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货物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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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货物技术规范书
第五章货物技术规范书
1总则
1.1本技术协议书适用于国网能源伊犁煤电有限公司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的超声波液位计等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书的内容,是按对全厂两台机组共及公用的要求编制的。
1.2本技术协议书只规定了主要原则和适用范围,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具体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相关有效、最新标准的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投标方如对本技术协议书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9“差异表”中。
如果投标方没有在附件9“差异表”中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出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3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本技术协议,如提出修改要求,须以书面提出并征得对方同意。
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
1.4投标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5合同签订1个月内,按本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1.6投标方已充分考虑设备采用的专利权属及其涉及到的全部费用,投标方保证招标方或业主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1.7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相同容量机组合同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
1.8投标方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含辅助系统及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
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9对于进口设备应有原产地证明材料、原产地出关证明和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1.10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保留对本技术协议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
1.11本工程采用国标GB/T50549-2010《电厂标示系统编码标准》。
投标方于中标后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资料、图纸)和设备铭牌上必须有电厂标识编码。
编制深度至设备级,管道系统需编至阀门、滤网、仪表及管线。
投标方对所投设备的电厂标识代码的唯一性、规律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扩展性负全责。
1.12本工程采用国标DL/T1123-2009《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
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必须执行此标准。
1.13本技术协议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4删除
1.15招标方在设计过程中对于投标方供货清单的确认,并不代表招标方将为仪表的设计承担责任,投标方完全保证所供仪表的安全可靠性、合理性、完整性和优良性。
无论是否经过招标方确认,投标方都无条件对设备中的缺陷、不足和与合同不符的地方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换,而不增加任何费用。
1.16投标方责任
1.16.1负责向招标方提供设备的设计文件、说明书、有关图纸和供货清单。
负责向招标方提供设备的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1.16.2负责保证供货范围内所有供货设备的质量,供货范围内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投标方负责处理。
1.16.3负责设备出厂检验、调试、保管、发货及在合同规定的地点交货。
1.16.4负责协助设备在现场的开箱检查。
1.16.5负责所提供设备的现场就位、安装指导及全部调试工作。
直至设备正常运转。
1.16.6负责与投标方/设计院的配合,当个别设备型号进行调整时,应无条件对所供设备选型进行调整。
1.16.7负责提供必要的培训,并免费提供详细的培训文件、资料。
1.17本次提供的供货清单将作为合同的附件,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方提供的参考型号、规范、制造厂及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要求选型,完成设备供货。
1.18双方在交流过程中所使用或提供的资料均为中文。
1.19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表明,并说明原因,否则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满足了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要求。
如招标方不同意修改,则仍以招标方意见为准,投标书正文有任何与本规范书不一致的地方,均不再存在或引起任何商务问题。
1.20由于部分工程资料不齐或不准确,本规范书所包括的设备清册中有少量仪表参数还有可能根据最终资料进行修改。
投标方应承诺: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负责与业主和设计院配合,当其超声波液位计等设备的型号、规范需要调整时,应无条件的对其所供超声波液位计等设备型号、规范进行调整,以满足工程要求。
对于招标方需要增加数量的仪表,投标方应保证按照投标时同类型单价不变。
1.21本技术协议中所推荐的外购设备品牌,投标方不得删减,以最高价计入总价,不论投标文件中是否包含招标方推荐外购设备品牌的全部,均视为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的品牌选定由投标方在签订技术协议时,择优另行书面推荐,由招标方最终确认,招标方有权选择招标文件中外购品牌的任一品牌(包括由投标方投标时另行增补品牌部分)2规范和标准
本规范书中涉及的所有规范、标准或材料规格(包括一切有效的补充或附录)均应为最新版本,即以招标方发出本系统订单之日作为采用最新版本的截止日期。
若发现本规范书与参照的文献之间有不一致之处,投标方应向招标方书面方式陈述。
投标方应遵守下列标准和规范,但不仅限于此:
GB11920-2008
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4720-84
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JB616-84
电力系统二次电路用屏(台)通用技术条件
IEC144
低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
ANSI-C2
国家电气标准
NEMA-ICS4
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端子板
NEMA-ICS6
工业控制装置及系统的外壳
UL-44IEEE
橡胶绝缘的导线和电缆安全标准
ANSI-B16.11
锻钢配件、插口焊接及丝口连接
ANSI-B31.1
电厂管道标准
ISA-RP42.1
仪表管件(丝口)术语
ISA-S20
过程测量、控制仪表、一次元件及控制阀规范表
MSS-SP-25
阀门、配件、法兰和接头标准标记系统
MSS-SP-55
铸钢质量标准
MSS-SP-61
钢制阀门水静压力试验
由于本设备范围较广,其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未一一列举,投标方提供的各类产品均应符合其有关最新的的国际及国家标准和规范。
3工程及主设备概况
本项目为在现有厂址条件下扩建热电联产机组,建设规模按规划4×350MW考虑,本期工程拟建设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本工程于2017年4月1日开工建设。
电厂一期原有2×25MW燃煤发电机组,已于2015年4月关停。
3.1厂址所在地
伊犁二电厂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地处北纬43°51′37″东经81°17′47″。
厂址位于伊犁市南侧约4km,察布查尔县城东北约12km,伊犁河南岸约2km。
厂址西北侧为S237省道,南侧为新青公路,北侧为依兰萨尔吉村。
本工程建设场地位于伊犁二电厂厂区东部,主要利用主厂房扩建端侧的厂内预留场地进行建设。
3.2厂区的岩土工程条件
场地在大地构造上位于哈萨克斯坦—准噶尔板块之伊犁石炭—二叠纪裂谷,区域新构造运动强烈,近场区有断裂发育,但它们与工程场地的距离均大于5km,工程场地均可不考虑断裂的影响,属相对稳定地区,适宜建设。
3.3地震烈度
场地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
3.4水源
本工程主机采用间接空冷系统,电厂水源采用大稻渠水。
3.5气象条件
察布查尔县地处亚欧大陆中心伊犁河谷盆地中部,东、南、北三面有天山支脉的天然屏障,西部地势开阔,易受北冰洋气流的影响,因而气候比较温和、湿润,具有大陆性北温带温和干旱气候的特点。
阳光充足,昼夜温差较大。
察布查尔县气象站位于察布查尔县城镇南郊,地理坐标为E81°09′,N43°50′,观测场海拔高度为602.6m。
根据察布查尔县气象站并结合本院前期工程统计分析,提供累年下列特征值:
累年平均气温:
8.5℃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40.0℃(1997年7月19日)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43.2℃(1969年1月28日)
累年平均气压:
948.5hPa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69%
累年平均水汽压:
8.7hPa
累年最大冻土深度:
109cm(1984年3月4日)
厂址处靠近伊犁河南岸地段的百年一遇洪水位标高为604.51m,厂区地面海拔标高为607m以上,厂区不受洪水影响。
3.6设备使用条件
机组运行方式:
定一滑一定方式运行
主机为间接空冷,采暖季采用热网水作为冷却水源,非采暖季采用间冷塔来水冷却;采暖季主机凝汽器半侧运行,另外半侧采用间冷水备用,背压为33kPa;非采暖季全侧运行,背压11kPa。
给水泵汽轮机(简称小机)为直接冷却,采暖季采用热网水作为冷却水源,非采暖季采用河水冷却;采暖季小机凝汽器半侧运行,另外半侧采用间冷水备用,背压为33kPa;非采暖季全侧运行,背压4.9kPa。
负荷性质:
带基本负荷并参与调峰运行。
辅机冷却水:
闭式循环冷却水,工作温度27℃,最高温度33℃;工作压力0.4~1.0MPa.(g)。
本期工程设仪用和检修用压缩空气系统,压缩空气的运行压力为0.:
4~0.8MPa(g)。
电源条件:
中压系统为6kV、三相、50Hz,中性点经电阻接地;额定功率200kW及以上电动机所采用的额定电压为6kV。
低压为380V三相50Hz;额定功率200kW以下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380V;
交流控制电压为单相220V。
直流控制电源:
DC110V,来自直流蓄电池组,电压变化范围96.25~121V。
直流动力电源:
直流油泵电机额定电压为220V直流,与直流蓄电池系统相连,电压变化范围192.5~247.5V。
4技术要求
投标方所供所有仪表均要求有不锈钢铭牌,标注型号、规格、设计编号、KKS编码、生产厂家、产地等内容。
投标方所供仪表的技术规范应同时满足本技术文件正文和附表清单中的技术要求,如两处有不对应的,以较高要求为准。
投标方报价时必须提供包括数量、型号规格等的详细供货清单,同时对每一型号、每一类型的性能给以说明。
每一类型,每一型号的设备必须单独报价,并应承诺在采购过程中单价不变,承诺在本工程投入商业运行前,如有需要增加的仪表需按照投标时同类型仪表单价提供给招标方。
投标方对所供仪表类型、型号应用于附表所列型式规范中介质类型,介质参数及安装环境的合理性负责,如在本工程投入商业运行前发现有不合理的地方,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无条件更换。
同时投标方承诺同类型仪表可以在不同量程参数、被测介质之间调换并不发生商务变化。
超声波液位计
4.19.1超声波液位计应是进口品牌设备,要求按ABB、ROSEMOUNT、MAGNETROL、E+h、德国科隆(KROHNE)或同等质量产品选型,分别单独报价,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选型由招标方确定。
4.19.2测量原理为一体化超声波。
4.19.3工作温度范围满足:
-40~+80℃
4.19.4超声波液位计的波束角优于±3°
4.19.5超声波液位计有一体化现场显示,48×48mm屏幕,4位数字及棒图,可带分体显示,无需另外供电。
4.19.6超声波液位计的分辨率至少为1mm。
4.19.7信号输出为二线制4~20mADC,电源为24VDC内供电,并带HART协议。
4.19.8超声波液位计的防护等级为IP65。
4.19.9超声波液位计带有双法兰安装支架,并配有长度为200mm钢管。
4.19.10每台超声波液位计应具有不锈钢铭牌,标注型号、规格、设计编号、KKS编码、生产厂家、产地等内容。
4.19.11室外水箱应考虑防冻措施。
导波雷达液位变送器技术要求
4.18.按Magnetrol、Vega、ABB、E+H、Rosemount或同等质量产品选型,分别单独报价,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选型由招标方确定。
4.18.2导波雷达液位变送器应根据使用条件进行选择,必须选用质量可靠、在省内不少于10家其它350MW机组及以上电厂相同场合至少有五年运行业绩的进口品牌产品。
4.18.3安装型式:
导波雷达液位变送器顶装在外置浮筒室上。
4.18.4导波雷达液位变送器接液材料应为316/316L不锈钢。
外筒材质为不锈钢。
4.18.5导波雷达液位变送器必需带就地液晶显示且采用接线室与主板并成45°倾斜以达到现场安全和便于观察的要求,外罩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6标准。
4.18.6导波雷达液位变送器的导波杆的结构材料和焊接工艺必须符合ANSIB31.1标准。
4.18.7导波雷达液位变送器必须带有蒸汽补偿技术,实现高精度时时测量液位。
4.18.8导波雷达液位变送器的导波杆必须采用蒸汽专用型同轴探杆,要求导波杆直径不大于30mm,在饱和蒸汽条件下最大耐压43Mpa,最大耐温450℃。
4.18.9为了使导波雷达液位变送器的电路和液晶部分能够在-40℃~+70℃的工作温度条件,要求变送器和导波杆之间有隔热层。
4.18.10导波雷达液位变送器和导波杆之间的隔热层必须使用适合饱和蒸汽条件的氧化铝和PEEK(高温塑料)为绝热材料,加热器是水及蒸汽含氨碱性环境,抗蒸汽O型密封圈必须要求使用AegisPF128材料,以防止腐蚀及泄漏。
4.18.11为了使导波雷达液位变送器在蒸汽的工况中不会因冷凝水凝结在导波杆上出现误输出,要求导波杆顶部采用特殊克服冷凝的材料,保证不会因为冷凝水而产生虚假信号。
4.18.12导波雷达杆的散热器部分应采用适合饱和蒸汽条件的氧化铝和PEEK(高温塑料)为绝热材料,导波杆的散热器电磁波传输部分应采用黄金材料。
4.18.13导波雷达液位变送器为二线制,输出信号:
4~20mA标准信号传送至DCS;电源:
24VDC;带就地数字显示,精度应不低于±0.1%,线性输出(0~100%),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变送器的导线接口为3/4"NPT。
4.18.14工艺介质:
水和蒸汽。
4.18.15导波雷达液位变送器配外置浮筒室与箱体的连接方式:
侧侧。
投标方应根据中标后设计院提供的相应压力容器的外形,接口材质,接口尺寸,压力容器压力、温度参数配套提供与变送器连接的仪表取样一次阀门和排污阀门,并尽量不变径,同时满足4.13对仪表阀门的要求。
4.18.16应为每台导波雷达液位变送器提供不锈钢设备标识牌,标识牌上应在工厂内刻上永久性的设备编号。
编号内容至少应包括用户名,设备标签号、设备型号等(将由招标方确定)。
4.18.17在现有清单及规格的前提下,对以后工程实施中出现的规格、安装方式、安装附件等的变更,供应商应免费给予调整。
4.18.17导波雷达液位变送器需提供国外原产地商会认证的原产地证明。
液位开关
4.16.1要求按SOR、EDM、K-TEK、UE或同等质量产品选型,分别报价,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选型由招标方确定。
4.16.2每个开关应为报警、联锁控制提供安全而可靠的电气触点,设定点应根据过程要求选择现场可调或固定的。
4.16.3液位开关的开关组件采用不锈钢或合金钢材料,所有开关组件必须获得CSA、UL、ATEX或者SAA认证。
所有的开关应有SPDT的独立触点。
每对触点应为瞬动干式触点型,触点容量应满足回路负载的要求(220VAC5A,110VDC,3A)。
300摄氏度高温型液位开关采用气密式触点,以防止高温氧化。
电气连接采用插入式接线端子或螺钉压接端子。
4.16.4所有开关应在所指定的设定点动作,其准确性应为调节范围的±0.5%。
准确性应包括诸如迟滞和线性等一切误差源。
所有开关动作的再现性应在其调节范围的0.25%内应。
开关的性能应以这些要求作为最低要求,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适合过程使用的要求。
4.16.5应为每台液位开关提供不锈钢设备标识牌,标识牌上应在工厂内刻上永久性的设备编号。
编号内容至少应包括用户名,设备标签号(KKS编码)、设备型号等(将由招标方确定)。
所有液位开关及其筒体必须由原厂提供并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16.6接点动作数值不受被测介质温度的影响,当介质温度≥100℃时,直接连接的液位开关应有散热装置,接点环境的温度≤65℃。
4.16.7所供仪表不应使用含水银等有害物质。
液位开关的选型须充分考虑到被测介质的温度、压力,提供的每个液位开关必须满足相应测点的工作温度和工作压力要求。
4.16.8型式:
外置浮筒;连接方式:
侧底或顶底焊接(详见清册)。
4.16.9液位开关的浮子、接液材料应为316或321不锈钢,浮筒材质应为碳钢。
300℃以上的高温高压型外筒采用高合金钢或铬钼合金钢材质。
液位开关的外罩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标准。
4.16.10液位开关的开关单元采用不锈钢材料。
4.16.11液位开关与仪表阀的连接尺寸:
28X4。
4.16.12用于高温工况下的液位开关,应考虑减温措施,以便在线检修。
4.16.13每台逻辑开关具有不锈钢铭牌,标注型号、规格、设计编号、KKS编码、生产厂家、
产地等内容。
4.20分析仪表
4.20.1化学分析仪表
所有分析仪表均配供相应的安装附件,包括仪表安装时的电极、变送器、正反法兰、取样架、取样管、取样阀、流通池等所有安装附件,并且每个分析仪表需配供仪表箱,若不满足现场安装要求,投标方应无偿补齐相关安装附件。
(1)化学分析仪表:
包括PH计。
(2)输出信号:
4~20mA。
(3)工作电源:
220VAC。
(4)所有分析仪表应配户外型仪表保护箱或安装用仪表盘。
投标方应提供仪表取样管路上的电磁阀,电磁阀应选用可长期带电的进口产品,阀体耐压等级满足要求。
取样电磁阀应和设备运行连锁,当停运时,电磁阀应关闭,以防止分析仪表电极污染。
取样电磁阀除在程控系统控制外,还应在就地电磁阀箱上留有操作手段。
取样电磁阀的配电在相应的电磁阀箱完成。
(5)PH计:
配套提供流通池、流通池接头(与14×2不锈钢取样管配套焊接)等所有安装附件,保证招标方能用这些配套附件完成仪表安装
(6)按照SWAN、HACH-POLYMETRON、PLOYMENT或同等质量产品分别单独报价,并最高价计入总价,最后由招标方确定。
4.20.2微水分析仪表
(1)在线微量水分析仪采用氧化铝微量水探头,分析仪必须带需现场就地显示,采用独立PPMV数据形,,必须配备完备的预处理系统。
(2)露点全标定范围:
60~-110℃;标准标定范围:
60~-80℃。
(3)精度:
±2℃(范围为-65~+60℃);±3℃(范围为-110~-66℃)。
(4)重复性:
±0.5℃(范围为-65~+60℃);±1.0℃(范围为-110~-66℃)。
(5)温度:
操作-110~+70℃;储存≤70℃。
(6)响应时间:
5秒(63%变化量)
(7)微量水探头应满足美国国家技术标准局(NIST)的校准标准。
(8)投标方提供的在线微量水分析仪按美国GE、美国Rosemount或同等质量产品分别单独报价,并最高价计入总价,最后由招标方确定。
差压开关的技术要求
4.15.1逻辑开关应是进口品牌设备,差压开关要求按UE、SOR(M3Y620系列)、ASHCROFT、EDM、K-TEK产品或同等质量产品选型,分别报价,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选型由招标方确定。
4.15.2每只逻辑开关都必须配备安全可靠的接点用于报警或联锁。
设定点可现场调整。
逻辑开关的开关接点应为快速动作的干触点,禁用水银触点开关,形式为SPDT(单刀双掷)。
在任何场合,逻辑开关触点的电气线路都是独立的,输出接点容量至少应为230VAC负载3A,220VDC负载1A。
4.15.3所有逻辑开关应在规定的设定点动作,其精度不超过可调范围的±0.5%。
这个精度应包括所有误差源,如滞后及线性误差,所有逻辑开关的重复性在可调范围内不超过±0.25%。
逻辑开关的性能必须符合这些最小要求。
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必须适应工艺过程的应用条件。
4.15.4逻辑开关超压保护至少应在设计压力满量程的50%以上,而不致影响精度。
所有可能产生真空的逻辑开关都应有能承受绝对真空的能力,而不致损坏。
4.15.5差压开关两侧的静压力变化不会影响输出信号。
4.15.6差压开关在高压连接侧(或低压连接侧)接于过程介质,而另一侧直通大气的最大工作压力情况下,应仍能照常工作,而不致于损坏仪表或使整定值偏移。
4.15.7逻辑开关外壳应为耐用金属制成。
防爆型逻辑开关应满足NEMA7的要求,其它开关应满足NEMA4防护等级要求。
密封盖应易于拆装。
电线、电缆管接头应为螺口式,不用的接头应堵上。
4.15.8逻辑开关的过程接口为:
1/4NPT转M20×1.5接头,带φ14×2管接头(30mm);逻辑开关的电气接线口为:
1/2NPT内螺纹接口。
电气连接采用插入式接线端子或螺钉压接端子。
连接线和端子应符合现行的ULANSI标准,所有端子都应做出永久性标记,便于识别。
电接点液位计和平衡容器
4.17.1电接点液位计
4.17.1.1投标方所供电接点水位计在技术上应满足国际和国内相关标准,参数上满足介质的最高压力和最高温度参数要求。
每台电接点水位计应配套一个测量筒及排污阀,测量筒材质满足现场温度和压力要求,电极采用不锈钢和超纯陶瓷制作而成,电极要实现零泄漏设计和安装。
测量筒水侧和汽侧的安装中心距按照设计要求,过程接口为Φ28X4。
4.17.1.2每台电接点水位计安装两个报警电极,分别对应高高、高水位,具体水位位置见附件。
水位计控制表应有LED面板来指示水、汽和故障状态。
控制表输入电源为220VAC,每个电极输出的信号为SPDT开关量,触点容量250VAC5A。
控制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为避免现场工人安装不当造成电极损坏,投标人所提供的电接点水位计电极必须在出厂前预先安装好,并进行水压测试。
4.17.1.3电接点水位计应是整套进口品牌产品,包括测量筒,电极,电极控制表和电极连接导线,产品性能可靠,所供品牌在国内电厂同等温度压力参数机组相同设备上至少有五家以上运行业绩,而且每个项目安装数量不少于三台。
品牌按加拿大AQUARIAN、英国LEVELSTATE、澳大利亚KEPLER产品,投标方以最高价格计入总价,最终品牌认定由招标方按照业绩和技术等指标确定。
4.17.2平衡容器
投标方应根据配套压力容器的压力、温度参数进行选型,材质要求与主管道材质一致,详见附表中要求。
5供货范围
5.1一般要求
5.1.1本技术规范书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1.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规范书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5.1.3供货范围应包括热控仪表设备及安装附件、仪表管接件。
5.1.4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装置性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5.1.5删除
5.1.6投标方按照附表要求供货。
5.2供货范围
投标方应根据技术规范书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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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 货物 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