据,如事故数据、现场监督检查等。
其他有关设备数据按照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建立。
注b-2: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地理信息,作为信息要求吸是在进行运行监控时采用,使用登记时可不填写,划“—”。
1简介
编辑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的规定而制定,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国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2内容
编辑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
2001-4-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详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贯彻。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报告。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令),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电梯。
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详见附一)的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
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等单位必须执行本规则。
第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照13号令和本规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的安全监察。
第四条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等监督检验工作的技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和授权。
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监督检验机构,必须经同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格认可和授权。
第五条本规则部分用语的定义:
一、“使用单位”是指具有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其既可以是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委托,具有一年以上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二、“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三、“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第六条使用单位新增并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强性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使用单位必须持有关资料,到所在区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下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备案时,使用单位需持以下资料:
一、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必要时);
二、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的施工项目合同;
三、项目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
四、项目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五、配套土建基础的技术图样等资料(仅限客运索道与存在配套土建基础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必须提供);
六、改造项目或者安装客运索道及附二所列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项目,必须提供由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设计审查报告;
七、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安装项目,必须有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批报告;
八、使用单位和安装、大修、改造项目承担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的联系电话等通讯资料。
第八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接到备案资料后,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准进行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发给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格式见附三)。
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或者标准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纠正工作完成后,方准许施工。
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纠正意见的,视为准许施工。
第九条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合格并出具自检报告后,方能交付使用单位。
由使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
新增无需现场安装的特种设备,备案后,使用单位即可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
客运索道验收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运营申请报告,经该机构对客运索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审查合格并填写《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审查表》(格式见附四)后,方能向国家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
关联资料:
关联案例共1部
第十条使用单位向监督检验机构申情验收检验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二、改变原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及有关隐蔽工程的施工情况记录;
三、试运行记录;
四、施工单位自检报告(新增无需现场安装的除外);
五、配套土建工程的验收证明(仅限客运索道与存在配套土建基础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必须提供);
六、《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审查表》(仅限客运索道)。
第十一条监督检验机构收到验收检验申请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工作。
完成验收检验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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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设备 备案 注册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