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项目过程控制各部室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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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项目过程控制各部室职责
代建项目过程控制各部室职责
一、意向对接阶段
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根据上级指示、关系推荐、业主要求对项目进行意向性对接,并与前期开发部进行沟通,达成初步意向后预算部介入,协助业主单位提出精准、可操作的估算。
1、项目决策:
项目经副总、总师室、预算部、前期开发部、工程管理部总体评估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是否承建,并初步提出项目部负责人意向。
1.1委托代建协议签订(接受委托任务书):
由副总牵头,预算部负责,总师室、前期开发部、工程管理部参与。
1.2负责监督业主单位做好年度项目资金部门预算上报工作:
由办公室负责,预算部参与。
一、前期管理阶段
包括项目计划申报阶段、初步方案设计阶段、扩大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招标阶段、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六块内容。
第一节项目计划申报阶段
2、项目策划和论证(含初步概念方案)。
2.1土地政策落实: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工程管理部参与。
2.2规划设计条件申取: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总师室、预算部、工程管理部参与。
2.3论证确定项目功能需求: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实施,总师室提供技术支持。
3、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
3.1落实可行性研究论证会: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总师室、预算部、工程管理部、办公室参与。
第二节方案设计阶段
4、编制设计任务书:
由总师室负责,预算部、工程管理部、前期开发部参与。
5、设计方案招标。
5.1编制设计招标文件:
由预算部负责,总师室提供技术支持。
5.2组织设计招标:
由预算部负责,总师室提供技术支持。
5.3起草并签订方案设计合同:
由预算部负责,各相关部室参与。
5.4方案设计:
由总师室负责,前期开发部协助。
6、落实方案设计会审: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预算部、总师室、工程管理部、办公室参与。
6.1协调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修改;由总师室负责。
6.2获规划局方案批复: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
7、通过环保、地质灾害、地震、气象等专项评估及批复: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
8、获发改局项目建设书及可研批复: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
9、设立项目专用基建帐户并联系财政局办理集中支付拔款事宜:
由办公室财务负责。
10、选址意见书办理: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
11、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
12、土地预审: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
13、征地手续: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
14、申领土地证: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
第三节扩大初步设计阶段
15、扩大初步设计。
15.1起草并签订扩初设计合同:
由预算部负责,各相关部室参与。
15.2对设计方的工作程序和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由总师室负责。
16、拆迁政策落实: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工程管理部参与。
17、落实勘探内容,进行地质勘察。
17.1提出勘察任务书:
由总师室负责。
17.2招标并签订勘探合同:
由预算部负责。
17.3组织地质勘察: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勘察结果提交总师室。
18、交纳墙改及散装水泥基金费用: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
19、落实扩初设计会审: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总师室、预算部、工程管理部、办公室参与。
19.1根据扩初设计会审会议精神编制会议纪要: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
19.2督促设计单位完善扩初设计:
由总师室负责。
19.3调整投资概算:
由预算部负责。
19.4投资概算的审核:
由预算部负责,前期开发部参与。
19.5获发改局扩初批复: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
19.6可再生资源评估、节能评估: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总师室提供技术支持。
20、设计试桩。
20.1提出设计试桩任务书:
由总师室负责。
20.2招标并签订试桩合同:
由预算部负责。
20.3组织试桩施工: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试桩结果提交总师室。
第四节施工图设计阶段
21、施工图设计。
21.1提出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由总师室负责。
21.2起草招标并签订施工图设计合同:
由预算部负责。
21.3对设计方的设计工作程序和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由总师室负责。
22、地下室围护、电力、煤气、电信、广电、景观、市政、智能化、安防、室内装修、幕墙等专项设计。
22.1根据需要编制专项设计任务书:
由总师室负责。
22.2签订专项施工合同:
由预算部负责。
22.3对设计方设计工作的监督管理:
由总师室负责。
23、施工图审查。
23.1公司内部施工图审查:
由总师室负责,预算部、工程管理部参与。
23.2施工图审查申报及对接:
由总师室负责,前期开发部参与。
23.3根据审查意见督促设计单位完善施工图设计:
由总师室负责。
23.4起草并签订施工图审查委托合同:
由预算部负责,总师室、前期开发部参与。
23.5通过人防、消防、安防、技防等专项审查: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总师室提供技术支持。
23.6基坑支护方案专家论证组织:
由总师室负责。
24、签订白蚁防治合同,交纳白蚁防治费: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办公室财务参与。
25、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
第五节工程招标阶段
26、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由预算部提出候选名单,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26.1起草并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由预算部负责。
27、工程工程量清单、标底审核,确定招标指导价,组织标前答疑:
由预算部负责,总师室、工程管理部参与。
28、发布监理与工程施工招标信息:
由预算部负责。
28.1明确总承包及各二次分包、直接发包的范围:
由工程管理部提出交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29、招标文件审核:
由预算部负责,总师室、工程管理部参与。
30、办理招标手续、组织开标及定标:
由预算部负责,各部室参与。
第六节施工前期准备阶段
31、起草并签订各类工程有关合同:
由预算部负责,总师室、工程管理部、办公室参与。
32、落实三通一平: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前期开发部、预算部、项目部参与。
32.1申办工程临时用水、用电手续(并进行用电估算):
由项目部负责,前期开发部、预算部参与。
32.2古树迁移、地上地下管线保护和迁移工作:
由项目部负责,前期开发部参与配合,总师室、预算部审核。
32.3临时道路开通。
32.3.1道口开设:
由项目部负责,前期开发部、预算部参与。
32.3.2临时道路实施:
由项目部负责。
32.4工程场地平整、塘渣回填:
由项目部负责,预算部参与。
33、申办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
由项目部负责,前期开发部、预算部参与。
34、申办工程质监、安监、人防、安防等政府监督手续:
由项目部负责,前期开发部、总师室参与。
二、施工期管理阶段
第七节工程施工阶段
35、工程施工期项目的组织协调。
35.1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勘察方五方工作关系的协调:
以项目部为主,工程管理部配合,总师室参与重大技术质量、安全问题的协调,前期开发部参与其职能范围内各政府部门的协调,预算部参与其职能范围内各单位的协调。
35.2代建委托方、工程有关监管部门、当地周边环境及办理有关建设期内的相关手续和协调: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36、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与管理。
36.1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程序及工作质量进行督查:
由项目部负责,总师室提供技术支持。
36.1.1对监理单位的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进行审查:
由项目部负责,总师室、预算部督查。
36.1.2监督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计划的实施:
由项目部负责,总师室、工程管理部督查。
36.1.3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并落实整改:
由项目部负责,总师室、预算部、工程管理部督查。
36.2对总承包的施工程序及工程质量进行督查:
由项目部负责,总师室提供技术支持。
36.2.1对总承包管理机构及人员组织进行督查:
由项目部负责,总师室、预算部督查。
36.2.2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由项目部呈报,各部室审查,总师室审批备案。
36.2.3对各项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组织论证或审查:
由项目部负责,超限专项方案论证总师室、预算部参与配合,工程部备案。
36.2.4对总承包(含各分包及平行发包)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查并落实整改:
由项目部负责,工程管理部督查。
36.3组织施工图交底和会审:
项目部负责,总师室、预算部、工程管理部参与。
36.4定期组织并参加工地例会:
由项目部负责。
36.5组织相关各类必要的专项技术论证协调会议:
由项目部负责,总师室参与重大专项论证,工程管理部、预算部参与。
36.6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鉴定和处理。
36.6.1对事故的鉴定:
由总师室负责,工程管理部参与。
36.6.2对事故的处理: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部实施。
36.7编制并上报工程项目施工期的进度计划:
由项目部负责,报各部室留存。
36.7.1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计划:
由项目部负责。
36.7.2负责各类分项计划的分解和落实:
由项目部负责。
36.8对实际完成施工进度情况与建设计划的及时比对和纠偏:
由项目部负责,工程管理部监督检查。
36.9根据总概算和建设计划编制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含年度计划):
由预算部负责,各部室参与。
36.10对各分项投资控制指标的分解:
由预算部负责,项目部、总师室参与。
36.11建设资金执行情况的动态分析和控制:
由预算部负责,办公室财务、项目部参与。
36.12施工期间的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联系单及价款的申报、核准、批复:
由项目部负责审查申报,工程管理部审核管理,总师室技术审核,预算部费用审核,副总经理批复。
重大变更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36.13工程进度款:
由项目部审查申报,各部室按工作流程执行。
36.14处理各类工程建设中的索赔问题:
由项目部审查申报,工程管理部、总师室、预算部审核,副总经理批复。
重大索赔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37、施工期间暂定的各类材料、设备等定样、定牌、定价工作:
由项目部负责提供样品、供应商等,各部室协商确定。
38、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38.1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组成的审查:
由项目部负责,工程管理部、预算部监督。
38.2项目专项安全方案的审查备案:
由项目部负责,总师室参与。
38.3检查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落实:
由项目部负责,工程管理部监督。
38.4项目安全台帐的核查:
由项目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主管督查。
38.5、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由安全生产主管负责,总师室、工程管理部、预算部、项目部参与。
38.6编制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由项目部负责,呈报公司安全生产主管审查备案。
38.7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和处理:
由项目部按事故等级逐级上报,总师室、工程管理部、预算部、办公室参与。
一般事故由副总经理负责,重大事故由总经理负责。
39、各类工程合同的管理。
39.1各类合同的起草:
由预算部负责。
39.2各类合同的审查:
由预算部组织各部室对合同初稿进行审查。
39.3各类合同的报审计审批:
由预算部负责。
39.4各类合同的签订:
由预算部负责,报公司备案。
39.5各类合同的执行:
由项目部负责。
39.6各类合同执行情况的管理:
由预算部负责,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总师室参与。
40、组织工程各类验收。
40.1参与隐蔽工程验收:
由项目部负责。
40.2组织中间结构验收:
由项目部负责,各部室参与。
40.3组织各专项验收:
由项目部负责,各部室参与。
40.3.1申办通电、通水等各类综合管线接通手续: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前期开发部参与。
40.4组织联动试车:
由项目部负责,各部室参与。
40.5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预验收:
由项目部负责,各部室参。
40.6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整改:
由项目部负责,工程管理部督查。
40.7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
由总师室负责各部室参与。
三、后期管理阶段
包括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备案、各证件办理、保修期及质量回访等内容。
第八节工程竣工阶段
41、组织施工单位编制项目的《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由项目部负责。
42、组织相关单位签订保修协议,提供维修服务: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43、土地、房屋、地下管线、绿化等各专项测绘: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项目部参与。
44、办理质监备案、档案归档、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安防验收、交通验收及气象部门验收、备案、检测:
由项目部负责,工程管理部、前期开发部参与。
45、申请并获得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正本):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项目部参与。
46、换领土地证、房产证正本:
由前期开发部负责。
47、竣工结算及移交工作:
由项目部负责,预算部、工程管理部参与。
47.1督促监理单位进行竣工资料整理并移交相关单位:
由项目部负责。
47.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竣工结算及相关竣工资料整理:
由项目部负责。
47.3整理、收集竣工结算资料移交审计:
工程资料由项目部负责,结算资料由预算部负责主持。
48、配合审计部门审核竣工决算,做好审计工作,结算工程款:
由预算部负责,工程管理部、办公室财务参与。
49、与业主单位衔接,办好工程整体移交手续: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50、建设档案归档工作。
50.1公司内部整理归档:
由项目部负责,办公室参与。
50.2送城建档案室归档:
由项目部负责,各部室参与。
第九节后续服务阶段
51、与业主单位衔接,负责业主单位提供《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52、对工程项目进行后评估和总结:
由工程考核小组负责。
53、建立工程保修档案: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办公室参与。
54、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联系: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办公室参与。
55、保修期满,退还保修金及对业主的保修结束通知: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预算部、办公室财务参与。
56、项目核销: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办公室参与。
。
57、质量回访:
由办公室牵头,各部室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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